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谈邓小平的理论贡献
关于路线之争,我们都记得,从1977年下半年起,直到1979年下半年,我国经历了一场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两个凡是”的争论,这是一场引人注目的思想路线斗争。邓小平指出,通过这场争论,比较明确地解决了我们的思想路线问题,重新恢复并发展了我党所倡导的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共产党历来谈路线,但如此强调“思想路线”,邓小平可能是第一人。他说,政治路线能不能正确制定和贯彻实行,关键是思想路线对头不对头。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是基本建设,不解决思想路线问题,不解放思想,正确的政治路线就制定不出来,制定了也贯彻不下去。(以上均见《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90—191页)
这场争论过去已经30多年了,虽然仍被人们不断提起,但许多年轻一点的人已经不大清楚了,所以我想在这里重提一下。主要涉及以下两个问题:第一,再从理论上简单说一下实践在思想上、认识上的重要性;第二,说一说实践的思想路线和既定的原理、原则、方针等之间的关系,具体一点,是分清思想路线和坚持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最后,要谈一谈邓小平在理论上的贡献。
确立实践的思想路线
当年“两个凡是”和“实践标准”之争,所谓“两个凡是”,就是认为凡是毛泽东提出的主张、批准的东西、说过的话都必须遵守,包括像“文化大革命”那样的行动及一切主张在内,这在思想上正是“左”倾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个人迷信的高峰;提出“实践标准”,就是认为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和辨别是非(包括路线是非)的标准,而且是唯一的标准,这是用来推倒“左”倾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个人迷信这座高峰,解放人们的思想,从而为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路线打开通道。这场争论的意义自然不可低估。
从理论上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大贡献之一就是提出实践问题,把实践作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二条里说:离开实践提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的问题,纯粹是经院哲学。
我们就应当从这里来理解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人的认识过程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如此循环以至于无穷。人在实践中形成了认识,形成了一定的观念,就是客体反映到主体的头脑中来,形成思想、理论、原则、方针、计划等,但这些东西的真理性究竟如何,是否符合客观实际,这时还是不知道的,因为这些还都是停留在主观范围之内,还没有和客观外界直接打交道,因而不可能和客观对象直接进行对照和比较。而只要停留在主观范围之内,不直接和客观对象沟通,那就无法判明人的认识是否包含有不依赖于主体的客观内容。那么,客体、客观对象本身能不能充当检验真理的标准呢?也不能。因为客观对象本身同样不能和主观认识直接沟通并加以比较。那么,什么东西才能够把主观认识和客观对象沟通起来、联系起来呢?我们已经知道,主观认识反映客观对象唯一的是依靠实践,那么,主观认识一旦形成,要判明它是否和客观对象相符合、相一致,毫无疑问唯一的也只有通过实践使主观认识和客观对象相接触。也就是说,这时只有将实践中已获得的思想、理论、原则、方针、计划等重新付诸实践、受实践的检验。在实践过程中,如果原来的思想、理论、原则、方针、计划等东西得以实现,预想的目的变成了现实,那就证明原来的认识是正确的或大体正确的,主观是和客观相符合的,就是原来的认识大体上被证实了。如果实践遭受失败,碰了钉子,那就证明原来的认识并未符合客观实际,也就是原来的认识没有被证实。
所谓以实践为标准,就是以实践造成的结果(人反作用于客观对象所造成的结果)为标准,因为我们只有拿这个东西来和原来的东西相对照,才能鉴定原来的认识是否和客观对象相符合以及符合到什么程度。就是说,只有实践的结果才是一种能够把真理和谬误区别开来的客观根据。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管人们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事实总归是如此。而掌握运用实践标准的,归根到底是社会的实践,是历史的检验。某些个人可以堂而皇之地提出这样或那样的主观标准来,甚至不惜颠倒是非、混淆黑白,但群众是公正的,历史是无情的,在铁的实践标准面前,被颠倒了的是非最终要颠倒过来,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关于“文化大革命”的是非问题就是一个最切近的而且有点近于极端的例子。“文化大革命”是必要的还是不必要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是真理还是谬误?“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否定的众多人物的是非究竟如何?等等,这些重大问题无一不在实践标准面前由群众、由历史根据实践造成的结果,进行比较、观察和评判,得出自己的结论。这些结论或迟或早要被人们所认识和接受。“文化大革命”中提出许多判别是非的主观标准(语录标准、权力标准、“最高指示”等)即使造成严重的政治声威,但这些还是要由实践的结果来进行选择,最后均将化成泡沫。为什么在“文革”结束之后提出讨论实践标准的问题会使解放思想、拨乱反正出现不可阻挡之势呢?原因就在于“文化大革命”的实践结果已经非常明显,人人有切身的体验,而且其损益触及每一个人,所以只要我们向大家指明其中的道理,就会迅速擦亮人们的眼睛,提高群众辨别是非真假的能力。
当然,要从实践的结果得出关于外界认识的相对真理性的确证,是不容易的。因为第一,认识是一个过程,实践检验认识也是一个过程。有时一个认识要经过实践的反复检验,一次检验就能确定真理的事反而是很少的。第二,社会实践并不是个别人的实践,而是群众的实践、社会的实践、历史的实践。实践是一个总体,它由社会各种人各种活动构成,实践的结果要从各种不同的活动和各个方面的联系中、从事实的总和中进行考察。从科学史上我们看到,许多科学假设是经过许多人共同的长期的实践,才一步一步地、一个方面一个方面地接近真理,最后成为被证实为相对的真理(世界上没有绝对真理)。现代科学原理的新发现及其被证实更是这样。
以上是说明检验真理的客观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社会实践。下面再简单回答一个问题,就是实践标准同理论、原理、原则的指导作用是否相容?
