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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三个情人-“比日神山。”的千年古树

大学的生活比李小渝想象的难过,不知是否因为在西藏的原因。他原本喜欢繁华,不喜欢远离尘嚣;比起山来,他也更喜欢海。现实刚好站在李小渝愿望的对立面。用爱因斯坦的话来说:“如果有上帝,他肯定是个顽童”。从这个角度来看,上帝是存在的,因为他的工作就是愚弄世人,李小渝也是其中被愚弄的一个,他这样认为。

对于藏族同学来说,不知是因为他们天性乐观,还是因为这里就是他们想要的,对这里的生活十分满意,每天笑得灿烂无比。这也难怪,他们不信上帝。

这不,寝室里的同学就在筹划这个周末的爬山活动,目的不在爬山,也不在山水之间,只为了和班上的其他女生拉近关系,具体到近什么程度,就看双方的努力程度了。

“班长,你看这日子过得太无聊了,你号召一下,周末和女生一起去爬山吧。”高矮组合里的矮个说到。

“爬山就不无聊吗,关键是我为什么要号召呀?”李小渝反问到。

“到时候白玛拉姆也会去。”矮个说。

“她去不去跟我有什么关系。”李小渝说。

“你不喜欢她吗?”矮个问。

“谁给你说我喜欢她的。”李小渝提高了音量。

“但是她喜欢你。”矮个说。

“你啥都知道。”李小渝讽刺到。

“大家都知道。”矮个也带着点讽刺说到。

大家一起笑着表示同意这个说法。

“我有女朋友。”李小渝又说。

“但是我们没有女朋友啊。”大家说是不是呀?

“是。”寝室里的其他人异口同声的回答。

“你为了兄弟们着想一下嘛,兄弟们的终身幸福就包在你身上了。”矮个这话说的有水平,高个不由得对他竖起了拇指。

这下让李小渝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李小渝走过去,拍一下矮个的头,“就你小子会说话”,然后两人闹做一团。

“好了,班长,这事就当你答应了啊,你把我当个屁放了吧。”这时李小渝背扣着矮个的手。

“好吧,看你小子这么会说话,答应你了。”李小渝说。

平时矮个和他关系还不错,这小子鬼精鬼精的,印证了人小鬼大那句话。

关于矮个,还有一个小故事。

开学第一天,矮个和平常一样带着墨镜去上课。点名时老师叫他把墨镜摘了,说这样对老师和同学不尊重。矮个说摘了不好看,而且可能对老师和同学更不尊重。老师不信,非要让他摘了。于是他就把墨镜摘了。老师最后不得不让他又把墨镜戴上。于是,矮个就这样对老师和同学不尊重的过了四年,而且没人再敢叫他把墨镜摘掉了。

据矮个自己描述,自己的眼睛是因为小时候骑牦牛,从牛背上摔下来的时候眼睛被牛角挂了一下,一只眼睛受伤了,后来就不得不每天戴个墨镜。再后来就有了刚刚描述的那幅场景出现。

在小墨的积极推动下,在李小渝的努力号召下,在大家无聊的大学生活胁迫下,爬山交流活动于周六正式拉开了帷幕。

林芝八一镇比较有名的山有“大柏树”,世界驰名商标“柏树王”。大家去这个景点就是冲着大柏树去的,有一颗柏树王,据说是世界上最大的,有2600多年的历史。但是大家不知道,大柏树一直往上,就是一大片森林,是一片大山。爬上山需要数小时,山顶可见八一全景,一般游客都不会去,也去不了,肯定会缺氧,所以这样非常少人能去到的地方才有非常的风景。李小渝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因为他们周六爬的是八一的另一座山,“比日神山”。

“比日神山。”翻译过来是“猴子山。”的意思,可能是因为树比较多的原因。李小渝他们就体验了一把当猴子的感觉。

上山本来有公路,还有栈道。有一部分人就说直接走公路,另一部分人说要穿过树林,一直往上爬上去,还剩下一部分人说直接坐车上去,省事儿。赞成走公路上去的人说穿过树林爬上山的人傻,有路不走非要自己去找路;赞成坐车上去的人说走公路上去的人傻,有车不坐非要走路;赞成爬山上去的人就急了,tmd今天是来爬山的,又不是来坐车观光旅游的,要走公路还不如围着八一走一圈呢。

最后,讨论的结果就是没有结果,李小渝只能无奈的说:“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不能集中,那只能民主了,自己愿意怎么去就怎么去,待会自行回去,只有一点要注意,那就是注意安全”。

