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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血炎大阵

接到天谴遭遇危机的情报后,李天华不假思索地就飞向了霞山。此刻的他真的是心急如焚,就算是天谴对他恨之入骨,但是李天华却不能不管天谴的生死。或许,在他的心里,如果能为了救天谴而死,那是最好不过了。

御剑之术,瞬息万里,眨眼间就到了霞山地界。

霞山亦是一座纵横万里的巨大山脉,乃是豫州和梁州的分界线。自古以来,霞山就以落日晚霞而成名,不单单是景色绚丽异常,而且每逢晚霞之时,会从空中降下浓郁的仙灵之气,乃是不可多得的一个宝地。传说,如果在霞山主峰上渡劫,那么连天劫的威力也会减弱半分,这也正是血炎宗选择在这里修建山门的原因。

刚刚来到霞山,李天华就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压抑。远处,一到红光直冲天际,妖异的红色渲染了整片天空,就连大地都像被染上了鲜血一样。“修罗血域!难道连阿修罗一族也出手了?”李天华眼中杀气更盛。他还一直在奇怪,按理说,以天谴的实力,怎么会轻易地被血炎宗反叛,原来背后还有阿修罗一族的支持。

阿修罗一族联合血炎宗偷袭,这样的情况,就是自己也是凶多吉少,更何况天谴只是拥有大罗金仙的修为。想到这里,李天华连忙又加快了几分速度。

终于,在一片山峰之后,一个巨大的阵法出现在眼前。李天华一眼就认出了那是血炎宗的血炎大阵,血炎大阵内含无尽幽冥鬼火,一旦进阵便自成一片天地,除非破阵,否则别想出来。阵内有一方血池,里面无数冤魂缠绕,任你再精明的人也难免有一时疏忽。那是冤魂附体、鬼火灼烧、血水化骨,任你实力通天也休想逃脱。

而且,现在身处霞山,那可是血炎宗的大本营,人家在这里经营万年,血炎大阵只要布成,便会自动吸收周围灵气,布阵之人根本不会力竭。再加上阿修罗一族将周围幻境变化为修罗血域,阵中血水威力更上一层,可以说,便是一位大罗金仙到此,也难以逃脱被化为血水的命运。

此时,在李天华面前的血炎大阵,就好像一个巨大的血蛹一样,在这个“血蛹”的外面,看不见一个人。可是李天华知道,这布阵之人和天谴都在阵中,从外面根本看不见任何端倪。李天华在外面转了几圈,发现此阵已自成乾坤。若是许琛在此,一定能从外部将阵简单的破除,可是李天华对阵法研究有限,根本就不得要领,只能冲进阵中,将天谴带出。

一入阵内,李天华方知血炎大阵名不虚传,阵中鬼火丛丛,竟有漫山遍野之势。要知道,这些鬼火,乃是从阴间所得,专门灼烧人的魂魄,就算是李天华身为准圣,要是让他将魂魄在鬼火之中,不消得一时三刻,也会化为虚无。

布阵之人仿佛感受到了有人闯入,连忙催动阵法,只见天空之中忽然出现一片血海,方圆万里,无边无际,向着李天华直冲下来。李天华冷哼一声,不退反进,直接御剑而上,竟然驾御着流景剑在血海之中遨游。要知道,那血海可不是凡物,经过阿修罗一族加持,血炎大阵中的血水,恐怕就连文殊菩萨的佛门金身也能融化。

可是无论血海如何翻滚,也没有半点血滴溅在李天华的身上,就连衣角也没打湿一点。此时的李天华已经人剑一体,融身剑道,只要流景剑不毁,那就休想伤到李天华半分。血海之上惊涛骇浪,可是李天华就如同一叶扁舟一样始终黏在浪尖之上,却丝毫没有覆灭的危险。不仅是没有危险,他反而迎浪而上,瞬息之间就要离开这片血海的范围了。

那布阵之人眼见血海拦不住李天华,便索性撤了这万里血海,转而专心控起幽冥鬼火来。一时之间,天上天下都是幽蓝色的鬼火,将李天华前后退路都挡了个严严实实。面对着这种情况,李天华心中越发的焦急,现在正是千钧一发的关头,怎么能在这里耽误时间?想到此处,李天华将流景剑握在手中,从嘴里轻轻地吐出了三个字:“逆天剑。”

