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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的童年是在北方乡下度过的。那时天空非常蓝,岁月也如天上的白云般无暇、简洁。那时的孩子不象现在被刻意雕琢成几种固定模式,五、六岁就知道搞对象,上小学就开始凑手儿玩麻将。我们小时侯就知道和一群伙伴在旷野中、田垄边摸爬滚打,弹球摔交。我们的皮肤是极其健康的黑亮色。冬天,手背上的皴一直能长到小臂,棕色的小爪子摸起来象鱼皮。夏天,我们的手又总因为受伤而弄得血肉模糊。那时的我已经知道傍晚蛐蛐欢快的歌唱叫虫鸣,秋天大雁北上时雄浑的低吟叫鸟语。

大人们白天上班,晚上夜战,没工夫管教我们。我们当然也不会因为大人的管教而离家出走。我一直认为小时侯在农村的那些年是自己一生中最美妙的光阴。那时我们根本不用操什么心,整天地瞎玩疯跑,不饿不回家,不累也不用回家,回家大多是为了赶饭点。反正在我的印象里,那些年似乎就从来没觉得累过。

在北方广袤无垠的旷野里,四季都有动人的风景。我小时侯最喜欢秋天,在秋天不仅可以大吃特吃,而且风光也分外的好看。漫地遍野的麦浪随风而动,天空格外的高、格外的蓝。从天而降的黄沙在金色麦浪上狂舞,欢蹦乱跳的麦穗似一串串吃饱了乱窜的小老鼠,放纵,毫无做作。黄昏时,晚霞橘红色的光彩中,鹅黄色的太阳似一面小圆镜子,示威似地在云间穿行。绚丽而巨大的光柱从云缝中射出来,不断地变换着天空的走向,直到晚霞被气得憋黑了脸,太阳却逃得无影无踪了。此时,一群小土包子们正泥猴似的往家里赶,一行行泥脚印为大地镶上了镜框。不久月亮悄悄溜出来了,它乏味而松弛的惨白面孔似乎随时都会裂开,没多一会儿,它又窝头似的在夜的蒸锅里聚集成灿烂的明黄色,而所有的星光也在此刻汇集于夜空,大地逐渐沉寂了。

这就是我童年生活过的地方。明媚的天空,温暖的风!每想起这些,我的脸上都不自觉地浮现出微笑,即使在监狱里,即使在马桶边。

那时侯的我吃的是窝头,干的可都是荤事儿,俨然是领袖群伦的孩子头。谁动了方小爷头上的毛,保证四邻皆惊。

村南头的张大爷养了几棵苹果树,那年头苹果稀罕得很。有一次我趁张大爷不在,窜到树上,偷摘了七、八个苹果,还踩折了两根树杈子。咱不抠门,把苹果分给了平时一块玩儿的小伙伴,可不知哪个嘴又馋又烂的家伙走露了风声。最终张大爷在老爹面前狠狠参了我一本,方爷的屁股自然没少吃苦头。

然而张大爷却真的错了,因为他招惹了孩子王。没过三天,我就在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用小刀把张大爷苹果树的树皮都给扒了,树干光溜溜的,手感非常好。几天的工夫,苹果树便打蔫儿发黄完蛋啦。张大爷的脸青了半年多,逢人便骂。全村的人都怀疑这事是我干的,可咱口风极紧,死不认帐,谁也不能把我怎么着。久而久之,这事便成了村里的无头案。前几年我翻看《西游记》时,看到孙悟空偷食人参果,大闹五庄观那段,我乐得差点从床上折下来。同时我暗自发誓,将来挣了钱,赔张大爷几棵苹果树。然而十几年了,张大爷还活着吗?

