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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百乐城

第二天,沈晖接送小天上下学,路过华水路的时候,都慢下来车,向路边张望了一下,却没看见小美。

沈晖将小天接回了小区,让他自己先上楼去,然后就拿出了手机,拨通了徐老二的电话。

“老二,关于那个卖花小女孩的事情打探的怎么样了?”

“晖哥,这两天我就蹲在华水路,根本不见那帮人出来活动啊,也没见到那个卖花的小女孩。”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他们换地方了?”沈晖问道。

“不可能,晖哥,他们都有固定地盘的,不可能到处乱跑,那样他们自己就乱套了。”徐老二肯定地说道。

“哦,那可能他们听到什么风声了?”

“晖哥,我也没向其他人说这件事情……”

“可能是那天小天将我的名字报了出去的缘故,不要紧,你继续盯着,他们不可能就因为这点事再也不出来了。”

“行,晖哥,一有情况我就给你打电话。”徐老二答应道。

挂掉了电话,沈晖想了一下,然后发动起车子,又向华水路那边而去。

到了昨天早上看见小美的那个地方,沈晖将车子停下了,然后下车顺着人行路走着,表面漫不经心,实际上却仔细打量着街边的一切。

这条路算是利海区的商业中心了,路边的店铺鳞次栉比,不远处就有一个路口,是条步行街。

此时,华灯初上,行人如织,显得非常的繁华。

沈晖信步走到了步行街上,一眼就看见有一个戴着墨镜的中年男子,穿着破烂的衣服,坐在地上,拉着胡琴。

这中年男子虽然拉琴的技术不怎么样,时常有断气掉节奏的现象,但琴声也呜呜咽咽的,让人感觉很凄凉。

和四周繁华的景象一对比,这一幕格外的让人感慨。

沈晖走到了中年男子跟前,掏出了点零钱,蹲下身,放在了他面前的小盆里。

“谢谢。”中年男子脸仍然向着前方,并不看沈晖,只是点点头。

“你在这一天能挣多少钱?”沈晖拿手在中年男子面前挥了挥,看他毫无反应,便张口问道。

“啊,先生,我就是混碗饭吃,挣不了多少钱的。”中年男子脸上露出了警惕的神色。

“就混一碗饭?不用管别人吗?”沈晖笑了。

“我自己都养不活,管不了别人的。”中年男子停止了拉胡琴,回答沈晖道。

“真的?你在这里不用交税?”沈晖问道。

“交税?先生,我这又不是做生意……”

“你不会不懂吧,你在这里是谁的地盘?”沈晖故意问道。

中年男子将胡琴放下了,神情紧张了起来:“啊,先生,我就是临时在这里要碗饭吃,真的不知道是你们的地盘啊。”

“你竟然连我们地盘也不知道,真实岂有此理,到我们山头来混饭吃,还说不知道我们,你这是想死了。”沈晖装作很生气地说道。

“啊,先生,我知道是你们的地盘,刚才说错了。”中年男子听见沈晖生气的声音,更加的害怕了,不敢不说实话了。

“那你说说我们是谁?竟然敢这样藐视我们,你要是说错了,看我不将你的腿打折,让你真正地在在这里走不了。”沈晖恐吓道。

中年男子一听见腿打折三个字,脸色都吓得蜡黄起来,仿佛想起了什么恐怖的事情。

沈晖盯着中年男子,他心里明白,这人肯定是知道这块地盘上乞丐们的详情,所以才会那么害怕。

就在这中年男子刚要说话之际,沈晖忽然听见后面一个女孩惊喜的喊声:“沈晖,你怎么也在这里。”

还没等沈晖回过神来,另一个女孩已经跳起身来,整个人身体都伏在了沈晖的后背上,用白嫩地双手捂住了他的眼睛,娇笑着说道:“沈晖,猜猜我是谁。”

他心里叹声气,说道:“乐瑶,你别闹了,我还有事。”

乐瑶一愣,自己和沈晖只不过接触了一个晚上,这人就能从声音中分辨出自己来?

