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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七】御用的鹰犬

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原则,黎云迪几乎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观点阐述出来,而伍臣尧依靠录音笔和圆珠笔全盘记录了下来。会谈一共进行了三个多小时,两人从酒店里出来时夜幕已经降临,苗姗突发奇想地要去吃烧烤,此时伍臣尧情绪正处于高涨期,不假思索地接受这个建议。

尽管苗姗时常刻意摆出一副知性女子的姿态,但是在街摊前她还是暴露其本质,抓着肉串大快朵颐,馋猫尾巴翘得高高的。不幸的是,伍臣尧也热衷于这种传说中能够致癌的垃圾食物,大有与她争食的架势。两人怒目而视着,手里却丝毫没有懈怠,苗姗甚至霸道地去掰开伍臣尧的手指。所谓虎口夺食并没有那么可怕,因为每个人的拇指与食指间都有一个多功能的虎口。

“都不知道谦让么?”伍臣尧不满地嘀咕道。

“凭什么呀!”苗姗一边说着,一边抢过最后两支烤鱿鱼串,“你不是我弟弟,也不是我儿子,更不是弱势群体,我凭什么让你!”

他无言以对,数数身上仅剩的几枚硬币,又去买了一些放在苗姗面前的盘子里。事实上他心情相当地好,不仅是因为与黎云迪的接触相当顺利的事情,而且因为此时他想起很多年前自己带着弟弟在街摊上混饭吃的情景。当时伍臣尧还在上学,兄弟俩的午餐是分享一碗大份的汤面,不过后来臣舜觉得这样太寒碜,会让自己在同学面前丢人,从此两人再也没有做那样的傻事。

当天夜里伍臣尧不眠不休,只凭一大杯凉白开和一包香烟,他决意在天亮之前将评论初稿撰写出来。苗姗洗完澡后一直陪着他,捏着那支录音笔来回玩弄,渐渐地躺在沙发上睡着。伍臣尧对此嗤之以鼻———这丫头似乎特喜欢在沙发上睡觉,兴许上辈子真的是一只迷糊的猫———他犹豫着是不是像电视里那样抱她去床上,而且十分神奇地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但最终他只是抱了一条毛毯盖在她身上,坐下继续忙手里的东西。

笔尖在纸面上沙沙地划动着,几只小虫子英勇无畏地往灯泡上撞,而后又落在他的手边认字儿,间或背后又传来苗姗在沙发上翻身的声音。尽管外面的工地上仍然传来搅拌机的轰响,伍臣尧的内心却一片清静,他像一个建筑工人一样辛勤地码着字。如果这篇稿子能够蒙混过关,这些字都会转变为一张张钞票,那是多么真实和巨大的回报。他不停地写着,耳边悠悠地回响着《致爱丽丝》的钢琴曲,那绝对不逊色于音乐厅内的音质。

天空大亮的时候苗姗才醒来,而昨夜劳作的人却趴在桌上睡着了,手里还捏着圆珠笔,看上去累得够呛。苗姗将毛毯又盖到伍臣尧的背上,然而她的目光冷峻如冰,像是在打量一个露宿公园的乞丐,没有丝毫温存。她捏着一只燃尽的烟蒂仔细地看,又凑近轻轻地嗅了嗅,而后放回烟灰缸里,游魂一般走回自己的房间。

“我到底想怎样?”她喃喃自语道,神情失落,又有些哀伤。

※※※※※※※※※※※※※※※※※※※※※※※※※※※※

易宽怀的胸襟十分广阔,至少Z罩杯,即使伍臣尧挑明了要霸占那套破行头,他的愤怒至多只会保持一两天,愤怒之后兴许还要来问一下合不合身。然而当伍臣尧将一套新的行头拿出来,易宽怀又暴露了其小市民的本质,那副卑躬屈膝的模样真是让奸臣们看了都觉得自己相当有骨气。在这件事情上伍臣尧算得很细,如果他把旧衣服还给易宽怀,买两套新的给自己,那么他得到的是两套衣服和一份人情负债;而他现在稍稍慷慨了一下,拥有的还是两套衣服和一份人情债权。

“新衣服总比旧衣服好吧,只有傻子才会觉得合算。”苗姗对此不以为然,在她看来,伍臣尧这小算盘打得简直又呆又蠢。伍臣尧更加不屑一顾,他从小到大穿过的衣服里真正属于自己的绝对不超过五分之一,大多数是从别人家拣来的。在他看来,大舅二舅都是他舅,新衣旧衣都是一身皮。

