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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到老白杨树背后去

从二楼的阳台上,可以观赏这个城市北半边的夜色。绿的红的蓝的粉红色的窗帘,使万千个窗户呈现出五彩缤纷的色彩。夜是安静柔密的。夜总是夜。星光在城市的上空显得灰暗。月亮也显得冷寂无光。城市北边横亘西东的那一架山或者说是一道原坡,逶迤伸展开去,看不见峰峦,看不清豁峪,只是一道模糊的雄伟的轮廓。山就是山,夜色里看不清峰峦和豁峪的轮廓依然是不失其雄伟。

我喜欢浏览异地的夜色。这个黄土高原上的北方小城,三十万男女白天奔忙在大街小巷里,夜晚就在那一孔一孔绿的红的蓝的粉红色的窗帘里头蜗居,于是就创造出这个北方小城不同于北京和广州的独自的色彩和氛围。哦!这是金关市的夜色。

我有点寂寞。我白天里观赏了这个小城可资骄傲的古董和现代文明的标志。这儿没有秦俑,没有唐王陵墓,却有瓷窑。这儿的瓷窑不是一般随随便便的什么破窑,而是唐三彩的发祥之地。举世闻名的唐三彩马和三彩骆驼,首先从这几个坍塌淤塞的破窑里被创造成功,还是世界第一。我在这儿住着金关市最高级的一家宾馆,享受着超越了我应该享用的规格标准。我品尝了这个古老的瓷都风味奇特的传统小吃,辣得冒汗辣得舌根僵硬的荞麦饸饹。我的心里却又怎的滋生寂寞了?我希望见到一位熟人,一位生活在这个城市多年的熟人。一位朋友,一个同学,一个旧时的同志,一个同乡,聊一聊,谝一谝,或者有幸被邀到他家去坐坐,我对这个陌生之地的陌生隔膜就完全打破了。这是我每到一个新地方的最惬意的事,说来不算奢望,有几回就真的如愿了,有几回只好留下寂寞和最终也未戳透的隔膜。

同行的和在金关城新结识的几个朋友在胡聊乱谝。我转进小屋,烟雾腾腾。空气浑浊。烟把儿从烟灰缸里溢出来,落在茶几上,和橘子皮花生壳混在一起。某个作家第三次结婚了,娶了个年龄相差十多岁的舞蹈新星。某走红的女作家和男人开始分居。某男作家和某女作家公开同居。性和爱和婚姻总是在一切角落里成为最畅通的话题。没听过的总想听,听到了总想说给还没听说过的人。

咣咣咣!

有人敲门。

敲门敲得这样响。完全用不着使那么大的劲儿。要么是急了,要么是个莽撞汉子。四五个人全都转过头盯着那门板,却没有谁打算立即跑过去拉开旋钮。我是觉得那门敲得太响太用劲,反倒不急于去打开它,毕竟我坐得离门最近,最终还是我拉开门。

一位女人。中年女人。她看我一眼,旋即就放弃了我,把一双灵活的眼睛扫向屋里,把坐在屋里床上、椅子上和沙发上的每个人扫描一遍,最终又把眼光落到我的脸上。我避开脸。

“这屋有个……辛程吗?”

我立即抬起头。一双疑惑不定的眼睛。眼睛的边儿和大角儿小角儿聚着皱纹。那些皱纹又几乎抹平了,像油漆匠在刷漆之前用砂纸打掉木板的沟缝儿,光了也柔了,然而总抹不掉隐藏的沟缝儿。那双眼睛虽无灵光,却很灵活,像淘洗得洁净的两只黑色套着白色的玻璃球儿。我看她看得这样仔细,却仍然认不出她是谁。我问:“你认识辛程不?”

“认识,把他烧成灰我也认识。”

“那好。你就认吧!他肯定在这屋坐着。”

她朝前走了两步,站到屋子中间,又一次扫描起每一位在床上椅子上沙发上坐着的人来,却不显得任何难为情。她终于把眼光又集中到我的脸上,使我很不舒服,像面对一双汽车灯的强烈照射。她眼睛一眨,带着探试而又几乎肯定的口气说:“你大概就是……”

屋子里的人都笑了。

玩笑至此,也就够了。我却惶惶然问:“你是……哪位?”

