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448800000593

第591章 王爷驾到!(4)

“对,要不您赏我十军棍,不,二十!”洛水生也是垂着脸,主动求打。

他们竟然把王妃给看丢了,不用沈凤初说什么,他们自己已经不能原谅自己。

沈凤初若是真得打骂一顿,他们反倒觉得痛快些。

沈凤初皱眉看着面前这两位跟了他数年的手下,深深地吸了口气,“你们不用担心,她不会有事!”

陈七与洛水生对视一眼,同时抬起脸看向他。

“王爷,确定?!”

沈凤初轻轻点头。

当然,他这个确定,不过也就是安慰他们两个。

他安排的那个人,并没有出现,也就说出现,这也就说明,他应该还在保护云楚。

可是让沈凤初想不通的事,以那人的实力,不可能没办法救她。

难道说,云楚遇到得是就连那人也无法解决的麻烦?!

他虽然在安慰洛水生和陈七,心中的担心却比任何人都要强烈。

“究竟是怎么回事?”他收回思绪,沉声问。

不敢怠慢,陈七与洛水生便将所有事情,原原本本地讲述了一遍。

“布条何在?”沈凤初伸出手掌。

陈七从身上掏出一条白色布条,站起身,恭敬地送到他手中。

沈凤初看着手中的布条,目光在布条末端的那个印章上停下,然后,越发皱眉。

“没想到,他也来了!”

“王爷指得是?”洛水生疑惑地问。

沈凤初握紧手中的布条,道出一个名字,“宁缺!”

曾经,整个大宁国的年轻一代之中,宁缺是他最欣赏的一个,这个人,论武功,论才学,绝对都是一等一的人物。

当然,那只是曾经。

现在对于沈凤初来说,宁缺只代表着一个词,那就是——敌人。

动她者,死!

“小白呢?!”他又问。

“昨天晚上,它和大黑马一起失踪了,我猜,它应该是追随王妃去了!”陈七回道。

云楚眼中露出不解的神色,“大黑马?”

“我们初入燕地,宁若楠驱动野马群,想要作梗,结果,王妃一人出马竟然把那匹野马原最烈的野马王给收服了,那个野马王就是大黑马!”洛水生解释道。

沈凤初轻轻点头,然后就扬唇,吹出一声唿哨。

半空中盘旋的小黑,立刻飞身落下,停在他抬起的手臂。

“去找小白!”

沈凤初哗哗一声,再次抬手。

小黑双翼一展,就腾空而起,转脸消失不见。

鹰类的眼睛有着最佳的视力,在这样茫茫的草原上,寻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但是,如果让小黑去找小白,却相对比较容易,而找到小白,也就相当于找到了云楚。

因为小白的鼻子,是绝对不会跟丢的。

丫头,好好地,等我!

在心中默语一句,沈凤初从天空中收回目光。

“陈七,听令!”

“在!”

“你马上翻越带一千人马悄悄赶往燕北草原入口地带,仔细筛查所有从燕北离开的商队,特别是面色偏黑,看上去身形比较矮小的男子为主的商队,一旦发现有可疑的人,不惜一切代价留下,第一时间通知我!”

同类推荐
  • 浴火狂妃:小爷来自军情九处

    浴火狂妃:小爷来自军情九处

    二十一世纪的金牌特工,一朝穿越,被魔教操控的假皇帝?被假皇帝操控的假王爷?卷入一场阴谋中,梦境中的时空掌控者,手腕上的小蛇,真正的王爷却在迷失沉睡等着她去唤醒。
  • 风华绝代:契约鬼帝,别乱来

    风华绝代:契约鬼帝,别乱来

    〔嗯,坑已弃。。。三次回炉,打算从新开。〕一把红伞换她一世,一印红莲带她回归。一滴鲜血解开封印,血解封印与他相遇。千万年之前,菩提树下许下的誓言.前世来不及诺现,今世我又与你相遇,我今世不会再让你感到孤寂。在痕玄绝迹千万以前古为流传的一句话:封印解,双莲现;赤发染,逆天命!她第一世与他擦肩而过;第二世与他是家族世仇;第三世与又他阴阳相错;第四世是他生命换来的,这一世他们是否又会交错?看她灵魂回归,与他来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找兄弟姐妹,毁白莲;虐绿茶;斗渣男;奇兽奇宝怀里来;神丹妙药送上门;美男桃花掐不完;男扮女装全通杀!看姐炫酷狂霸拽,秒杀一切傻白甜!读者群:126987123
  • 小老婆大翻身之错嫁

    小老婆大翻身之错嫁

    感情受伤,轻生之念心头燃起,不想却意外穿越,嫁了一个根本连正眼都不看她的王爷,还在新婚之夜找妓女来侮辱她,真他妈的恼火,已经被感情伤的遍体伤了,这个臭王爷还欺侮她,她如果不好好的教训教训她,她岂不成了永远受气的秦香莲。
  • 腹黑王爷萌宠妃

    腹黑王爷萌宠妃

    一朝穿越,以为会与痕熙相守到底,他却终究负了她,忘掉一个人不容易,她本以为此生不会再爱,怎料腹黑王爷初扮萌萌哒的少年靠近她,待将她吃干抹净后,她才发现,本以为是只羊,怎知是这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而且这只狼根本就不是什么萌萌哒的小正太,好吧,她认了,其实有一位相貌倾城的夫君还是蛮不错的嘛。呆萌篇:他甘愿为她放弃整个天下,却换来一句不嫁,于是某位王爷怒了,直接将人打晕带走拖回家,至于婚礼嘛,待生米煮成熟饭之时补办咯。每日更文一更,不定时加更。群号码:200060384,欢迎找作者催稿
  • 盛宠,凰临天下

