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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杏子堂

负弓青年“阿牛”出了帐门难免有些惆怅了,接下来该怎么办他是毫无头绪,唯一的引导者王发财已不知所踪,找附近的人打听又大多不愿理睬他,倒是那副大黄弓引来了阵阵侧目与议论,叶筠童看似浑然不觉,走到一棵矮树下面依靠着树干小憩片刻。

窦燕山在这几天当值,主要负责招兵这段时间的秩序工作,手下有一支百十来人的队伍随时差遣个个都是精兵强将,平素一些较为困难的任务和战场上窦燕山的安保工作都是由这只杏子骑来承担的。陈元雷是杏子骑的头领也算是窦燕山的副官,此时他正大步流星的赶往窦燕山的帐房,而窦燕山则很没有架子的坐在杏子堂门口的一块青石上,一手拿着翻烂了的孙大家的兵书,一手拿着半个白馒头,细嚼慢咽,滋滋有味。

窦燕山的脾气大家都是知道的,爱兵如子可能谈不上,但平时和退甲营的将士们都颇有交流,相处融洽,加上大家都觉得窦燕山不但仗打得好,兵带得好,而且书读得也不错,一看就有古贤儒将之风流,自然也更加敬畏,都说如果那位退甲营的老都统张河张将军隐退了,八成窦燕山就能上位了。

陈元雷来到帐前也不搭手行礼,大大咧咧的坐在石凳的另一端,吼道:“书生,辕门口来了个傻小子,不过看起来是棵好苗子,你去不去看看呐?我想那小子会有点麻烦上身。”

“哦?什么人,何事?”窦燕山合上兵书,略感诧异。

陈元雷幽幽说道:“那小子背着一副牛角大黄弓,看起来臂力惊人,体态修长,腰板很正,我打听到是个孤子,从小吃百家米长大,之后靠着打猎为生,估摸着是想在这沙场上捞取功名,混口饭吃,不过应该是个不通世故的傻小子,这样价值千金的重器就这样显摆出来,这一路上走来,没遭了匪人还真是有几分运气。”

“如此,还请陈兄带路。”窦燕山将兵书和馒头扔在凳上,站起身来就拉着****雷往营口走去。

此时叶筠童正吃着包袱里带来的干粮,吃完准备舍下面子去找记录官问问下面的事情如何安排。正吃着呢,不远处朝着叶筠童走来一队衣新甲亮的兵士,带头的是个神色轻佻的年轻人,看着装应该是名百夫长,通常这样的军衔对于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来说应该是相当不错了,云当城有例,凡入伍十年或者斩首上百者可择优选拔为百夫长甚至千夫长。

所以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一般人如此年轻混到这个层面,今后去各大郡城当个一官半职实在不算什么,当然有的人靠的是手里的刀,上头的支持,下面的拥护,但也有的是靠带来的一班子颇有些身手的家奴,而朝着叶筠童过来的年轻百夫长庄英雄恰好是后者。

话说这庄英雄也算是个人财,庄家在江汉一带算是鼎鼎有名的大户,家有良田万亩,更兼囊括了整个南部的瓷器业,历时七代,从先帝初登时即富甲一方,可谓是家财万贯,数代有余,庄家老家主生女四个,老来得子,对庄英雄可谓是溺爱有加,一手家传技艺都传给了这个小儿子,庄英雄也是颇有天赋不负厚望,且不说貌比潘安,但是也算得上俊朗温润,一表人才。

但自古英雄不爱江山爱美人,庄少爷在一次元宵船会上看上了江南节度使付都督的千金付莹莹,自此恋恋不忘,衣带渐宽。老家主一看,这还得了?于是上下打点,举办了一次制瓷大赛,广邀名望豪客,并特邀太守一家前往,最终庄少爷亲自出马夺得桂冠,一举成名,本想着借此机会吸引郡守千金的青睐。但其后得知付莹莹一心想要嫁个驰骋沙场,扬名立万的大英雄。而都督大人也觉得将唯一的女儿嫁给一个商贾之子,恐遭人口舌,故此委婉的谢绝了庄老家主的提亲,庄英雄得知此事,大为恼怒,虽然自己自小习武,但是也知道这战场不是自己后院的练武场,一不小心就要掉脑袋的,但付家势大,且自古民不与官斗,虽然庄老爷手眼通天,但总不至于为了这事用强,八成没掏到鸟蛋,却惹了一身屎。

既然美人都说爱战功赫赫的英雄,那他庄英雄也不是不能,庄英雄也能成真英雄,不自觉的庄少爷就浮想联翩,想着自己身披黄金甲,脚跨五花马,雄姿英发,器宇不凡,硬是要这付家大小姐婉转于自己的虎躯之下。