“现在……该你认我了!你也好好认认吧!难道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了?真是贵人眼高……”

我简直不敢相信这就真的遇上她了……

偏斜的太阳在山坡上闪耀。酸枣棵子繁密的小叶子变黄了。胡须草的长叶晒成了灰白色。好久没有落雨了。铁刷子草顶耐旱,叶子凝聚成乌黑色。马刺蓟花儿像紫色的绣球儿缀在焦枯的满布着小刺儿的枝干上,无精打采。蚂蚱在声嘶嗓干地叫唱。太阳太刺眼了,那焰光灼得人不敢抬头,稍微溜一眼就头晕目眩,眼前发黑。

我们躲在沟道里。沟道里有三五十株白杨树。这沟道就叫白杨沟。白杨树抖抖擞擞地冒出黄土坡沟的夹缝儿,把枝枝梢梢伸向蓝色的天空,地上就落下一大片荫凉。春天时沟里流一股水,旱季里就断流了,只有湿漉漉的沙土,津津地渗出水珠儿来。白杨独占这一方风水地,得天独厚,枝叶茂密,树干光滑滋润。沟里有小潭,水不外溢,也不见少,大约渗出来的水正好够挥发的。水潭边的软土湿泥里留着分作两半的硕大的牛蹄印,也隐现着梅花瓣儿似的野兽的足迹,许是狐狸,也许是狼。反正旱季里山坡上的水是稀罕的,放牛娃把牛赶到这里来饮水,狼和狐狸也会嗅到水的气味的。

草笼扔在一边,磨得明光灿亮的草镰也撂在地上。等太阳绕到那道高梁背后,四面山坡上不见阳光的时候,我们才动手到塄坎上去割草。

四个人围坐在白杨树荫下,抓石子儿。七颗五色的小石子,像麻雀蛋一样,褐色的,紫红的,紫黑的,乳白的,全是从沙土里掏出来,洗净泥沙。撒开来,抛起一只,再抓起地上的,接住空中落下的那颗。有单抓,有双抓,还有一二三的抓法。四个人分作两家,对门为朋友。玩起抓石子,我们三个男孩子全敌不过薇薇。轮到薇薇抓的时候,我就一眼不眨地盯着。她抛起一颗石子,再轻巧地抓起撒在地上的两颗,然后翻过手来,接住空中即将落地的那颗石子。灵巧的手翻来覆去,一张一合,石子在手掌心撞得当当作响。那眼睛低下来又翻上去,两只小辫子有节奏地跳弹着,我常常看得忘记了轮着我抓。

玩了三回,我就兴味索然,或者说从一开始我就热情不高。我总希望和薇薇做对儿,不光图赢。刚才开始用手心手背配对家的时候,厚儿和薇薇同出手心,而我恰恰和喜娃都出了手背。我没兴趣了,提议说:“玩‘过门’吧!”

喜娃首先响应,厚儿也同意了。薇薇不吱声,却没反对,她无疑爱当新娘子。

喜娃、厚儿和我争执起来,争先要当女婿。薇薇说还是用“猜崩猜”决赛来确定轮流做女婿的先后顺序。我胜利了。我们三人爬到火样烤晒的山坡上,选择自己喜爱的野花,准备装扮新娘子。野豆荚吊着一串串豌豆花一样的花朵,紫红发蓝,很讨人喜欢,而一想到这种野豆荚又叫狼豆荚,我就放弃了。粘草花粉红粉红,挺好看,可那枝叶上分泌出一种黏汁,碰一碰就会染上黏糊糊的东西,一定会把薇薇的头发给黏结在一起。秃子草花黄澄澄的,像去了青的蛋黄,粉嘟嘟的煞是好看,唯其名字不雅,不大吉祥,我也没摘。我爬到坡顶上,在一堆乱石岗上,看见了一片野蔷薇,红的花白的花粉红的花开得一片灿烂,花团锦簇,成疙瘩结串儿。

我捏着一把野蔷薇花儿从坡上跑下来,头上冒着汗,手指被小刺扎破了,火辣辣地疼。薇薇盘腿坐在草地上,羞答答地低着头。我手足无措了。喜娃提醒我快给新娘子插花。我跪在薇薇面前,把一枝一枝红的白的粉红的野蔷薇插到她的小辫上,头顶上。我这才发现,薇薇在我们采花的时候,在水潭里洗过脸了,头发也用水抿抹得平平整整,水津津的了。

喜娃做礼宾先生:“拜天地。跪好!你俩并排跪好——”

我跪在草地上,偷偷扭过头,薇薇也跪下来,有点忸怩,显出羞答答的样子。

“一拜天神——叩首!”