大家兵分三路,向G点挺进(最高点山顶)。李小渝寝室的全部人员以及白玛拉姆寝室的部分成员准备穿过丛林。男生这样选择并不是因为他们喜欢冒险,而是因为这样可以给女生提供帮助,比如在前面拉一把,或者在后面推一把女生,这些都是男生愿意做的,比起心灵的交流,他们更喜欢身体的交流。而女生这样选择,可能是因为她们需要帮助,也可能是她们喜欢冒险,她们总喜欢把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这不是最大的冒险么。

在李小渝弄出这些想法的时候,男人们和女人们已经出发了,只剩下白玛拉姆还在旁边等他。

“嘿,班长,你还在酝酿怎么上山吗?”白玛拉姆问。

“没有,我还在思考男人和女人。”李小渝这样想到,但是他给白玛拉姆说的是“没有,我还在想这帮男生和女生怎么这么大的干劲”。

“不是你号召大家来的吗?怎么你到没什么激情呀?”白玛拉姆一脸疑惑到。

“不说了,我们还是走吧,哦,不对,爬吧。”李小渝赶紧转移话题。

白玛拉姆就跟着李小渝后面,两人像掉队的逃兵,慢慢的用四肢向上移动。刚开始还能听见见面嘻嘻哈哈的声音,不一会儿就不知去向了。本来白玛拉姆可以比现在快的,但为了将就李小渝,两人和大部队的距离越来越远。李小渝也不是一无是处,稍微陡一点的地方还是可以拉她一把的。也辛亏白玛拉姆不胖,身材还算苗条,不然估计也拉不了几把就拉不动了。

这座山就像一个原始森林,到处都是李小渝不认识的植物,有高的,有矮的;有胖的,有瘦的;有大的,有小的;有方的,有圆的;有的枯黄萎靡,有的郁郁葱葱;有的刚冒新芽,有的古老沧桑。不管怎样,它们肯定不愿意被这帮无聊的人所打扰,它们有的在这里安静的生长了数千年,不为谁的到来而感到高兴,也不为谁的离开而感到伤心。

不知不觉中,李小渝已经在白玛拉姆后面了,可能是因为他爬得太慢,也可能是因为白玛拉姆实在是不能再慢了。但是他始终不肯让她拉他,因为慢已经很没面子了,再被拉着走就更没面子了。他一路上还在思考一个问题,这林子里会不会有蛇。这也是白玛拉姆给他的灵感,因为看着她的背影,水蛇一样的腰,长发过肩;臀部像一个大苹果一样诱人,修长的腿难以形容的迷人,要是她从上面滑下来,他的手还真不知道应该往哪里放。

心想事成的事情一辈子还真遇不到几次,这次就是其中的一次。只听见“啊。”的一声,白玛拉姆先是往下滑了一段距离,然后脚碰到石头身子仰着向后倒了。这下李小渝也不用考虑该从何下手了,直接张开双手,抱住白玛拉姆就开始往下滚。还好这里树多,没滚多远就被树挡住了,在一块稍有坡度的地方停了下来。

“哎哟,我滴个肾哟。”李小渝开始嚎起来,腰正好撞在树上。

“我怎么什么也看不到了。”白玛拉姆也大声的说。

“因为你压在我身上,我抱着你的头,魔鬼蒙蔽了你的双眼。”李小渝回答到。

“那你还那么多废话,还不赶紧放开我,你个魔鬼。”白玛拉姆假装愤怒的说到。

“我现在暂时还动不了。”李小渝略带痛苦的说到。

“那你可不可以把你的手挪开先,你动不了,我自己动。”白玛拉姆温柔的说。

“那好吧。”李小渝边说边放开了手,这时他才意识到一只手在白玛拉姆的背上,另一只手在她的“大苹果。”上。怪不得手都没知觉,原来是手太舒服了,手感太好,导致没有感觉了。

白玛拉姆翻了个身,仰面朝上,脸上一阵绯红,不知是因为惊吓所致,还是李小渝所致。

“啊,换个姿势舒服多了。”白玛拉姆说到,“要不你也换个姿势吧”,她继续说。

“我也想啊,但是我的腰撞在树上了,动不了呀。”李小渝无奈的说到。

“原来,老天让你用什么样的姿态活着,你就得怎样活着;让你用什么样的姿态躺着,你就得怎样躺着。你是幸运的,可以随意变换自己的姿态,换自己喜欢的姿态活着。”李小渝感慨到。