当然决心这个东西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有的时候就是想想,但如果那种欲望特别强烈的时候,它能化成某种勇气,庄英雄和父亲商量着去云当城从军,他倒没敢去西漠,那地方条件太艰苦了,而且种族矛盾严重,指不定就为国捐躯,那就不划算了。庄老爷听说英雄要去从军一开始是反对的,因为你不能说要去就去,首先他只有这么个儿子,万一没了,自己这把老骨头也弄不出第二个,但拗不过英雄每天在家里寻死觅活,而这段日子也没听说南疆有战事,最后只得挑选出家族里最忠心耿耿的一批护院和家奴陪同英雄一起去云当城,要其务必保证庄少爷的安全。

于是如此这般,手下那批老婆孩子厚养于庄家大院的忠奴倒是力保庄英雄的安全,且每每出去游猎,总能带回来几颗南蛮子的头颅,虽然那些头颅看起来像黔首多过于藤甲兵,但无疑是南蛮人,而且这都是些约定俗成的买卖,上头打点好,料想是出不了幺蛾子的。长此以往,庄英雄凭借着这赫赫战功,短短三月一跃成为百夫长,行事也是越发乖戾,这退甲营越有兵将十万,他这样挂名的百夫长有百二十八位,多以像庄少爷这样的青年才俊居多,既然庄英雄势头劲,又不侵害自己的利益,犯不着得罪同僚啊。

庄少爷径直走向叶筠童,把头盔摘下来丢给后面的奴才,捋了捋耳鬓被汗水浸湿的头发,嬉皮笑脸的对着叶筠童说:“小兄弟,你打哪儿来,家里可有亲戚朋友在这云当城高就啊?”。

不等叶筠童答话,又牵起他的胳臂,倍感亲切地问道:“不知兄弟名讳?愚兄是江汉老庄家不争气的独子,现在在退甲营愧添为百夫长,见到兄弟甚是亲切,今日必定要把酒言欢,不醉不归。”

叶筠童暗皱眉头,料想自己不曾有过半点吸引男人的地方啊,难道这长官喜好男风?咝……来者不善啊!但一个合格的猎人不但要沉得住气,还得会伪装,故此,叶筠童也颇为熟络的和庄少爷打招呼:“莫非是江汉瓷坊的庄大少爷,庄家的瓷器在咱眉州也是鼎鼎大名,颇有赞誉啊,久仰久仰,我来此云当城是为杀敌卫国,为皇上分忧,为百姓护门。”说话间另一只带着残余饼屑和油腻的手紧紧抓住对方的右手,神情激昂,不见半点脸红。

江汉一带敢自称老庄家,而且在这退甲营能带着一群豪奴招摇过市的想必也只有江汉瓷坊的子嗣了,庄家在整个南国影响力是巨大的,这得益于庄家富可敌国的财富和庄家老家主的左右逢源,不管是高高庙堂,还是草芥江湖,都与庄家有这样那样的往来和渊源,更加之江湖豪门天机阁出榜的陶朱榜,庄家雄踞次席,仅落后于当今相国大人李灵浦当家的洛阳李氏,且庄家与武林泰斗紫荆剑阁屡结善缘,其二弟更是贵为紫荆剑阁刑法长老,江湖地位和修为都是世所罕见。

虽然叶筠童没读过私塾,但自小混迹于眉州城的大街小巷,十三四岁时最爱去茶楼听那小娘子唱曲,隔上几天也会有名角来说书,这天下的消息大多都是耳口相传的,说书人在没书说的时候,就讲讲这天下大势与大内秘闻,所以,对天机阁出的几个榜单上的人物、门派、豪阀定是记得比自己名字还清楚。

庄少爷碍于颜面对于叶筠童的行为倒是没有过多的斥责,只是费了很大的劲才把手给抽回来,连忙作揖:“客气客气,贤弟器宇不凡,身负宝弓,定是人中龙凤,有礼了,有礼了。”

叶筠童略弓着身子稽首一拜,姿势像模像样,这一手是和那些经常负剑在菜市口决斗的少年侠客们和私塾门口的游学子那学来的,有今天这份气势可不容易,这就好比一手招式,你得天天练,练久了才能融会贯通。

庄英雄瞧见这五分江湖气息五分书卷味的作揖,愣是被唬住了,自己之前以为眼前的年轻人不过是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但为防阴沟里翻船故此放下身段试探一番,目的当然不是为了断袖分桃,龙阳之癖。而是那副稀世珍贵,千金不换的牛角大黄弓。

“不知贤弟可是西蜀丹青门的高徒?”庄少爷心里思索着,这少年从口音到言语都明显的透露其来自眉州,眉州和云当城相当近,所以,眉州城每年都会过来很多青壮前来云当城,不少实权校尉,牙将都来自眉州,而这青年作揖的方式倒是有些契合丹青门的风格,但不曾听说丹青门的人有用弓弩,而且说话也没那股子酸味儿。

庄少爷打定主意循序渐渐,一定要摸清底细再出手,继续客套着,顺带找了个空地坐下,吩咐下人上了些酒水,孰不知,自己所有的猜测都是谬以千里。

庄少爷如此作态,惹得叶筠童暗暗发笑,自己心惊胆颤恭恭敬敬,不曾想这庄少爷还装聪明,山上那老猎头说得对,这世道自以为聪明的人远比那真真聪明的人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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