我双手撑地,沙土地凉丝丝的,点一下头,再点一下头,一共叩了三下。薇薇缀满野蔷薇花枝的头也低下去,又扬起来,磕了三下,红的白的粉红色的花朵摇摇闪闪,甩甩蹦蹦。

“二拜地神——叩首!”

我和薇薇照例认真地叩拜三回。

“三拜祖宗神灵——叩首!”

三拜之后,我挺直跪着,不知下来该怎么举动了。喜娃长我两岁,经见多些,并不慌急,扯着悠悠的嗓门(简直跟村子里的礼宾先生二太爷的调门如出一辙)喊:“奏乐——”

喜娃喊过,把双手卷成圆筒,套在嘴上,吹起喇叭唢呐调儿,呜——哇——嚓。厚儿也跟着吹起来,双奏乐。

“入洞房——”

喜娃忙里偷闲,吹着兼喊着。他喊了“入洞房”之后,我却愣着。洞房在哪儿?该往哪里走?

“到老白杨树背后去!”喜娃急嘟嘟地喊。

我还是不明白:“到老白杨树背后咋办?”

喜娃不耐烦了:“跷尿骚呀——”

我和薇薇悠悠走着,并肩齐排儿,那棵老白杨树变得陌生而又神秘了。跷尿骚,就是说要用一条腿从薇薇的头上跷过去!大人们结婚时,怕新娘子疯长,跷了尿骚就不再长了。我和薇薇走到老白杨树下,默默地站住了。

薇薇低着的头扬起来,头上的花串摇摆着,衬得那脸儿粉嘟嘟的,像一朵粉红色的野蔷薇,那双眼睛已少了羞怯,而涨出一缕难受的惊恐的神色,求饶似的说:“哥吔!你甭跷了,我还要往高长哩!”说着,那双眼睛里潮出了泪水来,迅即溢满了眼眶,闪闪颤颤,眼看着要滴流下来。我忽然难受了,忙说:“反正是玩哩!你咋就当真了?算了算了,不跷……”

她妩媚地笑了,一甩头,就跑了。

喜娃早等着。薇薇又盘腿坐下。喜娃把他采的一把野花往她头上插,我的那些野蔷薇被取掉了,扔在地上。我站在旁边,看着被扔在草地上的红的白的粉红色的野蔷薇,有一种说不清的冷寂。看着喜娃在她的小辫上和头发里插花儿,我顿然厌恶起他的手来,那手指捏着她的有点黄的辫梢,令我十分反感。我想抢上一步,把他捏弄她小辫的丑陋难看的指头砸断。我情急中终于生出一个借口,把他插到她头发上的花儿拔了,摔到沟底里。

“你……干啥?”喜娃气呼呼地扬起头。

“那粘草花,黏糊糊的,把薇薇的头发会黏成一窝麻!”我说,“你这个笨熊,采的这些烂脏花!”

喜娃傻乎乎地醒悟似的笑了。他自己也扔掉了粘草花,又一心一意把那些乱七八糟的野花插到薇薇头上。他对我说:“轮你当礼宾先生了,喊吧!”

我冲口而出:“我不会!”其实那几句简单的仪程是难不住我的。想到让他和薇薇拜天地做夫妻,我心里的那种别扭劲儿继续加剧。我喊不出口来。

只好由厚儿做礼宾先生。

在厚儿用双手代替喇叭唢呐的吹奏声中,喜娃和薇薇朝老白杨树走去。我没有吹。厚儿单独的吹奏显得很单调。我跟着喜娃和薇薇到老白杨树下。喜娃说:“洞房里不许来。你刚才入洞房,我就没去。”

我知道不该来,然而我要来。

喜娃辞不动我,只好忍让了,转脸对薇薇说:“你蹲下去,我要跷尿骚呀!”

