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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魔法杖(下)

正在余景华考虑要不要跟它打个招呼时,那只魔兽突然惊叫一声。

余景华只觉两腿间一阵潮湿,一种湿漉漉的感觉。

我不会那么怂吧。

余景华欲哭无泪。

接着他看见那只魔兽潇洒的一个转身,顺便踢飞了他衣服,然后,然后……撒丫子跑了?

余景华还未来的及激动,突然眼前一片水蒙蒙。

什么,什么,什么,什么情况?

我怎么到水里了?

这个湖刚刚不是被那只魔兽喝的差不多干了吗?

等等,这红光是什么?啊!不要过来,不要过来,救命!

恐惧在余景华心底油然而生,仿佛被毒蛇锁定了般,无法逃离,只能眼睁睁看着红光向自己击来。如同那只公鹿,被割断动脉时的恐惧感漫席全心。

红光击中了余景华,余景华眼前一黑,陷入了昏迷。

一个蓝色的大约有一米多长的棍状物体缓缓浮出水面,湛蓝色的光芒以棍状物为中心,向四周散发开来,形成一片光幕,莫约延伸了十多米笼罩了整个湖后,光幕边缘突然涌现出点点红光,牵引着光幕向地面坠去,很快所有红光融入了地面,接着,整个湖凭空消失了。

至少在光幕外面看起来是如此。

这是一个简单的结界。

结界内。

“哈哈哈哈哈!”一个虚幻的黑影仰天大笑,这是一个看不清容貌,全身如雾状男子。男子如看一件货物般审视着余景华,自言自语道:“终于找到个体质适合我的宿主了。很好,很好,我需要的那几种属性他全都拥有。仔细算来,现在应该离我们沉睡的时间有一百多天,可我却没感应到其他十四人的气息,那么,我就应该是第一个苏醒的吧。。”

“好,好,好!”男子连道三好,又说道:“这么一副极佳的体质,留给凡人简直是浪费。既然如此,我便夺了他的身体去寻找那十四人。等我吞噬了另外十四人,估计我便能如先祖那般强大。”提及先祖,男子语气中不由多出了几分向往,那日的战斗,他至今任历历在目。

语罢,男子化身一道黑雾,融入余景华的精神海,转眼之间,男子已有半数融入余景华精神海内。

正是此时,异变突生。

一道黑光从余景华双眸中刺出,男子惨叫一声,匆匆离开,还露人形,惊疑不定的看着余景华,男子被黑光刺中的位置此刻正有大量黑色暗元素逸出。强行稳定下体内暴躁不安的暗元素,男子突然惊恐道:“好可怕的能量,明明和我的属性相同,我却对它没有一丝一毫的免疫力,以我目前全部实力居然仅仅只能压制住这股能量。难道他是冥域哪位大能的子嗣?若非如此,又有谁会拥有如此强大的暗能量?该死,今日惹了大祸!看来,必须与他交好,否则我自问是无法逃过冥域大能的追杀。”

男子刺破余景华手指,滴出一滴血,身形一闪,便把这滴血吞入体内,叹了口气,道:“既然他是冥域大能的子嗣,那我与他签订主仆契约对我应是有极大好处,同时也能显示出我的诚意。”

留恋的看了一眼浮在水面的灵杖,暗道:“记得以前有个国家叫中国的有一句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看来我是与这柄圣器无缘了,希望他能看得上这柄圣器吧。”

男子重新化为一道黑雾,融入了灵杖内。

光幕渐渐散去,森林里一切又从归原样,除了一柄悬浮在一名少年旁边,发出幽蓝色光芒的棍状物。

夜幕降临,一只异化兔子从洞中钻出,一蹦一蹦的接近不远处一个躺在地上的人形物体,经过了仔细的嗅闻,确认了这是一种可以吃的东西后,便一口啃了下去……

“啊!!”一阵比鬼哭狼嚎还可怕的声音震撼了整个森林,兔子溜回洞中,连“食物”也不要了。远方十三号人类城城主府内,城主黄汀恺吓得从女人身上摔下来,肥胖的身体一阵颤抖,肿厚的双唇蠕动:“那些新人类又开始闹腾了。等着,等处理完这些魔兽后,再去找你们的麻烦。”

余景华目瞪口呆的看着正在迅速愈合的伤口,刚才那只兔子是一种拥有剧毒的兔子,而此刻,那只兔子注入他体内的毒素正迅速化为绿色气体,挥发于空气中。

这——这——这尼玛什么情况,难道我睡一觉就拥有了无敌BU——BUG吗?还——还——还有旁边这根棍子是什么东西?

“主人,我是第四代辛摩尔族血皇奥本芡·辛摩尔,因感应到您身上庞大的暗元素气息而来,自愿成为您的仆人。现在您强大的恢复力,是我与您签订契约后为您带来的。您旁边那柄武器是灵杖,是我们辛摩尔一族的圣器。”

“等等,你说什么,什么血皇、灵杖的?”