还有一回,我和狗臭儿他们一伙儿干架吃了亏,回家后闭门三日苦思破敌之计,还真让我想出了办法。又是一天晚上,我弄来把铁锨,跑到茅房,在坑里连铲了七、八锨臭大粪,在狗臭儿家门口堆起了八阵图,最终仍然不满意,索性脱了裤子,蹲在门口生产了摊新鲜货。临走时,我小心翼翼地用黄土把东西都盖上,连自己都看不出来,才安心地回家睡觉。

第二天大家都还没起床,就听见当街“咣铛”的一声铁盆落地的巨响,接着就是狗臭儿他妈满大街祖宗奶奶地臭骂,听起来都带着哭音了。后来又听见几个大人问是怎么回事,跟着就是满街的笑声。父母十分狐疑地盯着被窝里的我。可我硬是咬着后槽牙,没乐出来。吃早饭时也是目不斜视,神态安然。

狗臭儿他妈整整骂了一上午,嗓子都岔了声,才被人劝回去。当天下午,我一个人跑到麦地里,打着滚地乐。

类似这样的事,我小时候还干过好几回呢。干坏事有种难以形容的快乐,逐渐我也摸出了干坏事的规律,千万得嘴严,千万得在晚上。那时我就隐约地感到自己与黑夜似乎有着天然的联系。因为每每太阳落山,咱的精神头就倍儿足。

好景总是不会长久的。我上到二年级,父母的工厂便搬回北京了。我终于如愿地看到钢蹦儿上的天安门。初进都市的兴奋让我好几个晚上都没睡着觉,白天没事就往街上跑,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自行车。记有一回在大栅栏,不是警察叔叔咱没准就让拍花子的卖了。有时我想,如果不回北京,在那个小地方踏踏实实地过日子也许会更好。我在监狱里就常这么想,可世事难料,谁又知道呢?

在北京上的那几年小学实在没什么意思,老师跟上了发条似的,六点多就逼着我们上早自习,其实不过是一加一等于几的事儿。我刚从农村回来,口音改不掉,老师和同学们都认为我是个小乡巴佬,虽然没人当面说,可我心里清楚。那时国内刚刚开始改革开放,物价越来越高,学生们的书包也越来越沉。我真不喜欢上学,城里的孩子又有钱又聪明,坏主意比我多多了,而且招儿还倍儿损。每次坐进教室,我都浑身刺痒。从那时起我就相信,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因为有些人生来似乎就是好学生,上课时他们能做到一动不动,特别是那帮女生,视线总能跟着老师的脸转,真了不起!可下课后,她们叫唤起来嗓门比马的还大。城里女孩天生会做戏,男孩子也雌化得厉害。咱实在不行,上课不上课脑子都没带到学校。我断定自己天生就不是上学的货,纯粹是浪费时间。好在咱脑子挺好使,没用过什么功,成绩倒也不好不坏。一晃数年,平平淡淡,马马虎虎地就上了中学。那几年似乎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我上初中的学校有一个标准足球场,对于北京的孩子们来说这是件非常幸运的事。我就是在足球场上认识徐光的。那时侯牛仔裤还属于奇装异服,邓丽君的带子还得偷着听,而徐光却是老实得不能再老实的孩子。

我的学习成绩很一般,球技也稀松平常得很。可咱个子高,年级组队时自然也就把我抓了壮丁。在球队里,我一直踢后卫,球踢不着撞撞人总可以。没踢几场,我便注意到队里的一个小个子同学,他踢前锋,腿短速度快,踢起球来还特别卖力气,属于满场飞的人物。逐渐的我养成个习惯,一抢到足球,便一脚长传专找那位小个子,而小个子也倍儿明戏,闷头就追,追上就一脚射门,追不上拉倒。几场球下来,我们俩竟形成了一种默契,其他年级的那帮笨蛋就没搞明白自己是怎么输的。现在每回看国家队踢球,我就气得直拍脑袋,堂堂国家队竟和当年我们年级队的战术一模一样。就冲这点本事也能冲出亚洲?给他们那么多钱都是糟践!