李小渝正说着,白玛拉姆就换了个姿态。侧过身面对着李小渝,一只手托着脸,另一只手放在修长的腿上,肆无忌惮的笑了起来。李小渝说得没错,她是幸运的,此刻,可以任意摆自己喜欢的姿势。

“老天真是不公呀,痛苦的人得不到解脱,幸运的人还得意忘形,没有一丝感激和怜悯,还极尽嘲笑之能事。”李小渝抱怨到。

白玛拉姆好不容易忍住了笑声,说到:“好了,好了,不笑了,我之所以这么幸运,都是因为遇到了你,遇见你,是我的幸运;遇见你之后,我是幸运的。只是没想到,你还是个哲人。”

“行了,行了,你也别谦虚了,我是个哲人的话,你就是哲学家了。”李小渝接过话来,略带戏虐的味道。

“咯咯咯咯咯”,白玛拉姆又是一阵狂笑,一只手捂着嘴,一只手捂着肚子,整个身体都在跟着颤抖,能笑到这种境界,堪称“笑美人儿。”了。

李小渝微笑着转过头,这肆无忌惮的笑声和这可爱的模样感觉如此相似。不知是她们天生如此,还是因为上天的幸运眷顾,让她们在温室里生长,让她们的生命中充满着阳光,把她们造就得如此可爱。

这让李小渝想起了同样可爱的一张脸,那是几年前的夏天,高中新生报名,在学校门口的照相馆前面,他看见一位披着长发的美丽姑娘,的背影。

正看得出神,姑娘突然转身。

“小玉儿”,李小渝惊讶的叫了出来。“小玉儿。”的眼镜没了,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马尾辫也没了,取而代之的是长发飘飘,自然的垂在刚生长的一对“桃。”上,很是突出,俨然一副小女人模样。谁说女大十八变,这才十四岁就变了,他心里想到。

也不知是看到李小渝惊讶的表情,还是看到了李小渝,朱玉笑得眼睛像一弯月牙似的,女人的笑脸总是那么可爱。她这回眸一笑,伴着长发飘飘,让时间都凝固了,让李小渝的心在这个夏天融化了,让李小渝在以后每个难眠的夜晚辗转反侧,清晰难忘。

“小渝儿,怎么了,才一个暑假不见就把我给忘了。”朱玉调皮到,仍旧有些羞涩。

“哪有,只是这俗话说女大十八变,你有点违反自然规律呀。”李小渝调侃到,比起以前也多了一丝羞涩。

“怎么了,变漂亮了还是变丑了。”朱玉又问到。

“当然是变漂亮了,我都不敢认了。”李小渝答到。

“咯咯咯。”朱玉又是一阵笑,丝毫不掩饰自己内心的喜悦,可能当时也不懂得隐藏少女怀春的羞涩,也隐藏不了。

“你暑假都去哪儿了,整个暑假都联系不到你。”朱玉埋怨到。(当时手机还没有出世,只有大哥大在沿海地区比较流行。)

“你不是让我回西藏去吗?”李小渝反问到。

“没想到你这么听话呀,早知道就不让你去了。”朱玉又说到,“那你给我带的礼物呢?”她又补充到。

“你又没叫我帮你带礼物。”李小渝找个借口。

“你果然听话,真是我的好渝儿。”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朱玉的小脸儿红得无法收拾。

“你不是要到市重点学校吗?怎么也?”李小渝岔开话题。

“我也不知道,也许是因为天意吧。”朱玉用难以捉摸的语气说到。

“我也这样觉得,上天让我们再次相遇,感谢天意。”李小渝不是那么正经的说到。

其实李小渝不知道,朱玉本来打电话到他家里要问他在哪所学校,哪个班的,但一个暑假也没有找到他。她父母非常不明白她为什么不去市重点,就像她自己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找了李小渝一个暑假一样。本来她可以去市重点的,但最后她还是通过关系到了李小渝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女人认定的事情,就没有做不成的,女人的可爱之处,这也算是其中之一吧。

喜欢一个人,为了那份纯真的感情,朱玉做了太多的努力。这是后来李小渝才知道的,当时,他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一直觉得这是天意。

在那个美丽的夏天,他又一次邂逅曾经的同桌女孩,本以为后会无期了,但世事就是这么难料,人为也好,天意也罢,他总觉得夏天有着宿命的味道。在朱玉转身的那一刹那,一股芬芳扑面而来,那是昙花的味道,一袭白色长裙,一头乌黑长发,一弯迷人明眸,为何在阳光下,绽放得如此灿烂,如此短暂。那是夏天的味道,那是宿命的味道?

