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班长告诉她:“书就在床里边,你自己拿吧。”
此女人上了床,哪里还真是拿书呢。这俩人正是干柴遇烈火,一顿翻云覆雨,从此以后一发不可收拾。
大半年过后,管理处给王参谋腾出了房子,小夫妻俩搬出招待所,住上了一室一厅的干部宿舍。照理说那破事应该结束了。但只要王参谋去了基层,此女人必到招待所去,时间一般都在熄灯号吹响后。军区机关大院里夜间总是有人走动,还有夜间流动哨兵巡逻,万一给什么人撞上了,后果不堪设想。
刘班长害怕了,他要与此女人断绝关系,但这个女人就是不肯,最后他们商定除星期六、星期天之外,每隔一天刘班长到她宿舍去。刘班长也守约一次不差,最后一次时间已是深夜一点,他正抬手敲门,在他的身后伸出一只手,将他的手拿开了。刘班长魂不附体,回头一看是保卫处处长,还有两个保卫干事。
刘班长把这点窝囊事说完了,我为他惋惜,便严历地批评他:“偌大的一个城市,姑娘家多的去了,你干嘛和一个嫂子玩呢!而且是军嫂,军人干军人的老婆,你这花花肠子花花心,你昏了头了!”。
刘班长耷拉着脑袋万般地痛苦,他说:“我也没办法,她不知不觉地就趴到我身上了,我控制不了啊。”
我帮他理出了错误的根源,这就是在王参谋出差后,应该立即向领导报告,把此女人清理出招待所,没了祸根,什么事都不会发生。
刘班长连连点头,他用企求的目光盯着我,半饷他说:“周涛,你帮帮我吧。”他又告诉我现在只是承认了有这回事,具体细节还没说。
我考虑良久,对他说了三点:
第一、笼统地认识错误,表示悔过自新,接受处分;
第二、把重要的细节推到那女人身上,她就是家属,不存在处分问题。把你说的“书就在床里边,你自己拿吧”这句话改成“书在哪里我不知道,你自己找吧,她并没有找书,却上了我的床扑到我身上。把你们商定你到她宿舍去改成她两次来招待所,你都拒绝了她,第三次她拉着你去了她的宿舍,又是她叫你每隔一天到她那里去。
第三、你要单独见保卫处处长、管理处处长,可以到他们家里去,央求他们保留你的军籍,回家后也好谋生。
我还告诉他党内处理的时候,我会在支委会上为他说话,争取从轻处理。
一个星期后管理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专题讨论对刘班长的处理意见。支委会五个委员已经有三个委员说了话,两个委员的意见是开除党藉,建议行政部门给予开除军籍的处分。另一个委员则认为,事情全过程是女人占的主动,对刘班长的处理不宜过重,他的意见是党内记过处分一次,建议行政部门给予中途退伍的处分。
我说话了,在我的话里并没有庇护刘班长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