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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我进了鬼域!

迷糊糊地,疼痛让我醒过来。四周灰沉沉地,像是萦绕着雾气,分不清东西南北。刚才偷袭我的女鬼也不知道哪儿去了,我爬起来,叫了两声,也没人应。

我在雾里走着,发现路边蹲着个人,埋着头。

“喂,请问这里是哪儿?附近有人吗?”

他站起来,朝着一个方向走去。我没法子,只能跟着他,走着走着,前头有了光亮,我心里欢喜,看到了一间屋子,里面还有人在说话。

屋里缭绕着很重的烟气,熏人眼珠,像是个吃饭的地方。有几个人蹲着,捧着碗在吃什么东西,也闻不到味道。

他来到胖老板跟前,指着我。

胖老板打量着我,那眼神,不像是看人,像是看着猪狗一样的东西,让人发毛。他咧嘴,阴冷一笑,拿了个碗给那人,他就跑后面去等着吃饭了。

他又拿了个碗给我,“新来地,给你吃顿饱地。”

碗里盛着汤,像是黑肉,还有絮状漂浮物,油腻腻地,看着让人犯呕。我拿筷子搅动,里面飘出个圆球,是眼珠子。

锅里煮的是人肉,我心里砰砰跳。

胖老板从桌底下拖出一具腐烂死尸,身上爬满白色蛆虫。他拿起斩骨刀,啪地剁下死人一只脚,切碎后,连黑呼呼的脚趾甲和白色蛆虫扔进屋里。

他拿着一根腿骨搅动着,捞起个肉块尝了下,又扔回锅里。我看的清楚,那是一个人的肺叶。我捂着嘴,差点吐出来,急忙往外跑。

胖老板阴冷叫道:“抓起来,别让他跑了,我给你们免费吃三顿。”

屋里的人丢掉碗,眼神呆滞,朝我追来。我心里大叫倒霉,这是撞阴了吗?怎么一屋子都是鬼?

我跑到门边,就要出去,忽然有个东西扑上来,抱着我的腿。

我低头一看,是个赤条条的婴儿,肥嘟嘟地,如果不是鬼气森森的漆黑眼珠,就跟活人孩子一样讨人喜欢。

“哥哥别跑,我好饿,你给我吃吧。”

被他抱着,我的腿像是被冰冻住了,动都动不了。这时几个恶鬼向我扑来……

捉着我的手和脚,举过头顶,嘴里吆喝着,像是过年杀猪一样很高兴。

胖老板把我放在案板上,阴笑道:“新死的鬼魂还带着活人的味道,是最好的大餐佐料,煮了吃肯定美味。”

“我跟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吃我?”我大叫道。

胖老板一直刚才给我带路的人,“他把你领来卖给我了,换了十天的吃食,小子,谁叫你不长眼。”

“你敢吃我,我,我不会放过你地。”我大叫倒霉,身上什么东西都没有,没想到会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一天。

“进了鬼雾林,半只脚都进了鬼门关,管你生前富贵滔天,权势惊人,现在就是我的下酒菜。”胖老板拿起斩骨刀,酝酿着要从哪儿下第一刀,桀桀笑道:“这是刚死不久地,还带着活人味道,嗯,先挖心,心肝最好吃。”

我拼命挣扎着,奈何手脚都被鬼给压着,动都动不得。

咚咚咚,门突然被敲响了。

胖老板凶狠地叫道:“谁在外头,快滚,少来多管闲事,小心我连你一起吃了。”

听他的话,外面来的人好像不是一路地。我急忙大叫:“救命,救命啊。”

门外顿了下,陷入死寂,我心里绝望,难道外面的人走了?咚咚咚,隔了一会儿,敲门声不疾不徐地又响了起来。

胖老板一声厉啸,几只鬼听他号令,朝着门口扑去。

门吱呀敞开,一道红光飞来,撞上几个鬼,惨叫着化为青烟。

胖老板眼珠子猩红,浑身冒出滚滚黑烟,身躯变大变粗,头抵屋顶,脚踏地面,颈中悬着一串骷髅,丑陋粗大。他拿起斩骨刀,朝门外劈落。

红光一闪,便抵住了大刀,惊人的力道还震得巨人样子的胖老板朝后跌去,连墙壁都给撞破了。

滴溜溜,红光倒退回去,变成一把老式的油纸伞。

屋外站着个青葱年纪的美丽女子,一袭红衣,娇肌赛雪,看着纤细柔弱。我一个激灵,是她,那个来我店里的红衣姑娘。

“救,救命。”

她站在那儿,幽若如花,却有一股自矜的味道。众鬼吓得四下逃窜,胖老板更是面带恐惧,头也不回地跑掉了。他一走,这家煮人肉的屋子也变成雾气消失了。

红衣女子步伐款款,伸手在我眉心一拂,我就能动弹了。

我跳起来,汗颜道:“多谢姑娘的救命之恩,李霖铭记在心。”我一个大男人被几个鬼纠缠,没想到她举手投足间就给打发了,这是何等惊人的力量,我心里对她的来历越发好奇了。

“这里是鬼蜮,你的生魂不能待多久,必须赶紧回去。”

鬼蜮?胖老板不是说叫做鬼雾林吗?