苗姗也懒得再与他争论,吃不吃亏都算不到她头上,事实上她这辈子也穿过别人的旧衣服———与伍臣尧初次见面的那晚她的行李都被雨水打湿,她只得穿着伍臣尧的衬衫睡觉。这段时间尽管她也折腾了,却没有找到一份称心的工作,现在也决定不再折腾了,机遇来时无须躲,机遇不来也无须追,反正有人养着她。

然而伍臣尧更加希望她继续出去折腾,否则他老是会有一种奇妙的幻觉,以为自己真的金屋藏娇,养了那么一位海螺仙女。这种幻觉在道德上不正确,在经济上不实惠,因为海螺姑娘晚上可以用来暖被窝,还从来不需要银子。每天下午两人一起出去觅食,他都能够感觉路人中美女们投来的炽热目光,而他又不可能冲上去握住对方的手,诚恳地说:“尽管大胆地搭讪表白吧,旁边这女的和老子没关系!”

为了安慰自己那颗受伤的心灵,他搞来一堆小说翻看,譬如主角和护士,空姐,女警甚至女特务同居的日子,看得荷尔蒙泛滥。男女主角总是不打不相识,双方都是前期英雄,彼此之间勾心斗角,死缠烂打,后期又开始互相磨耗,桥段中热泪中掺杂着狗血,真是令人内心纠结。相比之下,伍臣尧又感受到自己的崇高品质,人性的光辉闪闪发光。

苗姗又像鬼一样出现在他身后,看了几眼后却轻蔑地哼了一声,这细微的一声冷哼却将处于意淫巅峰中的伍臣尧打压得像被苍蝇拍撸下来的……还是苍蝇。他迅速鄙视了回去,指着女主角的名字,炫耀似的说道:““LOOK,这个是空姐,大美女。”

“空姐?”她反而笑了起来,“表面风光,苦水一肚,有时还有被地勤和空管欺负,整天颠沛流离的,被只有你这种制服控猥琐男才会以为空姐就是天使那样的,而且会忽然思春下凡,和你们发生一场风花雪月的故事。”

“瞧你认真的那模样……”伍臣尧实在扛不住这呼啦啦的苍蝇拍,炫耀的语气荡然无存,“你不就是我拣回来的嘛,只不过你不是空姐而已。”

“如果现在路边真的坐着一个空姐,你敢去领么?”

他愣了一下,没有答话,倘若苗姗的假设成立,他还真没有胆量去拣这个便宜。路不拾遗是一大美德,想拾却拾不起却是人生一大悲哀,他至多只会打一个报警电话,届时就有一名派出所值班民警撰写一部《警察与空姐的联袂爱情》,这样的主角阵容大大地满足了制服有特殊癖好的大叔们。

那篇评论文章初稿已经出来了,伍臣尧却在期限内的最后一天才交了上去,尽力营造出一副黔驴已技穷的样子。尽管这不利于快速地邀功请赏,但这样做可以放长线钓大鱼,而且他不想在第一次执行任务时就将自己的起点线划得太高,以免以后麻烦不断。

张宜万倒是毫不在意,原本他就没有抱有太高期望,当他看到初稿时大惊失色,一口气读完后又读了一遍。天呐,多么奇妙,不但没有错别字,而且没有走题,甚至写得相当不错!无论措辞水平,主题思想还是观察角度,这篇评论都是首屈一指的,似乎出自一个纵横评论界很多年的老油条之手。然而作者署名分明就写着“伍臣尧”三个字,他眼前出现滑稽的一幕,仿佛看见伍臣尧对着台上的黎大师指手画脚着:“嗯,小黎,你很不错滴!游啊喂瑞喂瑞古德!”

倒是他也十分担忧,那就是文章中花了相当多的篇幅指出黎云迪大师钢琴演奏中的一些瑕疵,虽然看上去无关紧要,但是以前从未有人提及。他担心这些吹毛求疵的内容会惹恼如日中天的黎云迪,以后再也得不到专访机会,甚至会引起黎云迪麾下粉丝的围攻,届时得不偿失,后悔莫及。

“小伍,商量一下,那篇稿子的观点有些犀利,是不是应该再改一改?”即使是周末,张宜万也顾不上休息,不辞辛劳地打电话给门下弟子。

“不用担心,那稿子再犀利都不会伤到正主,如果删掉当然好,但文章里的亮点就会消失了。”伍臣尧十分诚恳地安慰道,之所以如此自信,是因为坐在他身边的人就是他所说的正主黎云迪。今天是黎云迪在南京之行的最后一天,按照国际惯例,伍臣尧应当设宴为他送行。饯行宴会在一家露天餐厅举行,凉风习习,霓虹闪烁,尤其灯箱上那龙飞凤舞的“喜洋洋大排档”三个字,洋溢着一股纸醉金迷的气氛。

“你们头儿还不知道那个评论是怎样弄出来的吧?”黎云迪坏坏地笑着,那神情貌似一个烧了人家草垛然后蹲在角落里偷着乐的小顽童。

“当然不知道,我又不是中山狼,怎么会受你恩惠又背弃承诺”伍臣尧信誓旦旦地保证道,“不过我还是不太明白,别人都把你捧得像你为什么会愿意将自己的缺点都告诉我呢?这不是揭自己的短么?”

