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时候开始,孙喆就善于把今天要做的事拖到明天,把明天要做的事拖到明天的明天,最后拖都拖烦了,干脆一次性拖到第N个明天,然后命名为理想。
孙喆的理想是当一位医生。依赖着他聪明的头脑,这个理想没有变成梦想,顺利的在去年就实现了。24岁的医生,想想都觉得前途无量。虽然这个家伙偶尔犯二,有些天然呆,甚至患有重度拖延症。但是作为医生,他还是合格的。
那天经历了赵雪的事件后,孙喆被吓坏了。他连续请了两天假,第三天跑去上班,结果一去医院就碰到了件令人发指的倒霉差事。本地警局有几名法医休年假去了国外旅游,春城警局人手不够,临时借调几名有法医资格证的医生去处理应急事件。
好死不活,孙喆就是其中一名。他至今都很郁闷,自己干嘛要好死不活无聊到去考法医证?虽然自己从前确实是有考虑当法医的,但那完全是被美剧蒙蔽了眼睛,被美国编剧给荼毒了。
赵雪尸变的事,至今都幻灯片般不停在眼前晃来晃去。
闭上眼都没用处。
现在的孙喆只是想做一名普通外科医生,坚决不解剖尸体。可借调这种事情,根本由不得他。在院长面前抱怨几句后,那只老狐狸大笔一挥,还是将他扔给了附近的警局。
该死,那家警局可是自己最不想去的地方。毕竟赵雪尸变的大学,就在那警局的辖区。
郁闷的到警局报道后,立刻便来了事情。一个老警察将他带到停尸室,指着一具装在白色尸体袋中的尸体让他做尸检。
“这尸体是我们从附近学校边上的荒地找到的。有些诡异。”老警察挠着脑袋,说话慢吞吞:“你搞快点,把尸检报告给我送过来。”
顿时,孙喆心里就有了一丝不祥的预感。他利索的带上手套,将装尸袋拉开。几乎在拉开看到尸体脸部的一瞬间,他就险些一屁股吓的坐到地上。
这具尸体的模样,这悲催的家伙实在是太熟悉了。不就是被尸变的赵雪咬死,拽在手里拖走的男学生吗?至今警察局外都还贴着这倒霉蛋失踪的画像。
怎么好死不死,把他的尸体给找到了。最重要的是,为什么自己非得要悲惨的替他尸检啊。一个尸变的赵雪咬死的尸体,谁知道会不会也有可怕的问题?
孙喆的害怕,老警察没有注意到,哪怕注意到了也不在乎。他拍了拍孙喆的肩膀后就准备离开:“小伙子好好干,我还有事情忙呢。唉,这地方怪冷的,对我的风湿病不好,就不多呆了。”
“不要啊!英雄,大叔!”这天然呆立刻抱住了老警察的手,哭天喊地:“我怕啊,大爷。老子从小就晕血!”
“谁是你家大爷了。”老警察呸了两声,挣脱他的手就开溜:“别给我矫情,手脚麻利些。”
警察走的那叫一个利索,显然是经历过赵雪事件的两位警官做了宣传,将那诡异事件说的沸沸扬扬。整个警局都害怕了。
这老混蛋走就走吧,还随手关上了门。
走廊本就昏暗的灯光被门隔开,只剩下停尸房中凄惨的白色射灯,以及冰柜里散发出的刺骨阴冷。
孙喆打了个抖,打起精神,只好开始尸检。事已至此,还不如尽快做完手里的事,早点溜回家吃夜宵。
冰冷的尸体脸上布满了抓痕,但是仍旧能看出生前的模样。它死死的瞪大眼睛,似乎生前最后一刻的惊恐,还未在死后消逝。
那翻白的眼珠,孙喆不敢多看。它总让人觉得是在死死的盯着自己,可怕得很。
“天王老子我都不怕,天王老子我都不怕。”孙喆将尸袋彻底拉开,露出了整个尸体。他拿起了解剖刀,左比右划,迟迟不敢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