薇薇难为地说:“甭跷吧!我要长高……”

喜娃说:“不跷尿骚,就不算玩‘过门’。”

他说着,就用手按压薇薇的肩膀。我早已不能容忍,跳上前去,一拳打在他的耳根上。喜娃恼了,急猴了,转过身,回击一拳,砸在我的脑门上。我眼里金花乱冒,仰八叉跌倒在地。喜娃趁势压在我身上,气呼呼地说:“你当新郎时,我给你当礼宾先生,又吹喇叭,又吹唢呐;轮我做新郎了,你啥也不干……”

我自知理亏,心里却不服气。

薇薇把我们拉开了。厚儿喊:“轮我做女婿了……”

薇薇笑着哄厚儿:“算了算了。你看,为做女婿都打起来咧!这样吧……你们仨把自个采的花儿,全都插到我头上……”

厚儿最小,也最好说话。他把他采的花就往薇薇的头发上插。喜娃也插了。我也把那些野蔷薇花儿捡起来,插到薇薇的头发上。

薇薇的头发上和小辫儿上,缀满了各色各样的花儿,红的白的粉红的野蔷薇,紫红的野豆花,黄色的秃子花,紫色的马刺蓟花儿……山坡上夏季里所有的花儿都被我们三个采来,插到她的头上了。坡地上收割过小麦的塄根下残留的几枝晚熟的麦穗儿,我也把它掐来了,吊在她的两条辫梢上。她的头上缀满了五彩六色的野花儿,像个花仙,像个花神,像个山野里的花的精灵了……

“没料到你成了作——家!我那时候咋就看不出你会当作家!”

“瞎碰……”

“我那时候只觉得你很犟,‘犟牛黄’……”

“沾了一点犟的光,也吃了不少犟的亏。”

“你小时候好强,好强得很咧!”

“沾了好强的光,吃亏也吃在好强上头。”

“犟人,好强人,都有出息,也都遭难特多。”她说,“我看电影,听广播,那些成大事的人,都是些犟人,都是些好强的人,又全都是些倒霉蛋。倒霉得要死,可还是犟……”

“唔!对……那些电影几乎千篇一律。”

“而今该你走运了,知识人儿吃香了。你的工资提了吧?”

“提了。”

“写书听说很挣钱?”

“挣是挣,也不怎么样,不及经商挣得快。”

“一个字多少钱?”

“一二分。”

“啊呀!才一二分!我听人说几毛哩!”

“……”

“家属户口进城了么?”

“进了。”

“城里分房了没?”

“分了。”

“多少平米?”

“二十多……”

“二十多平米?还算照顾知识分子?我想你该一百多哩!那怎么住得开!”

“我还住在乡下。户口进城了,没搬家。只是不种责任田了。”

“啊呀!你这个人不知打的啥主意。住在乡下做啥?离不得那个山沟?下雨街巷里烂得像猪圈。吃的还是那股泉水,听说上边村子的女人在泉水里洗褯片子……”

“我图清静……”

“噢!对咧!你怕人打扰,这倒也是。不过,我看过你一篇小说,叫《收获》。你把那个烂山沟写得好美!我咋就看不出想不起有啥好看的好美的。我就记着那洗过褯子的泉水,一想到喝那水,吃那水做的饭,就恶心,就起鸡皮疙瘩。我从你的小说里看到,还是没球啥进步,还是人拉独轮车,还是褯子水!不就是破白杨沟吗?你可写得诗情画意。怪道人说看景不如听景……”

我有点惭愧,有点惶惶然,有点被揭穿了西洋景后的尴尬。然而,我又有点犟起来,难道我和喜娃和厚儿给你头发上和小辫上插满的香气四溢的野花不能留在心里一点什么吗?我有所期待,希望她能记得那使我永难忘记的童年在白杨沟里的嬉戏。令我彻底失望的是,她漫不经心地把话题转移了。可见,白杨沟里她插满鲜花的花的精灵花的神花的仙的形象已经统统湮没了。她在嘲弄自己家乡的贫穷落后,甚至比一位异乡人还要刻薄。我有点心酸。

“那年我回去,我舅没在家,到渭北买粮去了。我等了两天,半夜里拉回几口袋苞谷来,像做贼似的。我每年都给舅家寄钱,简直是填不满的穷坑,闹得我的日子老也不得宽展。一想起来我都头疼,怎么也想不到家乡有什么可爱……我十多年没回家了,老也不想回去。”

“我这……纯粹是……文人多情……”

“你也写点城市人的小说嘛!农村小说……谁看!我反正一看见猪呀牛呀穿大襟的女人呀就烦了……”

“当然……城市总是文明……”我想把话引开,不要再说家乡的话了,“你在这儿,生活还好吧?”

