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在篮球场边,玫红与深棕相间的条纹t恤很显眼,牛仔裤浅浅的蓝像是外国人的眼睛,他不高不矮,却很瘦,他站在那里,沐浴着温暖的阳光,不,他就是阳光……
早上九点多起床,吃了早饭,才开始刷牙洗脸,绾起头发,画上精致的妆容,给指甲涂上透明色护甲油,挑了一件深红色外套,还有一双十厘米的酒杯跟长靴,往斑马纹手提包里装了手机,钥匙,化妆包,手纸,走到客厅,妹妹正在看肥皂剧。
“卓小果,姐走了,给我妈说一声”
“你干嘛去”
“今天同学聚会呀,我不是昨晚给你说了嘛”
“本宫贵人多忘事”
“老年痴呆提前吧”
“滚”。
我到的时候,很多同学都已经来了,约的地点是广场,但是冬天人不是太多,只有零零散散的老人坐在花坛晒太阳,也有情侣在角落窃窃私语,所以一大群年轻人聚集在一起一眼就能看得到,“嗨,这边”是同班同学曲襄磊招着手,我缓步朝他们走去,我看到更多人望过来。
“美女,好久不见”
“是啊,久到我都从女**丝变成了女神”
“不要说话,说话暴露了你的本质”
我瞟了他一眼“没办法,为了能和你更好的交流,我只好暂时降低一下自己的身份”
“卓苏苏,看来你不光个子长高了,嘴上功夫也长了”
“难道还只准你楚天尧嚣张,嘴贱又不是你一个人的功能”曲襄磊笑着过来打圆场“行了,掐的机会多着呢”
“磊啊,你不懂,一会她可有的忙了”楚天尧阴笑的模样又换了我一个白眼。
不在搭理他,我开始和身边的同学一一寒暄,他们讨论的大多是孩子,偶尔有谈工作的,总之我都插不上什么话,按理说,二十五六的年纪应该以事业为重,但是偏远山区最晚二十一二都已经成家,像我这样连男朋友都没有物色到的,有,但不多。
我看着他们聊的热火朝天,心里也有一股暖流,时光静好,岁月如初的感觉。
他出现的时候我正在听肖雨玟讲她的学生怎么写作文愤世妒俗,我背对着他来的地方,只顾感叹和孩子比起来,我们都成老古董了。
“淩或,过来过来”听到楚天尧的声音我感觉我的心脏似乎漏跳了一拍,然后开始加速,脸色也一下僵住,同学都侧脸看他,我的大脑也在一瞬间空白,过往的事一一浮现,最后定格在昨晚的那个梦里我初次见到他那样,梦醒了,他也消失了,我以为我们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与借口,如今,他就在我身后不远处,他会不会和我说话,恐怕连看我一眼都不愿意吧。我快速分析自己的处境,倘若就这样站着,于我于他都是尴尬,但是相逢一笑泯恩仇毕竟只是简单的一句诗。
我优雅的转身,他正朝我走来,橘红色的羽绒服,深蓝色的牛仔裤,手插在上衣兜里,一步一步微笑着朝我走来。其实他是朝我们走来,但是我的世界里只有我和他,我幻想他会到我面前牵起我的手说爱我,想我,让我和他在一起,然后我就跟他走,我们在大街上没有目的的奔跑,不顾路人的目光,他会大喊“卓苏苏,我爱你,嫁给我”。
“你们聚会呀”他的声音还是这样的好听,这样的稚嫩,好像时光放过了他的嗓子“嗯,要不要一起”“我去网吧,你们自己玩吧”他一直微笑着,礼貌绅士又拒人于千里之外“哎呀,没事了,我们班的又都认识你,你可是我们的或哥嘛”“楚天尧”这三个字他是咬牙切齿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但是微笑却未曾退却。
“淩或,好久不见”这句话是我说的,我怕他,但是我更希望看见他,发了疯的希望。我爱他,九年如一日的爱他。
他怔了一下,对我笑着,他几乎没有对我笑过“好久不见”。他对我说好久不见,他没有忘记我,他还记得我的存在,他心里还有我的一席之地。
“苏苏妹儿想你或哥了没呀,淩或你就和我们一起玩吧”楚天尧是他的好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也是我的同班同学,他们是邻居,从小一起长大。
“留下来吧”我盯着他的眼睛,我有一双大眼睛,正因为我的这双大眼睛,才把自己的心一遍遍的放在别人面前,我自己都感觉到了我的渴望,窒息般的挣扎,以及恐惧,我是怕他的,尤其是他看着我的时候。
他很震惊,或许是震惊时隔九年,我还这么执着,也或许是震惊我还是这么大胆,大胆到敢留下他。异样的脸色一瞬而过,他依旧微笑,要拒绝我了吗?
