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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羞涩矜持(1)

苏小可心里的秘密

苏小可心里有个秘密,这个秘密一藏好多年,从高三到大四、从大四到上班,苏小可始终把它藏在心底,连相交多年的死党许阿诺也不知道……

阿诺情书

2001年秋,苏小可、沈丹丹、许阿诺三人在同一所中学读高三。

苏小可是校内有名的才子,写着一手好诗,深得校内众多女生的喜爱。不过喜爱归喜爱,苏小可生性内向,外表看起来孤傲,所以从来没有哪位女生敢主动亲近。

倒是同桌兼好友许阿诺,人长得像F4中的道明寺,一笑起来还有点儿坏,常常引得路过的女生“大呼小叫”。不过这一招,对隔壁班的沈丹丹似乎就不管用了。

每一次,沈丹丹从他身边路过,从来不拿正眼瞧他。这让许阿诺非常郁闷,心里也颇不服气。

春天来的时候,大片大片的油茶花儿开满了校园内外,感觉一不小心就会把人淹没,非常不幸的是许阿诺就是第一个不小心被淹没的人。我被沈丹丹给淹没了,帮帮我吧?看着许阿诺一脸失魂落魄的鬼样,苏小可忍不住暗笑,斜着眼瞅他,心想至于吗。不过这沈丹丹到底何许人也,何以竟让许阿诺,憔悴成这般模样?这让苏小可颇感好奇。

成,我可以帮你!不过我得先看一下,这沈丹丹到底长得怎么个如花似玉?

许阿诺一听这话,拉着苏小可就往学校荷塘边走。正是傍晚时分,河边有三三两两的学生在背书,河塘里零星地开着些或红或白的莲花。许阿诺指着远处一位长发的女生说:喏,就是她!

顺着手指的方向,苏小可看见一位长发及肩的女生,正微低着头在背诵什么。她缓缓地踱步,清秀的眉叶下一汪秋水,一袭白衣蓝裙在校园暮色中轻轻飞舞,远远看去就像是一朵风中的静荷。

苏小可不禁看呆了。原本只是好奇,没想这么一看,倒被她没道理地给淹没了。他笑,洛夫的诗句瞬间爬上心口:

众荷喧哗/而你是挨我最近/最静,最最温婉的一朵/……/我向池心/轻轻扔过去一粒石子/哗…你的脸便骤然红了起来/

这首诗,后来成为许阿诺写给沈丹丹的第一封情书。也正是这首诗,一下子打动了沈丹丹,答应考虑做他的女友。前提是如果许阿诺写到一百首,她就正大光明地做他公开的女友。

这个任务,许阿诺后来交给了苏小可。苏小可也不推却,他把心底里的话,一句一句地倒出来,化成笔下美丽的诗行,然后用信封装了寄给隔壁班的沈丹丹。

只是,他有时会忍不住问自己:苏小可啊苏小可,这到底是谁写给谁的情书?

荷花粥

八月,是苏小可整个暑假最惬意的日子,也是许阿诺和沈丹丹最甜美的一段时光。

高考已经结束,许阿诺和沈丹丹走到了一起。上海录取通知书寄来了,苏小可不再每日忧心忡忡。早上睡到自然醒,喝下一碗妈妈做的荷花粥,然后携一本小说,去屋后的荷塘边看江湖恩怨。累了他就停下来,听听清风、看看流云,跟着流行天王周杰伦“鸟歌”哼上一哼。

苏小可的家乡,有两个特点:除了鱼多就是水多,除了水多就是藕多。因此春夏来时,家家户户门前屋后全都开满了荷花,放眼望去鱼塘里尽是一片红红绿绿,十分养眼;外界人称之为“荷花镇”。

苏小可每天上午看书,下午钓鱼,有时也帮妈妈采些莲子和荷叶。在当地,有个习俗:每年八月,将新鲜的荷叶和新生的莲子采些回来,洗净清煮,加入苗米、百合、莲子之类,可做成清热去暑的荷花粥。这在当地非常流行,所以一直沿习至今。

八月中旬,一天下午苏小可正在屋后河塘边钓鱼。忽然感觉背后有人用什么东西挠了一下,回头去看,却发现沈丹丹和许阿诺正神出鬼没般地站在他身后。

他被狠狠地吓了一跳:哎呀……你们,你们什么时候来的呀?”

