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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一起凶杀案

天已经大亮了,但还远远不到她上班的时间,杨绵绵在街上晃荡两圈,还是拐弯去了小公园。

她到的时间刚刚好,环卫工人已经在打扫卫生,也有早起的大爷大妈散步打拳,她刚刚走进小树林,就看见一个环卫工大妈惊天动地喊了声“死人啦!”

群众们纷纷上前围观,她也不甘示弱,混在人群里冲过去看。

她死的有点惨,脖子上勒着丝袜,内裤塞在嘴里,手脚被绑成了X形,衣衫不整。

杨绵绵也是第一次看到这样惨烈的死相,浑身一个激灵,掉头就跑了。还有心脏病的老太婆老大爷突发心脏病晕了过去,现场顿时混乱成一片。

她跑出好远才觉得脑袋里发蒙的感觉稍微褪去了些,但是那个女人的死状还是令她触目惊心。

发夹不停叫嚣着要回去,她一声不吭把它死死摁进口袋里,然后上了公交车。

一整天,她都非常沉默,中午吃饭的时候听两个女招待说什么公园里发现了一具女尸,死得很惨等等。

现代通讯技术发达,不出多少时间就能满城皆知,她听着她们指指点点胡乱猜测死因,觉得心情有点烦躁。

唯一令人高兴的是今天有位客人给的小费格外丰厚,她把钱塞到口袋里,觉得裤袋鼓鼓很有安全感,但是这高兴只持续了几分钟,因为她算了算自己的花销,悲剧地发现离目标还有很远,这个活儿恐怕得先干一段时间了。

要不是她身体素质好,这样还真的吃不消。她也是凡夫俗子,如果能偷懒当然喜欢在家睡大觉,只不过现在没办法,只能每天干苦工。

不过想一想那个死在公园里的年轻女人,就觉得吃苦也算不了什么了。

她每天都要经历很多次的生死离别,万物的轮回生死本是天道循环,因此悲伤却不哀痛,但……谋杀是另一件事,这是不能被原谅的。

荆楚很快得到了死者的相关信息,死者名为李涵,二十一岁,家境小康,高中毕业后开了一家美甲店,收入不错,新交了一名男朋友周鹏,事发当天在和朋友聚会喝酒,已经有人证明,没有作案嫌疑。

根据美甲店里的员工的说法,老板娘大概是十点下的班,离开时就穿着红色连衣裙和黑色丝袜以及一双高跟鞋。

唯一值得注意的是“老板娘头上戴着一个发夹,是她男朋友送的,很漂亮,听说是奢侈品店里买的,好几千块钱呢,老贵了,里面还刻着老板娘的名字”。

但现场并没有发现这个发夹。

法医初步判定死者是窒息而死,有被侵犯的痕迹,但没有留下****和毛发,作案手法非常干净。

“是很残忍才对。”

说话的是一队唯一的女性柳玉,人如其名,颇具江南姑娘的婉约气质,和警察这一行当一点儿也不契合,但实际是她是女承父业,父亲就是赫赫有名的柳局长。

柳玉从小就迷美剧,幻想自己能成为CSI部门的成员,但长大以后发现,痕迹学什么的……太难考了,智商跟不上伤不起,所以改考了公务员来警局当文员。

可惜好景不长,见识过现实的案件以后,她发现生活远没有电视剧那么美好,刑警又苦又累,不是喝着咖啡对着仪器就能分析出凶手的。

只是这姑娘继承了父亲的固执,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硬是咬牙扛了下来,死活不肯辞职,一来二去的,荆楚也就容忍她的存在了。

要搁在以前,柳玉第一句话铁定是“肯定是个连环变态杀人犯”,而不是现在的“残忍”,可见还是有长进的,就是没长进多少就是了。

“监控呢?”

“老城区的监控本来就有很多死角,公园门口的监控坏了一个多月了。”警员小刘连忙回答。

荆楚唔了一声,手指有一下没一下敲着桌子,发出笃笃笃的声音,办公室里静悄悄的,没人敢打扰他的思绪。

事情过去第三天,警方依旧没有破获此案,不过观众对此的热情却已经消散得差不多了。

杨绵绵多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烦恼。

水晶发夹真的是太烦了,大概是因为真的由水晶做的,它的玻璃心不是一般的玻璃,哭哭啼啼堪比林黛玉转世,翻来覆去就是说要杨绵绵把它送回到李涵身边。

杨绵绵和她说了无数次李涵的尸体在警察局她没办法也没用,它就是如此无理取闹!

秀才遇上兵是有理也说不清。杨绵绵烦了,拿了把榔头出来:“闭嘴还是翘辫子,你自己选吧!”

