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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到此处记忆的长流猛然打了个漩涡。伍珍刷地坐起身,拧开灯,急急从书桌最下面的抽屉里找呀找呀找出一张纸面已开始发暗的短简。她阅读时的贪婪神情活像一个溺水之人望着一根飘浮的芦苇。

“我还是想你。有时候想得厉害。不过你只管放心学习,往前走吧。水总要往下流,人总要朝上走。只要你活得好,我在这边总是替你高兴,替你祝福……”

眼泪冰凉地淌了一脸。伍珍还是直看下去,看了一遍又一遍。此时此刻,对她来说,这些话并不是一声声遥远的倾诉,而确实是真真切切的抚爱。她双手抱住瘦成瓦片似的肩膀,湿淋淋的脸庞上浮现出充满童稚气的感激喜悦。浑身快意地哆嗦着,在半幻觉的状态下她感到一只男性的坚实大手正温柔地抚弄她裸露的胸脯,而且从那儿缓缓向肚脐滑去。身下一热,来不及反应过来这只手究竟属于谁(余宝发?柴荣?约翰王?山姆?),她就惊慌失措地腾出双手去护住那致命所在,同时放出一声无比痛苦的尖锐喊叫……

尾声

朋友最后一次对我讲起伍珍,我们恰好又是在中央公园里。那天太阳确实少见地好。当然你也就甭想找到一块安静背人的角落。草地上到处四仰八叉着来晒“tau”的年轻人,都是一副不到酱色非好汉的神气。这些红男绿女四周蹦跳着耀眼的阳光、音乐、可口可乐筒,使我无端地觉得苍老无比。朋友和我的单车都停在公园入口处。此时我俩就像万紫千红中一白一黑两株小野花。无巧不成书,又是朋友穿白,我穿黑。

朋友透过墨镜研究天空,嘴里噙着一根细茅草。他告诉我伍珍现在很发达。毕业后找到一个蛮不错的职位,调芝加哥训练了三个多月就安排回纽约来。她已经拿到了绿卡。怎么拿的不得而知,但非法买来的可能性极小。因为伍珍不仅租下了李子湘的公寓,而且表现出颇为不凡的投资才能,对大笔的资金在外运转毫不发怵。据说她正在筹划创立自己的生意。

我不禁问道:“她在商学院时不是成绩平平吗?”

朋友笑起来,说你这人到底是一介迂书生。于是开导我:真正的商业与商学院里的商业毫无关系,就像真实的人生与小说中舞台上的人生一样毫无关系。

见我大摇其头,朋友便用一根草棍戳戳点点地说:“怎么样,戳痛了还是点醒了?”接着又傻里傻气地笑。

我不分辩。我还有问题。我问:“柴荣真和C.B.结婚了?”朋友点头。我便问:“那他那将来回国去办大学的野心呢?”

朋友耸耸肩。

我又问:“伍珍呢?”这话问得没头没脑,可我知道朋友会明白。

果然,朋友望着天说:“订婚了。”

我问:“和谁?”

朋友摘下墨镜,慢慢转过头来,摊开双手。

阳光恰好在这一瞬间斜射进朋友的瞳孔,使我在那里面看到了我自己。

(原载《文汇月刊》1988年第10期)

评论:论美国华文文学中的留学生题材小说──以於梨华、查建英为例

刘俊

如果说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之间,美国华文文学中的作家构成,其成分主要是来自台湾的留学生的话,那么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伴随着大陆赴美留学人数的增加,在美国华文文学的作家队伍中,由来自大陆的留学生而成为作家的人,已逐渐成为这支队伍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

美国华文文学中的绝大部分作家(无论是来自台湾还是来自大陆),都曾经拥有或正在拥有一个身份:留学生;都曾经经历或正在经历一种生活:留学生生活。因此,说美国华文文学作家队伍的主力军(和预备队)是留美学生,应该不算过分。由留学生而成为作家或留学生兼作家的角色本身,决定了这些作家人生经历和生命体验中一段独特而又宝贵的生存经验──留学生经验,会成为他们创作时的首选题材──这就是留学生题材创作何以会在美国华文文学中占据十分突出和重要地位的根本原因。

