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468900000144

第144章 给阿梦敷药

阿梦看着古暮小心捣药的样子,十分的解恨,也十分的着迷。觉得他的侧颜大概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侧颜,他的动作,是世界上最温柔的动作,他的眼神,是世界上最美好的眼神。

古暮大概是觉察到了阿梦在盯着他看,这让他很有优越感,也不转头,只是嘴角挂上一抹不易觉察的笑意。

即便是在不易觉察,阿梦还是捕捉到了,此时的阿梦又觉得,古暮的笑,是世界上最难得的笑。

若果能换得古暮永远这样笑下去,就算豁出一条性命,又算得了什么呢,反正活了这么久,想要的终究没有得到,大概也永远不会得到,那么就算活的再久一些,也是没什么意义的吧!

阿梦正想的出神,眼神始终未曾离开过古暮的侧脸。鬼婴觉得阿梦这样看着古暮那个讨人厌的家伙,十分的没出息,便挡在阿梦面前:“阿梦姐姐,你觉得我好看么?”

阿梦一愣,敷衍地回了句:“好看!”

“哪儿好看?”

“这个……”阿梦仔细观察起来,这个家伙死掉的时候连个人形都没有,如今她倒是用自己的鲜血养的有了些人的样子,五官四肢也分明了起来,但是要说好看,实在有些难以启齿。阿梦觉得自己刚才的话,说的是在不对,再怎么说,也不能骗孩子呀,尤其是这种很容易让孩子迷失自我的欺骗。

“这个……等阿梦姐姐的伤好了,给你塑一座好看的肉身,你便好看了!”

阿梦自觉这个理由找的还算不错,古暮却在一旁噗嗤笑了,想不到阿梦竟然想了这么个理由安慰鬼婴,倒也是难为了她的耿直性子。

“你笑什么,阿梦姐姐又没有说你好看!”鬼婴回头,气冲冲地对古墓说道。

“事实摆在这里,还用得着说出来么?”古暮对于自己的外貌,一向十分的自信。

鬼婴委屈的快要哭出来,回身对阿梦说:“阿梦姐姐,你一定要,一定要给我塑一具比这个家伙好看一百倍的肉身!”

阿梦咧了咧唇角:“话说这有点困难!”

阿蒙所有关于美貌的定义,大概都是以古暮为最佳标准的,如今鬼所提的这个要求,实在是超出了她的认知范围。

“为什么,难道阿梦姐姐不喜欢鬼婴了么?”说着,鬼婴真的哇哇大哭起来。

阿梦一边哄,一边说:“你看这样好不好,我可以给你塑一具和他一模一样的肉身!这样起码你就和他一样美貌了!”

“不行!”古暮和鬼婴异口同声地反对。

呵,这俩人在这个问题上,倒是同仇敌忾了啊!阿梦就不明白了,一个活了几千年的老帅哥,和一个尚未成型的孩子能有什么过节,怎么就不能好好地玩耍呢!

阿梦觉得这个问题在争吵下去,绝对是徒劳无果,遂假装伤口疼痛,哎呦哎呦地叫起来。

这两个家伙一见阿梦表情痛苦,立刻不计前嫌地跑过来,尤其是古暮,跑的比兔子还快。一把将阿梦扶进怀里:“阿梦,你没事吧,怎么样啊?”

这种突如其来的关心,让装痛的阿梦乱了方寸:“没,没事儿,就是,有点疼!”

“是不是伤口又流血了?”

说完,古暮就要掀开阿梦的一副,查看她后背上的伤口。阿梦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别,男女有别!”

古暮这才缩回手,想起来自己是个男人。

“你,真的没事?”

“没事,你去捣药吧!捣完之后便出去,我让鬼婴帮我敷药,你去帮老胡敷药。”

“鬼婴?”古暮有些嫉妒地看着鬼婴一脸得意的表情,决定坚决不能让其得逞。

“他一个小鬼,会做什么,还是我帮你吧!”

阿梦红了脸:“那,那怎么行?”

古暮突然拿出他的官腔来:“怎么不行,这是命令!”

阿梦竟然无言以对。鬼婴怒气冲冲的样子,简直就要把古暮生吞活剥!

古暮捣好了药,端过来,将阿梦放平,一点点揭开快要和伤口粘在一起的衣衫。一块触目惊心的窟窿,展现在眼前。

那可是断翅之痛啊,阿梦是怎么挺过来的,他无法想象,抹药的手,便也不受控制地颤抖。那颗留在眼眶里的眼泪,凉了一凉。仿佛又有许多前尘往事,从脑海里映射出来,只是时间太短了,他还来不及捕捉,就已经消失不见。

“阿暮,我真的没事,你不必,那样小心!”阿梦轻声道。

“阿梦,我一向是个正人君子,你也不必如此紧张!”