小个子就是徐光。一位老实得有些木纳,认真得有些可笑的人。在我服刑那几年,每逢春节都去我家看望老爹老妈的就是徐光。而实际上我们仅仅是三年的同学。虽然那三年对我来讲就是徐光阶段。

徐光和我本来不是一个班的,开始时我们不过只是在球场上打个招呼,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们成了患难与共的哥们儿。

有一天放学后,我们球瘾大,又练了半个多小时才准备回家。那时天色昏黑,路灯都快亮了。我们走到校门口的时候,就觉得七、八个年龄相仿的孩子围上来。

现在的孩子们是比谁有钱,谁家里有阔亲戚,谁家有姑姑能跟外国人上床。可八十年代的中学生有自己的特点,他们是比谁横,谁一年能挨多少顿打。那时侯能打架是时尚,你打了我,咱不服,还得约人揍你。有时几个学校能打成连环套,老师们碰上学生们打群架都得躲着走,敢多事一砖头稍上就得玩儿个乌眼青。当时我特别吃惊,因为徐光太老实了,不大可能在外面招猫递狗。而咱本人又是和平主义者,我干过不少坏事但对暴力根本没兴趣。世事往往不可理喻,那次我们哥俩就让人家打了个鼻青脸肿,蒙灯转向。跑到徐光他们家时,把他妈吓得都快哭了。事后才知道,天黑,那帮家伙打错了人。我和徐光的这顿打算是白挨了。也就从这回开始,我们便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不久,我硬鼓动老师把自己调到徐光那个班。

此后,我们一起上课,一块儿写作业,球场上前呼后应,爬山时你追我赶。徐光的家很快便成为我的食堂,徐光的老妈也快成了咱亲娘了,至今想起他妈做的的菜我还满口生津,回味无穷。有人说女人比男人重感情,其实是女人不过是比男人会表达。男人之间的友情更纯朴、更实在,也更令人感动,有时甚至有荡气回肠、催人泪下的味道。出狱后,我的这种感觉就更明显。无声的援手是男人的风骨!

小哥俩虽然食则同桌,睡则同床。可有件事我也同样瞒着徐光。

上了初中以后,我的身高以每年十几公分的速度疯长。初三时,便长到一米八几。与此同时,我身上的另一个东西也长荒了。刚上初三,我就发现自己腰下那玩意儿竟然比一般同学的甚至能大上一倍。那阵子流行穿精瘦的牛仔裤,可我就从来都不敢穿,太显眼,太丢人了!

有回,我逼着莫名其妙的父亲带着我去了趟医院。

“怎么了?小伙子。”接待我的是位中年女大夫。

“我要找男大夫。”我说。

“没关系。医生不分男女。有病男女大夫都能治。”女大夫被我这个半大小子弄得挺难堪。

“我要找男大夫。”我斜她一眼,不分男女?胡说八道!没听说过医生共用一个厕所。最终在我的再三要求下,还真来了个男大夫。“小伙子的事儿看来还挺难说。”男大夫五十多岁,他饶有兴致地望着我。

“也没什么,就是——就是——”我咽了半天唾沫,也没说出口。

“有病就说!”父亲有点急了。

“爸,您先出去。”

“我是你爸!”老爹虎着俩眼,非常奇怪。

“您先出去吧。”我几下就把父亲推了出去。

“没事,年轻人。有病不瞒大夫,说吧。”老大夫笑眯眯地拍拍我。

“您看看这儿,是不是有病?”我见四下无人,赶紧脱下裤子。

医生不解地瞟他两眼,低头看去,脸上惊讶的神色更甚。他用手抚了抚,又拿个小镊子拨动了几下。“你多大了?”

“十五。”我飞快地提上裤子。

“没事,这不是病。放心,好好上学。”医生开始收拾东西。

“那——?”我有点傻眼,不知该说什么。难道担惊受怕了一年多的事,就这么简单地让人打发了?

“真没病,哎!”老医生很感慨地叹口气。“希望你长大后能学好。”

当时的我根本不可能明白老医生这句话的良苦用心。反正没病咱也放心了。当然,想起裆下那玩意儿来还是很难为情,就象女孩身上长了块黑记而羞于见人一样,我也同样地羞于见人。每回去厕所,我都尽量在没人的时候,速战速决。至于和同学们一块儿去洗澡的事根本就不用找我。在教室里,每次老师突然瞥我一眼,我都不自觉地把腿膑得紧紧的。在人群里,我时常莫名其妙地感到羞耻。真没劲!好在那玩意儿藏得严实,秘密也不是轻易就能泄露的。

