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立答应赵壬晴不会要了林廷仲的命并且将他交给她,是为了不让赵壬晴重蹈自己与顾熙和相爱两不知的覆辙,况且赵壬晴自己也说过,不管林廷仲会变成什么样子,全是因赵家伤害他太多,所以自己如今因他受的苦受的委屈全是不值一提,因此,之后,林廷仲在赵壬晴家中的事情,沈立也便不再理会了。
一个月后,沈立正在书房中看书,陈震就快步走了进来。
“赵小姐的公馆被人攻击了,林廷仲跑了。”
“什么?”虽说赵壬晴如今是沈立的贴身秘书,但毕竟沈立身边的人形形色色复杂得多,所以为了她生活得自由舒服些,沈立给她安排的公馆距离自己远些,原本以为凭着她是自己的人的身份就算是有人吃了雄心豹子胆敢对她动手,自己还在那里安排了一部分人,应该不会轻易出事,却没想到。
“壬晴呢?”沈立皱了眉头,“现在的情况是?”
“赵小姐已经救出来了,弟兄们伤亡很重,因为对方用了,”陈震犹豫一下,接着说,“对方用了炸药。”
沈立一震:“炸药?这里是市区,那么多无辜百姓用炸药!”
陈震恭敬:“是炸药,赵小姐的住处已经被炸平了。”
停了一会儿,沈立冷静下来:“朱锦城动的手?”
“是,并且根据捉住的人交代,是因为有内应,赵小姐处总共只有三类人,赵小姐,我们的人,还有林廷仲,所以。”陈震欲言又止。
“罢了,也是好事,林廷仲整日在壬晴家中混账总归不是个长事,这次的事情也给壬晴一个教训,让她知道,这世上的事,总有些是得拼个你死我活,”说着,沈立脸上凶狠表情渐显,“原本并不想同他计较,却没想到,竟然找上门来了。”
陈震提议:“现在动手?”
沈立重新拿起书,淡然回答:“不着急,我挺想看看,朱锦城凭着他手中的那点兵力,能成个什么气候,待他以为自己成功了,我们再动手。”
“那赵振海呢,已经查明了,最近赵振海同朱锦城联系密切,并且谈拢了共同对付我们的对策。”
“朱锦城是睚眦必报之人,他与赵振海有恩怨,否则也不会出现在这里,所以他们之间的一切都不用当真,”沈立胸有成竹,“至于赵振海,不过是个跳梁小丑罢了,看在他是壬晴父亲的份上,任他去吧。”
“是。”
顾熙和死后,沈立便如同换了一个人。从前的不忍迟疑全部变成了凶狠果断。见沈立终于愿意并且铁了心出来支持大局,曾经跟在杜年身边一帮愿意以死相随如今各有神通的弟兄们,他们自然会使了各种法子帮他铺好一切,让他的路走得既顺且稳。
这些路有明的有暗的,盘根交错,相互系结,其中便有沈立与当权者与掌兵者共同的路。
所以,其实沈立真正的实力,并非大家眼中所看到的那些。
朱锦城带了些兵就真的以为自己成了大帅或者司令,若不是牵涉上林廷仲,以他的那些兵力实力,沈立连他的名字看都懒得看一眼,没想到现在,竟然敢炸了赵壬晴的公馆公开与自己叫板。沈立将手中笔转一圈,倒是要看看,他究竟是有多大的本事。
若干年前,朱锦城只是一个靠在街边卖包子营生的贫苦子弟。一日,还在读高中的赵壬晴帮同学买包子到了他的摊位上,两人由此认识。
朱锦城对赵壬晴一见倾心,日日见她便远远热情同她打招呼,次数多了,赵壬晴便渐渐同他熟络,两人本来年纪就相仿,赵壬晴便常常会同他说一些生活中的趣事,时间久了,朱锦城便将赵壬晴对他的友情当作爱情,用仅有的积蓄买了些礼品想着给赵壬晴惊喜,然后就瞒着她去了赵家提亲。
赵振海是生意人,赵壬晴漂亮知书达理,平日里来提亲的自然不在少数,可是像朱锦城这样寒酸并且没有礼数的,他还是第一次见。赵振海客气同他说了委婉拒绝的话,说是婚姻自古讲究门当户对,希望他以后发达了再来。
赵振海这样说只是出于生意人的灵活和顾及他的颜面,但是朱锦城却不这么认为,他以为赵振海是同意了,但是对自己的贫穷颇有微词,于是回去以后一边喜滋滋继续卖包子一边幻想着自己与赵壬晴的未来。
之后赵壬晴就从赵振海处得知了此事,虽然对朱锦城来这么一出非常不理解,但想到朱锦城因此会积极上进起来,想这误会成为他前进的动力,再加上已经确定下个月就要出国学习,需要准备打理的事情颇多,也就没去解释了。
两年后,朱锦城将包子摊发展成包子铺,他自认为事业有成,于是带着房契地契和礼品又一次到了赵家。
这一次刚好赵振海难得请了一位商场上的朋友到家中小坐,听到佣人报了他的名字,想了好半天才将名字和几近淡忘的人对上,当即就将老脸拉了,门都没让他进,让佣人转告他,说是自己在忙,让他外面候着。
朱锦城一直从中午等到了下午,一种从艳阳高照等到了磅礴大雨,都没有等到赵振海或者赵壬晴。