理论、原理、原则等对于实践的指导作用与实践检验和发展理论、原理、原则等是处在同一过程中。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是客观的、内在的、必然的。理论、原理、原则、方针等从实践基础上产生,然后又付诸实践,即从实践中来,又到实践中去。到实践中去,就是理论、原理、原则等既用以指导实践,又受实践的检验,这两者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同步进行。世界上没有任何一项人类的实践活动不受实践者一定的目的、意图、思想、理论的支配,这就是我们一再强调的人的自觉能动性,其他动物的求生活动无论怎样令人赞叹,也无此种能动性。因此在实践上,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说理论、原则等对实践不起指导作用。但是,我们的理论、原则、方针等不是神所颁赐的天书福音,也不是人类已经完成了的绝对真理。理论、原则等从实践中产生,又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的时候,它同时又处于接受实践审查的地位,事情不可能不是这样。许多指导实践的理论、原则等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了它们的不完全性;许多理论、原则等是错误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新的实践经验又提供新的理论、原则。所以,实践检验理论并不是贬低理论、原则等,它恰恰是理论、原则等本身所要求的。
从各方面的情况来看,要坚持正确的思想路线是不容易的。而现在一切都重在实践。现在已到了这样一个历史关头:理论、原则等在实践面前显得越来越缺乏活力,矛盾重重,它们正处于受实践检验、由实践来修正的过程之中。
因此,正好像恩格斯说马克思主义就是“实践的唯物主义”一样,我们也可以说,共产党人以及一切改革者的思想路线就是“实践的思想路线”。
从理论、原则、方针等同实践的关系,可以直接引出第二个问题来,这就是关于所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分清两条思想路线(即实践的思想路线和“凡是”的思想路线)的关系问题。
坚持基本原则和分清思想路线
这要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召开理论工作务虚会说起。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中央工作会议,两条思想路线又进行了一场激烈的交锋,最后十一届三中全会高度肯定和评价了提出实践的思想路线的重大意义。但是这场路线斗争并没有真正结束,因此中央又决定召开理论工作务虚会来继续讨论这个问题。
1979年1月18日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是中国理论界的一件大事,像这样的以实践为真理的标准为主题的大规模的理论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会议的内容涉及建国以来党的思想理论路线方针的各个方面,虽然限于当时的条件,许多问题(特别在批判长期存在的“左”倾思潮的危害方面和毛泽东晚年错误方面)还只能说是开了一个头。但会议确实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它开始引导人们进入了思考,重新认识我们已走过的道路。会议不仅指名道姓地指出毛泽东在造成多年“左”倾错误中的责任以及个人迷信的危害,并且涉及党内政治生活中的诸多不正常现象。这样,会议虽然在进一步批判和否定“凡是思想路线”方面取得了成功,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但是,也立即引起了反弹。
我已经说过,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就有人提出当时的反对“凡是”即反对“左”的错误以及提倡思想解放的潮流,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本身不可避免地要引来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道路、否定马列主义特别是毛泽东思想的“三股风”,后果严重。现在,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议论在这些人看来当然是狂刮这“三股风”;尤有甚者,他们还把理论工作务虚会和当时已转了向的“西单民主墙”相提并论,认为这是内外呼应,向党进攻,甚至把当时由“文化大革命”的大乱引发的某些社会骚动也归咎于思想解放过了头。恰在这时,邓小平在理论工作务虚会结束时作报告,题目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在那些老“左”们看来,无异等于给了他们一把“尚方宝剑”,有利于他们反击“实践派”,遏制思想解放运动,也就是遏制改革开放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