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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远方的老女人(4)

周彬伸出手,拉开了曹妹连衣裙后面的拉链。曹妹有点惊讶,因为平时都是她自己脱衣服。周彬脱下了曹妹的连衣裙,把她平放在床上,细心地检查她的全身。曹妹的身体很健壮,皮肤却很白,在她那近乎透明的皮肤下面,淡蓝色的血管隐约可见。周彬在她的右大腿的内侧发现了一处淡紫色的瘀青,面积有核桃大小。他还在她的左乳房看见了几条细长的痕迹,好像是指甲的抓痕。他用手去抚摸这些伤痕,仿佛在抚摸一些珍贵的物品。他记得,几年前自己卖出第一台电脑时,就是这样轻轻抚摸那厚厚一沓钞票。现在,他用手轻柔地抚摸曹妹肉体上的伤痕,心里涌起了一阵奇异的快感。这种快感并不是单纯的肉欲,更强烈的是一种心理上的快慰。现在可以肯定了,那个出现在他望远镜视野里的青年女子就是自己面前的曹妹,他在观察她的私生活,他会逐渐了解她生活中的许多秘密,而她却一无所知。对他而言,这是一种优势。他决心好好利用这个优势。

从此,周彬将一把黑色的皮椅放置在窗口。每天,他一有时间就坐在皮椅上,拿着望远镜观看对面楼房的那个窗口。

在很多情况下,曹妹都不会出现在周彬望远镜的视野里,因为她在发廊里待的时间太长,而且作息时间没有规律。如果她回到住处了,也不一定会出现在靠近窗口的地方。最容易看到她的时候是上午,但这也是周彬生意最忙的时候。有一段时间,他顾不得生意,经常回家守在窗口,一等就是一个小时。在没有看到曹妹的时候,他显得很烦躁,不停地抽烟,把放在窗台上的茶水喝了一口又一口,然后把喉咙里的痰咳出来,吐到窗外。而一旦曹妹出现在那里了,他就立刻镇静下来,屏气凝神地观看她的一举一动。

只要他发现了曹妹又挨了打,他就会在当天晚上去发廊找曹妹,在她身上寻找伤痕。他脱光她的衣物,研究她的全身。他在她身上找到了瘀斑,找到了烟头烫的痕迹,还找到一些奇怪的印痕,他怀疑这是人的牙齿咬的。有人竟然对这么细嫩的肉体下毒手,周彬从心里感到一阵轻微的疼痛。这种疼痛之后是一种爱怜,疼痛与爱怜交织在一起,就产生了一种新奇的感觉。周彬对这样的感觉着了迷,他不由自主地轻轻抚摸她的身体,然后躺在她的身体旁边,小心地搂抱她。他抱着她受到伤害的细腻嫩滑的肉体,闻着她头发散发的香味,沉浸在新奇的快感里。曹妹逐渐习惯了他的动作,有时竟然在他的怀抱中睡着了。

周彬学会了在她身上寻找新的伤痕,这样的寻找往往不会落空,因为他总是在望远镜里看到她挨打之后,才去找她。

有一次,周彬拿起曹妹的左手,说要给她看手相。曹妹感到奇怪,她说:“看手相应该男左女右才对。”周彬脸上渗出了汗水,他掩饰地说:“我看手相就是女左男右。”然后,他仔细地察看她掌心的纹路。她的皮肤很白,掌心的皮肤更白,上面的掌纹十分清晰。在周彬眼里,这些纹路很陌生,它们细密地分布在她的掌心里,仿佛是一个完整的世界。虽然他对这个世界一点也不了解,但他可以把另一个世界发生的事情移植到这个世界里面来。一滴汗水从他鼻尖上滴到她的手心,像一个微型放大镜,把几条细小的掌纹放大了一点点。他对她说:“你看,这滴汗水下面的几条手纹弯曲得很不正常,它表明,有一个和你很亲近的人,他经常伤害你。”

曹妹惊讶地瞪圆眼睛。周彬又说:“从掌纹上看,这个人是一个身高一米八左右的瘦子。他不爱喝酒,但喜欢抽烟。而且,他没有工作。”

曹妹看着自己掌心那一小部分被汗水放大了的纹路,脸上流露出恐惧的神情。

“他每天都生活在你的身边,但他是一个令人讨厌的人。他从来不做饭,从来不买菜,一有时间就去打牌。”

“他今天还打了你。他先是抓住你的头发,把你拖在地板上,还用脚踩踏你。”