被戳中心事的阿梦将脸埋在臂弯里,火辣辣的烫。

古暮还是很轻柔,很小心,他知道阿梦一定痛的厉害,但永远不会开口喊出来。

这就是他的阿梦,倔强的让人心疼的阿梦。

抹完了药,古暮又完完整整地将阿梦的衣服穿好,借着给老胡上药的借口,匆匆离开。其实他的脸同样很红,很烫,整个身体都灼热的不得了。

出了草棚,清风穿过印堂穴,古暮方缓了缓心神,感觉平心静气了一些,刚才的自己实在是太没出息了,竟然像个未经情事的小男孩儿。可是百年前,他明明是动过情的啊!

算了,不想那么多了,还是去给老胡上药要紧。古墓强迫自己剪断所有关于阿梦的臆想,进了老胡的草棚。

老胡伤的更重,古暮甚至都不确定,他还能不能醒过来。这是他唯一的人类朋友,他没有护好,这是他做冥警几千年来,最大的失败。

古墓正在给老胡上药,突然听得外面烛阴的喊声:“大人,大人,有发现,有发现!”

古暮看着冲进来,在寒风中跑的满头大汉的烛阴问:“发现了什么?”

“我发现了人,和多人!”

“你确定是人,而不是行尸走肉?”

“没错儿,很多人,但是他们都睡着了!”

“睡着了?在哪里?”

“翻过两座山头,还是一座山。那山体有一条大裂缝,不过被风雪挡的厉害,再加上昼夜不分,四季不明,很难发现。那些人,就睡在缝隙里!”

同类推荐
  • 寻宝惊魂:鬼蜮逃杀

    寻宝惊魂:鬼蜮逃杀

    一群老兵在参加62年中印自卫反击战中突然遭遇了一系列不可思议的奇事,误闯入凶险的野人山中,与人,兽,匪,盗,国民党残部等搏斗求生存回国返乡的传奇故事。
  • 裹尸皮

    裹尸皮

    我叫张善水,上善若水的善水。爷爷偶得一张油皮纸充满了神秘,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解开这个秘密。远走四川,追寻爷爷的脚迹。可谁知环环紧扣,越陷越深!墓下的神秘鬼影,棺椁里的第三具尸体,乾陵立的无字碑!那些不为人知的种种到底是否存在?这到底是一个人的阴谋?还是整个世界的阴谋?
  • 断罪轮渡

    断罪轮渡

    从港口出发的轮船【斯堪提亚】,这艘轮船在出发的第一天就在太平洋因不明原因损毁落海,社会媒体争先报道。但事实上,这艘船上一千五百六十一名乘客都完好无损的活着,在持续航行的豪华游轮上进行着不为人知的生死游戏。活下来只有两个方法,完成完全犯罪,以及以审判别人为手段活到最后。
  • 遇鬼诧记

    遇鬼诧记

    世界上有存在的东西吗?它是存在的?那么它指的是谁,它是让人看到,可让人看不到的,指的是鬼。
  • 阴阳生阴阳师

    阴阳生阴阳师

    三世皆有因果,六道必循轮回。2015年,我回老家祭祖,无意间翻开了太爷爷遗物中的一本古书,这里面,记载着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1941年,太爷爷为了躲难带着三个妹妹从安徽逃往陕西,而这一趟行程,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不太平的......1644年,《皇家清史》记,“明崇帧十七年三月,清军入关,皇室有精通阴阳奇术之人,能撒豆成兵,呼风唤雨,京师城后被洪水淹没,万傀踏殿,明兵不敌之,缴械跪降,崇帧帝见大明王朝命数已尽,自缢景山,至此,明亡。”今天,我就先来讲一讲“因”的故事。
热门推荐
  • 仙妃乱世之妾本红莲