一直等到半夜,赵家巡视的佣人看不下去了,打了伞同他说赵振海不会见他的,让他赶紧走。朱锦城自然不会信,于是争执起来,争执声将屋中人吵醒,赵振海出门看一眼是他后,立马厌恶让人将他赶走,并且还下了狠话,说是以后他再敢靠近赵家一步,就打断他的狗腿。
这之后辗转问了许多人,朱锦城才知道原来赵壬晴早就出国了。
并没有打听到赵壬晴确切的归期,一怒之下,朱锦城将所有责任都推到了赵振海身上。
朱锦城认为赵壬晴是真心喜欢自己的,而最终一声不响离开全部是因为赵振海,他认为赵振海是为了斩断自己与赵壬晴的感情才将她送出国的,他认为赵振海是看不起自己的贫穷和心意所以肆意践踏,他认为赵振海就是一个见钱眼开狗眼看人低的商人。
带着此番怨恨,朱锦城将包子铺卖出,带着仅有的衣服和一点钱财出去闯荡,决心要闯出一番天地,然后回来好好羞辱赵振海一番并且风风光光迎娶赵壬晴。
****年代最容易丧命也最容易成名,朱锦城凭借着能吃苦和赵壬晴好心教给他的一些文化,从许多人中脱颖而出,最后成为了占据一方的带兵的。
有权有势,下一步想要得到的,自然是女人。
朱锦城让人去打探了赵壬晴的消息。因而知道了赵壬晴在异国他乡与林延仲好上并且两人在假期归国时,两家为他们举行了盛大的订婚仪式。原本朱锦城认为,赵壬晴会同林廷仲好上并且成婚全是因为赵振海趋炎附势想要讨好林家,但是却接着知道,当林家败落林廷仲被抓后,赵壬晴因为担心他的安全竟然连在读的学业也不要了就彻夜往回飞,更是知道了,赵壬晴因为赵振海宣布与林家无任何瓜葛后与他疯狂的大吵。
所有的证据都证明赵壬晴是真的爱上那个叫林廷仲的人,可是朱锦城就是不信,于是隔壁县城打到一半的仗也不打了,带着军队就连夜往回赶。
然后刚一到上海就听到了赵家安排林廷仲出逃但是沈立安排了赵世杰阻拦的事,略一思考,朱锦城就决定也掺和进这事儿中。
当时沈立传达给赵世杰的命令是,找到林廷仲,不管用什么方式,直接让他死,然后带着他的尸体就可以去他拿赏金。沈立允诺看到林廷仲尸体后给他的赏金并不少,但是真正抓住了林廷仲,赵世杰心中贪念俱增,他不但想要更多金钱,更是想要权利,所以,只要林廷仲在自己手上,在对沈立的谈判中,就握有绝对的主动权。因此当看到林廷仲后赵世杰并没有直接动手杀了他,而是将他绑了准备带到沈立跟前。
朱锦城如愿抓到了林延仲,他本是想二话不说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的,但是很快意识到这个行为并不能完全表达尽自己的愤怒。他如今,好歹也是个司令的身份,是冲着羞辱赵振海和迎娶赵壬晴回来的,他林廷仲算个什么东西,怎么值得自己亲自动手?再况且,朱锦城在林廷仲身上看到了一个和当年赵壬晴送给自己挺像的一个荷包,然而这个荷包上绣了“林廷仲”“赵壬晴”两个名字,朱锦城瞬间火冒三丈。
想了一个晚上,朱锦城想明白了:赵振海羞辱自己的帐,要讨;自己喜欢的赵壬晴,要娶;至于敢同自己抢的林廷仲,要让他,永远被爱的人憎恨。
所以,朱锦城来到上海,矛头对准的是赵家,而这一层,自然是不会让林廷仲知道。他告诉林廷仲赵振海是自己的杀父仇人,所以一定要血债血偿。自己空有武力但是智谋不够,所以并不一定能够成功,听说赵家如今攀附的沈立是林廷仲的死敌,所以就想着,要不两人合作,林廷仲帮他对付赵振海,他帮林廷仲对付沈立,各取所需。
林廷仲一心想着报仇,自然不会太在意朱锦城与赵家有仇怨的理由到底有几分真实,赵振海虽然曾经救过他,但是后来明着是赵世杰,暗着还是他赵振海通知沈立的人来抓自己,所以算下来,他与他们也是不亏不欠。但是对于赵壬晴,林廷仲始终不愿伤害她,他从来不认为算计自己的赵家人中有赵壬晴,也相信她从来都是真心实意待自己,所以,当和朱锦城谈合作时,他同朱锦城请求,说是自己向来恩怨分明,同他联手搞垮赵家可以,将赵振海和赵世杰交给他也可以,但是赵壬晴,一定不能伤。
朱锦城本就没想让赵壬晴死,现在林廷仲这样说,恰好是应了他的意,于是便佯装出一幅卖了他很大人情的样子艰难同意了。
因此,就有了林廷仲刺杀沈立失败之前,赵家商铺经常有人捣乱,商品被做手脚,还有坊间传说是赵家卖的成品衣服是从死者身上扒下来的的谣言,还有赵振海只要出门,就一定会被抢甚至被卷入莫名其妙的混乱中被打被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