呵呵,吓着了吧?我们是想给你一个惊喜!怎样,如何款待我们?这大老远的,我们可都还没吃呢!许阿诺鬼笑道。

那,我杀鸡去!苏小可说着就往前屋里赶。

哎,小可,这大热天的,别折腾了,有什么吃什么!沈丹丹赶紧拦住他。

苏小可折回身来,有些不好意思:这,可就要委屈两位了,家里现只有荷花粥和豆瓣酱,两位若不嫌弃就将就一下?

成,就它吧!许阿诺无奈地摇一摇头。沈丹丹和苏小可相视一笑,拿碗盛粥。

清清凉凉的荷花粥,香香的、软软的、甜甜的,一口喝下去清爽柔滑,莲子、苗米、百合,还有一股淡淡的荷叶清香,十分可口。沈丹丹边吃边赞不绝口,不错不错,人间美味……她一连喝下去三碗似乎还不过瘾。

苏小可看傻了,他没想这家乡极普通的一碗荷花粥,在沈丹丹看来竟被奉为人间美味。这着实让他有点儿受宠若惊,心里一边想着,一个目标便悄然萌生:这个暑假结束之前,我一定要跟妈妈学会做一碗漂亮的荷花粥,呵呵!

上海寂寞

2004年秋,苏小可在上海浦东一家广告公司实习。每天早上,他和许多的大四男生一样,在校附近的地铁站等早班地铁,然后一个人赶去浦东上班。

他常穿一件黑夹克,下配淡蓝的牛仔,脚上蹬着那双永不知疲倦的运动鞋。在等待地铁的瞬间,他喜欢安安静静地听音乐,从不主动跟任何人搭话。

偶尔,苏小可会接到许阿诺打来的长途电话,不过是诉说些近况——什么他已在老爸下属的单位上班了,沈丹丹在市晚报实习了,他和沈丹丹准备在元旦定婚了……最后,他问苏小可几时回来,沈丹丹说一直很想念荷花镇上的荷花粥!

苏小可笑,不动声色地听完这些,却一句祝福的话也说不出口。“定婚”这个词语,像一把冰刀一下子刺痛他的要害,让他瞬间产生极度的恐惧和落寞。

苏小可本不怕寂寞。大学四年,他没有谈过一场像样的恋爱,也没有约会过任何一位女生。大量的课余时间里,他喜欢泡在文学社或者图书馆。走在校园的路上,偶尔也会听到女生在背后骂他“白痴”,但是他只装作没听见。

他依然坚持写诗,依然习惯性地把写好的诗悄悄装进一个信封,然后在信封写上“沈丹丹”三个字。但是这些信件,他一封也没有寄出过……它们和苏小可一样寂寞。

如果爱

2005年夏,苏小可回家乡景区工作。荷花镇因为生态资源丰富,当地政府借之大兴旅游业,将村民鱼塘征用过来开发建成了荷花岛风景区。

苏小可文笔不俗,主司办公室文稿和宣传工作。八月的荷花镇,到处一片层红叠翠,风景煞是宜人。那时苏小可已经知道,如何恰到好处地把握配料和火候,做出一碗香甜可口的荷花粥了。

因为工作繁忙,苏小可不再写诗。接待、策划、宣传,加上没完没了的公文起草,大量的工作占据了他整个生活。他忙得昏天黑地,抽不出一点时间恋爱。这样也好,至少不会寂寞,他想。

为了加强宣传推介,景区策划了一个“晚报记者水乡行”的活动。邀请全省的晚报记者来荷花岛摄影采风,作为晚报记者沈丹丹自然也在邀请之列。人群中她着一袭碎花长裙,一头乌黑的长发波浪般卷下来,清净明朗的脸上青春妩媚,温婉一笑如风如花亦如月……走在记者同行中,她比荷花岛上的荷花还要清丽。

