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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不能说完全没有,”胡斯归答得有些犹豫,“因为领主的确分不清我们的兵力究竟隐藏在哪儿,也不知道我们想要攻击什么地方。他当然也可以收缩自己的力量,全力防守裂章到谷玄域的连通点——但那样未免太示弱了,不是领主的风格。”

“所以你也并没有坚持?”云灭追问。

“因为我也心存侥幸,”胡斯归说,“龙雷虽然目光短浅,具体到一场战役的战术指挥,倒的确是能手。拼一下运气吧,这或许真是个机会。”

云灭没有说话,心里却生起了一阵疑惑。拼一下运气?心存侥幸?这可不像胡斯归一向的作风。以他的脾气,原本应当无论如何也据理力争,避免硬碰硬的伤亡,但他却如此轻易地服从了龙雷。

这个死胖子到底在打什么主意?云灭一时猜不透。但他相信以自己的能力,无论身处怎样的境地都有脱困的方法,因此并不紧张。生活于他而言,无非是解决一个麻烦,紧跟着再来一个麻烦,这个麻烦是在宛州、殇州还是云州,其实关系不大。

他甚至在打着这样的主意:抛开这帮内讧不休的蠢材,自己去解决问题。如果放在往常,以他的性格,只怕早就这么做了。但考虑了一阵后,他却放弃了这个念头。摆在明面上用来欺骗自己的理由是“这些人我完全可以利用一下,免得自己太辛苦”,但在内心深处,其实还是在担心任何可能导致失败的因素。这一次是他人生中所面对的最危险的挑战,却偏偏是唯一一次绝对绝对不允许失败的挑战。他不能凭意气用事去冒险,哪怕为此暂时收束起往日的高傲,陪着这帮废物在这里磨蹭。胡斯归是个无比狡诈的家伙,绝不可能把一切与云州有关的事情都告诉自己。如果贸然孤身行动的话,哪怕是一个细微的被忽略而环节,也可能带来致命的后果。

事实证明他的小心绝非多余。胡斯归等人结束争吵后,小睡片刻,便开始向裂章域和暗月域的连通点行进。按照元极道星盘的方向,从裂章到暗月,紧接着就可以到达谷玄,而谷玄域是领主的老巢所在。因此暗月域的防守是领主的重中之重,也是这一次叛变胜负的关键。

“对了,暗月域的话,是不是明月的力量就完全被遮蔽了?”云灭忽然想起这个问题。

“理论上应该是吧,”胡斯归漫不经心地回答,接着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对了,你是羽人,如果在暗月域的话,只怕就飞不起来了。”

羽人的飞行是靠着背上通过精神力凝出的双翼,而对绝大多数羽人来说,这样的双翼,需要感应到明月的力量才能凝聚。但如果暗月的力量占了上风,就只有风离轩那样的暗月之翼才能施展开。

云灭淡淡地点点头。胡斯归这家伙,果然隐瞒了很多东西,自己不问他就不说出来。在这个全新的陌生环境里,非得加倍小心才行。

从裂章域到暗月域的连通点也被龙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解决掉了,和上一次一样,干脆利落的突然袭击,负责守卫的几十名士兵几乎来不及还手就被杀的干干净净。胡斯归没有说错,尽管缺乏长远眼光,但假如具体到一城一地的争夺,这个龙雷的确算得上将才。而他的身先士卒也颇能激励士气。

云灭懒得出手,站在一旁观察着龙雷的武功路数。他有些惊奇地发现这个用剑的人招数很有章法,一招一式间法度谨严,雄浑正大,隐然有东陆贵族剑派的大家之风,和胡斯归那种纯粹要人命的邪恶狠毒的手法完全走的是两种路数。这样的剑招,如果遇上真正的高手,也许就会输在那变招之间的一刹那的诡诈不足,只不过眼下的敌人太弱,不足以对他构成威胁罢了。

会是什么人教给龙雷这样的剑法呢?

云灭看着最后一名领主的守卫倒下,不动声色地随着胡斯归来到了连通点之外。这是一条平静的小河,水面在夕阳的映照下泛出粼粼波光,偶尔有一两条鱼跃出水面,那些金色便片片碎裂开,随着波纹荡漾不止,接着复归平静。这种静谧的气氛仿佛出自天成,即便是刚刚近在咫尺的惨烈厮杀,也没能影响到它。

但胡斯归却粗鲁地打破了这种宁静的精致,他脱掉鞋,涉入河中,开始捉鱼。和通常人们所采取的垂钓方式不同,他的手段更为直接而迅速,看准目标后,手往水中猛地一插,便会有一条鱼挂在他的五指上被抓出水面。

云灭摇摇头,估计是这胖子嘴馋了想要吃鱼,不料胡斯归抓起一条鱼仔细看看,立马随手扔掉,再抓一条起来,看看还是扔掉。他禁不住说:“难道你要捉住一条和你一样肥的鱼才肯吃么?”