人是一种常常让自己都迷惑不解的动物,就在我拼命隐藏自己秘密的那段时间,又有好几件事令我百思不解。

徐光老实,当然这种老实不过是没什么坏心眼,他成绩比我好。而十五、六岁的中学生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再老实他也是人。初三开学没几天,徐光就老冲着同班的一位女生犯木,眼歪了。在我眼里小丫头也就那么回事,可不知道徐光搭错了哪根线,通电了。是好朋友自然拔刀相助,徐光还真求了我好几次。

“你管她借东西。”我教他。

“借什么?”

“什么都行。最好是她特喜欢的笔呀、尺子呀。都行。”

“借完了呢?”徐光大瞪着俩眼,不知所措。

“不还。”

“不还?那人家不得急了?”女生还没急,徐光却快急了。

“你呀,真木!不仅不还,您还别老上赶着跟她搭话,凉几天再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方面的主意咱张口就来。

“往后呢?”

“以后人家自然会找你要的。千万得装成真忘啦。然后还得给人家赔不是,越跟真的似的越好,再送个什么小玩意儿赔礼。”

徐光在这方面特别信服我。他向女生道歉时脸都憋紫了。我笑着告诉他,如此效果最好,你成绩好,她又不是眼倍儿高的人,绝对有戏!

“这几天她怎么又不理我啦?”不久徐光又来找我。

“那你也甭理她。”我连想都没想。“一个礼拜也不瞧她一眼。”

“往后呢?”徐光对这种以牙还牙的办法有些担心。

“甭害怕。等到星期六你就约她去看电影。”

“成吗?”

“把票塞给她,到时候你就在电影院门口等就行了。”我胸有成竹地给他一拳。

等下个星期哥儿俩再见面时,徐光走路踮着脚,小脸红扑扑。“我就不明白这些花活儿都是谁教得你?”徐光飞腿踹我一脚。

“嘿嘿,甭管谁教的,管不管用?”我美得鼻子眼儿都朝上了。

其实根本不可能有人教我。上了中学不久咱就发现自己在女生问题上有着极高的天赋。在女孩儿面前我总能表现得特别绅士,说话绝不露牙,而且咱还绝不是刻意装出来的。那种很优雅的惜香怜玉,似乎是我本能的流露。女孩儿的一个眼神,我就能揣摩出她眼睛深处的乞求;女孩儿的一次嗔笑,我就能发觉到她笑意背后的奥妙。每次有女孩儿掉了东西,无论是否认识,我都能微笑着拾起来交给她;每次有女孩儿在同学们毫无意义的争论中处境难堪,都是咱极其自然地去解围。那时班里的男生都傻冒儿似的狗屁不懂。而我却在不经意间成为全年级女生心目中的白驴王子,方路这个人也成了除费翔以外被女生们议论最多的男士。当然这些事是多年以后,我在陈云凤嘴里知道的。当时的陈云凤根本就没夹在哥们儿眼里。那时侯的我还没意识到自己的魅力,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没人要求咱该怎么做,可咱干起来自觉自愿,有时自己都觉着荒唐可笑。后来我逐渐发现,猫有猫道,狗有狗道,每个人都有自己天生的本事,到一定年龄自然会表现出来。象猫挖坑,狗蹭树,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初中三年,大部分男同学都真的假的交过几个女朋友,好象没女朋友就丢人。可我还真没凑那个热闹,听着同学们一个个对象长、媳妇短地将女生的芳名据为己有,我就觉得无聊。他们懂什么?徐光神经病似的天天往公园跑,可连拉拉女生的手都不敢。有回让老师撞见了,还差点背个处分。

“没想到,我还碰上个贾宝玉呢!”有次同刘萍聊起这件事,她似笑非笑地挖苦我。

“女人呐,就是不能有学问,哎!”我很不满地叹口气。“跟你说正经的哪,你说,逛逛公园,看场电影有什么意思?最多也就摸摸手。”

