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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掐指一算,你命里缺我

子岚怎么会和谭琳琳好上的呢?

这个问题,我想知道,宋宋更想知道。宋宋说,爱情就像是吃怪味豆,明知道味道奇怪,可还是喜欢不停地吃吃吃,搞不懂为什么。

我鼓动她告诉子岚真相,可宋宋总是犹犹豫豫,思前想后,不知所措,“我放在天文台的信已经好几周没有人取了。万一开始时,子岚就认为给他写信的是谭琳琳呢?好感早就发芽,如今恐怕已经长成参天大树了。”

“那怎么了?”我说道。

“万一弄得更糟糕呢?”宋宋有些沮丧地噘起了嘴巴,“我再想想。”孤灯不明思欲绝,卷帷望月空长叹,在宋宋辗转反侧了几个晚上后,还是决定先看看他俩的情形再说。

如果按照宋宋所说,子岚真的喜欢谭琳琳,我猜可能是他自己放出的消息。当时谭琳琳整天和于然出双入对,一起翘课,一起去网吧打游戏,一起玩,大家都以为他们俩在谈恋爱,我以为子岚是想要横刀夺爱,还曾在课间休息时问过他。

他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坐在教室后排的谭琳琳,矢口否认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嘴角竟泛起了笑意,悄声问我:“其实,你有没有觉得她人很好呀?”

“谁?谭琳琳?怎么好?”我不解,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谭琳琳不知道遇到了什么喜事,正眉飞色舞地在和于然聊天。

“很热情,很活泼,很快乐!”子岚的回答,很简洁,也不假思索,让我有点替宋宋愤愤不平,一时没有控制好情绪,把从桌洞里掏出来的物理课本摔到了桌子上,呛了他一句,“是不是还很漂亮?亏你还是全校第一名,竟喜欢这样的问题少女!”

可能是我最后四个字惹恼了子岚,他微微地皱了一下眉头,不再和我说话。自从那场群架后,他像是变了一个人,原来如梅兰竹菊的谦谦君子,也生出了一丝丝狠劲,多了些凛冽不羁的味道,开始喜欢逞强,喜欢引人注目。

那天整整一节物理课,子岚要么疯狂转笔,要么就使劲地翻着课本,哗哗啦啦的声响,弄得我也心烦意乱,有些懊恼自己的口不择言。

信的事,宋宋不让我说,还“威胁”我,如果说了,就和我绝交。

我也纠结得很。

刚开始时,子岚和谭琳琳几乎没有什么交集,即使面对面碰到了,也都相互侧身让了过去,谁都不和谁说话,看起来别别扭扭的。

谭琳琳确实很漂亮,一双秋水无尘的杏子眼,肌肤胜雪,细润如脂,睫毛也很长,像一把扇子似的,美中不足的是眼睛下面有几颗小雀斑,但瑕不掩瑜,绰约多逸态,轻盈不自持,天生的美人胚子,是远近闻名的校花,整天都有一群男生围着她转,替她打饭、打水、写作业。

最夸张的是,有一次,隔壁班的路遥,在宿舍楼的公共洗漱间,不小心打翻了谭琳琳刚洗好的衣服,看四周无人,非但没有及时给捡起来,还狠狠地踩了一脚,一边踩一边咒骂谭琳琳是“交际花”,仿佛有什么深仇大恨一般。

恰在这时,谭琳琳从旁边的厕所里走了出来,看此情景,怒火中烧,杏目圆睁,指着路遥的鼻子,咬牙切齿地说道,“你等着!”

那天晚自习,我们班的男生几乎倾巢出动,为谭琳琳打抱不平,他们站在隔壁班的教室门口,吼的那三声“路遥,你给我滚出来!”气势如虹,几乎整栋教学楼的人都听见了。

路遥吓坏了,哆哆嗦嗦地躲到桌子底下。于然看她不出来,直接走了进去,把她硬拽出了教室,一群人去了楼顶。

晚自习放学后,就看见路遥围着教学楼跑圈,边哭边喊,“谭琳琳,对不起!我说错了!”

那时候,我觉得谭琳琳气焰太盛,不知道得饶人处且饶人,是个坏女孩。我以为谣言会慢慢止息,毕竟他们俩各个方面都天差地别,从成绩、个性到成长环境、兴趣爱好没有一点相同的,两个人就像是两条永远都不会相交的平行线一样。

一直到盛夏时分,暴雨倾盆的夜晚,学校大停电。

高中每次烦闷不想学习时,我总是盼望学校能够停电,因为自己不想学习时却不敢不学,怕落后于人,但是停电不一样,所有人都学不了,内心便没有什么愧疚感,可以放心大胆地玩。

教室里忽然漆黑一片,同学们愣了几秒钟后,都欢呼雀跃,开始三五成堆,叽叽喳喳地聊天。胖子提议,趁此机会,组织联欢,鼓动同学自告奋勇献歌一曲,结果无人响应。

谭琳琳说:“不如我们玩笔仙吧?”