突然,周彬听见了一种奇异的声音。片刻之后,他才反应过来,这是曹妹尖厉的哭声。

曹妹的哭相很难看。她眯着眼睛,张开嘴巴,大声号哭。周彬有点慌乱,急忙用手去捂她的嘴。她止住了哭声,用力咬他的手。他的虎口被咬出了血,他忍住疼痛,没有缩回手。

曹妹擦干净泪水,坐在床边补妆。她对周彬说,是有这么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杨林。自己的命不好,没有一个靠得住的男人,所遇见的男人都是一些只顾自己的自私男人,包括这个杨林。周彬倚在床头看她涂睫毛膏。她的头发染成红铜色,两只耳朵上钻了四个小孔,每个小孔上都戴了细小的金耳环。她全身都弥漫着时尚气息,具有二十一世纪初都市时髦女子的所有特征,但她唠叨的内容却与几十年前的旧式女子没有区别。一想到这里,周彬心里就感到轻松了一点。随后,他暗暗吃了一惊——为什么要感到轻松呢?是不是自己不知不觉对她动了情,而下意识又努力寻找她的缺点,以便否定这样的感情?如果是这样,就危险了。

第二天,周彬没有用望远镜去观察曹妹的生活,以后的几天也没有。但那几天也是他过得很烦躁的日子。他把皮椅搬到另一个房间里,尽量不走到那个窗口面前去。但越是这样,他就越是担心自己喜欢上曹妹了。

以后一段时间里,周彬每天都在外面和做生意的朋友喝酒,然后到歌城唱歌。有一次,朋友约他开车到乡下去钓鱼,他并不喜欢钓鱼,但这次他去了。傍晚,在回家的路上,由于开车时走神,他的汽车差点驶到路边水沟里。

回家后,周彬从柜子里抓出望远镜,冲到窗边向下面那幢楼房观望。平时,曹妹不会在晚上待在家里,但这次她在家。

周彬看到,曹妹趴在一张桌子上写什么。他估计她在写信。在电脑的时代,她还写什么信呢?不过,在现代的城市里,的确还有一些人用传统的书信方式与别人联系。这些人一般都是老人和生活在农村里的人们,曹妹也许还不会使用电脑。那么,她在给什么人写信呢?

第二天晚上,周彬又去找了曹妹。几天没有看见周彬,曹妹似乎很想念他。周彬和她进入那个房间后,门刚关上,曹妹就紧紧抱住他,嘴里不停地小声说:“我害怕,我害怕。”周彬感到吃惊。他的心情一下就沉重了,他明白,曹妹是爱上他了。

他把室内的电灯关掉,拥着曹妹坐在床上。在黑暗中,他搂抱着曹妹强健的身体,心中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感。他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去年夏天,他看见一个身材强健的青年女子和一个青年男子相拥着在大街上行走。他对青年女子的印象很深刻,她穿着短牛仔裤,裸露的大腿修长而结实。她的脸上流露出一丝傲慢的神情。当时,她还漫不经心地瞟了他一眼,在那一瞬间,他的心里有一丝慌乱。现在突然想到了这个细节,他才意识到,曹妹的身材与那个陌生青年女子十分相似。曹妹的个子也很高,大腿也很长,很强健。他从来没有看到曹妹在大街上行走的模样。也许她走在大街上时,与那个陌生女子的风度是同样的——青春、健康、性感。他把她搂抱得很紧,她温顺地依偎在他的怀抱里,她那又结实又沉重的肉体现在却显得非常柔软。他抚摸着她的手,发现她的手指骨骼很粗壮。过去他也感觉到她的手很大,手指很长,当时他认为,她身材高大,手也应该这么大。现在他一下就明白了,她是一个农村姑娘,骨骼粗大的原因,是由于她很小就开始干农活。

周彬又打开电灯开关,拿起她的手,观察她的手纹。他对她说:“最近,你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情。你的家在农村,你有一个弟弟或是妹妹,他们需要你的帮助。”

曹妹的身体动了一下。周彬觉察到,她在流眼泪。

周彬突然感到无聊,他觉得有点累了。他先是从窗口用望远镜偷看她的生活细节,然后,他又利用她的生活细节去欺骗她,使自己在她的眼里像一个全能的先知。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如果是有一个目的,那这个目的已经达到了,那就是让她从精神到肉体都屈从于自己。为了这么一个简单的目的,他可是费尽了心机。他突然感到一阵深深的厌倦。

徐婕说到这里,不再说下去了。

“后来呢?”叶飘问。

“后来的事情以后再给你说。”徐婕说,“现在我想睡觉了。”

林译苇的办公室里有两张旧办公桌。桌子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式样,表面的深褐色漆皮已经剥落,露出柏木的材质。林译苇的桌子是靠窗那一张。另一张桌子的主人下海办公司,几年没有到单位上班。每天,办公室里就只有林译苇一个人。这是她最喜欢的状态,她可以不受干扰地写小说。

林译苇不喜欢用稿笺纸写东西。她不喜欢把字规规矩矩地装进稿笺纸上的小格子里面。如果她面对一本压有暗格横线的便笺本,手里又有一支笔尖很细的钢笔,她写字的欲望往往会油然而生。在她家里和办公室的抽屉里,都放着一些便笺本。在她的拎包里,也有一个便笺本。这样,她就可以把那些经常涌进头脑里的思绪记录下来。