“是没意思,所以你动真的呀,我早就说你不是处男。”刘萍恶狠狠地在我大腿根拧了一把。

想来惭愧,我的确在初三毕业那年就不是处男了。连女孩子手都没碰过的我居然和女人做了爱,但那件事的确不能怪我。

中考过后,我们像逃出笼子的猴,尽情散欢,难得的轻闲。可老天爷不管那套,太阳每天都火辣辣的,烤得人直起痱子。足球场是不能去了,我只好去游泳,因为隐私问题我游泳从来不敢叫徐光他们。八十年代末期,整个北京城也没几处游泳池,虽然两毛钱能游个够,实际上就当洗个凉水澡。我游了半个多小时,活动不开,身上的鸡皮疙瘩还没下去,人太多,池子里肉糊糊一片。此时,我忽然觉得人群中有双眼睛正盯着我。

我的直觉特灵,扫一眼就看见了徐曼。

徐曼和我是一个学校的。比我大三届,在中专部会计专业,好象也快毕业了。平时在学校里我们也没多少交往,见面只不过点点头、笑一笑。咱跟哪个女生都点头,所以只听说她是学校里挺肥实的一位浪丫头,女生们见了她都撇嘴。

“方路。”她笑吟吟地走过来,胸前的两个东西跃跃跳动,如振翅欲飞的一对鸽子。“你怎么一个人来游泳?”

“他们都有事。”我当然不能实话实说。而此时在我眼前的徐曼,和学校里所见的大不一样了。快二十岁的女性本身就是一道绚丽的风景,在游泳池里甚至都有点晃眼。

徐曼就象一只鲜红欲滴的大蜜桃,晶亮丰腴的皮肤似乎捏一把就会淌出水儿来,挂着水珠的头发披在肩上,微微翘起的发梢一簇簇的相互纠缠着,极其动人。我有些不知所措,下身那玩意儿不自觉地膨胀起来,赶紧蹲坐在地上。

“怎么了?”徐曼单手托腮瞧着我,挺奇怪。

“玩累了。”

“中考怎么样?考砸了没有?”徐曼很自然地蹲在我面前,浑圆光滑的膝盖像两个玉馒头。

“分儿还可以,通知书没下来呢,谁知道考哪儿?”

“又走一批。”徐曼舔舔嘴唇。

“你们也快分配了吧?”

“我爸托了银行的人,应该没问题。”徐曼伸开腿,坐在我身旁,“两个多月的假,你忙什么呢?”

“看书。”我真看了几本书,《西游记》就是那时看的,除了五庄观就是盘丝洞那段最有趣。此时一种倍儿奇怪的感觉让我觉得挺新鲜,徐曼怎么看都象个蜘蛛精,特别是那一头的长发,活脱脱就是缠人的“丝儿”。

“什么书?”

“《西游记》。现在想弄几本武侠的,找不着。”我终于不想那事儿了。

“我哥有的是,有工夫你去挑几本。”徐曼似乎很不经意。

“你家在哪儿?”

“前面,三百米。”

就这样我跟着徐曼来到徐府。在路上我就开始后悔,可那种无以言传的欲望让我最终跟定了徐曼。她肩上颤动的肌肤似乎就是航船上的灯塔,我走着,焦躁不安也兴奋得口干。

看得出徐曼她们家很有钱,所有的电器都是原装货。冰箱里全是听装的可口可乐,我还第一次见识了紫檀木的凳子。

“你们家人呢?”我没找到自己想看的书,有些失望。

“我爸妈去日本了,哥哥嫂子下班还早着呢。”徐曼此时已换上一件丝制短裙,裙子的下垂感非常好,如此更使得她小平原上的那两座高峰挺拔动人。

“日本?干嘛去?”当时出国的人不多,哪家要是有人出国,就跟有人成仙似的,猫呀、狗呀都成精了。

“公差。他们上个月刚从美国回来,没几天又走了。哎,你知道吗?”徐曼又凑到我身边坐下,“人家美国别提多棒了,去哪儿都坐飞机,每家好几辆汽车。瞧咱们,叫什么呀?!”

