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毅和心情策马在草原上,蒙古包越来越稀稀落落,人也越来越少,渐渐感到了“toelinearmastus”的神圣和魔力。
天色渐晚,两人在草原上过夜。
“毅哥,我们什么时候能到?”
曾毅指了指前方的天空,只见黑压压的天空中耸立着一座高山,直入云层,高不见顶。
“那里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应该不远了。”
“为什么不连夜赶路呢?这样的话行程又能缩短几天。”
“我在想,我们到底要不要去。”
“毅哥,你说什么呢?你想反悔了,为什么?”
“那个地方真的很危险。”
“你害怕了?”
“我不想再用你做赌注了,你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
“我是影王,才不是普通人呢。”
“可是你还太小,而且,爱情面前没有谁高谁低。”
“原来你是在怀疑我们两个。”
“我是在怀疑我自己,我是个人造人,我没有感情,怎么可能懂得爱情?”
“你懂不懂爱情当然要试过才知道。”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爱情是上帝给予天下苍生最公平的礼物。”
“心情,你一点儿都不怕吗?”
“有什么好怕的,有我毅哥在,就算死,也无所谓。”
“……好吧。”
两人奔波了几天,马不停蹄。
这天,突然下起了大雾,根本看不清前方的路,这是意料之中的,那个孤魂曾给他们打过预防针:“圣地被一片大雾守护着,那雾能迷惑一切动物和人的心智,到那里,马应该就骑不了了。在雾里行走,一定要两人一起,就算没有方向,也总能走出来的。”
曾毅想着那孤魂的话,骑着的黑马突然发疯一般地仰天长啸,他抱着心情摔到地上,黑马便跑向天边。
他用围巾遮住口鼻,把心情上衣的领子立起来,拉链一直向上拉,这样可以保护呼吸道不受大雾的侵犯。
两人在大雾之中行走了很久,早就分不清白天和黑夜,只能靠曾毅的手表判断时间。
“毅哥,这样真的能走出去吗?”
“事已至此,只能一直走下去了,传说那里真的很美,才会让所有的恋人为之憧憬,不经历些事情,怎么能见到?”
心情突然踩到了什么东西,曾毅打开手电照亮了一小块地面,那是马的骸骨,缰绳还套在脖子上,地面上全是新鲜的血迹。
“毅哥,这是……这是我们的……那匹黑马。”
“应该是。”
“可是……为什么,只有骨头……而且缰绳还在,血迹也还是新的。”
“……看来这大雾之中并不只有我们两个啊。”
之后的路,曾毅紧紧地抱着心情,这时人造人高于人类几万倍的听觉、视觉和嗅觉都在发挥作用。
大概前行了五分钟吧,猎手们终于按耐不住了,疯了似的冲了过去,那是蝙蝠,每只都冒着蓝色的火焰。
曾毅身后长出一对宽大的火红色翅膀,每一根羽毛都燃着火焰,他用翅膀包裹住心情和自己,他的火焰足以把蝙蝠烧死。
的确,蝙蝠与火焰迎头相撞时,一只只蝙蝠接连丧命,然而,一段时间过去,蝙蝠的数量一点儿也没有减少,可他的体力已经快要耗尽了。
“毅哥,这样不行的,这群蝙蝠烧不完的……”
一只蝙蝠突然冲破了曾毅的翅膀,那翅膀散成一片片羽毛,飘散在空中。
没有了屏障,蝙蝠便开始撕扯猎物的皮肤。
浓雾在这群蝙蝠的乱冲之下渐渐散去,前方的路慢慢变得清晰。
“心情,你看。”
心情朝他说的方向望去:“那是……悬崖。”
“你说,那下面会不会有河?”
“要是没有怎么办?”
“赌一次吧,抱紧我。”
心情从身后紧紧抱住他,他用极快的速度冲了出去,腾空的那一刻,耳畔响起汩汩的流水声。
“灵力化兽,烈焰凤凰!”
凤凰的影像出现在半空中,突然又烟消云散,他的体力已支撑不住凤凰现身了,可是这样摔下去,还是活不了的。
“该死,怎么能死在这儿!”
“灵力化兽,绝影怒蛇!”
空中出现一只巨大的猛兽,头、颈、身躯以蛇鳞覆盖,前足为狮足,后足为鹰足;头部生角、有冠,舌头如蛇一般分叉,颈部修长;尾巴细长,末端为蝎子尾巴的蝎针,怒蛇的背后长着蝙蝠的翼手,每只翼手弯曲处五根锋利的爪子就像是它的第二双手。
怒蛇接住两人,在空中转了一圈,斜冲进河里。
两人上岸时,已经伤痕累累,还好总算到了这里--toelinearmastus,引世代恋人向往的地方,传说这里充满了浪漫,遍地鲜花,空气里弥漫着花香,但是,他们看到的却不是这样,这里到处都是地狱一般的景象,遍地都是死人的骸骨,空气里充斥着腐尸的气味。
传说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