胡斯归瞪他一眼:“我可不是弄吃的!你们也都来帮忙,找一种背脊上有紫色斑点的红鱼。”

这后半句是向他的手下们说的,云灭不再多问,反正自己不擅此道,下去也只能碍手碍脚,所以只是在岸上看着他们忙碌。

二十多个人一起下河寻找,但这种紫斑红鱼看来很是罕见,足足忙碌了大半个对时,才终于抓到一条。胡斯归将鱼提在手里,验明正身,顺手就扔给了一头正在岸边饥肠辘辘却找不到肉吃的沙驮。沙驮张开大嘴,嚼也不嚼,一口吞了下去。云灭还没来得及眨眼,沙驮就已经倒在地上,痛苦地抽搐了两下,就此毙命。

胡斯归吁了口气:“还好,安全。”

云灭一头雾水:“鸟都毒死了,还什么安全?”

胡斯归说:“鸟死了就对了,鱼有毒,才说明水没毒。”他解释说:“我们需要穿过这条河之下的另一条暗河,那条暗河的源头和一处充满瘴气的沼泽相通。根据每日的涨落情况不同,有时候瘴气会溶入暗河,令河水充满毒素,有时则不会。所以如果不想冒冒失失地被毒死,就只好依靠这种不知名的鱼来判断。”

“这种鱼生活在暗河中,偶尔会出没于外河,它体内本身蕴涵毒素,但和溶入了瘴气的河水恰好可以中和。所以如果它身上带毒,就说明今天暗河里是安全的,我们正好泅渡。”

云灭拍拍他肩膀:“看来你对云州的一切还真是熟悉。”

胡斯归简短地回答:“这些年我在云州不是白呆的。此外,等穿过了那条暗河,我们就将到达暗月域,那就不是我的地盘了,一切都在领主的直接支配下,我们可能会遭遇到的敌人也远比这两天遇到的多。至于谷玄域,连我也从来没能进入过。”

“那样才有点意思,”云灭居然看起来有点兴奋,“这些天什么事都让你安排好了,老子的骨头都要发霉了。”

胡斯归苦笑一声:“也许还轮不到你出手呢。看看我们的龙雷,说不定他只手就能解决问题。”

这话中饱含着讥讽意味,云灭感到龙雷握剑的手上肌肉一下子绷紧了。看来这的确是一个不怎么能沉得住气的人。

二十四、戏剧性结局

作为羽人,云灭对暗月这玩意儿并无好感。抛弃掉诸如“暗月带来灾祸”之类玄之又玄的说法,暗月对他的直接影响就是——不能飞翔。尽管他平时并不轻易使用飞行的本领,但此时走在暗月域里,仍然有被锯掉了一条腿的感觉。

胡斯归不时幸灾乐祸地看他一眼,那意思大概是说:现在你和我们一样了。

和裂章域荒凉的石原不一样,暗月域的植被生长异常旺盛,一进去就是一片广袤的草原。那些疯长的绿色野草几乎有一人多高,让人的视线不断受阻,而且草质怪异,不像寻常的草叶那样柔嫩,而是粗糙坚硬,边缘尤其锋利,一不小心就会被割伤。好在胡斯归等人对这片草原并不陌生,安排了熟手在前方割草开道,就像是在森林里铲除树枝藤蔓开道一样。只是草丛里扑飞着数不清的蚊蚋,一团团地向人们脸上撞去,这一点即便准备了驱蚊水也没那么容易解决。当化整为零的叛军分批泅渡并最终在草原中的一个水泡附近集结在一起时,每个人脸上都或多或少带有一些蚊虫叮咬的痕迹。

最后清点下来,可用之兵总计有将近三千人。相比于昔年华族与蛮族作战动辄数万人乃至于数十万人的规模,这三千人实在是微不足道,但对于云州这片荒芜之土而言,已经是一个庞大的数目了。难怪龙雷如此有信心。

“本来该有差不多四千人的,”胡斯归低声对云灭说,“龙雷这孙子,只有勇力去蛮干,却不懂得保存有生力量。”

“你和龙雷交过手吗?”云灭问。

“没有,好歹名义上他和我还是一拨的,但他的身手比起你我至少要差了一截,华而不实。”胡斯归随口说。云灭点点头,没有再问,很快又想到兵力问题。三千人的确不算少了,但敌人显然并不只有人,龙渊阁的书生们曾遇到过的触须怪物、风离轩曾布下的杀人树林,都是能在一瞬间取走无数人性命的东西。

还是觉得这一战胜算极微,甚至于根本没什么胜算,云灭的眉头皱到了一起,可一向老辣的胡胖子为什么不阻止呢?