“那你什么时候出去?”我望着书架,有点自卑。

“我爸说,再过两年。”

“出去一趟得花多少钱?”我琢磨着怎么也得好几千。

“不花钱。”她纵纵鼻子。

“什么?”

“真的。”徐曼站起来,指点着屋里的东西。“都是公家花钱,还挣钱呐!我爸出一趟国,外国人就送东西,这不全是送的。”

“全是?”我也站起来,邪门了?

“谁逗你玩儿了?电视、冰箱、录象机全是,反正人家外国人有的是。你看这是什么?”她从床下拎出个箱子,打开。

我看见箱子里是方方正正一个白铁盒子,还带了几个按钮。“干嘛的?”

“微波炉。”徐曼说。

“干嘛的?”我伸手摸了摸,真是铁的。

“烤馒头使的。”

我暗自叹口气,外国人真是闲的,烤馒头都发明个机器。“你爸什么官?”

“那可不能告诉你。”徐曼神秘地盘腿坐在沙发上,胸前的东西都堆起来了。“人家美国别提多先进了,哪象咱们乡巴佬似的。”

“是。”我咽口唾沫。自己家里买台电视,攒了两年多的钱,每回吃饭,老妈都端着碗到一边吃咸菜。可徐曼他们家有人送!我不禁恼怒得想揍人。

“听说没有?美国还有裸体游行哪。”徐曼从眼角里瞟了我一眼。

“在大街上?”我不自觉地看了看自己下身。天哪!要是我这么光着去游行,岂不让美国人笑死两口子?

“当然了。”徐曼仍瞟着我。“人家美国人根本不结婚,开化着呢。”

“不结婚?那,那美国人不就绝种了?”这还是我头一回反驳女孩子。外国人开化咱倒听说过不少,但也总不至于跟徐曼说得那样吧?

“不结婚就不能生孩子啦?老土!”说着她站起来。“再给你看样东西。”徐曼翻箱倒柜地找出一盘录象带。

“你父母寄来的?”

“上回我哥去香港带回来的。”

“武打片?”我问。

“嘿嘿——,你呀!”徐曼笑得挺开心。“也差不多,想看吗?”

“咱们看看。”

“不给你看。”徐曼又要把带子收回去。

“刚说完,那么没劲!”我有点不高兴。

“就怕你看完学坏喽。”她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媚态可人。

“得了吧,我还用学?看看,快点。”我还真以为自己挺坏呢。微笑着站在徐曼面前,目不转睛。每当我想求女生办事的时候,都是这副神态,没一次空手而归的。

录象开始后,我立刻紧张得舌尖顶住上牙堂,呼吸一度都停止了。

电视画面里出现几个光溜溜的老外,他们一丝不挂地向我招着手。三女一男,而那白种男人的阳具竟和我自己的差不多。我目不转睛地瞅着,双手越攥越紧。几个美国人调情的动作非常细腻,表情痴迷,百试不腻。而他们做爱的过程则让我的呼吸一阵儿紧似一阵儿,那白种女人张扬的神态和母狼似的号叫,让我的身体逐渐膨胀而无法自制,此刻我就觉得怀里象揣着只兔子,七蹬八踹,浑身不自在。燥热的感觉从指尖一直延展到耳根。

此时,徐曼正半躺在沙发里瞧着我,她猫似的舔着嘴唇,性感地鼻孔一开一合,连目光都有些迷离了。

如果我还不明戏,不是装疯卖傻就是真的白痴。此刻我唯一的希望就是怎么挪动身体,灌了铅似的双腿根本不听使唤。最后我竟奋力窜了过去。

“你要干嘛。”徐曼大喘了口气,双手推着我。“在我们家不许胡闹,再闹我就喊人啦。”她的眼睛仍盯着电视。

我当然不会理她这一套。一下子就把手伸进她的腿缝里。天哪!这丫头居然连内裤都没穿。“你喊吧,大点声。”

“蒽——你坏,你欺负我。”徐曼扭着身体,身上的白肉一堆堆的往外挤。

我象被烫伤的牛,疯癫着、颤栗着,无处发泄。没辙,只好学着录象里的样子吻她。从白嫩粉红的脖子到微微颤抖的胸部,从耳根到发稍,从指尖到嘴唇。我把从电视里看来的全用上了。而此时的徐曼则翘着牙,发出“呵呵呵”的声音。她八爪鱼般的搂住我的后背,短裙给压到身下了。