“可——以。”她拖出很长的一种调门,像秦腔戏演员起唱之先的一声叫板。这声叫板的调儿,就给将要唱出的大段戏文定下了调子,或是花音慢板,或是二六板,抑或摇滚板。她说:“俩娃都工作了,可以养活自个了。老头子跟我的工资吃不清用不完,行啰!只是老头子……不大顺心……”

“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呢?”

“按说啥事也没有,全是自生的不自在。这也看不惯,那也听不顺,广播上一句新名词就听得火冒三丈,电视上一个镜头就惹得他骂爹咒娘。我说,何必呢?人家广播上说要重用知识分子,就用呗!人家电视上演那些搂搂抱抱的戏,让人家搂去抱去,干着你屁事啦!你该拿的工资拿了,该住的房住上了,就吃点好的过个安宁日子行了……”

“他做什么工作?”

“保卫科长,几千人的大厂子的科长。虽然而今时兴文凭,保卫科长的位子还稳当着哩!再说……哎!这老头子也是个犟人,死脑筋,总说自己亏了……”

“怎么会亏了呢?”

“他当兵那阵儿,在青藏高原开车。雪下得半人深,车开不过去,旁的人都钻在驾驶室不敢出来,这个犟家伙硬是用铁锹把几十里公路铲开了。他立了功,当年国庆就上了天安门观礼台,见了毛主席,照了相。回来就提拔了干部……”

我早就听说过她的丈夫的英雄事迹了。二十多年前,这位英雄司机,因为上过北京,因为受过毛主席的接见,凯旋之后轰动了我们小河两岸的十里八村。亲戚和媒人挤得碰破了脑袋,竞相把自己熟悉的最好的姑娘的照片掏出来,展示在英雄面前。人如何贤淑,家教多么严格,模样最最疼人了。小镇上的照相馆因此骤然兴隆起来。英雄眼力不错,在纷如花瓣般的照片里,终于瞅中了薇薇。我那时正读中学,城市里的中学离我们的小河川道几十里远,周日回到家中,就听说了薇薇许配英雄的事。当晚,薇薇来到我家,喜不自胜:“他在青藏高原开车,雪下得半人深……”我却张大嘴巴喘不过气来……

我崇拜英雄,尤其是那些舍生忘死慷慨激昂的悲壮人物。岳飞、牛虻、******,这些古今中外忠肝烈胆的英雄,一触即使我心潮激荡。可是,当我听完薇薇以完全佩服倾慕的口吻述说完这位英雄的时候,心里却怪不是滋味。我闭口不语,低下头,不想看她得意的脸。

“订下阳历年结婚哩!”

“恭喜。”

“到那天,你去送我。”

“我……上学哩!”

“阳历年学校放假!”

“放假……我也不去!”

她似乎这时才意识到我的情绪不好,忽然哑了口,出气粗了。我抬头看了一眼,她的脸憋得通红,泪水涌出来,慢慢站起,转身走出门去,我没有送她。

我很快就意识到我的毛病又犯了。我想起在白杨沟里玩“过门”时和喜娃打架的事。我稍一冷静下来就想到,其实我和薇薇没有任何契约,婚姻的事连提也不曾提过,我为什么恼怨人家订婚的事呢?我的忌妒心太强了!我真坏!我凭什么给薇薇使性子?元旦到来的时候,我决定去送她,以弥补我的无礼。

按我们乡下的风俗,女子结婚时,亲门本族的人要去送嫁女自不必说,整个村子里年龄相仿的男女青年也要去送,在男方家里参加过婚礼,吃一顿丰盛的宴席,也给出嫁的女子壮一壮声威,自然人愈多愈好。薇薇是五叔的外甥女,母亲和父亲因为什么可怕的原因,双方喝毒药死了,薇薇就在舅家抚养长大了。因为这个原因,送嫁的人特别多。

五挂马车一溜排开,马头上挽着红绸,车上坐着穿饰一新的男女。我也坐在马车上,听众人嘻嘻哈哈说笑,说薇薇命大,跟下了个好女婿,小河一川十里八村谁家姑娘能嫁一个跟毛主席照过相的女婿呢?

