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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三世同堂

凌可儿最终没有和闫佳煜去参加酒会,当然,闫佳煜也没有去,母亲的电话让他烦恼不已。

母亲说得没错,自己确实已经到了结婚的年龄,以后闫家的企业还需要继承人,而自己心爱的女人却一心要逃避自己,人世间的事当真是世事难全。

对于闫佳煜来说,自己既没有守护好爱情,又没有维护好亲情。

凌可儿觉得自己有一种莫名的幸运,出院后上了两天班就是周末,已经将近一个月没有见到小豆子的她对孩子的思念可见一斑。

坐了两个个多小时的火车,终于到了站,小豆子远远的就看到了出站口的凌可儿。

“妈妈……”小豆子跑了过去,声音清脆如铜铃,两颗黑宝石般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一双小脚快速的飞奔着。

凌可儿见小豆子过来,便蹲下了身子伸出了双手,小豆子扑在凌可儿的怀里,一双胖乎乎的小手搂住了凌可儿的脖子,凌可儿便一手提着行李,一手将小豆子抱了起来。

“妈妈,我好想你。”小豆子一边撒娇一边伸出一只环抱着母亲脖子的手摸着凌可儿的脸,在凌可儿的的眼睛上吻了一下。

也不知怎么回事,小豆子从学会吻人后,最先开始吻的就是凌可儿的眼睛。

那时候凌可儿便想,也许这就是遗传吧!她记得第一次闫佳煜吻她,吻的也是眼睛。

“你的眼睛是我见过世上最好看的眼睛。”闫佳煜在凌可儿的耳边呢喃,吐出的气息让凌可儿觉得身体酥酥的。

当时的场景,美好的让人觉得像做梦一般。凌可儿觉得那句话是自己听过的最好听的情话,尽管后来闫佳煜做了很多浪漫的事,说了很多好听的话,都比不上他那天吻上自己眼睛时的温柔。

凌可儿抱着小豆子一路走出来,见到自己的母亲,发现母亲头上又添了白发。

“小豆子,妈妈刚坐车过来,很累的,来,姥姥抱!”凌母作势就要将小豆子接过去。

凌可儿将小豆子放在了地上,伸出手牵起了小豆子的手:“妈,就是刚见他,抱抱他,这么大了,自己能走了。”

说完这句话又转头看向小豆子:“小豆子?是不是自己能走,不要姥姥操心啊?”

“是。”小豆子抬起脸认真的看着凌可儿,随后头像拨浪鼓一样点着。奶声奶气的回答让凌母倍感安慰,当初自己极力反对凌可儿生下这个孩子,现在看来,生下这个孩子虽然受了很多苦,但都是值得的。

毕竟婚姻有太多不稳定的因素,谁又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对象呢?还不如就这样,一家三口,三代同堂。

三人一路说说笑笑的走到了公交车站,凌可儿虽然想打车,但她知道母亲一定不愿意的,虽然打车可能就比坐公交多花十几块钱,可对母亲来说,这十几块钱是两天甚至三天的菜钱。

凌可儿刚回家,就要帮着母亲下厨。虽然凌母百般阻拦,凌可儿还是挽起袖子,穿上围裙跟在母亲后面进了厨房。

打开冰箱,里面竟然满满的,甚至还有一条鱼,凌可儿看得出来这条鱼是新鲜的,应该是上午才买的!

平日里,母亲哪舍得一下子花费一百多去买菜,果然,在母亲心里,永远都是女儿才是最重要的。

“妈,我爱你。”凌可儿站在正在择菜的母亲身后环抱住了母亲,凌母显得有些尴尬,自己是农村人,从来没有听人说过这三个字,更别说对人说这三个字。

“可儿,妈平时舍不得买这么多菜的,妈知道你钱难挣,可妈也知道你一个人在那儿肯定舍不得吃,你都在省钱呢!这难得回来一次,哪怕妈两个星期不买肉,也得让我闺女吃好一点。”凌母的话让凌可儿觉得又温暖又难受。

如果当初没有欠下那么多债,母亲又何必买菜都挑最便宜的买,记得小时候和母亲一起去买菜,母亲每次买的都是别人扯下来的那些枯黄了的或者被虫蛀过的菜。

有时候运气好,菜叶只是有些干,菜贩子知道那种菜也没人买,便两毛钱一斤全部卖给凌母,回到家,凌母除了留下当天吃的,其他晒干,撒上盐,等再吃的时候只需要在开水里过一过就可以吃了。

那时候的凌可儿就暗暗发誓,等自己大了,一定要母亲吃得起新鲜的完整的白菜。

没想到,如今母亲还依然吃着当年吃过的菜,而自己不但没有让母亲过上好日子,还给母亲添了负担,想到这些凌可儿心里就酸酸的,竟不禁抽了一下鼻子。

“妈,再给我一点时间,再给我几年,等咱们把账还清了,妈妈就再也不要吃晒白菜了。”凌可儿抬头看着厨房梁上挂成一排的干白菜,眼眶湿湿的。

“可儿,妈其实挺喜欢吃着白菜的,农村人嘛!最喜欢的就是白菜,又好吃,又长得快。”凌可儿知道母亲是安慰自己,哪有人只喜欢吃白菜?