一、於梨华:受挫经历情绪叙述

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华文文学中,於梨华以创作留学生题材小说著称,被称为是“留学生文学的鼻祖”“无根一代的代言人”。在於梨华的留学生题材小说中,一个突出的现象是她作品中的人物无不具有一再受挫的经历。从最初的《归》(1963年)、《也是秋天》(1964年),到她的代表作《又见棕榈,又见棕榈》(1967年),再到后期的《考验》(1974年)、《傅家的儿女们》(1978年),贯穿於梨华留学生题材小说始终的,是这些作品中的主人公们,或在留学生涯中为求生存艰苦挣扎却不免遭受凌辱(《小琳达》中的燕心),或为事业上的成功而心力交瘁却终遭失败(《考验》中的钟乐平),或满怀希望来到美国希冀实现自己的理想换来的却是梦的破灭(《又见棕榈,又见棕榈》中的黄佳利),或在爱情上丢失了在台湾曾有的幸福而在美国碰得头破血流(《傅家的儿女们》中的傅如曼)──更多的是这几种不幸兼而有之(以《又见棕榈,又见棕榈》中的牟天磊最为典型),可以说,留学生们在生活、事业、理想、爱情上的一次又一次受挫,成为於梨华执意关注、反复表现的“主题”。

由于於梨华是那样明确而又急切地要通过留学生的受挫经历来向人们展示留学生涯的灰暗、消极,因此,因了这种创作意图的牵引,於梨华在她的作品中所形成的叙述文体,就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情绪叙述。於梨华曾经明确地说过“自己觉得和笔下的主角间的距离要比别人短些”。对笔下人物过于强烈的代入感,使她常常在刻画人物的时候直接将自己的感受、认识和情绪倾注到人物身上和作品中去,叙事主体和叙述者、作品人物之间的距离缩短乃至距离消失,是於梨华留学生题材小说叙述文体呈现出情绪叙述的根本原因,而她遣词用句上的夸张、直露,则更加深了她的情绪叙述的色彩。

二、查建英:历史重负冷静叙述

查建英创作留学生题材小说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80年代中后期进入鼎盛期。与於梨华在留学生题材小说中着重表现留学生的受挫经历相比,查建英显然更愿意在同类题材中表现留学生身上的历史重负。查建英笔下的留学生都来自“****”后的中国大陆,特殊的人生经历使得这些留学生在留美后难以割舍和忘怀过去的历史,这种留学前和留学后因物质、精神、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反差和刺激在他们内心所产生的深刻影响,就成为查建英着重表现的核心主题。虽然在某些基本内涵上,查建英的小说与於梨华的小说由于题材的相同而不免有些类似(如打工的艰苦,学业的繁重,创业的艰难,爱情上的不如意等),但这些内容在查建英那里,并没有成为表现的重点,而基本上是作为一种背景出现在小说中的,表现历史的力量如何作用于这些“大陆”出去的留学生,才是查建英创作留学生题材小说的目的所在。在《丛林下的冰河》这部小说中我们看到,“我”在美的经历并不复杂,通篇小说围绕的,是“我”留美期间种种人和事在“我”心中留下的特殊感受,“我”虽然身在美国,似乎也比一般的中国留学生更能融入美国社会,但对“D”的难以忘怀和“D”在“我”心中无可替代的地位,充分显示了“我”和“过去”历史的内在血缘,在我貌似洒脱的行为背后,心灵深处背负着的,却是永难甩弃的历史包袱──这是一个永无终结、摆脱不掉的像“我”这样的一代人的宿命。