“想什么呢?”白玛拉姆把他从记忆中拉了回来。

“想女人。”李小渝本来想这样说,但觉得有点****,换了一句“想起了一个女人”。说出口之后才发现和那一句差不多,只是和刚刚相比,感觉穿了内衣裤,遮住了三点。

“身边有一个女人,你却想另一个女人。”白玛拉姆开玩笑到。

“那不一样。”李小渝说。

“都是女人,有什么不一样。”白玛拉姆又说。

“女人就像是不同瓦数的灯泡——关了灯都一样,开了灯就都不一样。”李小渝心里这样想,嘴上却不好意思这样说。只说“不一样就是不一样”,“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他又补充了一句。

正说着,他就往树上看,看一下有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

只见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照射下来,不多。这是一片茂密的树林,这是一颗参天的大树,没人知道她的年龄,没人知道她的来历,没人知道她现在的心情。

李小渝只是在想,那么多的树,为什么就是这一棵,离他最近,救了他一命。

于是,他想起了关于树的一段话。佛曰:“如果爱一个人,今生又注定无法在一起,就为他栽种一棵树。那么,来生你就会真的变成一棵树,长在他每天必经的路旁,看他走来走去,而你,没有喜悦,没有悲伤。也许,不是为来世的相遇栽种,而是为今生的解脱而栽种的。”

所以,这棵树和他可能前世有缘,今生才能和他这样擦肩。其实,也不是擦肩,而是撞了一下腰。

他们的相遇,可能用了几千年,但场景是这样的喜剧。一个撞上了腰,无法动弹;一个站成了永恒,没有悲喜。他们相遇,实属不易;既然相遇,就是奇迹;虽然刚相遇,马上又要分离;既然要分离,何必要相遇。

李小渝开始迷惑了,在人们没有答案的时候,就该问佛了。

我问佛:“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

佛曰:“物以类聚,你们不是同一类。”

我问佛:“为什么不能在一起,还让我们相遇。”

佛曰:“因缘而生,因缘而灭;月盈月亏,花开花谢;既有相遇,就有离别。”

我问佛:“既然迟早都要离别,那相遇了我是不是就什么都不需要做了?”

佛曰:“正因为有离别,你才更应该珍惜相遇,没有别离,给你再多相遇你都不会珍惜。”

我问佛:“经历这么多别离,我对相遇已经感到恐惧。”

佛曰:“只要心中有爱,爱就可以在任何时空存在;和有缘人,做快乐事,别问相聚别离。”

李小渝就这样看着树,白玛拉姆看着李小渝,两人和树一样,在那一刻被定格成永恒。李白“对影成三人”,此时他们成了三棵树。

白玛拉姆终于忍不住了,就问李小渝很经典的一个问题:“你在和树谈恋爱吗?”

李小渝一惊,回答道:“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然后两人像疯子一样笑得踹不过气来。李小渝感觉树也笑了。但其实树在那里一动不动,和千百年来一样,没有表情,不畏别离,真是佩服她。

“歇够了没有,腰好了没有,我们可以走了吧。”白玛拉姆站起身来。

“好像可以了。”李小渝动了两下身子,感觉不疼了。

当李小渝抬起头准备起身的时候,白玛拉姆突然弯下身子,表情很是暧昧的看着他。

“等一下。”她对他说到。

李小渝就愣在那儿不敢动了,当白玛拉姆的脸一步步逼近,他的头就一步步往下放,最后平躺在地上无处可躲的时候,她还在一步步逼近。

此刻李小渝心里很是矛盾,她现在有女朋友,从道德上来说,他不能让其她女人亲他。但从男人的本性上来说,拒绝女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关键还是个大美女。正在李小渝矛盾的时候,她的长发先亲吻了他的脸,这种感觉痛得他求生不得,痒得他欲罢不能。

当李小渝想要大声喊出“不要。”的时候,白玛拉姆先开口了。

“别人都是喜欢沾花惹草,你的头上怎么老是喜欢粘些树叶呀,和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一样。”她用手拿起粘在他头上的一片树叶。

当白玛拉姆的脸渐渐远离李小渝的脸,他的心才渐渐从躁动的情绪中回复平静。只是觉得她的长发把他的心挠得痒痒的,一发不可收拾。

白玛拉姆将树叶放进衣服包包里,把这颗可能是李小渝前世情人的树掉下的树叶小心的珍藏着,作为他今生的情人,珍藏着。

李小渝好不容易从瘫倒的状态中恢复过来,慢慢站起身来,当她转过身去准备走的时候,他说“等一下”。

她转过身来,只见李小渝张开双臂,突然把大树抱着,只抱住了大树的几分之一。白玛拉姆也过来抱着大树,两个人还没抱着树的一半,至少还得三个人才能把它完全抱住。

“幸好抱的不是女人腰,不然就完蛋了。”李小渝这样想着。

“你还没抱够呀。”白玛拉姆说。

“再怎么说它也救了我们,我们也要表示一下感谢嘛,‘抱’答它一下。”李小渝说。

白玛拉姆又笑了。“你还真逗,那它要是不喜欢你抱呢?”