凌可儿轻轻的把头压在母亲的肩上,这是她从小到大依偎的港湾。

“妈,您不用安慰我,我都知道,我真的特别感激上苍,赐给我这么一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妈妈。”凌可儿继续感动着。

凌母有些无奈,毕竟被女儿这样抱着,要洗菜、切菜就不太方便了,而且她说的也并非全是谎话,吃了几十年的白菜又怎么能不喜欢吃呢?

“那现在伟大的妈妈让你去把砂锅洗了,然后削两个土豆,去院子里拣几个辣椒、几根葱。”凌母下达命令,再这样下去,屋子里的小豆子非得冲到厨房大喊饿了,凌母话一出,凌可儿便噗嗤笑出了声。

“得令,长官!”凌可儿松开了环抱着母亲的手,在母亲面前长成了一棵松,举起右手做了一个标准的少先队员敬礼姿势,转身就朝院子里跑去。

这是一个农家院子,距离市中心有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但房租每个月只要几十块钱,加上这里有直到幼儿园的公交,每个月车费一百块钱都不到,这样一来,和在幼儿园附近租房相比,几乎每个月要省五六百,而且房子体积也大。

院子里起初有三户人家,但后来都随着子女搬到市里去住了,凌母便在院子的一脚弄了些泥土,上面洒些辣椒和葱子、西红柿的种子。

在院落的一旁还弄了个栅栏,里面养了几只母鸡,一只大公鸡,母亲说这样以后每天都有几个鸡蛋,多余的就拿去卖,其余的就给小豆子做蛋炒饭。

母亲是不舍得杀这些鸡的,她说人和动物一样有感情,养久了便愈加舍不得了,若有一天这些动物到了自己的年限,她便会找一方净土安葬它们。

母亲偶尔也是会给小豆子做一顿鸡肉,炖一锅鸡汤的。但鸡都是从市集买来的,当然钱都是卖鸡蛋换来的。

终于一家三口坐在了一起,满桌子的饭菜,凌母不断的往凌可儿和小豆子的碗里夹菜,自己的筷子却只夹旁边的一盘捞白菜。

“小豆子,给姥姥夹菜。”凌可儿笑着摸了摸坐在自己旁边的儿子,小豆子看了母亲一眼,很听话的站了起来从姥姥的手里接了碗。

小孩子是无法拒绝的,尤其是一个懂事的孩子。

“哎哟!够了够了……”看着凌可儿帮着小豆子往自己的碗里夹了很多平日根本不舍得吃的菜,凌母着急得只差大喊一声:“住手,别再夹了。”

“妈,您是不是不想让我吃好啊?您看我这儿难得来一趟,明天一整天还得吃剩菜。可我明天不想吃剩菜,我想吃蛋炒饭。”凌可儿撒娇,又往凌母的碗里夹了一块鱼肉。

“我也想吃蛋炒饭。”小豆子一双大眼睛扑闪着看着姥姥,他虽然年纪小,却很明白姥姥不吃是为了留给他和妈妈吃。

凌母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这菜吃不完可以放冰箱嘛!小豆子小孩子得吃新鲜的,我一老太太慢慢吃!”

凌可儿看着母亲,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觉得胸口像是被一块石头堵住了一般,夹菜的手也停了下来,凌可儿只觉得眼眶里有泪珠在滚动,想放下碗跑回屋子里,却又怕影响了气氛,只能默默的垂下了眼眸,端起碗来遮挡自己脸上已经落下的泪珠,饭桌上死一般的沉寂。

“来,多吃点,妈不是这意思,妈会好好照顾身体,会给你把小豆子养大,然后看着小豆子结婚。”凌母说着往凌可儿碗里夹了一筷子鱼肉,凌可儿伸手擦了擦眼泪,将肉夹到口中,咀嚼起来。

相聚的时光太短,转眼就到了周日的下午,凌可儿蹲在院子里和小豆子拥抱:“要听姥姥的话,不许闹,有事就给妈妈打电话,好吗?”

“我知道了,我不会惹姥姥生气,也不会惹妈妈生气的。”小豆子乖巧的伸手摸了摸凌可儿的脸蛋,伸出小小的手抱住了凌可儿,凌可儿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将他抱到凌母身边。

“妈,辛苦你了。”凌可儿拥抱了母亲,便提着包离去了,包里是母亲非要让她带去的西红柿,凌可儿从小就喜欢吃这个。

“妈妈再见。”小豆子的声音在后面响起,凌可儿不敢回头,快步的离开了。凌可儿走远后,小豆子忍了很久的眼泪终于决堤,竟‘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哎哟!宝贝不哭啊!妈妈过几天就回来看我们了。”凌母没想到这孩子竟然这么隐忍,为了不让凌可儿看到他哭,他一直忍到现在,自己还以为这孩子不会哭。

“姥姥,妈妈会不会不要我们了?”小豆子抱着凌母的腿大哭起来,哭声让凌母觉得心都要碎了,这么小的孩子就要承受这么多,这对孩子是多么残忍。

“不会的,小豆子不哭啊!妈妈不会不要你和姥姥的。”凌母蹲下身去紧紧的抱住了自己的外孙,凌可儿怎么可能不要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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