天谴手中的墨魂不住飞舞,将面前一团团飞速移动的幽冥鬼火劈散。可是,那些被劈散的鬼火不到几息的功夫就又会聚拢在一起。与此同时,在周围的血海当中,似乎有着一道道的黑影,那些黑影速度极快,就连反映的时间也不给天谴,若不是他们的攻击尚有不足,天谴又有********随身相护,恐怕早就身受重伤了。

“可恶,”一道黑影划过,天谴的身上又多了一道伤口,“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从来没见过,为什么速度这么快,就算是许琛也没有这个速度吧。”天谴心中似乎已经认定自己难逃此劫,但求生的本能还是促使她不断抗争。那些黑影完美地隐藏在血海当中,他到现在连他们的容貌都没能看清,只是隐隐看出他们比平常人高大强壮得多,看身形,每一个人都十分相似,似乎是出自同一个种族。可是,天谴实在想不出在血炎宗和阿修罗一族中有类似的种群。

正在这时,只见那漫天的血海中忽然出现了一道亮光,由远及近,飞速地向着天谴而来。那无尽的血海丝毫不能阻碍亮光的行动,反而被迫分成两半,任由那道亮光通过。

“这是?璨若春华,烟雨流景。流景剑!”天谴惊呼一声,李天华瞬间就驾御着流景剑来到了她的身边。“李天华?你来做什么?”天谴怒喝一声,也不知道她是因为见到李天华而生气,还是因为自己将李天华置于险地而生气。

李天华笑道:“我怎么知道?明明不应该来的,可是身体却不由自主的动了。”

天谴默然了,她也是一样,如果两人的位置颠倒一下,恐怕她也会不顾一切的前来相助。明明已经在心中念了千百遍:不要爱,不要管。可是身体还是不听话的动了,或许,当他们两人爱上对方之后,身体早就成了一种习惯,一种为对方甘心赴死的习惯。这也决定了,他们两人只能死在对方手中,别人想杀他们却是千难万难。

“奇怪,”天谴回头向四周看去,惊讶地道,“李天华,为什么你一来,那些黑影就不见了?”

“什么黑影?”李天华问道。天谴随即给李天华解释了一番,冷笑道:“李天华,那些黑影不会是你的手下吧。”

李天华一时无语,他清楚地知道天谴并没有怀疑他,只是嘴上不肯饶人罢了,直到此时,李天华方才看出了当年在他身边不停地叽叽喳喳的月冷胭的影子。

李天华苦笑一声,道:“不要闹了,赶快想办法怎么出去吧!否则,你我都要被困死在这里了。”

“我要是有方法早就出去了,哪里会在这困上三天?”天谴没好气地说道,“难道你就没有什么办法吗?你可是准圣啊。”

李天华嘴上不说话,心中却不住叫苦:“修为高在这里有什么用?要是他独身一人,说不定真的可以出去,但是想要救出天谴,却毫无对策。

李天华定了定心神,坚定的说道:“冷胭,现在只有一个方法了。”

“我不是说过了吗?叫我天谴”天谴忽然停住了,看着李天华的目光,她已经明白了这时他为什么叫她冷胭,因为那个方法只有冷胭才能使出。剑若流星翩雨势,二人白首不相离。只有当年的月冷胭和李天华才能将身心毫无保留地交给对方,这样才能发掘出那一招的最大威力,他们才有一线生机。这一点,是现在的天谴绝对做不到的。

李天华静静地等待着天谴的决定,蓦地,他的耳边忽然出现一声低语:“来吧。”这是天谴的声音,可是听起来却是那么的柔和。李天华回头望去,看见了一张他熟悉至极的笑脸,回头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原来一个人真的可以美得惊心动魄。恍惚之间,李天华又回到了仙界,回到了冷胭的身边。

“哦?跟我一样耶!我爹也叫我出来游历一番,可是我在出来时忘记带灵石了,而且,我的法宝也放在爹爹那里没有拿来。”

“唉,真不知道你是不是男人,难道你不认为对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应该伸出援助之手吗?不要让我说的这么明显好不好!”

“你叫李天华是吧?我叫月冷胭,这不就认识了吗?好了,我决定了,在我爹爹把我的灵石和法宝送来之前,就由你保护我了。”

那牵动人心的一颦一笑,使李天华陷入了无尽的回忆中,不过,在如此危险的地方,李天华迅速地回神,轻声说道:“冷胭,准备好了吗?”

月冷胭用不可察觉的弧度,微微点了点头。李天华看见这样,就放心了,这证明此时的天谴真的还原到了当年月冷胭的角色中。“好吧,那就让他们看看‘流景‘和’墨魂‘的厉害。”

“凝雪,乱风!”

“剑映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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