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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文夕觉得她和魏恒的梁子结大了,虽然之前就不融洽,但是现在是更厌恶了。这种厌恶在她捂着后脑勺疼得呲牙咧嘴,视线一转看见那抹孔雀红时达到了极点。

不过她也庆幸魏恒没出手,他若是出手,自己的小腰儿被他的熊掌握着,再来一个慢镜头旋转…..嘶,想想都觉得胃里抽搐。

庆幸是一码事,他没出手却是事实,这一意外证明了他阴暗又冰冷的内心。文夕嚼着云秀卷好递过来的薄饼想,小心眼儿的男人不是好男人,多亏他有了休自己的心思,早晚有解脱的一天。唔,真好。

额上裹着的布终于能拆了,云秀一面轻手轻脚的去纱布一面唠叨,“主子就不该这般折腾自己,当初看那口子,可不是一点半点,若是落了疤可怎生得好?”

“云秀!”云香在一旁摆湿帕子轻叱,“主子别担心,就是有个疤时间长了也就不明显了。宫里好药多,指不定有去疤的。”

文夕盯着镜子里和自己前世差不了多少,丢在人群里找不着的类型,只是年轻了两岁的脸蛋想,那时候尚没有药可以去疤,现在也一定没有吧。不过,为什么皇兄那么帅,自己却这么衰?因为瘦削,眼睛看上去很大,却没有多大精神,面黄肌瘦过了一个三年自然灾害似的。

说起疤,不过额角一块疤吗,也没什么大不了。她额上就有一块疤,小时候和邻居家的一群孩子玩,那时候的游戏真是简单又脑残,捡着碎砖头垒起来,然后拿一块砖远远的扔过去,把盖起来的“城堡”砸倒,一群人就高兴的吃了人参果般的哈哈大笑。

小孩子向来没个准头,轮到她去垒“城堡”了,刚起身还没跑开眼前就飞过去小半截砖头,冲着她脑门就去了。撞上时什么样儿她不记得了,总之是鲜血淋淋哭着回家了,把那几个小娃吓的也都一哄而散。

她的那块疤花生米大小,在左边额头,长了十七八年,和正常皮肤越来越相近,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

额上黑巴巴的草药被云香用帕子一点一点抹掉,文夕看着镜子里和自己同一位置的疤惊得长大了嘴巴。用不用这般巧合?

云香瞪一眼云秀,轻声道:“主子别伤心,慢慢也就不明显了。回头找御医再给看看,指不定有什么药一抹就没有了呢。”

“没有那神药。”文夕摁了摁自己干瘪的两颊,叹口气道:“我怎么这么瘦?”

云香云秀对视一眼,云香道:“主子知道那事就一直没有吃过东西,又昏睡了四五日,这些天虽说吃饭正常,可也吃的不多,总是会瘦些了。不过主子放心,看眼神,已经精神很多了。主子还是很漂亮的。”

文夕摇摇头又叹了口气。赵文夕在将军府两年,怕是欢喜的日子还没有伤心的日子多,精神折磨最是让人憔悴。本来该是欢欢喜喜无忧无虑的年纪,竟然遭遇这么些不顺心的事情。唉,不过咱底板好,不怕,稍稍胖上一些,两颊红润了,也是一个小美人呢。文夕这么安慰自己。

云香见文夕还是闷闷的,笑着道:“主子要不要去画室看看?”

“画室?”

“主子之前喜欢作画,还总不让奴婢们看。”云秀笑着解释,“主子什么时候能给咱们也画一幅画就好了。”

文夕扯扯嘴角,她可是没这本事。画个简笔画还可以,水墨画,嗯哼,嗯哼哼,还是算了吧。

不过有赵文夕的好习惯在前,文夕理直气壮的一个人进了那间书房一样的屋子。这是和卧室一门相连的一间宽敞的屋子,有她梦里都想拥有的实木书架。两面墙上开着几乎是落地窗一般的大窗户,因而采光极好。面南的窗户前一张长方形的桌子,一边是一个青瓷画筒,里面放着数卷画好的画,桌面上还摆着文房四宝,还有一个花瓶,里面是几支枯败的芍药。

文夕怀着一丝敬畏摸了摸那支毛笔,看着笔尾插着的那只彩色羽毛就笑了。赵文夕还是有那丝调皮的,不过都被掩盖在沉重的感情下。想来也是,一个脾气上来快消散也快的人,又有这般细腻的感情,该是大大咧咧中有着内敛和细腻,又略带矛盾的女子。

文夕捞起画筒里的一副展开,入目的竟是一副一人一马奔驰在草原上的彩色图。那人她一眼就认出来了,不是魏恒又是谁。文夕不懂画,却觉得这画画的极好,也许是别人嘴里所说的传神。她该是满腔感情运载在笔尖,才画出这般的画来。一角有落款,文夕仔细的辨认才看出来是羌无二字。

若是能继承她的技艺,再配上自己从小练就的蝇头小楷,靠字画吃饭估计也饿不死自己。唉,这么想,有些辱没了她的一番感情。

“不过文夕,”文夕嘀咕,“你这般付出,真的是一腔感情错付,我若是将他的画卖了,你不会怪我对吗?”

