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王弼注本《道德经,五十九章》:
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谓早服。早服之谓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
汉帛书《老子》(甲本)原文:
治人事天,莫若啬。夫惟啬,是以早服。早服是谓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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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讲的是治国方法问题,看起来似乎《老子》原文与《道德经》在文字上变动不大,只是把《老子》原文中的“是以”变为“是谓”、“是谓”变为“之谓”。殊不知这么一变,把“惟啬”与“早服”、“重积德”之间的关系全给改变了。《老子》原文中的“是以”是表示“惟啬”的工作方法,能起到使别人“早服”的效果;能起到“早服”作用则在于“重积德”。这里的“早服”指的是别人。《道德经》把它改为“是谓”,则是表示“惟啬”的含义就叫“早服”。能够“早服”就是“重积德”。这里的“早服”指的是自己。所以又把这里的“是谓”改成“之谓”。《老子》原文的“早服”,是作为“惟啬”的效果指出的;是说要达到这种效果还必须在“重积德”上下功夫,所以用“是谓重积德”。《道德经》的“早服”,是作为“唯啬”本身的含义提出的,表示“唯啬”就是要“早服”,本身能够做到“早服”这是“重积德”的体现。从表面看好像文字变动不大,关键是这么一改,把“早服”从他人那里巧妙地转到自己身上来了;原来是作为统治者在实施治国政策时所必须采取的工作方法,变成了被统治者在个人品行修养方面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