“笔仙”是一种招灵游戏,或许因为青春迷茫,不知前程,当时很多同学喜欢玩,那时候我最喜欢问自己能不能考上北大。胖子鼓了鼓掌,喊了一声“好”,又道:“你选个人一起玩呗,如果实在没有人,我毛遂自荐,哦……不对,林儿……要玩笔仙,应该和子岚玩。”

好事的男生又开始起哄。

子岚坐在那里,默不作声,像是什么都没有听见,我点了一支蜡烛,放在我俩书桌中间,烛光摇曳,影影绰绰,我看见他的脸红彤彤的,耳后根都红了。

倒是谭琳琳不惧,咯咯笑了起来,“好呀!”

子岚和谭琳琳左右手交错,相互握紧,中间夹着一只铅笔,放在一张白纸上,笔垂直于纸面,谭琳琳看了子岚一眼,小声念道,“笔仙,笔仙,你是我的前世,我是你的今生,若要和我续缘,请在纸上画圈。”

笔杆像是微微动了,谭琳琳又问,“你是笔仙吗?如果是,请打勾,如果不是,请打叉。”

围在周围看热闹的同学,看着那支笔动了起来,一下子静了,打着手电筒照着他俩的手,只见铅笔在纸上飞速地划来划去,打了一个勾。

谭琳琳看着子岚,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巧笑倩兮,问他,“你想问什么?男士优先。”

子岚一只手支着额头,想了半天,“我还没有想起来问什么,你先来吧。”

只听见谭琳琳说道:“笔仙,笔仙,如果你在,请你告诉我此生会有什么缺憾。”

“这是什么问题?”胖子叉着腰,站在一旁,开玩笑道,“估计是缺德。”

谭琳琳瞪了他一眼,“嘘”了一声,铅笔又在纸上慢慢地动起来,大家屏住了呼吸,时间似乎凝固了,好像过了很久很久他俩手中的铅笔才停了下来,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了一个字,很潦草,同学们辨认了半天,没有统一意见,有人说是一个“爱”字,有人说是一个“受”,有人说是一个“友”。

缺“爱”?对谭琳琳来说,怎么可能?她那么漂亮,从小到大被无数男生追求,可以说是集万千宠爱;缺“受”?字面上讲不通,不知道什么意思;“缺”友?倒是有几分可能,她的好朋友几乎都是男生,很少有女生愿意和她做朋友。

“无聊,这有什么好讨论的,”谭琳琳似乎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有些不耐烦地打断了大家的讨论,“轮到你了,子岚。”

子岚点了点头,笑得有些僵硬,“那我也问同一个问题吧!”

谭琳琳愣了愣,旋即笑了起来,猛地抽出了两个人手中的铅笔,身子向前一倾,紧紧抓着子岚的手,周围的同学惊呼咋舌,谭琳琳朝子岚眨了眨眼睛,似乎是在故意捉弄他,“这还用问?我掐指一算,你命里缺我。”

子岚一下子怔住了,呆呆地看着谭琳琳,周围看热闹的同学纷纷起哄,“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他手心的汗就是答案。”谭琳琳说完,施施然地走了,可这句“我掐指一算,你命里缺我”,却不到一天的功夫就传遍了学校。

那段时间,宋宋就像是霜打的茄子一样,恹恹不乐,茶饭不思,下了晚自习就到我们教室门口等我,美其名曰“一起去操场跑步”,实则是为了站在门口看子岚一眼。

每次我都装作没有看见她,纹丝不动坐在教室,闷不吭声地看书,我多么希望她能大声喊我一声,倘若子岚看见了她,问我那个天天来找你的女孩是谁,我就能痛痛快快地告诉他,是宋宋,是宋宋呀!

可宋宋每次都倚在走廊的窗户前,双手插在口袋里,静静地等我。

倒是胖子看她天天来,有些纳闷,问她找谁,她指了指我,“找小雅。”

胖子扯着嗓子,在门口喊了我一声。

我装聋,没有理他,他就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喂!你怎么回事?我警告你啊,女孩子学你同桌那样不理人,可不是什么好事?门口的小学妹叫什么名字?等你半天了,不知道啊?”

宋宋是最近才搬回学校住的,她睡眠浅,还担心她妈,入学军训时住了十四天的宿舍,夜夜失眠,便要求搬回家住。按照学校规定,高一、二的学生是必须住校的,高三的学生如果离家近,可以住在家里。宋宋入学成绩不理想,宋大伟为了她能顺利入学,大笔一挥给学校捐了一条塑胶跑道,所以,学校对她总是格外优待。

离我们学校最近的小区“风景水岸”,临河而建,物业服务好,小区环境优雅,还紧挨着公园,特别安静,很多高三的家长都买或租那里的房子,搬来陪孩子冲刺高考,是著名的“陪读小区”。

宋大伟当年开发这个楼盘时,给自己留了两套,如今正好派上了用场,就搬了过来。宋家的保姆菜烧得特别好,自从宋宋不住校后,她隔三差五地给我带饭,打打牙祭,我的饭菜质量,一下子从“第三世界”的学校食堂提高到了资本主义国家星级饭店的水准,酸菜鱼、萝卜鲜虾汤,还有嘎鱼烧茄子什么的,都是我爱吃的,体重也蹭蹭地涨了不少。

前些日子,宋宋跟我说,骑车回家的路上好像有人偷偷尾随她。我戏谑她,肯定是暗恋她的男孩子,没准是子岚。宋宋当即脸就红了。

后来有一次她在饭桌上说漏了嘴,提了一句,宋大伟听到后竟大惊失色,第二天就把她送回了学校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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