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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章 黎明还有多远

见我选择了手枪,贾胖子拍着肚皮哈哈大笑。

他伸手把桌上的手枪抄了起来,说我很有眼光,他说自己这辈子没什么能拿的出手的本事,也就这身枪法还勉强过得去,那可是他下了二十年的苦功换来的。

一听说这东西要练二十年,我当下脸上都起白线了。

见我如此表情,贾胖子笑着对我摆摆手,说我误会他的意思了,他年轻的时候当兵出身,这套东西他用了二十多年,可不是练了二十多年,如果我想学,他保证几个小时内就能让我摸到窍门,但我要想练到他这种地步,那可就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了。

我听贾胖子说的玄乎,心里好奇,就问他的枪法,和金山比起来到底谁厉害。

没想到我这句话竟然把贾胖子给难住了,他看着手里的枪认真想了很久,也没有给我一个答案。

就在我心里有些着急,催他的时候,贾胖子才脸色古怪的抬起头来,思索着对我:“这事你胖哥我还真不知道,我们两个虽然认识的时间不短了,也曾比试过,但枪法这个东西,不到生死厮杀的时候,是看不出来谁高谁低的。只不过嘛……嗯……我觉得我可能不是老金的对手,那家伙就是个怪物,他有多可怕,你是没见过的!”

贾胖子这话说完,我不由的心头一沉,暗想这回完了,如果金山真的如贾胖子所说那么厉害,那我即便学会了他的本事,又有什么用呢?

见我脸色凝重,贾胖子的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丝神秘的微笑。

他给自己又开了一瓶啤酒,仰头喝了一口后,告诉我说枪这类东西,在格斗里是最凶险,也是最讨巧的一门技术。真正拼命的时候,并不是说谁的枪法准就一定能赢,不到子弹出膛的那一刻,谁也不知道结果是什么。

接下来贾胖子也不与我废话,他在酒桌上对我讲起了手枪的应用理论,顺便还提了几句步枪的使用常识,他帮我摆姿势,让我练习举枪瞄准,等我固定姿势练好后,他又告诉我枪是死的人是活的,在枪战中往往需要移动射击,并不是傻站着不动的。

他让我把枪里的子弹卸掉,然后又让我把他当成标靶,用枪练习瞄准,进行模拟射击。

我本以为这都是小儿科而已,结果一练上才知道,这东西并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

贾胖子的身法太快了,每次我瞄准好后,扣下扳机的时候,总感觉他已经躲开了我的射击路线,让我心中的“子弹”根本就碰不到他。

这让我很惊讶,贾胖子甚是得意,我问他是怎么做到的,他和吹牛皮,告诉我说这是对枪理解到一定地步后,才能领会的一门技术。

他把这个技术称为“躲枪”,教给了我,告诉我其中的窍门,就在于两只眼睛死死的盯住对方的枪口与扣动扳机的手指,在对方准备击发子弹的一瞬间,要本能的做出闪躲动作。

这个技术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极其困难。躲早了没意义,躲晚了死翘了。

所以要想在真正意义上做到能躲避敌人的子弹,那就要进行一定的反应训练和速度训练才行,要是反应和速度没有对方的快,那基础理论再好,也是难免落个身死的结局。

在贾胖子热心的帮忙下,我们整整练了四五个小时,贾胖子也终于找到了我枪法奇臭的原因,这倒不是说我没练过枪,不懂这些东西,而是我根本就没有枪感。

什么是枪感?

用贾胖子的话说,那就好像打篮球一样,常玩的人每次投篮出手,心里都会有一种对力道和准头了然于胸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球感,是需要一次次投篮练出来的。

而枪感和球感的道理一样,是需要一颗子弹一颗子弹打出来的,如今我们没有这个条件,贾胖子倒是给我另辟了一个“旁门”,他竟是抓起了桌上的尖刀,问我会飞刀一类的本事吗。

对于这事,我只能是无奈的一笑,因为别说是飞刀了,我就连飞块石头都没练过,只跟赵平学了三年散打就闯社会了,我哪会这些杀人的本事呢?

见我不会,贾胖子叹了一口气。

他瞧着手里的尖刀,琢磨了片刻,皱着眉头对我说:“小耿,其实不管是飞刀还是其它暗器,都是大同小异的,枪这个东西,你也可以把它看成装了火药的暗器,所以胖哥我现在没条件带你去实弹射击,你就用飞刀来找找感觉吧。”

贾胖子说着,转头在屋中四处寻找了起来。

不多时他发现房门上有一只正在抖翅膀的苍蝇,距离他大概能有七八米远。

贾胖子耍了一个刀花,对着我得意的一笑,随后在我诧异的目光下他闪电般出手,他手里的那把尖刀,竟好似利箭一般飞过我的面前,随后在我发愣的注视下,直直的钉死了门上的苍蝇!