    仙妃乱世之妾本红莲

    她,本是天上的红莲仙子,容貌娇媚,心如明镜,倾城倾国倾天下,与世无争。但并不是你与世无争,便可得一片安宁的。众仙宴会上,因其他仙女的嫉妒,暗遭陷害,被皇母降回原型,封印在终年积雪的紫云山上,一千年。转世人间,江南萧家嫡长女。本是宁静生活,却卷进了家族的阴谋血腥中,尝尽人间喜怒哀乐生离死别,终是明白,并不是自己踏实本分与世无争,便可得一片安宁!于是,狂风起,左手仙法,右手妖术,碾压世间一切妄想伤害到自己和家人的人!一千年满,天界招位,额间红莲,薄唇微珉:“神仙?老娘我不屑!纵使天界千百好,我仍独恋世间情。”
  • 星际之走上人生巅峰

    星际之走上人生巅峰

    生于盘古时期的荒魂,夺星际时代平民中将女儿之舍手持犀利空间神器,却抵不过命运曲折空间弥散,宇宙大危机袭来暧昧有余爱情未满,最终只能成为对立的一方救世还是救己?
  • 带着外挂闯天下

    带着外挂闯天下

    丹神很牛吗?武神很猛吗?天阶功法很稀有吗?神器真的很罕见吗?炎枫躺在一张大床上用手扣了扣鼻子,然后左拥右抱着身边的美女不屑道:“ON,这些统统在外挂系统下不是问题,”丹神!?不好意思,我有一键炼制。武神!?你是说我的奴仆吗?这个我可以批量培养。。。功法!?额,你是指我的包裹里那数不清的本本吗?神器!?这个真的可以有!你以为我的一键锻造是干什么吃的。。用炎枫的一句名言说道:“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我外挂系统做不到的。”
  • 亲历美国职场:我与老美同事的那些日子

    亲历美国职场:我与老美同事的那些日子

    本书以作者的亲身经历为写作背景,不同于一般的职场励志,将中国人在美国找工作的酸甜苦辣娓娓道来,是一本重量级、美国版的“杜拉拉升职记”。
  • 南上若有夕

    南上若有夕

    陆夕遇上安南,是缘分,也是痛苦的开始。他们曾拥有过无数美好的记忆,他们都目送过亲人的离去,他们在经历各种困难后,终于意识到自己想要的不是所谓的真相,而是眼前的这个人。余生相伴,余生不弃。
  • 命缘于己

    命缘于己

    当生命只有短短只有二十年的时候,他选择了离开,不想让守护他的人伤痛;当死亡的诅咒不能再威胁到他的时候,他选择守护。既然我冲破了这上天的诅咒,那么我便要达到这巅峰,我要这天被我征服,我要这地为我颤抖,我要这世间所有的一切都没有伤害我所守护的能力!
  • 三国群侠

    三国群侠

    三国,讲述曹,刘,孙三家之间的斗争,不一样的思路,不一样的三国。
  • 做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做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如何做事决定命运、财富源于方法。这是每个人都应认可的名言。人与人的差别,从根本上说首先是做人做事的观念方式上的差别。我们从小就会被教导这不能做,那也不能做,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固定的观念,也是一种人们所习惯的常理。做事的态度要讲究方法,讲究思路,思路对,就会柳暗花明、思路错,就会山重水覆。凡事换角度,凡事逆向思维一番,也许这样一换,对事物的本身原貌就会看得更清晰,准确。从而正确地把握事物,进而产生正确的思路和行为。如果本书能帮助各位读者发现自己的盲点,修正自己某些偏颇式错误的观念,在你的人生道路上有所助益,那么我将感到由衷的高兴。
  • 孙中山

    孙中山

    孙中山活动的近半个世纪,曾经是中国最腐朽、最黑暗的时期,他有时是孤独地高举着走向人类文明的火炬,他的心血熔铸在他的理想之中。仁爱、宽容甚至是轻信,这些与政治家相悖的素质,真的使他离我们很近很近。
  • 那些年,我曾错过的女孩

    那些年,我曾错过的女孩

    他、叶广乃是个学习烂到爆、叛逆至极的坏学生。(乃少群:143987099)她、朱芳菲是个品学兼优、性格温情的好学生。读书期间,风度翩翩的他喜欢上了花容月貌的她,于是开始拼了命去追求她,为了他不惜和同学斗嘴、得罪老师。叶广乃是个幼稚至极、特爱搞怪的男生,而朱芳菲是个比同龄都略有成熟、大大咧咧的女生。于是他们完全不同的人上演了一场怎样轰轰烈烈、爱恨情仇的故事。最后,他们的感情出现了危机,朱芳菲喜欢上了别人,最后他们能否藕断丝连,回到最初的恋人关系,还是分手呢?本书是作者大部分亲身经历的故事、里面包含有搞笑、、爱情、雷人、青春、更有男人之间的巅峰对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