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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现在倒是觉得,是不是她给了黎瑞自信,占上风占的太久,恐怕连自己都相信自己对她的无所不能。每每不能释怀的时候,又不能潇洒的甩甩头当做是茶余饭后的谈资。她知道她是一厢情愿。
她站在那里,一动未动,头顶就是高远的空寂的十月天,怎么就能把思念一埋就埋几十年。她可不行,她要现世的感受,就算是痛苦也要。
现在也能半个月互相不理,是她不明所以的自尊心在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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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无论怎么样,还是有一起吃饭的理由。
那天塞车塞的厉害,虽然微微的预感,不过心情依然是兴奋快乐的。要见他,那是在维持那故事的完整性,不愿随手扔掉,但依然是心爱的玩具丢了,一路走回去找,在路边的沟里找到了,也是破烂肮脏的,心是一样的痛。
她觉得太像是要赴一场鸿门宴,但是是欲罢不能的,没有杀机可遇见的温水煮青蛙,杀机只隐藏在她感怀的暮色时间里,是缓慢的痛,抽抽的,在不自觉中,已经病入膏慌,也就是想起来可怕。
改道的公车,下错了车,陌生的地方。为什么会改道?
焦急,给他打电话,还是吵起来。她也怀疑,经过这么多,还能为此事吵起来。她就是觉得他是一个可以包容她自私的人,可是他现在包容不了了。
摔电话,骂人。她不甘,这样回家?当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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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了面,他还是那张温训但又自傲的脸,永远的一丝笑容挂在嘴角。寻常的运动外套,草黄色休闲裤,连走路的姿势都是敦实可爱的,这是她眼中心中的性感。
爱什么不好,爱这些。
她能选择?老天选好的。
吃饭的时候,大街上人越来越多,终于过来了。反日货。大红的横幅,在十三楼的酒店旋转餐厅中望过去,那人群异常缓慢的移动,不过阵势是铺面而来的,城管、武警、防爆警察,她是第一次见,兴奋的拍照,打电话。
她是觉得这游行和她这样的近,把他们卷进这时代的洪流。
吃完饭,他送她。出了酒店的门,大街上看似已经恢复了往常,不过路人的脸上没有了日常的无聊,她走回宽阔马路的另一边乘公车,在岔路口回头向他招手再见。
维持这样的关系简直就是天理不容,不过那明亮的色彩没事就铺在那里,像急了遇到惊讶时那一声,“上帝”,暖暖的是她的保护神。
她上了车,站在一个穿格子衬衫男孩的身后,在前后拥挤的人之间,给他发了条短信:我们的故事终于和这个时代联系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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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个招呼都不行了?”之前的挣扎,她不怪他。她也是个普通人,谁规定她就不能使使小性子。什么不要付出代价的?她跟自己解释,有欲望总比没欲望好。
不过这次断的确实有点任性,她不怪自己,也觉得不是一件事情可以让她这样,还不是累积的痛苦。
安邦还在家等他,她的这片天现在是她的,是紧握在手中的。什么都是失去的好,她当然明白。
车窗外一间卖糕点的小屋,刚出炉的面包似乎都闻着了香气。她终于知道,她恢复了。至少她不用半生痴念,想想那多可怕。
想不起黎瑞的坏,他的好倒是时刻萦绕。不过是自私,失去了一些以为属于自己的东西。
是的,这结果是必然,痛吗?还是有点吧。
“这个过程持续了这么多年,之前也自杀过,这期间对你最大的冲击是多少?”好友像是在采访她。
“丢了一件太过于心爱的东西。”她只回答一句。有一次黎瑞对她大声说“你就是要让我欠你。”
“不,我不觉得,我现在什么都还你了。”她平静的说。
她再也不相信那美妙,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