一路上,有同行的男记者问她结婚没。她笑,说快了,国庆节就办事。他在旁边听到,突然间心口有如针刺,一阵惊痛令他几近晕厥。

晚上答谢记者,他忍不住贪杯。面对好几桌记者,他居然要一杯一杯敬过去。半瓶酒下肚,他满面通红,却还硬撑着要继续敬下去。

各位来宾,今天有缘聚此,小可十分高兴……话未说完,咕咚一声酒已经下了肚。她见他有些失态,忙走过去一把夺下他手里的瓶子:“各位,小可是我中学同窗,他的酒量我知道!今天他高兴,多喝了几杯,且容我代他敬诸位一杯,失礼处还望各位同行多多见谅!”说完一仰头,将杯中酒饮尽。

美女敬酒,大家自然不能不给面子,众人纷纷举杯。

酒宴结束,他烂醉如泥。她扶他回舍休息,推开门将他搁上床,随手碰落枕边的诗集,哗……信件随着书散落了一地。翻开来看,上面都是熟悉的字体和熟悉的名字。

一封一封翻过去,竟然无一例外,上面都照样写着沈丹丹三个字。再看诗集,开篇便是《众荷喧哗》:

众荷喧哗

而你是挨我最近

最静,最最温婉的一朵

……

我向池心

轻轻扔过去一拉石子

你的脸

便哗然红了起来

……

我走了,走了一半又停住

等你

等你轻声唤我

记忆就像从空中滚落的铅球,瞬间跌进她18岁那年的高三,许许多多的往事就像漫天飞雨扑面而来……苏小可,原来你?

想着想着,一颗泪水脱眶而出,慢慢打湿诗页下方那段小字:荷花粥,性温,清热解暑,清末京官谓之“神仙粥”。具体做法:取新鲜荷叶1—2枚,清水洗净后置入锅中,水煮3—5分钟取出;向锅中加入莲子、百合、苗米等,猛火加热15分钟,再调至文火慢慢煎熬,半小时后熄灭火种,令其冷却;最后加入白糖少许,搅拌后即可饮食……那字体,和许阿诺当年写给她的情书一模一样。

书的爱情

那位卖给我这所有书的好人几个月前去世了,书店的主人也死了,但是书店还在那里。如果你正巧经过查令十字街84号,能否为我吻它?我欠它的实在太多了。——HeleneHanff

电影《查令十字街84号》讲述了一个关于书的爱情故事。穷困的女作家海伦(HeleneHanff)受不了纽约昂贵庸俗的古旧书店,便按照《书评周刊》上的地址,给位于伦敦查令十字街84号的马克书店写了一封信,求购一些绝版图书。这一天是1949年10月5日。

很快,回信和她要的书就来了,那些书令海伦的书架相形见绌。双方的信任和欣喜很快达成,除了海伦有一点点麻烦,她是个连付账和找零都搞不清楚的女人,更不用说将英镑换算成美元了。马克书店的经理弗兰克除了满足她购书的要求外,还给她准备了英镑和美元两种发票。

温暖的相知借助娓娓道来的书信,很快就俘获了远隔重洋的海伦和弗兰克。

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英国百废待兴,物资实行配给制。海伦就从美国给书店的店员们寄来火腿鸡蛋和香肠,让他们吃到很久没有见过的“完整而大块”的肉。而弗兰克并不是不知感恩的人,他开始在英国各地奔波,出入豪宅,为存货不多的书店添置新品,踏破铁鞋,为她寻觅难得一见的珍本。

日子一天天过去,书信成为他们平静流淌的生活中无时不在的旁白。

海伦不是没想过去伦敦看看书店看看弗兰克。她终于有了自己的积蓄,而英女王的登基又使得赴英的费用打了折。眼看可以成行,但她的牙逼着她留在了纽约。她只好给弗兰克写信:“我陪着我的牙,而牙医却在渡蜜月,他的结婚费用是我出的……”

弗兰克只好为她和刚刚登基的伊莉莎白女王祝福。

书照买,信照写。

到了这一天,海伦的信三个月后才接到回音,她被告知:弗兰克于1968年12月22日病逝。

海伦马上赶到查令十字街84号。走进即将被拆迁的马克书店时,距离她第一次给这里写信,已经过去了20年。

她笑着对空荡荡的书店说:“我来了,弗兰克,我终于来了。”