有一阵风掠过办公室外面。她听见窗户玻璃发出细微的咔嚓声,她看见窗外的冷杉枝条在微风中摇曳。她想起了自己在铜匠街旧书店里购买的《地理学辞典》正好放在办公室里。她把它取出来,翻到第三百六十八页“风”这一词条——

风:以任何速度向任何方向移动的气流,但一般认为风是与地球表面平行吹送的。罗盘指针所指的风的来向就是风向,如南风,就是从南方吹来的风。风速通常用公里(或英里)/小时表示,在海上用海里/小时(Knots)表示。风可以根据速度分级,例如根据蒲福风级表(Beaufort Scale)分级,但实际的速度是用风速表(Anemometer)测量的。

林译苇把这一段文字抄写在便笺本上。然后,她继续往下面写——

风是一种无形的物质。

她想,对它而言,人类的时代是不存在的。所以,风可以掠过田莲花栖身的村庄单岭堡,然后又吹到几十年以后的楠江市文化馆外面来。

田莲花成了单岭堡的人。

林译苇写道。

单岭堡是一个坐落在高山顶上的村子,村里每天都要刮大风。那些从远处的天空中吹过来的大风发出呼啸的声音,掠过村子里用石头和泥土垒筑的低矮房屋,然后消失在远方。虽然这里是南方,但田莲花感觉到,这里的风比北方的风更猛烈。

在人们眼里,田莲花是田大方从外地找回来的媳妇。自从这个北方媳妇进入田大方的家门以后,田大方就变得更孤僻了,偶尔有人到他家去串门、办事、借东西时,他的脸上就露出不高兴的神情。更惹大家说闲话的地方是,每当天空还没有黑尽的时候,田大方就要关上他那扇黄楝木做的房门,似乎天黑了,大家就和他没有关系了,甚至风也与他的房子没有关系了。村里的人还发现,不久,他家窗口透出的油灯光线也会熄灭掉,这样,村庄里面最高处的房屋就彻底湮没在黑暗之中了。由于经常有大风掠过村庄,所有的窗户都是用木板做成的,平时关闭着,要开窗时,须用一根木棍撑着。只有田大方家的窗户是用玻璃做的。而且,这玻璃不是一般的玻璃,是来自东洋的磨砂玻璃,上面还蚀刻着一些奇怪的花,与桃花有点相像。田大方曾对别人说过,这是樱花。至于什么是樱花,他也说不具体。他只晓得,他的玻璃每一块要值一个大洋。

田大方是一个穷人,他的玻璃从何而来,在大家心里,一直是个谜。一些人还记得,田大方把这两块玻璃带回家的时候,请了几个邻居喝了一顿酒,然后,这几个邻居帮助他拆掉原来的木板窗,把玻璃嵌在墙上。从此,这两扇玻璃窗再也不能打开。后来,山下的红土镇有一户人家也把自家的木板窗换成了玻璃窗,大家才晓得,田大方的玻璃安错了。真正的玻璃窗还是像木板窗一样,是可以开关的,而田大方的玻璃窗死死嵌在墙壁上,一点都不透气。

无论如何,田大方墙上的那两块玻璃也算是窗户。只要天一亮,光线就从窗玻璃射进屋里,晚上,屋里的灯光就射到外面。这灯光往往到深夜才熄灭,以至于一些晚上回家的人都以他家的灯光作为路标。但是,自从他在外面带回这个北方女人之后,这一切都改变了,他家的灯光再也不会亮到深夜。

其实,每天夜晚,在黑暗中的田大方仍然很晚才能睡着。只不过,在灯光下,他与田莲花面面相对而又没有更多的话要说,他感到紧张。所以,每天吃过晚饭,田莲花收拾好碗筷,他们就熄灯各自睡觉。

自从田莲花进了田大方的家门以后,他就把木床让给了她,自己在墙角铺了厚厚一层从悬崖边上割回来的蓑衣草,把一张黑熊皮垫在上面,做成一个床铺。他躺在散发出腥味的熊皮上,紧闭双眼,用耳朵在黑暗中捕捉从木床上发出来的细微声音。他听见田莲花在木床上翻身的声音,有时还能听见她在轻轻叹气。他还闻得到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这也是一种腥味,一种淡淡的、带香的腥味。这是人体的香味,女人身体的香味。这间屋子从来没有住过女人。田大方过去闻到的都是男人的汗臭味,还有动物的气味。现在,田莲花的气味让他失眠。在黑暗中,他还能够听见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而且这响声似乎还在房间里回荡。他的房子是用石块和泥土建造成的,厚厚的墙壁支撑着茅草屋顶,在大风里岿然不动。这幢房子在冬天为他保存温暖,在夏天为他保持凉爽。现在,他发现,房子还可以为他保存声音,保存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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