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陈国的女叔来鲁国聘问,鲁国开始和陈国友好。
《春秋》赞美这件事,所以不记载女叔的名字
【季友(鲁庄公最小的弟弟)是鲁相,女叔是陈相,这两个人人有旧情,所以女叔来鲁国聘问;今年冬天。季友也去陈国报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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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六月初一日(周历),发生了日食(古人敬畏自然,尤其对天象极为重视)。
鲁庄公下令,让人在“周社”(鲁国的土地神庙)里击鼓,再用牺牲(祭品)祭祀。
《左传》认为这是天子之礼,鲁庄公僭越了“礼”——在六月初一(夏历四月初一)发生日食,鲁庄公要击鼓只能在朝堂进行,祭祀也只能用“币”(玉、帛)。
【鲁国的“周社”:因为鲁国的开国国君是周公旦(姜子牙),所以立“周社”于鲁君宫室雉门以外的右侧】
【另外,鲁国还有“亳社”,因为鲁国最初立国于“商奄之地(商朝的奄国)”,周公旦(姜子牙)为了笼络商朝奄国的亡国后裔,所以又立“亳社”(奄国的土地神庙)于鲁君宫室雉门以外的左侧】
【“周社”和“亳社”之间,就是朝见国君的地方】
【“周社”和“亳社”都有自己的“社主”】
【“社主”,就是“土地神庙的主人”;“周社”(鲁国的土地神庙)的“社主”是用木材制作的,“亳社”(奄国的土地神庙)的“社主”是封土制作的】
【“社”(土地神庙)是春秋时期民众的信仰之地,也是各诸侯国加强自己统治的重要存在】
(奉行周礼的鲁国都违反古制了,更何况是同时期的其他诸侯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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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鲁庄公的大女儿伯姬出嫁,嫁给了杞国太子(后来的杞成公)。此时杞国国君是杞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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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鲁国发大水。
鲁庄公又下令击鼓,用牺牲祭祀;而且这次是两个神:鲁国的土地神、城门的门神。
《左传》认为:鲁庄公这么做不合于常礼;因为不是日食、月蚀,不击鼓;发生天灾,诸侯祭祀时只能用“币(玉帛)”而不用“牺牲(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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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鲁国公子友(季友)去了趟陈国,对陈国卿大夫女叔年初来聘问作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