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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是不是对生活不太满意

“所以你刚起床?”宋杨把我的门微微打开,隔着玻璃看我。

宋杨是客栈的老板,年轻,他的狗叫andy,是一只拉布拉多,此时此刻,这只和我一样重的拉布拉多正推门而入。

“迪迪,非!”

这哥们总把自己当故人,自从迪迪从海军基地来他家做了他的狗,似乎都变得文艺起来。大狗狗的眼睛在阳光下闪着光好看极了。

“馨然起了?”家宝来问我。这是客栈的姐姐,在这里常住了一个月。海拔三千米以上,姑娘可以,更何况,她的学校我打听后才知道,离我生活的地方太近了。

“妈蛋,你俩干嘛呢?”

这俩人像是要***的样子,勾肩搭背的,看起来让人别扭不堪。

我还在想我和乐乐的事,冬青大概早早的出了门,我太不适合旅行了。

想了想,低着头发了几条消息。

大意是,还是算了吧。我说过我不能被骗的,我自己控制不了厌恶和喜欢,抱歉。

电话响起来。

“真的没希望了吗?”那边熟悉的声音

“其实我也在劝我自己。”我攥着电话站在南方的晚上。天气热的吹气冷风,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

“对不起。”

“可我说过让你不要骗我。”

“……”

“你能告诉我实话吗?”

“……”

“不是威哥对吗?你自己空虚无聊想找别人聊天对吗?”

他们一个一个都问我是不是恨他们,可是他们在伤害我的时候却又都那么手起刀落,毫不拖泥带水

在丽江,飞机尚未挺稳,便打开手机给乐乐打去电话。

“宝宝?你到了吗?"

"到了,不用担心啦。”我挂掉电话,猝不及防的被身后的人拍了一下。

“馨然,谢谢你。”

这话出自佳宝口中。佳宝,在丽江认识的朋友,那天刚刚抵达时,和她住在一个客栈。佳宝是个女**,喜欢嗜酒,但不好抽烟。回京前一天这个女流氓和客栈老板关系不正常被被我识破,姑娘光着膀子,揣着三瓶二锅头抱着我喝完以后直接晕倒,我把她搬上房间的时候,楼下红木时钟的短针已经走了两圈。我眼里的红血丝就是这么来的。

我当时问她“怎么回事?”

其实我心里也很怀疑自己被污浊的思想观到底是不是已经崩盘了。只是这些天看见孤男寡女打情骂俏的不大正常,于是问了一嘴,谁知道居然挨上了一对邪了门的世界观。“我是不是怀孕了?我和我男朋友前几次在西单!!!!”我坐在摇椅上晃晃悠悠的看着她像一只土坡鼠一般钻来钻去。

“你,不是没有男朋友吗?”客栈老板这样问。

我瞄了他一眼,不确定他怎么想的,但八成这要是我,看前一夜怀里的姑娘担心自己怀了别人的孩子,不知道心里得乐成什么鞋拔子脸。“我分手了。”佳宝这样回答。

我摸了摸andy的头,除了这只大型拉布拉多,我是理解不了这个世界的。我说的与我想象中“不大一样”的意思,并非是正反。

举个例子:比如衣服穿反了,与衣服前后正反都穿反了。

这其实何止是一个特别的姑娘,在我不大熟识她以前,在我内见过她哭成这样以前,我打心底认为她和我是个差不多的种。

后来我发现自己错了的时候,在她依依不舍的与客栈老板分别中,我和冬青改了机票,5月1日前飞回来。

值得一提的是,客栈老板这一整天神情都显得格外恍惚,不能说我看懂了什么,只能说十有八九的人类都会看懂什么。

那个称呼我为"天上孩子“的老女人提前回了北京。她有一天在准备带我去见一个出家人前,因为我和冬青的玩笑话忽然秉性不在温顺,而是一改往常的让我见识到了”返老还童“的脾气。冬青说我和她很像的,其实我在想,这样是都也就代表了”我并不是一个可以和自己好好相处”的孩子。

我其实一直以来性格的矛盾也见怪不怪。

第一次见到佳宝,我其实也是很不屑与她交流,厌恶是因为她当时在只有我、冬青、客栈老板的情况下不停地和客栈老板耳语。还一般叫嚣似的说“耳朵凑过来。”这让我尴尬又急促。

但现在看来是我太“简单化”。

”其实馨然,我和我男朋友谈了五年了。我比你大两岁,但我很早就出来工作,家庭没有你好,脑子笨,也不会比你有出息,我自己考了大学我也知道,自己依然不如你。“

”井底之蛙终究也是饕餮之食。“我在心里喃喃自语,她凑过来茫然的看着我输入一个个符号字母,又轻轻触碰着我的笔记本电脑,我有些无奈,"其实处境如何不重要,你说你工作了,月薪多少?"我大抵是脑子里只剩下钱了,这些日子我凑不够钱,都只能看着制作人换音响,自己不停打字,也只有一万的月薪。很多人羡慕,我都会不屑的看着她们,那么好,你来码字我来说,我分你一半工资。

刚开始我这样说的时候身边学生还真有很多乐意去做的,后来都销声匿迹了,我想原因大概是因为,那个接任这份工作的男生被我一脚踢下了二楼轻微脑震荡,打错了四个字,我有强迫症的。

