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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宋冠德的温柔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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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冠德生在坛州一个偏远县农村,出身杀猪世家。在他的记忆里,他爷爷杀猪,他爹杀猪,偶尔也杀狗。他家的人因为常年有肉吃,个个身上长得都比别人肉多。

在坛州这地儿,专门从事宰杀营生的被称作“宰庖子人家”。他家男人平时买猪、杀猪、卖肉,五天一大集、三天一小集,集集不落空。每逢过年,还要帮人杀猪,报酬不是钱,是一半猪血和半挂猪肠。一个年节下来,就能积攒下许多猪血和猪肠,为了把这些猪血、猪肠不致变臭而变成钱,他家祖上就用猪血调上特制的佐料,譬如茴香籽、花椒面、生姜末等等,都是方便食材,与猪血搅合到一块儿,再灌到猪肠里,上笼屉蒸,然后拿到集市上卖。他家给这种东西起的名字也很直白——猪血****。猪血****里红外白,再把外面煮一点食色,看着就让人嘴馋,渐渐地就卖出了名堂。在集市上,许多人是冲着猪血****才到他家摊前买肉的。

宋冠德从小看着他爹把活猪变成死猪,把白条儿往案板上一横,先欣赏一番,然后,把剔骨刀在细白的皮肉上反正蹭几下,开始拆骨分肉。在宋冠德幼小的瞳孔里,他爹的杀戮一点都不血腥,是一种艺术,比戏台上演戏还好看。

在他刚学走路的时候,就会给他爹往手里递刀子,再大一点儿就抢着端血盆子。看着猪由挣扎、嚎叫到喷出满腔子的血,有一种无限的快意。从小看惯了他爹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就养成一种杀猪的眼神,杀猪的气势,还有一颗杀猪的心。他佩服他爹杀戮时的那份凶狠与果敢,梦想自己有一天也要杀猪。

结果他爹没让他杀猪,却让他踏入公门。

他爹杀了半辈子猪,卖了半辈子肉,骂了半辈子大街。因为每到集市上,工商所收费的都追着他收管理费,不缴费就踢摊子,他爹心里就最恨工商。有时为了赖费,不惜挥舞着一把砍肉刀,尽管不敢砍人,可等收费的走了,他敢在后边骂:干工商的都是我儿!

他经常这样骂,骂来骂去真把儿子骂成了工商。

宋冠德初中毕业后十八岁那年,他爹托人把他安排到工商所当了一名临时收费员。

他爹本想让儿子当工商自己可以少缴费,没想到宋冠德比哪个都狠,每逢集市,追得小商小贩满街跑,连他爹都不放过,比哪个收的管理费都多。宋冠德这就出了名。第二年,正逢农村狠割资本主义尾巴,要取消自由市场,彻底铲除滋生资本主义的土壤,宋冠德被抽调到公社“割资本主义尾巴突击大队”,小小年纪就当了一名小队长。宋冠德带领的小队专门负责集市,不准任何人到集市上买卖,见东西就抢,见人就抓。他对他爹也不手软,把他爹的******、剁肉刀、剔骨刀、秤杆子,还有半片猪肉,全部没收。气得他爹跳脚大骂:你就是我宰的那些****出来的,替那些死猪向我报仇来啦!

宋冠德带领小队,一个月就把个熙熙攘攘的大集给搅得不见一个人影,因为表现突出,被领导看中,调到公社当了一名临时工作人员。

那时已经取消高考若干年了,有的学校还招收社来社去的大中专生,光靠这部分人补充基层干部远远不够,就选拔一些工农子弟在公社担任干部,这批人有的走上了基层领导岗位,宋冠德就是其中最幸运的一员。

在他成为公社临时工作人员以后,给他上门提亲的就踏破了门槛儿。这时,他爹不再骂他,觉得儿子在集市上对小摊小贩、对资本主义尾巴下手狠,是对的,不狠怎么会让领导看上呢?以后的事实证明,他爹这次又看准了。宋冠德因为狠,几年后转成公社正式干部,还当上公社革委会副主任;因为狠,担任计生副乡长又久被提拔为乡党委书记;因为狠,当上那个偏远小县的副县长;因为狠,他被当年的城东区区委书记张玉书点名要来,担任分管城建、计生的副区长;因为狠,城东区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势如破竹,他很快就击败了众多竞争强手,当上了区长。张玉书提拔当了坛州副书记后,他顺理成章顶了上去,当上区委书记。一个狠字,帮他完成了人生的一次次跳跃。