气氛瞬间冷了下来,黎云迪与他的助手都讪讪地笑着,连伍臣尧自己都后悔自己问了这样一个白痴透顶的问题。只有苗姗十分镇定,丝毫没有感受到当前气氛的变化,专心致志地在盘子里翻找胡萝卜吃。不过黎云迪稍加思索,很快给出了答案,他半严肃半调侃地解释道:“一个牧人想豢养一个帮手来帮他守护羊群,你说该选择一头狼还是一条……那啥?”

“额……那啥?”伍臣尧有些尴尬,他实在不愿意扮演一条狗腿子的角色,尽管黎云迪已经将之美化为“帮手”的性质。

“鹰犬性质的代言人嘛。”苗姗忽然开口说道,这样的说法倒是让“那啥”的奴才气褪去不少,气氛缓和了许多。黎云迪点了点头,继续说道:“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通过官方发布出来的,而有些事情不言不快,所以必须有一个非正式的途径用来表达。”

“那为什么选择我呢?”

“那就回到刚才的问题了,狼固然凶猛,但与鹰犬相比,绝对不是守护羊群的绝佳选择,万一出现监守自盗甚至反咬一口的情况,那可就很难弥补了。”黎云迪直言不讳地和盘托出,“与那些所谓的专家相比,我倒觉得你更值得信赖,没有自以为是的专业背景,也没有乱七八糟的利益阵营,与其让那帮评论家指手画脚,不如让你充当这个非正式的代言人角色,你觉得怎样?”

“当然很好,我巴不得呢。”伍臣尧举起啤酒杯,向他表示谢意。没有人愿意被人利用,那是一种强势者对弱势者的欺凌,然而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则另当一说。这一晚他喝了很多酒,一轮轮地对黎云迪发起攻击,终于将自己灌倒了。他此生从不酗酒,更没有喝醉过,所以这是他平生第一次体会醉酒的感觉。对于他而言,这是一次很不错的经历,起码是在美好的气氛中发生。

他感觉自己的眼皮越来越重,耳边的声音乱成一团,而他的思绪却越来越清晰。其实酒精并不是蒙汗药或者催情药,影视剧里那种喝几滴猫尿就能够*****纯粹瞎掰,一个人在醉得呕吐物堵在喉咙口呼之欲出的时候居然还能怒然大勃,并且做出技术性很强的动作,那他可以去东瀛岛国加入某产业了。由此可知,酒精并不能壮阳,但它确实能够壮胆,主要方式是改变人们的自我约束能力,让他们不再以平日里的标准去实践自己的言行。

此时他和往常一样回想起自己经过的一切,想起这么多年来他拼命地打工将伍臣舜送进大学的辛酸;想起因年少退学而倍受冷嘲热讽;想起生活刚有起色弟弟就忽然消失,传言是弟弟早已出国定居,不愿意再摊上他这个累赘哥哥。这些杂七杂八的念头在他脑袋里盘旋了长达半年,他本该司空见惯,如今在酒精的作用下,那些情绪如同砖块一般砸了下来,把他蓄泪的闸门砸得支离破碎。

他捧着酒杯哭得稀里哗啦的,一把鼻涕一把尿的,却不急着哭诉。只要有人开腔准备安慰他,他就举杯要与对方死磕,弄到最后没有人愿意搭理他,任凭他胡闹去。“一个月前老子……还在大街上擦玻璃,现在只要别人施舍一点恩惠,我就可以乘风……乘风归去,这就是世界呀!”

黎云迪的脸上明显浮现不愉快的神色,此时苗姗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又驱散此刻的尴尬阴霾,她说:“乘风归去?可是你又怎么知道高处不胜寒的痛苦。”

迷迷糊糊中他听见苗姗与黎云迪低声交谈着什么,潜意识地感觉与自己有关,然而血液的急速涌动在他耳边形成嗡嗡的巨大轰鸣,让他丝毫听不清具体内容。“我可能真的醉了吧。”他的思绪像水面上的鹅毛浮标一样,被水底调皮的小鱼拖拽了几下,半推半就地沉入碧色的梦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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