文夕吐吐舌头,轻轻扇了自己一耳光,将这幅图展开在一旁的大桌子上,又打开另一幅。这是一张人物图,里面有皇兄,有那个宋轩,正对面,当然还是魏恒,还有几个她不认识的人。看众人举杯畅怀的模样,应该是什么节日。文夕将这幅画收起来放到一边,嗯哼,皇兄的画她可不舍得卖。

这么想着,将画筒里和桌子上的画全都翻看了一遍,将有赵朗的画像都挑了出来。不少,虽然都是配角但是也有十几幅。剩下的都又卷起来放到了画筒里。说不定,可以用这些画换些银子,将来指不定能帮上谁呢。

文夕看看那支尾端一根鸡毛的毛笔,抿抿唇琢磨着手法研了墨,摊开一张白纸,饱蘸了墨水端着架子想着魏恒的模样,皱眉仔细画了起来。挺鼻,阔嘴,小眼睛,粗眉毛,文夕看着自己从自己手里出来的简笔画,越看越像赵忠祥。文夕摸了摸下巴,在一双眼睛下加了两个弯儿,两只眼袋一出来可就逼真多了。文夕放下笔耸着肩笑,见常乐端着茶水进来忙放下毛笔将画团了扔到了一旁的纸篓里。

赵文夕之前作画也从不让人看,常乐见她团了画扔了,以为自己扰到了她,忙低声道:“奴才什么都没看见,毁了主子一幅画,奴才该罚。”

文夕看看他虽还是嬉皮笑脸,明显小心了许多的模样,想着赵文夕估计是真的有些脾气。也是,有两把刷子的大师都有一些怪脾气,据说亚里士多德还喜欢一边写东西一边咬指甲呢。他还说过,但凡优秀的人都免不了是半个疯子。呵呵,也算是真理。

文夕一把拉住想退回去的常乐,笑着道:“别走别走,还真要罚你。”

她本是玩笑,不料常乐扑通一声就跪下了,嘴里还道:“奴才见主子笑的高兴,想着是作完了画,没想到还是让主子废了一张。”

文夕讶然,踢踢他的膝盖让他起来,低声道:“咱俩做个交易怎么样?”

常乐很麻利的爬起来,苦着脸道:“奴才怎么敢跟主子做交易,主子有什么事吩咐一声就是。”

文夕顺说捞出一幅画展开,点着画上某人的头敲了敲,“常乐,你说,本公主这一幅画都卖都少银子?”

“哟,主子的画一张都没往外传过,能看一眼那是奴才的福气。他们想买还买不到呢。”

“说实话,能卖多少银子?”从明朝末年的《醒世姻缘传》里的写法来看,那时候买一个小丫鬟最好的价钱也才四两银子,长的好又有点儿能力的,最高二十四两。可那毕竟是人,只不知这字画是不是比人更贵些,毕竟是专门对上层人的东西。

常乐仔细看了几眼,笑着道:“主子这画,若是配上宋大人的落款,就能值个好价钱。”

“为什么要配他的落款?”

“嘿嘿。”常乐摸摸头往后退了一小步,见文夕没有着恼的意思才道:“主子知道的,卖字画就是卖名气,出了名的价钱才能上的去。宋大人的字画在这京里是出了名的,再加上他轻易不作画,也就越发的贵了。”

“怎么个贵法?”

“曾经有一家小姐请他去作画,出了一千两,黄金,宋大人都没去。”

文夕一听就乐了,“是不能去,这哪是买画呢?分明是想买人。别说一千两金,一万两,嘶”文夕摸摸下巴,“一万两的话,四千五百万RMB,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什么币?”

“钱币。”

“四千五百万钱币啊!”

文夕斜一眼一知半解却还跟着傻笑的常乐,扬扬下巴道:“这么着,你帮着我卖画,得的银子别说什么三七四六了,你一我九。不管卖多高价钱你都能提一成,当然,一,不能让人知道这画是谁画的;二,不能让人知道这画是谁卖的。怎么样?”

“这个,奴才怎么敢和主子分银子?不过,嘿嘿,既然主子赏,奴才就不客气了。”

文夕翻了个白眼,挑了一张魏恒牵着马的背影图,想了想在一角写上几行小字,装模作样的吹干了卷好递给常乐,“找哪家店随你便,不过要价要高,定一百两吧,没人买不怕,呵呵,先露露脸。”

文夕打了个眼色,“你懂得。”

“呵呵,奴才懂。奴才抽空就去办。”

文夕抱臂眯着眼想,‘一眼之念,一念执着,注定就此飞蛾扑火,明知是祸为何还不知所措’,这歌词,写的何尝不是那个傻公主。唉,只有一叹。(步步之毒,无处不在,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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