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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如果再见不能红着脸

林一陌的婚礼办得很隆重,林家在世界各地的朋友几乎都被邀请赶来了。

至于林一陌的新婚妻子盛夏,应听雨听纪流琛说,居然是J城有名的书法家盛天明的独生女。

盛家三代都在书法上有很高的造诣,可谓是德高望重的书香世家。

偏偏盛夏非常不喜欢书法,高中毕业以后就去了法国学设计。这次去欧洲,她是去毕业旅行的,没想到居然在布拉格跟林一陌一见钟情了。

盛家虽不如林家交友甚广,但是桃李满天下,赶来参加这个小师妹的婚礼的人也不在少数。

婚礼放在了林家自己的一个度假村,晚宴之前,在度假村的草地上,先举行了婚礼仪式。

虽然今天的主角是林一陌和盛夏,但是当纪流琛带着应听雨出现在婚礼之上的时候,还是引起了不小的哗然。

J城上流社会里,一直流传着纪流琛被一个身份普通的女人吃得死死的,大家虽然好奇,但是很少有人见到过这个传闻中的女人。这一次,算是纪流琛第一次正式带着应听雨出现在众人面前。

应听雨穿着一条珍珠白的蕾丝连衣裙,紧身的设计将她曼妙的曲线展露无遗,她依偎在纪流琛身边的样子,显得特别的小鸟依人。

大家一见到应听雨,都被她惊人的美貌所吸引住了目光,自然也就明白为什么纪流琛会对她死心塌地。

不过作为当事人,应听雨却没有注意到众人惊艳的目光,只随着纪流琛朝着人群中央的林一陌和盛夏走去。

看着纪流琛西装革履,一派衣冠禽兽,又带着应听雨这样婀娜多姿的美人,林一陌不服气道:“我说你这个臭小子!你是故意带你女人来砸我场子的吧?今天可是我结婚,你倒好,打扮得这么英俊潇洒来抢我的风头,你真是心机太重了你!”

“没办法,我就算穿身破烂,也比你的气质强太多,你还是认命吧。”纪流琛挑眉,一副事实如此的态度。

“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兄弟?幸亏我聪明,没让你来给我当伴郎,不然今天大家都还以为是你结婚呢。”林一陌痛心疾首道。

对于林一陌这个说法,纪流琛却不认同:“好了你,我可不认为你让秦灝那小子来当伴郎,会比我当好多少。你看看他那油光铮亮的头发,显然已经把这里当作自己的主场了。”

远处的秦灝被一群女人围在中间,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引得旁边的美女们都哈哈大笑,别提有多高调了。

见两人互相斗嘴,一旁穿着婚纱的盛夏终于忍不住开口道:“谢谢你们来参加我们的婚礼,之前因为准备婚礼太忙了,所以一直没有见过你们,实在不好意思。我听一陌说了,你是他从小到大最好的兄弟。我以前也听别人说起过你的大名,今天亲眼见到本人,气度果然非同凡响。至于这一位,应该就是J城大名鼎鼎的应小姐了。我听很多人都称赞过你长得很漂亮,据说比很多女明星都还要美。我以前都觉得他们说得有些夸张了,不过今日一见,应小姐确实长得倾国倾城。也难怪我们眼高于顶的纪大总裁,拜倒在了你的石榴裙下。”

盛夏跟应听雨想象中的样子有些不一样,虽然因为家族熏陶,她的身上有一种气定神闲的气质,但是个子却不高,脸蛋也是圆圆的,看着很可爱很娇小,跟应听雨认为的那种大家闺秀的样子有些不一样,眼前的盛夏更像是邻家可爱的小妹妹。

“盛小姐过奖了,漂亮的皮囊总是比不上有趣的灵魂的。既然你是一陌的妻子,就不要这么见外,叫我听雨就好。”可能得益于从小生活的环境,盛夏讲话直接却得体,应听雨看得出来,这一次林一陌确实是娶了个好妻子。

“那你也不用叫我什么盛小姐,叫我盛夏就好了,我喜欢别人这么叫我。”盛夏也笑着说道。

“好啊!”应听雨点头,表示赞同。

又聊了几句,林一陌夫妇和纪流琛就被他们共同的朋友叫走了。应听雨因为伤势没有完全好,所以不能久站,就一个人走到了旁边的椅子上休息。

刚在位置上坐下,应听雨就看到远处的花丛后面站着一个清瘦的身影,看着有些似曾相识。

心中一动,应听雨又从位置上站了起来,朝着不远处的花丛后面走了过去。

等到走近,看清了花丛后站着的人,应听雨不由说道:“刚才坐在那里我还以为我看花眼了,没想到真的是你。”