我却想起白杨沟里的游戏来——

“入洞房。”

“洞房在哪儿?”

“到老白杨树背后去。”

“到老白杨树背后咋办呢?”

“跷尿骚。”

英雄家住水湾村。马车一进村口,新郎和一帮男女就站在那里迎接。新郎一身军装,好不威武,关公脸,剑眉,五官端正,一派英气,自负而又谦恭地礼让着客人。我简直觉得自己太穷酸了。

院里搭着席棚,棚下摆着桌椅,我们一伙送嫁的客人坐定之后,水湾村的一位干部模样的人主持了婚礼,他喊:“新郎新娘就位——”

新郎和新娘先后站在主席台前。

“第一项,向毛主席像行鞠躬礼。”

俩人先后转过身,向毛主席致了礼,又转过身来。英雄虽是新郎,仍然腰板挺直,保持着军人英武的姿势。薇薇却一直低头站着,脸膛红扑扑的,羞答答的样子。

“第二项,宣读结婚证书——”

我听不准那位干部念着结婚证书的干巴巴的声音。我又听见了喜娃当礼宾先生的声音。这儿进行的是革命化了的婚礼程序,喜娃却记着乡村里古老的婚典仪程。新式的或旧式的仪程全都无关紧要了,我的耳际只是轰响着一百个喜娃的声音:

到老白杨树背后去……

到老白杨树背后去……

到老白杨树背后去……

我忍受不住耳际的轰鸣了。我已经飞快地走出水湾村村巷了。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溜出那个陌生的屋院的。我不敢再想“老白杨树背后”将会发生什么事……我憎恨那个英雄。扫几十里雪有什么了不起!如果扫雪能取得和薇薇“到老白杨树背后去”的资格,我会发誓把世界上的雪扫除光净!然而毫无办法。我那年刚刚十七岁,第一次领受到了空虚的折磨。我虽然自幼备受生活的艰辛(因此取下辛程的笔名),痛苦过,难受过,委屈过,屈辱过,却从未感受过空虚的滋味,现在有了人生的第一次空虚的感受了……薇薇和那位扫雪英雄“到老白杨树背后去”了呀……

“我们这多年里,还是可——以的。沾老头子的光,我随军当家属了,在军人服务社工作。他后来‘支左’,倒是免了灾难;要是在工厂或党政部门,就是‘走资派’,非挨斗不可。再后来就复员到工厂当保卫科长……没遭啥大灾横祸。不像你,一个乡村教员,还挨了批斗……”

我虽已过不惑之年,然而老毛病又发作了——我又忌妒起来。几十年来,翻来覆去的名目繁杂花样翻新的政治运动,稍有作为的人乃至毫无作为的庶民百姓,有谁能完好无损呢?我几乎没有听到谁说过他几十年来活得自在。薇薇说她和她的老头子“没遭大灾横祸”而活得基本自在,我又忌妒了!

那年冬天,大约是薇薇随军离开家乡之后第一次回归,为的给舅舅(我的五叔)奔丧。丧事完后,她和她的老头子到我任教的乡村学校来看我。她和他正好看到了我一生最狼狈最悲凉的形态。我的屋子兼办公室里贴满了大字报,门上和窗上贴着像给死人办丧事一样的白纸对联,内容是毛主席送瘟神的诗句:“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窗角上吊着一只用白纸糊成的灯笼,那同样是乡村里给死魂野鬼照路用的丧灯。她来了,他也来了。她有点难受,眼角湿湿的。他却暗暗用眼睛瞅她,有所示意,有所警告。他对我说:“你还年轻嘛!大风大浪中难免迷路。犯了错误不要紧嘛!斗私批修嘛!回到革命路线上来嘛……”

她和他走了。我送她和他出了门,走上公路,我连头都抬不起来。我想到了我偷偷逃脱他们的婚礼的举动。我想到我曾经忌妒她和他“到老白杨树背后去”了。生活实际证明她和他“到老白杨树背后去”是走对了脚步,如果和我“到老白杨树背后去”的话,她会有今天的这种风光么?我真切地感到了忌妒薇薇的阴暗心理。我痛切地感到了我的忌妒行为的卑劣。我真坏!坏得该当“纸船明烛照天烧”!像第一次感受空虚的滋味一样,我又第一次感受到了绝望的滋味。绝望是人生中最大的不自在。

她和她的老头子却活得自在!