    盛宠,凰临天下

    一朝醒来,生杀予夺,我行我素,腹黑轻狂的佣兵首领,重生竟成罪王千金哑女!莅临异世,两世记忆,相似境遇,她本性不减,有仇必报,来敌必杀!可当围猎场上佣兵罪女对上心机重重的冷艳皇子,利箭匕首相向,谁会臣服谁?谁能虏获谁的心?
热门推荐
  • 少女捉妖錄

    少女捉妖錄

    莫玲珑,带着天数出生的少女,有狼妖、狐妖、蛇妖疼她、照顾她,还有姜子牙、妲己抢着当她师父,左手修道法,右手施妖术,不管大妖、小妖,都逃不出她的手。偏偏古怪书生来作对,履履帮助她要收服的妖精逃走,一再骗她、害她,在她好心从妖女手中救回他这条命,他却偷走了她的心。觉菩生原是妖国的王子,妖国将军叛变,被迫逃到人间300年,妖王、妖后皆被打入锁妖窟,他躲在人间等待时机返回妖界救他的父王、母后,意外引发千年前的恋情。
  • 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杂用,你这个白痴!这段给我重新写!”“喂喂喂,小雪,这可是我的小说吧?我想怎么写,都是我个人的自由吧?况且我可是熟读《中学生作文大全》的好不好,这段我不这么写怎么写?你如果这么想写,你自己也注册个ID啊!”“给我闭嘴,你改不改?”“哦……”
  • 镰刑之图

    镰刑之图

    天书里,记载着一个上古天界发生的故事,天涯惊讶着,愤怒着,又忍俊不禁着,他从天书里,知道了先祖的罪行,知道了他洪氏一族灭门的原因。洪荒初年,众神皆乱。众神之后西王母召集连同共工在内十二大神整顿百态人间。火神祝融为人间所不明日夜,特于光明宫外设七丛三昧真火,一来可以明于人间,二来有镇邪之效,妖魔鬼怪均不敢靠近昆仑山半步。为使这七丛三昧真火长久不熄,火神祝融特在光明宫顶存置一颗火龙珠。火龙珠本西王母赏赐于祝融所用,法力无边。三昧真火受火龙珠所动,围绕光明宫不断旋转,人间日夜光亮如新。祝融特命其坐骑赤焰兽盘踞于光明顶,守护火龙珠。
  • 刃战

    刃战

    我是军人,用鲜血和能量保卫我的祖国。弟是名杀手用最直接的手段了解一切的恩怨。两兄弟的相撞,用彼此的了解信任完成一次次不可能的任务。军人的爱,无私的奉献。杀手的爱,过渡的执着。军人和杀手就那样速写一篇……
  • 水滴

    水滴

    故事开始,肢残人牛腩要玩“跳桥秀”;而肢残人刘姐为儿子考上大学而四处筹集学费;民工阿蓝则为讨要工伤血汗钱而到处上访;护士鱼羊被男友抛弃仍痴心不改;聋人神飞则从深山里领来了一位失学的残疾女孩;更尴尬的是,盲人乔花为感恩竟然要以身相许。残联干部、残疾人作家曹一木一下子被卷入这诸多矛盾的漩涡中,他只能与神秘网友“花泪”神聊,以缓解压力。然而,旧的矛盾未解,新的矛盾又生。乔花遭人毒打,表妹郁闷自杀,鱼羊的爱情也陷入两难选择, 而被称为“水中飞鱼”的神飞在洪水中救人却失踪了,曹一木那神秘的网友却意外地成为他的新娘……
  • 大驾北还录

    大驾北还录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妖道人途

    妖道人途

    天地洞开,法则重演,于混沌之中诞三千生灵,是为远古魔神。魔神者,移山倒海,扭转时空,凭空造物,具毁天灭地之神能。神魔创世,造百族生灵于世间……吾族之人,岂甘奴役?遂夺天地之造化,逆乾坤之阴阳,争大道之锋芒,共创一诀,名曰魔神,流传于世。望后世之人勿忘先人之辱,现魔神之威,逐世间之遗秽。......一万年前,一百零八位神将舍弃生命将魔界至尊封印于人间界的不老仙山之下;一万年后,一个神秘的孩童在这妖魔鬼怪横行的世间慢慢地成长......
  • 废柴狂妃:致命诱惑四小姐

    废柴狂妃:致命诱惑四小姐

    不幸穿越到异世,却幸运的遇见了此生最爱的男人。君年年:何其有幸,此生遇到你。南宫凉川:许你凤冠霞帔一世无忧,此生清风明月长伴天涯。看邪魅王爷萌恋伪高冷废柴,甜污日常软到不行(//▽//)~
  • 青少年必读经典(青少年一定要读的成语故事)

    青少年必读经典(青少年一定要读的成语故事)

    本书收有“永不放弃”、“高级享受”、“医生吓死病人”、“贫困中的尊荣”、“嫁给哪一个”、“再多给自己一次机会”等近160篇小品文。
  • 幻世爱恋

    幻世爱恋

    (男主女主身心健康,绝对的生生世世一双人)她,唐凌馨,一个好奇心很强,有时会做一些偏激事的女子,因为那一颗毒药遇到了炫目的他;从此闯荡三界,游历人间。片段一:“馨儿,我等待你那么多年年一直守身如玉,你是不是应该补偿为夫?”某男一脸邪笑的向某女靠近。“那你找了那么年才找到我,是不是应该补偿我?”“放心,为夫会'补偿'你的。”某男继续一脸邪笑的向某女靠近。看着某男的一脸邪笑某女欲哭无泪,她不是这个意思……片段二:并肩站在轩辕之巅看了看如同被鲜血染过的半边天空,又看了看彼此,相视而笑——只要有你相伴,面对生灵涂炭的三界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