在暴力恐吓之下,水晶发夹终于噤声,让她能好好静一静。

窗外传来声声蝉鸣。

杨绵绵把今天的收入仔细叠好塞进一个老旧的小布包里,压在枕头下面,有了钱就有了底气,虽然数目还是不多,甚至和开学要交的学费所差甚远,但是杨绵绵并不担心。

赚钱很难,但也很容易,她现在烦恼的是要不要管那件闲事。

要不是因为这个发夹太吵,李涵死得再惨她也不会考虑,毕竟每天死的人海了去了,哪能一一管过来,又不是国际警察。

但有时候,她也总会想起来以前在电视上看过的《蜘蛛侠》,午夜剧场,国语配音有点不伦不类,但是她记得那句台词“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她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声音只有她能听见,她和其他人都不一样,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她始终无从得知。

“绵绵,下雨了。”

家里的器物们平时并不啰嗦,杨绵绵在想事情的时候,它们通常会默契地保持安静。

“又下雨了啊。”她从床上下来,赤脚踩在木质地板上,趴在窗户上往外看。

南城发展太快,到处都是高楼林立,还有许许多多奇怪的新型建筑,唯有老城区这一片还保持着原先的样貌。

雨水滴滴答答落下来,杨绵绵把手伸出去接了会儿雨水,这才说:“你们有谁看清楚那个人是谁了吗?”

窗外的电线杆说:“我去问一问,大家都很气愤这件事,绵绵,你走在路上也要当心啊,现在坏人那么多。”

老城区的东西都是上了年头了,年纪越大,它们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也就越高,比如杨绵绵家门外不远处有座石桥,那是后来政府翻新过的,但桥头有个乌龟石碑却是从河里打捞起来的古物,有几百年的历史了,据说是明代哪位县太爷命人造的,镇压在此,后来洪涝把石碑冲进了河里,民国时期才被打捞上来。

以前杨绵绵最喜欢去小店里买五毛钱的棒冰,坐在那里听它讲故事,讲明代的风流才子,讲民国的洋鬼子,再讲后来的抗日战争。

杨绵绵从小就是有爹妈生没爹妈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它们把她带大的也不为过。

“这个不用担心。”杨绵绵瞥了一眼畏畏缩缩的水晶发夹,无奈地叹了口气,“我不会冒险的。”

她只是想起来自己的那个粉红圆点的发夹而已,嘴硬心软,当初在地摊上看见她,她就在破口大骂:“呸,渣男,居然和女朋友的闺蜜偷偷拉手,还以为没人看见,贱!老娘才不要被你买回家呢!丢脸!”

她一眼就很喜欢它,和摊主讨价还价了很久,最后买了下来,天天上学戴着,每天上课的时候和她嘀咕:“坐你后排的小男生又偷偷看你,喂,我和你说,你现在最要紧的是读书,不然长得漂亮有什么用,还不是摆地摊!我以前看见过一个漂亮的女人,十八岁,不肯读书跑去做小姐,以为长得好看就行了,后来被臭男人骗了堕胎,要不是我以前的主人看她可怜帮帮她,现在死在出租房里也没人知道!”

她那么那么喜欢它,可是它们的寿命从生产线上开始就注定了不会长久,它说它下辈子要做卡地亚家的发夹,让她努力赚钱去买它。

现在,它的梦想实现了吗?

如果是它的话,肯定不会这么哭着,而是会把凶手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一顿吧?

想到这里,杨绵绵不禁露出一个笑容来,她吐出口气:“别哭了,我会想办法让你回到她身边的。”

“真的?”水晶发夹一激动,哭音又出来了。

“只要你不再哭。”

这句话有效,水晶发夹拼命忍耐住自己的声音,默默窝在自己的小角落里减少存在感。

而杨绵绵则想到,事情恐怕还得从荆楚那里找突破口,问题是,她要怎么把东西不露声色地交还到他手上呢?

还没等她找到机会,第二件凶杀案就发生了。

这一次她并没有亲眼目睹,但新闻里有报道,她在街边水果摊上买了三个苹果正准备洗一洗,就看见这么一条新闻,原本叽叽喳喳说话的都安静下来了。

一样是红衣的年轻女子,一样是在雨夜里犯案,一样是被侵犯后杀害,一样是被捆绑起来扭曲成一个奇怪的姿势。

“连环杀人犯啊。”杨绵绵这回是真的皱起眉头了。

南城这么多年来虽说事情不少,但特大的案件却不多,这样的凶杀案在她记忆里还是头一回。

一家老小纷纷表示要杨绵绵上下班注意安全。

“我没有什么红衣服。”她安慰它们,“而且,他也未必能打得过我。”

就像她和荆楚说的,一个女孩子要一个人生活下来,没点本事怎么可能。她放学回来也不是一次两次被社会青年跟踪了,有时候会碰到好心人呵退他们,但更多的时候,她只能靠自己。

饶是她那么说,老小上下纷纷表示不能掉以轻心,唯有水晶发夹唯唯诺诺,害怕她不高兴帮她回到李涵身边了。

杨绵绵没有理会她的小心思,她等的机会就在三天以后不期而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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