这些日子时间过得很快,一个人逛街的时候,在古镇的一个小阁楼里挑了一条粉晶的手链,附送的耳钉上有两颗粉色剔透的珠子,别致的很。

晚风徐徐的吹着,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多,关不上的门吱吱的响声,应付着我的新歌,妈蛋。

手机在嗡嗡的震动,“媳妇,你还好么?“

”还好。“我坐在床上揉眼睛,”诶,外面是我的歌。“

我走下楼,手机和乐乐开着视频,下面是三个我不认识的年轻人。

他们第一次来到古镇。听到院子里在放我的歌,走进来,坐下喝杯茶的工夫,一个未完成的下午就这样过去了。

”真的姑娘写得太好了。“

十八九岁的样子,也是稚嫩的模样,说着这样的话老成极了,可爱极了。

男生穿着aj1,身着纪梵希,是个富二代的样子。旁边是他的两个好兄弟,都很善言谈。

”姑娘你刚起啊?我们听你歌听了一下午了。你妈妈放的。“

我看了看他们,默默的出门找烟。

“我陪你”看我要出门,宋扬微醺着出来。

店铺在马路对面,我在前面走,他在后面,后来到我旁边,在柜台付钱的时候,他把手搭在了我的腰间,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敏感,或者在意太多。

我慌忙的挂掉了乐乐的视频,然后有一搭没一搭的挑开话题,希望快速回去。

几个人喝的最醉醺醺,尤其是佳宝,歪坐在椅子上,已经通过缝隙看见了她的红色内衣。

“馨然让我抱抱你。”她扑过来,我睁大眼睛准备闪躲,谁知道宋扬扑了上去,两个人坐在摇椅上亲热起来,我别过头,玩手机。

“你可以出点面条吗?”

另一个男生问我。

面条是冬青做的,半个下午,这里流动性很大,客家人热情,冬青是个入乡随俗的人,在客栈,男生走进来的时候她在担心我,于是做了面条,就顺便做了他们的几份。

坐下来给他们听我的歌,听着听着,几个男孩子吃多了也喝多了,宋杨这个老男人也一样。“我们都是北方的孩子,回不去,留在南方读书,面条都吃不到。”这一口想了很久。男生笑起来,暂且叫他话唠,“你有朋友吗?”

“没有”

“那么我们可以做朋友吗”我没来得及回答,就被打断了。

‘尤其是你写给你妈妈那首歌,让我想到狠多。“

”恩?“我抬起头,愣愣的注视着那个穿着纪梵希的男生。

”出来聊聊?“

我屁股还没坐热就和他先后出了门,接下来的时间我在洗耳恭听中抽下去三包烟,挺值得的,至少到现在的我依然是如此认为的。

第二节课结束的时候,我坐在第一排左边的位置,直到现在我都清楚地记得,那个当年被我们所有新生称为女神的女孩子。留着一头芝麻黑的长发,纤手的手臂。说真的,如果让我找个词形容她,那就是:温柔,看起来温柔极了,这样的感觉是我无论如何对着镜子挤眉弄眼都不可及的。

我当时一脸粉刺,没有中分,没有长发,齐头帘,戴着一副我最喜欢的美瞳,傻及了。但比起那个能让所有男生化为饕餮一般的姑娘,我仅仅算得上“可爱”而已。

我不知道那个女孩子为什么要一个人坐在右边的角落,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那个男孩子会来牵我的手。

我是学音乐的,流行演唱,姑娘唱歌不好听,但凭着一副夺人的样子已足够,我还记得我当时声嘶力竭的样子,我想做个好学生,可着实没有机会,好几天以后我才明白烟原来是那样好抽的。后来,我也在不断冲破那一层好奇里,完成了我年少时所有的不懂。

那时候阿璐去找我,我16岁,坐在天台上,就是那个后来很多次在故事里被我提及的天台,那时候我记得它是美好的,干净的,正如我。后来它被我在幸福里做了涂鸦,安安在上面陪我盆了六个大字“叶馨然爱啊鹿。”

这六个大字后来出现在无数人的眼里。他们的晶状体透露出一样的难过,我想那是种同情,只是可惜,我并不需要。

我打开门,乐乐果然倚着门框。

抵达北京T3航站楼的第二天。

大雨将至,我像个纸片人一般拉着硕大的行李箱走在去乐乐家的路上,他似乎根本不愿意来接我,因为雨,会弄湿他的鞋子

写东西和看书,这两样东西是我唯一的精神支柱。为什么呢?我是个穷人。自嘲地说,有两样东西是取之不尽的,对于这个世界里小小的我来说,学校宿舍有用之不竭的电和哗哗流都不会干的水。似乎我的存在对这些东西的影响力微乎其微。

从前我是个极度节俭的人,怎么形容呢,我喜欢洗手,因为常常写字,这样的我,生怕手不干净,玷污了书上的字句。那天我洗手时看见这个学校的女孩子刷牙的时候水龙头不会关掉,当时我心里顿了一下。

后来的某一天我明白了,这间记忆深处的事情不过是我的“矫情”在作怪罢了。

我拎着我的电脑包。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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