“好久不见,应小姐,真没想到我们还有机会再见面。”一年多未见,沈清浅清减了很多,但是看上去气质更加温婉,似乎更漂亮了一些。

“你不是出国读书了吗?怎么会……”今天是林一陌的婚礼,沈清浅这时候应该在国外念书,应听雨还以为她和林一陌早就断了联系。

只是从沈清浅的眼神中,应听雨可以看得出来,她明明还深爱着林一陌。

明白应听雨想问什么,沈清浅微微一笑,淡然道:“我是出国了,但是我没有去读书。实话告诉你吧,我当时离开的时候,已经怀了三个多月的孩子。我知道一陌是不会娶我的,为了留下这个孩子,我骗他我要出国读书。”

没想到这其中还有这么大的曲折,应听雨不由愣了一下。不过今天是林一陌和盛夏的婚礼,沈清浅这时候来,应听雨不明白她到底有什么用意。

“那么……孩子呢?林一陌知道这件事吗?”应听雨忍不住问道。

如果沈清浅真的生下了林一陌的孩子,那么这对于盛夏和沈清浅来说,都是不公平的。

沈清浅摇了摇头,有些怅然道:“没有孩子了。我出国之后,没多久孩子就流产了。刚好我和一陌的朋友来国外看我,她把这件事告诉了一陌。”

听到这里,应听雨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看得出来沈清浅是真的很爱林一陌,甚至不惜为了他一个人背井离乡就为了偷偷生下爱的人的孩子。

但显然两个人有缘无份,林一陌虽然知道了这件事,但还是选择了和盛夏结婚。

看着应听雨复杂的表情,沈清浅知道她心里误会了,于是解释道:“你不要替我觉得不值,也不要觉得一陌不负责任。其实在他知道我流产之后,曾经来国外找过我,想要跟我重新在一起,但是我拒绝了他。”

这个答案倒是出乎了应听雨的意料,她不解道:“你明明很爱他,既然他愿意跟你在一起,你为什么要拒绝他?”

“因为我累了,流产在国外的那段日子,每一天对我来说都是折磨。我有多爱他,那些日子里我就有多痛苦。爱一个人太累,太需要勇气,而我已经没有了爱人的能力,所以我选择让一个爱我的人跟我在一起。一陌或许也爱过我,但是那不足以让我觉得满足。”沈清浅目光幽然,望着远处正在招呼宾客的林一陌缓缓说道。

因为爱他,所以对他的期待值只会越高,哪怕他做到了一百分,你依然会觉得不满足。

“那你为什么还要来这里?你在他的婚礼当天来,不就是因为你的心里不甘心吗?”应听雨一语道破了沈清浅的内心。

“或许真的是因为不甘心吧!不过人生已经错过了,就再也没有机会重来。当时是我自己要跟他赌气的,现在落到这样的结局,我只能怪我自己。”沈清浅诚实地说道:“请你把这个戒子交给林一陌,现在这种情景,我不太适合出现在这里。这是他当时向我求婚的时候送给我的,我骗他扔掉了,其实我一直都留着。现在他结婚了,我也不适合继续保留这个戒子,就麻烦你帮我还给他吧。”

看着沈清浅手里的戒子,应听雨有些犹豫:“既然他都已经结婚了,你也没有必要把戒子还给他。要是你真不想要,就直接把它丢掉吧。”

“应小姐,你有听过一句歌词吗?如果再见不能红着脸,是否还能红着眼……谁甘心就这样,彼此无挂也无牵……虽然我们不可能了,但是我要他一辈子都记得我。”沈清浅的眼睛不由得泛红,应听雨知道她心里一定非常难受。

这个戒子,不仅仅只是一个普通的戒子,它还代表了林一陌对沈清浅的亏欠。

女人是这世上最记仇的动物,即使豁然如沈清浅,也无法就这样放过林一陌。

看得出来,林一陌愿意跟盛夏结婚,应该是已经放下了沈清浅的事情。

凭着自己跟林一陌的交情,应听雨其实应该为他感到庆幸。

但是看到沈清浅这样子,应听雨仍旧于心不忍,于是犹豫了一会,她还是拿过了沈清浅手里的戒子,告诉她道:“这个戒子我先帮你保管,等到有一天你也释然了,我再帮你交给林一陌。对不起,我没有办法在你还耿耿于怀的时候交给他,那样太折磨人了。一陌是流琛最好的兄弟,也是我的朋友,我希望他能过的开心。”

这样的结果未尝不好,沈清浅毫不介意道:“这样也好,这个戒子就暂时有你保管吧。说到底,我也没有想让他不开心。倒是你,我记得当时你对纪总非常嗤之以鼻,没想到现在,你们居然是J城最令人羡慕的一对。”

“世事难料,一年前的现在,我也没想到我有一天居然会爱上他。所以我相信,总有一天,你再谈起林一陌的名字,内心也会再也没有感觉。”应听雨衷心地祝愿道。

“我相信会有的。”沈清浅莞尔一笑,转身悄然离开了婚礼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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