红衣女子朝下一指,我低头看去,惊讶地发现双脚变得模糊起来,恍若一团雾气。

“等你整个人化作雾气,就真地死了。”

她领着我,漫步在荒野中,雾气萦绕,她却似乎能辨别方向。走着走着,前头有了亮光,出现了一座朱红色的牌坊,上面有几个篆体的字,里头光线朦胧,看不清楚。

她伸手一拂,牌坊上迷雾褪去,露出一条道路。

我跟着她进去,领头豁然开朗,是个灰暗的村落,到处都是低矮的草屋。我们来到个小广场,摆着好些个摊子,像是卖东西的夜市。

所有的人都穿着暗色衣服,低着头,静悄悄地鸦雀无声。

只有当人来到摊子前,才会说几句,然后交钱给货。我看到好几个人用来付账地,都是烧给死人的纸钱,心里砰砰跳,猛然知道这是个什么地方了。

我脚下迟疑,刚才被人给卖了,会不会再被卖一次。

我一停,红衣女郎如有感应,也止住了步伐,也不说话,就这么默然守候着。我脸一红,刚刚人家救了自己的命,怎么能怀疑她?

“给他拿一顶斗笠。”

广场角落里有个卖斗笠的老伯,满脸死人斑。他看着我,摇摇头,“我不卖斗笠给活人,除非,你答应我一件事情。”

“好,我答应。”

我见她一口应承,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我要去投胎,你必须送我去,投个好人家。”

红衣女郎似有几分为难,还是点头,准备答应,我急忙拦着,说道:“是我要用你的斗笠,你有要求跟我说,为难一个女孩算什么?”

老伯冷笑道:“我在鬼雾林受苦八十几年,被阴气折磨,每日里和孤魂厮混,总有一天,我会疯掉。这种苦难折磨什么时候才能到头,我不管,我一定要去投胎。这次错过,要等到什么时候?”

“是我要用你的斗笠,凭什么为难一个姑娘?”

“你不够格跟我做生意。”他的眼神充满鄙夷,看我像是看一坨****,看着红衣女郎的眼神则是充满了敬畏,还有一丝贪婪。

我也是火了,“那我就不要你的斗笠了,一个卖破斗笠的老头,还嘚瑟起来了?留着你的破斗笠当棺材板好了,我们走。”

我一拉红衣女郎,转身就走。

出了市集,红衣女郎幽幽叹息道:“看你的腿。”

这么一会儿功夫,我的小腿以下都变成了雾气,还是坚持道:“别相信那个奸商,他不是好人,你被他拿住,他会提出一个个更加过分的要求。”

隔着油纸伞,我看不清她的面孔,她缓缓道:“斗笠能隔绝阴气,保护你不被鬼蜮侵蚀同化。你不能待太久,否则永远也走不了。”

我心里苦涩,就算如此,让一个姑娘做出牺牲,我做不到。“难道就没有其它法子吗?”

“有了斗笠,我指点你过了恶狗岭,你就能还阳。如今么?还有个法子,就是难了些。”

“什么法子?”我不死心地问道。

“在阳世里找一个懂法术的人,替你招魂。如果你的魂魄在阳世游荡,很容易就能召唤回去。但是你来了鬼蜮,被阴气牵扯,施法的人必须要法术高深,还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才行,甚至是短寿一两年。”

我又陷入失望,跑江湖的九流道人我倒是认识几个,也看他们招过魂。可鬼蜮属于阴间,想从阴间抢人,那就太难了。

“对了,有一个人,也许他行。”

我把洛风啸的事情说了说,也许他行,但是不知道他肯不肯帮我,毕竟招魂的话要付出寿命的代价。

红衣女郎奇怪道:“你姓李,他姓洛,怎么是你哥呢?”

我无语,总不能说被他占便宜吧,只能含含糊糊地胡诌了几句。

“那你喊三声。”

“啊?”我傻眼了。

“你哥说了,你需要救命时,就大喊三声。这是言灵,是咒,修道的人不会轻易许诺,因为言语是有力量地。如果他法术高深,自然能听到,如果他听不到,多半没法子替你招魂。”

我酝酿了好一会儿,被她几番催促,终于扯着嗓子叫起来:“哥,快来救我。哥,快来救我。哥,快来救我。”

不用看我都知道,我的脸肯定红透了,估计能跟烧红的大虾比一比。

荒野里空寂无声,我们等了会儿,不见动静,我渐渐变得失望起来,“只怕他听不到了,也许听到了,不想理我吧。”

红衣女郎拉着我,“再等会儿。”

我们就这么站着,不知过了多久,荒野里忽然有了一些变化,像是起了风。一道声音顺着风传来,“啧啧,我找了你半天,原来是跑来和姑娘幽会了,有你哥我当年的风范。有格调,有品位,人家在咖啡馆约会,你倒好,跑阴间跟鬼作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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