我第一次看见女人真实的侗体,晶莹剔透的肌肤是如此光洁而生机动人,圆滑雪白的大腿似一块无暇的断玉。连徐曼腋下淡淡的体香都那么诱人而使我癫狂。她半睁着眼,小肉山似的身体不自觉地上下起伏。

我手忙脚乱地和她滚在一处,可是老半天也没什么进展。

“你哥不会回来吧?”

“真讨厌!”徐曼给了我一巴掌。

实际上我是有点灰心了,穷折腾半天却找不到入口。

“在哪儿呢?”最终我不得不求饶。

“你别动啊。”徐曼抱紧我,身体在下面慢慢扭动。

突然她双腿一叉,猛地翘上去,小腹向里一收。我忽地感到自己滑进了一个小火盆。徐曼死命地扭着胯,牙缝里丝丝作响。我象伏在一叶小舟上,晃晃悠悠,上下浮动,身体似乎虚脱了。突然一股滚烫的东西从下身冲了出来,我几乎是惨叫着摊倒了。

“我还以为就美国人的那么大呢!”不一会儿,徐曼恢复精力又爬过来。

“你哥几点下班?”

“早着呢。”徐曼拧我一把。

我又微笑着,手指在她圆圆的胯上拂动。“再来一次?”

“一边去!”徐曼扭过身去。

我又开始吻她的后背,这次小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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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脉淬炼到极致可以化身远古神兽魂灵修炼到大成可以凝聚无上神器灵脉演化到巅峰可以霸绝天下九州武技可通神,玄功可化天一个充满了神秘的大陆,无尽苍茫,荒古遗迹,九州神葬····一个幸运的小子,本着一颗强者的心走了巅峰之路。
  • 吾名元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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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修仙?这是玄幻?这是都市?它都是,吾名元始,号为天尊!神,仙,魔,妖,鬼,人,六界动乱,神秘宫殿将疑团移向另一个位面,地球!请随陈轩一起逍遥这地球!征战那域族!共创那巅峰!
  • 新圈叉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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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B狼心,小B狗肺,生为男人,无论老少,一世都得穿开裆裤;伞女撑开,禽兽出闸,生为女人,无论美丑,一生善变无怨无悔。终是叹一句:“人在圈内走,难免遇到叉,妄想清白身,很傻很天真。”
  • 究极毛毛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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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条毛毛虫有什么好怕的,上去分分钟捏死它。那如果是一条变异的呢?变异的?哼,照样分分钟捏死它!真的么?那如果是一条身长几百米,导弹都打不死,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毛毛虫呢?哥们,你确定那是一条毛毛虫而不是一条龙?
  • 神级特种保安

    神级特种保安

    他是草根小民工,生活平淡如水,可谁奈何总有那么些人,要处处阻挠他的平淡。老子不发飙,真当他是病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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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

    本书为相关专业高校教材。全面论述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产生、发展及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的不断完善。
  • 忽必烈秘器

    忽必烈秘器

    在英国皇家学会的支持下,宝音和包绮丽继续寻找成吉思汗陵。要想找到成吉思汗陵,必须从寻找忽必烈墓入手。而要想找到忽必烈墓,必须拥有神秘法器玄灵圣石。此时,英国皇家学会派来的文森特博士也加入到考古队。他从不忽木的干尸身上拿走了一条项链,那项链上有一块用宝石雕琢的佩饰,能够发出一种奇异的光芒。宝音经过考证,确认这块佩饰就是他苦苦寻找的神秘法器玄灵圣石。它是成吉思汗远征印度时从一座神庙掠夺而来。成吉思汗称之为“腾格里哈森”,忽必烈称之为“玄灵圣石”。传说这个法器拥有神秘力量,可以打开神国之门获得永生。靠着玄灵圣石的指引,宝音推断忽必烈的陵墓也许就在贝尔湖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