也许他爹对自己的眼光太自信,在宋冠德挑媳妇这件事上,非要给儿子做主。

他爹挑儿媳的眼光就像挑猪,专拣膘肥体壮的。

他说膘肥体壮是天生的福气,有身有力才能持家过日子,才能下崽子传宗接代。长得模样再好看,当饭吃吗?细腰瘦身,天生的穷命,中看不中用,既不发家也不旺后。

他爹按照自己的眼光给宋冠德挑了一个媳妇,是全公社出了名的“铁娘子”,十八岁就开始当生产队长,还是民兵排长,膀阔腰圆、有身有力,跟男人摔跤、掰腕子都不落下风。这个女人一进宋家门,果然证实了他爹的独到眼光。一个女人,家里家外的活儿全包了。生产队里上工一天不空,回家还背着一筐子饲草,撸一把脸上的汗就烧火做饭,晚上不是给猪圈里垫土就是往外出粪。出粪时,她站在湿乎乎的猪粪上,用铁叉子挑起一坨七八斤重的粪泥,胳膊一扬,粪泥就飞到了圈外。她胳膊不停地上下挥舞,公爹看着就高兴得合不拢嘴,好像那些猪粪是刚出笼屉的馒头。

宋冠德看见媳妇出粪就捂着鼻子躲开。那时,宋冠德在公社上班,留着左分头,上身的白色衬衣扎进蓝色的裤筒里,一条绿色军用腰带前面有一个银亮的金属卡子,脚上穿一双绿色军用胶布鞋,虽然个头不高,偏胖,但整个人看上去干净利索,不似现在这般肥头硕脑,不足一米六五的身高,体重却有一百七十斤。脸上的硕肉嘎嘎一笑发颤,怒的时候一绷,满脸都是横丝子肉,从里往外透着凶气。

当年最让他爹高兴的还不是看着儿媳出粪,是儿媳进门的第二年就给他生个胖孙子,接着,宋冠德又转为公社的正式干部。在儿子转干这件事上,他不认为是自己每个集市都给公社书记割一块肥肉的功劳,而是他那膘肥体壮的儿媳给宋家带来了福气。

宋冠德可不这么认为,虽然他对猪和猪肉从不反感,但对他爹按照猪的标准为他挑媳妇非常反感。一开始就跟他爹闹翻了,但他爹拿着******要抹自己脖子,最终他还是没有狠过他爹。他勉勉强强把个膘肥体壮的媳妇娶回家,新婚第一夜,他一撩被子,就把媳妇打得在炕上像猪嚎。

打媳妇这件事不能全怪宋冠德。新婚第一夜,两人也干了该干的事儿,干完了,宋冠德一看床单,除了一滩湿漉漉的污物,不见一点儿红,当时就急了。他指着那摊污物问媳妇:你说,你跟哪个野汉子滚过高粱地?他媳妇理直气壮地说:我在高粱地里跟野汉子滚过好多年了,那都是干农活,从来没干别的!

宋冠德还是指着那摊污物问:怎么别的女人初夜见红,你咋只见白?

问到这里,媳妇也觉得百口莫辩,却委曲地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说:谁要跟别的男人干过这种事儿,下辈子脱生个猪,让你爹一刀捅死算啦!俺就是……俺就是……

她终于想起一件事,她说:俺想起来了,俺村基干民兵经常训练,备战备荒为人民。女民兵也要参加训练,不爱红装爱武装。可是女民兵到了训练劈叉的时候,都害羞,一个个往后躲,俺是民兵排长,啥事儿都要带头是吧?俺就给她们做示范,把两腿叉开,用手使劲往地上压,两条腿就前后劈成一条线,然后再左右劈成一条线。那天俺也是逞能,光顾着劈叉,等站起来才觉得这儿有点儿疼,回家脱了裤子一看,出血了,俺也不敢跟别人说,谁知,你说俺跟野汉子滚高粱地,俺也不活了!

宋冠德虽觉媳妇说的有些道理,还是将信将疑,一块心病就埋了几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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