“那好吧,等我跟朋友说一声”他拿起手机,走到角落去打电话。“苏苏妹儿,好样的,风姿不减当年啊”无视楚天尧的坏笑,我在同学意味深长的眼神里镇定自若,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可心里已经兴奋的要死了,在一起就有机会,他是不是看到我漂亮了,动心了,还是对我心存怜惜,不忍心拒绝我。
“苏苏,看到你或哥这么高兴呀,开心就笑,不要偷偷摸摸的,一副小女人的模样”
“人家可是小姑娘,害羞呢”
“想不想再来一次,我们都帮你”同学你一语我一言的取笑我。
“跟你们计较,我得堕落到什么程度”白他们一眼,我便没在听他们的风言风语,看了看手表,已经快十二点了。
淩或打完电话,和班里几个男生聊会天,我一直在旁边看着他,他侧脸看我的时候,我就低下头看手机,同学逗了我一会我没反应他们也就罢休了。
随后又陆续来了几个人,我们就去广场旁边的火锅店,我走在他身后,步伐和他保持同样的频率,林志颖有首歌歌词里写到“我从背后望着你,就这样走出我的生命”多年前,我也就是这样亦步亦趋,走出了我生命里的爱情。
相恋的爱情是幸福的,暗恋的爱情是苦涩的,单恋的爱情是霸道的,一个人的心得有多么霸道,才能接受一次又一次的拒绝,顶着讥笑不要尊严不要脸。
吃火锅的时候已婚的一桌,未婚的一桌,他本来坐在我对面,同学死活不肯,“你俩不坐一起我们就再上一桌,你俩就好好增加一下感情”最后还是我云淡风轻的坐到了他旁边,他一直都在微笑,我既怕他不想和我保持这么近的距离,又期待光明正大的伴他侧首。
最终他什么都没说,也没有在换位置。点菜的时候他把菜单直接给了我,那是他拿过的菜单,我小心翼翼的乱翻,胡乱选了几个,不想让别人碰他碰过的东西,一直拿在手里也不是办法,我直接给了服务员,幸好有好几个菜单,我在心里窃喜。
“给我看看你都挑了些什么”
“有什么好看的,反正能吃”
“可别挑了些你或哥不爱吃的”莫曼嗲嗲的说到。
“他不挑食”我一副女主人的架势,配合着他笑。其实我不知道他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高中那会他每天吃饭都跑的很快,还教导我“吃饭都跑不快,还能做什么”我也只好一下课就往外跑,跟在他后面,催促着闺密,生怕一不留神就追不上了,但是食堂很挤,即使看到身影,也看不到他吃的什么,不过我知道他不爱吃甜的,有一次我同学冒充我送了他一个糖葫芦,他都给别人了,后来他去b市上大学我堂姐给他买零食我全拿了一些甜的,有一次打电话我还告诉他那是我故意挑的。
他变了,也可能是我从来没有了解过他,他以前也笑,那笑是从心底里发出来的,连带着眼睛里也是满满的温柔,只对我是不一样的,他对我,是可怜?同情?无奈?厌烦?我不知道,总之不是爱,不是喜欢,连对一个普通认识的人都不是。
席间热闹非凡,你一言我一句,怎奈他从始至终没有说话,他不说,我也不敢说,坐在他旁边,我小心翼翼的做着每一个动作,尽量让自己保持优雅与风度,以至于没吃几口菜,尽喝了一肚子茶,走起路来都似乎能听到水声。
我们从火锅店出来已经下午两点,太阳被层层乌云遮住,昨晚刚下过雪,冷空气让我们瑟瑟发抖,都三五成群挤在一起,我感觉我的手脚冰凉,牙齿在咯咯想,我不能蜷缩,孤零零的跟在他后面,步态从容。
在ktv我第一次听他唱歌,是《不配做你男朋友》,我唱的是《偏爱》,然后他接唱《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我也不肯认输《死了都要爱》,这是一场博弈,他后来还唱了《不值得》《放生》,我唱了《becauseofyou》《红玫瑰》。
他没有再来和我计较,我也不在冒充麦霸,灯红酒绿,他以前酒量不好,现在也不怎么样,才两三瓶,已经摇摇晃晃,眼神迷离,我拿起酒杯,伸到他面前,同学在楚天尧的带动下喊着“交杯,交杯……”一声高过一声。
“喝了这杯酒,我们就是好朋友”我坚定的看着他,他嘴角扬起,从茶几拿过自己的酒杯,举起与我的平行,然后我听到一声细微的脆响,他一饮而尽,我的眼角噙泪,看不清他的脸,扬起头,和他一样。九年,有多久?久到终于能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