“血皇是我们血族的最高统治者,一般都拥有帝皇级实力,我就是辛摩尔族的血皇,而灵杖,则是我们这一族圣器。”奥本芡毕恭毕敬回答余景华的问题,真的仿如一位仆人。

“血族?真的存在血族?”

“是的。”奥本芡脸上流露出一股愠色,人谁在听到被人怀疑自己种族的存在时,都不会有多开心。

“啊,不好意思,冒犯了。”在听到奥本芡的确认后,余景华立刻伸手摸自己的脖子。

“没事,您是大人物,没听说过我们这些小种族也不奇怪。主人,您,您在干什么?”

“检查有没有牙印。”

“……”奥本芡很是无奈,他开始有点怀疑自己的选择了,跟着这种犯二病的主人到底是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只好到“您是至高无上的,我是不会将自己低贱的血脉注入您体内,那只会污染了您的血脉。”

“为什么你说我至高无上?”余景华好奇道。

“因为您是冥域大能的子嗣啊!”奥本芡道。

“冥域大能?”

“是的,您应该还没有觉醒记忆,所以才对这些一无所知吧?”奥本芡道“最近您脑海中有没有凭空出现过你让你记忆极为深刻的陌生人?”

“有,有一个男人在我修炼时出现过。”余景华把那天他突破时出现的那个男人给奥本芡描诉了一遍。

“嘶!”听了余景华的描述,奥本芡倒吸一口冷气,转眼间眼神变得炽热起来“白杨树、百合花、三头巨犬……这些都是冥王哈德斯的爱物啊!难道、难道,您是……”奥本芡跪倒在地,大声道:“奥本芡见过大人。”

“快起来,快起来。这是怎么回事?”余景华突然有种想说“爱妃请起”的冲动,不过如果他真说了,恐怕奥本芡也会说“谢主隆恩”。

“这些我不应该告诉您,也请您把臣下说过的话忘记。”不知不觉中,奥本芡的自称已有“我”改为了“臣下”。

“又怎么了?”余景华问道。

“臣猜测”奥本芡小心翼翼道“这应该是您父亲故意对您的考察。请您一定要忘记臣说的话,随意猜测王的旨意是会惹怒王的。”

“好的,好的,一定忘记。”余景华不耐烦道“讲讲你那个什么灵杖吧。”

“是,主人。”奥本芡立刻道“灵杖是我们辛摩尔一族的圣器,这臣已说过了。灵杖应该是精灵族的圣物,原本只能施展水系魔法,但在辛摩尔族建立不久,被族长抢夺了,族长运用他的炼金术将灵杖炼成了一种可以施展任意魔法的法杖,成为当时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柄可以施展全系法术的法杖,但族长也付出了他与六位炼金术长老的生命。顺便补充一句,辛摩尔族不仅魔法强,炼金术更强。而族长和六位长老的去世,几乎动摇了刚建立不久的辛摩尔族的根本,幸亏灵杖炼制成功了,否则辛摩尔族在当时爆发的那一场人类与血族的战争中就直接灰飞烟灭了。但当时也没人能拥有全系魔法,所以灵杖更大的好处是对魔法的增幅。使用灵杖时,可以增加施魔者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元素吸收速度,增加百分之两百的魔法攻击力,减少施魔者百分之五十的魔法消耗量,可以召唤任意系的精灵傀儡助战,并使血族成员拥有新的能力。当时的族长死后,灵杖便交于了下一任族长,也就是臣下。”

“这么说来,灵杖便是一件很强大的武器了。”

“没错,但这是与其他圣器比起来勉强算是强大,但若与神手上的武器相比,那简直不值一提。”

“还有其他圣器?”

“是的,一共有十三大圣器,他们分别是:

尸手:先祖左手,隐藏惊天秘密;

凶匙:地狱之门的钥匙,有着无尽能量;

腐镯:瘟疫之源,传播恐怖瘟疫;

魔偶:血之奴仆,受到主人的控制而变化;

骨琴:看起来脆弱的铠甲,拥有声音的魔力;

血杯:溢血的杯子,喝了它可以获得血液主人的能力;

灵杖:强大的法杖,用后可以获得新的能力;

魂戒:邪欲之戒,控制人的思想;

屠刀:也叫天使剑,持有者拥有500万的死灵大军;

刑斧:封印着强大力量,使用者会因为这强大力量而流血;

幻镜:坚不可摧,可以看到人的一生;

鬼灯:又叫惑晶球之提灯,带有强大的幻境;

毒瓶:异化之瓶,喝下去会产生恐怖的异化。”

余景华抬头看天,顿时发现天已微明,道“不好,我该回去了,我已一晚未归了,黄佳玲肯定着急了。既然你已成为我的仆人,我该如何带走你?”

“您只需要带走灵杖,臣会自行依附于灵杖上。”/暮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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