马克书店的店员们把海伦想象成一个“年轻,成熟,时髦”的女人,海伦老实告诉他们,她“和百老汇的乞丐一样时髦”。就是这样一个执拗邋遢的女人,将骄蛮趣致的女性一面全都呈现给弗兰克,她会为一本欺世盗名的书而冲弗兰克发飙,将满腔怨气倾泄到打字机上,然后突然收起霸道,对着空气娇媚地笑了:“弗兰克,你是唯一了解我的人。”

海伦所推崇的英国玄学诗人、散文家多恩有一句话:“全体人类就是一本书。当一个人死亡,这并非有一章被从书中撕去,而是被翻译成一种更好的语言。”

我想,当爱情以另外一种方式展现铺陈时,也并非被撕去,而是翻译成了一种更好的语言。上帝派来的那几个译者,名叫机缘,名叫责任,名叫蕴藉,名叫沉默。

还有一位,名叫怀恋。

爱的这么久了

这么长时间以来,他都没什么动静。

有时候,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定义我们的关系。我们的见面似乎是约会,可见面的原因又再正常不过。仅仅是某一方战战兢兢地请另一方吃个饭聊聊天,或是隔两天另一方客客气气地请这一方帮点小忙,偶尔还会相互间借点东西。

在别人眼里,我们是极其正当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上的“友好、合作关系”,横亘在我们之间的看似是再正常不过的友情。

可我始终不这么认为。

那小女生善于捕捉细微的敏感,或是一直被我崇拜的却又往往是被大多数人归类于了虚妄的领域或幻想的范畴的神奇的“第六感”又总能蛊惑着心怀不甘的我在一些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上面隐隐约约地感受到某些更深层次的蕴意。比如,双方闪烁的言语。更何况,有时候,两人羞答答的手大小手偶尔无意地接触又总能让人感到面红心惊、心跳加速。哪怕我还常常是表现得镇定自如,可有时跟他对视的时候目光还是会不自主地躲闪。

天,我甚至不能直面他的脸孔超过十秒钟!

总之,我们这关系似友情,却比友情多了一层不尴不尬的亲密。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如果是,或许是。

我是他不谙世事的“可爱”小学妹,他是看似成熟稳重的学长。18、9岁的年龄,不能再算是不谙世事但也还不是太老。我们都已经成年了啊,可爱情它依旧那么羞涩而矜持,还是像是情窦初开的小女生小男生一样。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迟早有一天得捅破吧。

我真想此时能突然蹦出个人能对着我来一场惊天动地的深情告白。他最好是像前些天那个夜晚在我们女生宿舍楼下边的广场上摆着心形的蜡烛圈然后自己就站在圈里的血气方刚的男生,还模仿着偶像剧里边儿的“狗血”情节摆着俗套的姿势抱着玫瑰站在女生宿舍楼下狂呼,然后被宿管大妈呵斥着抑或是被女主角浇了洗脚水也依旧不为所动,直到最后辅导员也驱车前来,可怜的男主角被告知要扣操行最终可怜兮兮地被保安拖走。

可是都没有。

这样的浪漫怎么可能发生在我身上?我是很有自知之明的,我清楚地了解自己:我并非其貌不扬,但也绝不可能是让人动不动就爱得崩溃爱得发狂的国色天香,加上平日里自认为矜持的我,根本不会也不愿意跟别的男生多接触。更何况,很长时间以来,我上网主动地也就只是跟他一个男的闲聊。这突如起来地我上哪儿给他找个“情敌”去呢。

大学里一个寻常的周末,天气正好,最适合约会与出游。可怜我还是呆在寝室,无聊地拖着鼠标左点右点。突然就感到一股冲动——我是真想在上网发个帖子啊,大字标明:“诚招男友,来者不拒”。突然就怀念起了读初中时候那个不顾“禁令”羞羞答答胆战心惊地追过我的可爱小男生,你现在在哪里啊?你快回来,把以前跟我表白的勇敢当着他的面展示出来。如果你现在出现在我面前,我保证会马上答应你的啦。

是啊,我会答应你,然后我们会牵手,然后我们会特招摇地在在公园里闲逛在大街上晒幸福,QQ空间里会有我们张牙舞爪的亲密的合照。你会送我回宿舍,然后我们会在宿舍外面路灯的暧昧的晕光下久久地拥抱。你会任我赖在你怀里撒娇,我也会很温柔很贴心地对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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