在查建英的笔下,“历史”重负的巨大作用力不仅仅只属于《丛林下的冰河》中的“我”,它也属于伍珍(《到美国去!到美国去!》)、杰生和“她”(《水床》)、罗升平、老赖、薛小奇、林洁茵(《客中客》)、另几个“我”(《献给罗莎和乔的安魂曲》、《芝加哥重逢》、《沈记快餐馆》),甚至它还属于印度人巴斯克伦(《丛林下的冰河》)。这些怀着“激奋之情”跑到美国一心要“找找看”的留学生,在寻找一种新生活的过程中,终于发现“我”还是“我”,身处的环境虽然变了,可是“历史”的积淀却在这些留学生的心里扎下了根。《丛林下的冰河》中的“我”赴美留学虽然宣告了与“D”的恋爱关系的终结,却并没有就此中断与“D”的精神联系──“D”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正是过去“历史”的化身。《到美国去!到美国去!》中的伍珍在美国以身体做本钱,“现实”地闯世界,她的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历史”作用的后果,而她对前夫那封信的百感交集,也正意味着“历史”其实从来就没有从她内心深处消失。《水床》中的杰生和“她”在美国已获得男女交往的真正自由,使他们不“自由”的倒是源自他们内心的“观念”──一种文化历史的现实果实。《芝加哥重逢》中的“我”,在芝加哥与“往事”(历史)中的梦中恋人小宁重逢,这次重逢其实是情感的告别──可是在内心深处,“往事”(过去的情感、历史)又岂能真的从此告别?在查建英的留学生题材小说中,我们看到了历史重负在留学生们的现实选择中起了怎样的作用──这种作用最终使这些留学生们在历史与现实之间成为“边缘人”:既从过去历史中抽身而出,却难弃历史;置身现实,却因历史的作用而无法真正融入现实。

查建英对大陆留学生身上历史重负的深刻发现和一再书写,使她的留学生题材小说在美国华文文学中独树一帜。与於梨华以一种热切因而不无情绪化的叙述方式展开她的叙事文本不同,查建英在构建她的叙事文本的时候,选择了从容而又冷静的叙述方式。所谓冷静叙述,是指叙事主体在展开叙述的时候,刻意保持和叙述者及作品人物之间的距离,使读者很难通过叙述过程发现叙事主体的情绪、情感倾向。虽然与於梨华在小说中擅长于以情节模式展示小说的叙事功能相比,查建英更倾向于在作品中以情态模式来一展小说的叙事风姿──以情态模式作为展现叙事功能的主要形态,在某种程度上讲较之情节模式更容易走向直白的表达和情绪化的渲泄,然而,查建英的小说却使我们感觉不到这些,相反,在她的小说中,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她那冷静的叙述方式:

我到美国相当早,远在时下席卷神州大地的世界大串联之前。中国刚一开放,我就跑出来,连大学毕业文凭都没顾上拿……我提着一只硬边的人造革皮箱,在和不多几个亲友行了过于隆重的告别礼──拥抱──之后,就匆匆飞上了天。上机前最后一回头,我瞥见母亲满脸泪水,意识到自己这回真的要远征到地球另一端去了,心里一下子忽悠一空,涌上一股呕吐般的感觉。按说那一刻即便痛哭一场,也没什么丢人,可我久已习惯于在公共场所不露真情,这回竟是要破例也不能了。

──《丛林下的冰河》

从这段叙述中不难看出,在叙述主体(作者查建英)的控制下,叙述者“我”的叙述十分冷静。和亲人离别远赴异国,原本应该是个很“动情”的场面,场面本身的动情使得一般情况下叙述者(何况还是作品中的人物──这就是说“我”不但是叙述者而且也是亲历者)很容易陷入一种动情的叙述之中,可是从这段话中,我们却发现了叙述者与“动情”之间的遥远距离,叙述者“我”仿佛是在说一件与“我”不相干的事──只是在展示一个“事实”,一个场景。对于告别的仪式──一一拥抱──“我”不仅没被感动反而觉得“过于隆重”,意识到要离别后产生的感觉竟是“呕吐”。“我”对“我”行为的清醒、自觉、毫无投入感,使得“我”的叙述带有了强烈的冷静意味──对“动情”场面的叙述尚且如此,在其他场合,叙事主体对叙述的冷静把握,就更可想而知了。事实上在查建英小说的总体叙述形态中,冷静正是它最基本也是最本质的气质和特征。

从於梨华、查建英这两位作家在“内容”上(由展示表层的受挫经历,到深入的历史文化思考)和“形式”上(由情绪叙述,到冷静叙述)的发展过程来看,她们的创作已大致勾勒出美国华文文学中留学生题材小说在主题上不断深入和技巧上新质迭出的历史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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