“啊,沈晖,你耳朵真好使。”随即,乐瑶就高兴地叫了起来,然后松开了双手。

“不是我耳朵好使,而是我鼻子好使。”沈晖摇摇头。

“那我身上的香味肯定是和别人都不一样喽,你想不想好好闻闻?”乐瑶拿出了老司机的样子,一点都不打怵地和沈晖谈论起自己体香问题。

“还是算了吧。”沈晖苦笑着摇摇头。

“对了,你在这里办什么事情?”乐瑶又问道。

此时,中年男子已经抓住时机,抱起胡琴就挤入了人群中,东拐西拐的跑着,疾如脱兔,哪里还有盲人的影子。

沈晖看着中年男子的背影,摇了摇头,对乐瑶说道:“没事,就是溜达溜达。”

“逛街?那太好了,我和乐瑶也要逛街,咱们一起吧。”宋轩雅此时也出现了。

“我已经逛完了啊,这都晚上,要回去了。”沈晖一见这两位在一起,更加的不敢逗留了。

乐瑶眼珠转了一转,然后说道:“我们也逛完了。”

“那就回家吧。”沈晖心里有些轻松。

“可是,我们还没吃饭呢,逛了一下午,可是饿死我和小雅姐姐了。”乐瑶睁着大眼睛,很可怜地向沈晖说道。

“是啊,沈晖,你请我们吃饭吧,毕竟,你不是那种看别人饿肚子而不管的人,你一直都很大方。”宋轩雅也给沈晖带上了高帽子。

沈晖无奈,只好指着附近的一家饭店说道:“那我们去那里吃吧。”

“这地方不好,我们领你去好地方。”宋轩雅不同意,然后,拉起沈晖的手就走。

走到了街边,宋轩雅要打车,被沈晖拦住了:“我开车来的。”

说着,沈晖用手一指路边的兰博基尼。

宋轩雅还行,见过这辆车几次,但乐瑶就不同了,那天晚上她喝多了,并没有注意沈晖开的这辆车,如今一见,登时赞叹起来:“这车好酷啊,沈晖你挺厉害啊,能开上这么好的车。”

“并不是我的,是我们大小姐总经理的。”沈晖实话实说。

乐瑶一听这话,登时有些不乐意了:“你竟然开着别人的车……这样,明天我让我父亲买一辆给你开,也是这样的,好不好?”

沈晖直摇手,自己长得真像小白脸?为什么这两个女孩老有想包养自己的意思呢?

坐上了车,乐瑶还是有些不乐意,看着这车,感觉十分的不顺眼,双手抱肩,望着车外。

“咱们去什么地方?”沈晖问宋轩雅。

“唔,咱们就去百乐城吧。”宋轩雅想了一下说道。

“百乐城是饭店?”沈晖有些疑惑,听着名字很奇怪。

“不是,百乐城是银滩区那边的夜店,可比猜火车那边好玩多了,里面好多外国人。”乐瑶这时候忽然又高兴了起来,兴奋地说道。

“不是吃饭吗?怎么又去夜店了?”沈晖无奈地问道。

“夜店里也有吃的啊,我们一边吃,一边玩,多好。”宋轩雅兴致勃勃地说道。

“那就在利海区找个夜店吧,这么大一个利海区还装不下你们了,偏得去银滩那边?”

“不一样,银滩那边可比利海繁华多了。”宋轩雅说道。

沈晖摇摇头,一脚踩上油门,兰博基尼风驰电掣地就向西边驶去。

到了百乐城,沈晖看见这个地方虽然没有猜火车酒吧大,但装潢的却是十分豪华,整座大楼是极为罕见的七八层,这在银滩这寸土寸金的地方,算是最低的建筑了。

而且,这个大楼还是个半圆形,外面幕墙上全部装饰着霓虹灯,流光溢彩,就如险境一般。

沈晖下了车,和宋轩雅还有乐瑶二人一起走进了夜店大门。

就在门口迎接客人的,都是穿着红色旗袍礼服的年轻女孩,光鲜亮丽,然后穿着马甲的服务生将三人引进了大厅。

“我们是要包厢,还是去二楼大厅?”宋轩雅问向乐瑶。

“要个包厢吧,我今天好想唱歌。”乐瑶说道。

宋轩雅点点头,拿出了vip卡,刷了一下,点了一个中等包厢。

沈晖站在那里,有些无聊,看着这里来来往往地客人,和猜火车酒吧差不多,都是富家哥和大腹便便地中年男子,不同的是,确实掺杂着一些外国人。

进来包厢,乐瑶直嚷嚷饿,让服务生先去订了一块比萨,然后才开始要了酒水。

这一回,沈晖心里可有了警惕,他不是怕乐瑶灌自己,而是怕这俩大美女又喝多了,那可是很麻烦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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