“我这人容易满足。房子比不上教授标准,可也够住了。吃的虽不是山珍海味,一天总要炒俩菜。彩电洗衣机录音机也有了。我是满足了。我想咋也比在舅家给牛割草的日子好过了。老头子这人犟得很,对目下的新潮流扭不过弯儿,自寻烦恼,自寻的不自在……”

“他做好工厂的保卫工作就行了呀!”我劝解说,“何必……”

“我也这样说哩!”她说,“谁知他……”

她约我到她家去做客。

我谢绝了,为此而想出了许多理由,甚至谎话。

她告辞了,我送她到大门口。她很快就隐入朦胧的灯光和月色里。她一句也没提我们在白杨沟的游戏,是忘了还是根本就当作游戏而不值一顾?这样动我心魄令我空虚令我急猴更使我彻底暴露出忌妒的恶劣天性的游戏,又怎么能完全忘记完全不值一顾啊……

哦!我的白杨沟里的老白杨树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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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他们都被爱伤得伤痕累累,两人相反的脚步踏在凌乱的回忆上,踏在细碎的心事里,渐行渐远。最终,她忍不住回了头,竟看到了他悲戚而深情的眸子,他还在那里,一直在那里,等着她回头。
  • 那年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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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本是家中千金,却因为家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沦落为普通人,她有一个爱她的哥哥,在今后的生活里,她还会迎来她的白马,但花落谁家,终究还是一个谜……
  • 魂断当铺

    魂断当铺

    明铢明邑死后没入轮回进入枉死城,因为生前有功德在身被阎王分配一些职务。因为外来宗教增多,凡人死后进入地府的魂魄开始减少,地府财政出现危机状况,各殿阎王商量出在阳间开设商铺增加收入。而明铢明邑被指派到阳间开设当铺,不管是人是妖还是其他任何生物,只要物品够值钱,就能换到想要的东西,换取的物品可以是钱财,基于甚至是任何能想到的东西。然而,明铢明邑遇到的顾客不多,收到手的物品更是千奇百怪无奇不有,但无一例外的都不是换取钱财。他们有的典当了自己的七窍玲珑心,只为了魂飞魄散前与生前恋人一见;有的典当自己一副仙骨,却只要求换取夙世因缘……被典当的物品被封存在瓶子里,送往另外一家地府开设的商铺,售出。
  • 江湖事,江湖了

    江湖事,江湖了

    这是一把剑和武林的故事,有人的地方便是江湖,有江湖的地方便会有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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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色灵柩

    蓝尹伊一个平凡的女孩因无意间弹奏《天使的乐曲》在时空隧道当中粉碎身体穿越到不知名的世界,无奈间她只得附身在婴儿的身上,为了寻回自己的身体与朋友,也为了保护自己认为重要的人她愤然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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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俊凯的水晶之恋

    这个里面只有王俊凯哦!是小螃蟹的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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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万万碎

    未婚的已婚的,追求纯粹爱情的,追求物质财富的,做过媳妇、做过婆婆的女人,以及在这个城市里打拼的男人,一起看过来!这是一部现实的家庭伦理小说,讲述原生的家庭以及之后建立起来的小家的种种生活故事。陈中泽和方小妍是两个来自不同地方的农村孩子,一起在城市打拼,以裸婚的形式建立起了一个小家,随着婆婆的到来,孩子的出生,很多问题接踵而至——面对婆婆的强势进入和老公对婚姻的背叛,简单纯真的方小妍看透了所谓爱的本质后,会如何选择自己的人生?是低调平淡,还是盘涅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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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末江南风

    楚汉相争,楚霸王项羽战死,后世人言:世上再无真正贵族。“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余音未绝,大汉帝国已风雨飘摇。群雄割据,战乱不断。大汉皇族嫡系、庶出子弟皆一一败下阵来,刘姓退出历史舞台逐成必然……此时,现代人刘基带着前世的阅历降临在汉室皇族远亲刘繇家中……我是贵族,我带点小资;我是皇族,我带点责任;我为家族,必须争霸……是真皇族?是假贵族?待到江南风起时,风流花中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