“也对哦,这样的话,我们就成了‘强抱’它了”,那我们走吧。

李小渝依依不舍的告别了这场有可能等待了上千年的相遇,然后头也不回的登上了山顶。

他们到达山顶时,没有看到其他人的身影,可能在他们前面的已经下山了,可能在他们后面的不来了,可能有的人就没打算爬上来。最后,李小渝这个没打算来爬山的人居然爬上了山顶,到达了G点。

他们俩背靠背的坐着休息,这时远处出现一头猪,一头藏香猪。这边的猪都是放养的,所以个头一般不大,但是肉质特别好,吃起来特别香,故名“藏香猪”。

“帕个巴。”白玛拉姆叫出声来。

“啊?”李小渝不知道意思,疑惑的啊了一声。

白玛拉姆招牌式的笑声又来了,一阵狂笑。

“我又没叫你,你答应什么。”她边笑边说。

“我又不知道你在叫什么,昌都话里面猪的发音是‘帕’。”李小渝解释到。

“你一来它就出现了,看来你和猪有缘,而且喊猪你就答应,以后就叫你‘猪’吧。”白玛拉姆笑着说到。

“那我和你也有缘,你不就成了母猪了。”李小渝也笑着说到。

又是“啊。”的一声,李小渝刚说完就被白玛拉姆狠狠的掐了一下。

“咯(相当于汉语喂的意思),‘帕个巴,’听说你女朋友在内地。”白玛拉姆问到。这直截了当,开门见山的问题,将藏族女性的的豪爽之情展露无遗。

“谁告诉你的?”李小渝反问到。

“看来是真的了。”她说到。

“你想干嘛?”他又反问。

“我又不会吃了你,你怕什么?虽然你是‘猪’。”她说。

“我有什么好怕的。”他说。

“那我说我喜欢你,你怕不怕。”她说。

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说到“我不怕,她在内地。”

“你个花心大萝卜,想脚踏两只船,想得美。”她说。

然后两人就哈哈大笑起来。

白玛拉姆的长发又让李小渝心里痒痒的,他马上转移注意力,看看山下的城市。

放眼望去,苍穹下一片绿色,虽是冬天,到处都是春意盎然,四周都长满了树木,郁郁葱葱的,这大概就是这座城市叫做“林芝。”的原因了。林芝地势非常平坦,也非常宽阔,尼洋河穿城而过,像是流动着的绿色血液。放眼望去,基本上没有高的建筑物,要说高的,就只有远处的群山,层峦起伏,像女性优美的曲线。整个城市就像是沉睡的婴儿,安静的躺在母亲的怀抱之中。分散来看,又像是有人随手撒下的五颜六色的石头,再有想象力一点,就像是散落在人间的一粒粒佛珠。李小渝很想把它们都一粒粒拾起来,串成一串一串的,送给那些心爱的人们,保佑她们幸福平安,不再有分离。李小渝还想,要是有一根足够长的鱼竿就好了,他就可以把鱼钩放进尼洋河里垂钓了。鱼钩当然得是直的,他要学习姜子牙,直钩钓大鱼。但是他又等不了那么久,等到头发花白,牙齿掉光,对他来说一切都没有意义了。他想现在就拿起鱼竿,将鱼钩往尼洋河里一甩,剩下的就是等待。等待是世上最漫长的事情,所以你必须找到自己的兴趣来消磨时光,等待你想要的结果。此时此刻,他和他的“兴趣。”背靠背,看着蓝天下血红色的夕阳,等待着夕阳西下,等待着未知的命运,等待着直钩上的“大鱼”,等待着。

这是李小渝在西藏唯一爬过的一座山,爬上山顶,仿佛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又仿佛在神的指引下,他拥抱了白玛拉姆,他拥抱了一棵千年古树,他遇到了一头藏香猪,还有一轮夕阳。在蓝天下,血红色的夕阳,映在他们黄色的稚嫩的脸上。这是他,也可能是他们,送给彼此最美的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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