接下来的几天里,胡斯归和龙雷等人聚在一起谋划进攻方法,云灭无所事事,只能坐在帐篷门口,看着草原里似乎永远不停息的雨水。按季节来看,现在应该已经是隆冬时节,但云州的天气好像也和东陆不大一样。那些雨水并不带来刺骨的寒意,却好像连绵不断的秋日絮语,把一阵阵的愁思带给浸润其中的人们。吹过草原的风把那些雨丝吹得歪歪斜斜四处飘散,在空气中划出晶亮的轨迹。

秋风、秋雨,加上暗月对人情绪的影响,云灭很自然地又想起了生死未卜的风亦雨,这好像已经成了每天的一种功课。这个一辈子都把自己藏在高傲与自尊的外壳中的男人,一旦外壳上被弄出了一个小缺口,想要补上就不那么容易了。当然,他绝不会把自己的真实内心外化于脸上,甚至在身边完全无人时,也会在嘴里用挺不耐烦的语气嘟哝两声给自己听:“真会给人找麻烦。哼。”

他也趁着这最后的清闲时光骑着沙驮在暗月域里查看过一下地形。暗月域比裂章域略小,但仍然算是地域广大的地方,地形也很复杂,形状近似一个东西走向的长型口袋。这里西面与裂章域相连的一端较宽,也就是这片野草不断疯长的原野;东面与谷玄域相连的则相对狭窄,是一片环境相当恶劣的湿地。而叛军和领主可能开战的区域,大概会在“口袋”的中央。那里的气候难得的适宜农耕,在两块草原之中,居然开辟出了不小的耕地,能收获一些品质中等的作物,养活一些人。领主原本并不很重视这些耕地,但就在几年前,却突然派兵强行驱散了耕地上的农夫,将其中最肥沃的一块地霸占下来,禁止任何人接近。

“他在那里发现宝藏了吗?”云灭问。

“就算是宝藏,不出云州也没法用啊,”胡斯归回答,“进出云州那么难,再值钱的宝藏也没法吸引商人舍命来交易。就像沙漠里快要渴死的旅人,一坛金子绝对比不上一杯清水更有价值。”

“那这杯清水究竟是什么?”

“我多次派人去偷偷打探,为此牺牲了不少性命,不过最后总算得到点消息。领主在那里的地下找到了某种特殊的矿石,如果交给河络研究冶炼的话,有可能会造出足够坚固的船,抵御云州海域的风浪。这一点,恐怕是领主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吧。”胡斯归说。

云灭想了想:“没错。单纯当这片蛮荒之地的统治者,绝对不是领主的目标。他的眼光必然还是会落在富饶繁荣的东陆。但如果云州始终维持着这样与世隔绝的状态,他的野心就难以实现了。”

胡斯归点点头:“所以这一片矿藏就成了我们与领主交锋的重点,也成了牵制领主兵力的重点。历次交战,我们都摆出一副要端掉这片矿的架势,逼得领主陈重兵于此。但我们其实每次都只是佯攻,却借着他其他地方兵力空虚,打击其余。”

“这一次就会反其道而行之了吧?”云灭说。

胡斯归愣了愣:“你怎么看出来的?”

“这些日子里,我也并不是每天呆坐着,”云灭淡淡地说,“虽然不能展翼,我也还有眼睛。我注意到龙雷这几天每天都会派出一队身手最敏捷的人,向东方而去。他们的出发时间不定,比较多的是在夜间,回来时人数几乎不变。他们究竟是去做什么呢?我想,是去打骚扰战去了,故意唤起敌人的注意,让敌人根据过去的经验判断,认为你们这一番做作还是为了佯攻矿场。而实际上,等到全面进攻时,你们会把大部分兵力都投进去。”

胡斯归瞪着眼睛,好半天才说:“云灭,你如果生在战争年代,只怕也是个一肚子坏水的奸人。”

“而且是个恶毒的奸人,”云灭冷冰冰地说,“胖子,你很清楚,我的目的可不是帮助你们打击领主的有生力量。我需要尽快地直接干掉他,而不是陪着你们玩无聊的战争游戏。拿掉他的矿藏这种事,对你们有好处,对我却半点好处也没有,因为那反而会令领主更加提防谷玄域。告诉我,你究竟在打着什么主意?如果你真的愿意听龙雷的话来打一场持久作战,我只能撇下你自己行动了。”

胡斯归长叹一声,左右看看,低声说:“跟着我来。”

两人像是好朋友相约散步一般,大模大样悠哉游哉地离开营地,向着远处走去。直到离开了所有人的视线,胡斯归才停住脚步,开门见山地说:“我会杀死龙雷。”

云灭瞥了他一眼,等着他解释。胡斯归接着说:“我已经和我过去的心腹们联系好了。正面的对抗毫无意义,如果不小心让这区区三千人再分裂一次,那就更难办了。所以我先假意顺从他,再在起事之前偷袭他,我的心腹们则会迅速响应我以收束人心,把权力掌握到我一个人的手里。”

“你不必帮我,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事,”他补充说,“如果不能亲手干掉他,也必然不能服众。”

“这才像是你的作风。”云灭说着,一脸平静地离去。

“记住,不管发生了什么,你不要顾及其他任何事,紧紧跟住我就行了。”胡斯归在他身后撂下这么一句奇怪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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