“我靠,牛逼呀!”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贾胖子玩飞刀,也是我第一次看见有人扔飞刀能够那么准,我不由的被他的手段惊呆了。

我脸上震惊的表情,让贾胖子深感满意,他拍着肚子大大咧咧的说了句“射虫小技”,随后嘻嘻哈哈的拉着我,手把手的开始教了起来。

这一练我又练了两个消失,直到我感觉胳膊发酸的时候,我的飞刀也终于能钉在门上了。

这让贾胖子很欣慰,他说我还是很有潜质的,让我休息一下自己练,他则走到桌边继续美美的吃喝了起来。

这事说起来详细,实际上我练的时间并没有多久,但正是贾胖子好心下教我的这些东西,在日后无数次危机中救过我的性命,对于这一点他是我的恩人,我直到今天都一直非常感激他。

我跟着贾胖子憋在房中整整练了三天,这三天我进步飞快,但却练不下去了,因为金山回来了,他找到了秦华的消息。

金山说明天晚上沈家会举行一场商务酒会,秦华作为贵宾被邀请出席。据说这一次来的都是公正的头面人物,秦华一定会借机走个排场。

所以金山觉的,我们在酒会上动手是最好的时机,因为秦华不可能想到有人敢大庭广众下杀他,就算他感觉到我们有可能会对他不利,他也绝不会想到我们能玩的这么大。

这一点也正是金山此次计划的“自信心”,其实他没说,我觉得应该还有更主要的一条,就是我在大庭广众下杀了秦华,我的曝光率一定会高很多,这就完美的坐实了秦华死在我手里的事情,也算是彻底让我替他们背了这口“黑锅”。

我对此事心知肚明,但既然答应了金山,我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当天晚上贾胖子跟着金山出去踩点,我则在小区里一个人练刀练枪解闷,等他们回来的时候,已经后半夜三点多钟了。

金山和贾胖子手绘了一份酒会现场的详细结构图,他们两个计划了所有的事情,还包括给我们三人分别“定制”了身份。

金山和贾胖子二人会乔装扮作沈家的客人出席酒会,金山会找道上的“熟人”帮忙,想办法把武器提前带进会场里,同时利用这些人去把会场搅乱,为我们的刺杀计划提供方便。

至于我这个“主角”,金山则给我安排了一个外围服务员的身份,他让我等在一旁看热闹,伺机完成整个计划最后的击杀任务。

这事他和贾胖子研究了很久,觉得一旦我们动手,酒会现场一定大乱,到那时请来的那些“朋友”们会帮我们吸引一些火力,如果他们不敌,金山则负责对付罗阳东,贾胖子会对付其他保镖打手,而那个时候的秦华,必定会趁乱往安全的地方跑,而整个酒店最安全的地方,就是三楼的经理办公室了。

那里的门板厚有十五厘米,实木加钢板,没有重武器都不一定打的开。

酒会大乱的时候,沈家人一定会护着秦华往三楼逃跑,我的任务,就是扮作服务员守在三楼,等秦华露面,一枪打爆他的头!

金山和贾胖子说完他们的计划,问我有没有什么异议。

我能有什么异议呢,面对两个老江湖,我只有听着的份,不过我很好奇,到时候我们怎么撤退,对于这件事金山和贾胖子都没提,我却感觉其中好似有什么问题。

我低头沉默了很久,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金山没有说话,而贾胖子却是看了他一眼,笑眯眯的对我说:“小耿,其实这个计划里并没有安排你逃跑的环节,因为某些人原本的打算就没想让你活着离开。但是你胖哥我呢,还是比较仗义的,我早帮你想好了,你杀完秦华后,直接进入经理办公室,在那之前,你要准备一根绳子,后面的事情,你应该知道怎么做吧?”

“知道,上吊。”

我嘴里开玩笑的说着,偷眼去看一旁的金山。

见我和胖子这副表情,金山老脸有些挂不住,他狠狠瞪了贾胖子一眼,面无表情的对我说:“别听这死胖子的,我怎么可能不管你呢,绳子为你准备好了,就在车里,明天下午七点出发,现在大家睡觉。”

金山说着,不再理会我和贾胖子,收拾好桌上的东西,走进了卧室里。

看着他离开,贾胖子收起了脸上的笑容,眼神复杂的拍了拍我的肩膀,最终什么也没说,合着衣服躺在了沙发上。

正所谓山雨欲来风满楼,黑云压城城欲摧。

这一夜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我有些害怕和紧张,那是发自心底的恐慌与不安。

我甚至在黑暗里问自己,如果这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睡觉,那我此时此刻,觉得这辈子最遗憾的事情,和最留恋的事情是什么。

结果我想了半天,突然觉得这个问题有些好笑。

我想了很久也没想出对我来说最遗憾的事情是什么,我觉得自己这二十几年过的有滋有味,自己活的倒是不亏。

对于我最留恋的事情,让我感到诧异的是,我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红朵,或者是亲人,又或者是在我生命里与我有交集的那些女人,我想到的竟然是赌,那个困惑了我许多年,让我割舍,又无法自拔的赌。

娘的,看来我这辈子就是个赌徒,认命了!

就不知道我这个赌徒,在明天夜色之后,第二天黎明来临之前……又会是怎样的命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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