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6626100000006

第6章

他是一架竖琴,一生的经历和意识是他的琴弦,音乐之潮是吹拂琴弦使之带着回忆和梦想颤抖的风。他不光是感受。他的感知以形象、颜色和光彩的形式积聚,并以某种升华的神奇的方式实现他大胆的想像。过去。现在和将来交汇融合。他在辽阔而温暖的世界上踟蹰,并通过高尚的冒险和高贵的业绩向她奔去,他要跟她在一起,赢得她、搂着她、带着她飞翔,穿过他心灵的王国。

这一切的迹象她在转过头去时都在他脸上看到了。那是一张起了变化的面孔。他用闪亮的大眼睛穿透了音乐的帷幕看到了生命的跳跃、律动,和精神的巨大幻影。她吃了一惊。那结结巴巴的粗鲁汉子不见了,尽管那不称身的衣服、伤痕累累的手和晒黑了的面孔依然如故。但这只不过宛如监牢的栅门,她通过栅门看到的是一个怀着希望的伟大灵魂。只因他那在弱的嘴唇不善表达,他只能词不达意地说话,或是哑口无言。这一点她只在瞬间看到,转瞬间那粗鲁汉子又回来了。她因自己离奇的幻觉感到好笑。可那瞬息的印象却萦绕在她心里不去。夜深了,他结结巴巴地告了别,打算离开。她把那卷史文朋和一本勃朗于借给了他——她在英文课里就修勃朗宁。他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表示感谢时很像个孩子。一阵母性的怜爱之情从她心里油然涌起。她忘记了那莽汉、那被囚禁的灵魂;忘记了那带着满身阳刚之气盯着她、看得她快乐也害怕的人。她在自己面前只看见一个大孩子在跟自己握手,那手满是老茧,像把豆蔻挫子,挫得她的皮肤生疼。这时那大孩子正在结巴地说:

“这是找平生最美好的一夜。你看,这里的东西我不习惯……”他无可奈何地望望四周,“这样的人,这样的房子,我全都觉得陌生,可我都喜欢。”

“希望你再来看我们,”她趁他跟她的哥哥告别时说。

他拉紧帽子,突然一歪身子死命地跑出门去,不见了。

“喂,你们觉得他怎么样?”亚瑟问。

“非常有趣,是一阵清新的臭氧,”她回答,“他有多大?”

“二十岁——差点二十一。我今天下午问过地。没想到他会那么年青。”

我比他还大三岁呢,她和哥哥们吻别时心还想。

马丁下楼时把手伸进外衣口袋,取出了一张褐色的稻单细纸和一撮墨西哥烟丝,灵巧地告成一支香烟。他把第一口烟深深地吸进肺以再慢悠悠地吐了出来。“上帝呀!”他大声地说,声音肃然,带着惊奇。“上帝呀!”他又说。然后再说了声“上帝呀!”于是一把抓住领子从衬衫上扯了下来,塞进口袋。寒雨潇潇地下着,可他却光着头让它淋,而且解开了背心扣子,晃动着身子痛痛快快满不在乎地走着。他只模糊意识到有雨。他处在一种狂欢极乐的境界,做着梦,重新回味着刚才的一个个场面。

他终于遇见了意中的女人——对于“她”他想得很少(他本不大想女人),但仍模糊地希冀者有一天会碰上她。他跟她一起吃过饭了,用自己的手摸过她的手了,曾经望进她的眼睛,看见了一个美丽的精灵的幻影;——不过那幻影并不比闪现出幻影的那双眼睛更美,不比给予它表现和形象的肉体更美。他没有把她的肉体看作肉体——这于他可是新事,因为他以前对自己认识的女人都是这么看的。可她的肉体不知怎么却有些不同。他并没有把她的身子看作身子,带邪恶的有种种弱点的身子。她的身子不但是她精神的外衣,而且是她精神的光彩,是她神圣的精华的纯净温婉的结晶。这种神圣感令他吃惊,让地从梦幻中恢复了清醒的头脑。以往他从不曾被神圣的话语、启示或讽喻所打动,也不曾相信过神圣的事物。他一向不信宗教,对于引人进入天国的人和他们的灵魂不问一向心平气和地嗤之以鼻。他曾主张死后区没有生命,生命只在此时此地,然后便是永恒的黑暗。可现在他在露丝眼里却看见了灵魂——不朽的永恒的灵魂。他见过的人,无论男女,谁也不曾给他永生的信息,可露丝给了他;她看他第一眼时就悄悄地给了他。他往前走,露丝的面庞在他眼前闪烁——苍白、严肃,甜蜜而敏感,带着同情与温柔微笑着。只有仙灵才会那么笑。她纯洁到了他梦想不到的程度。她的纯洁于他也仿佛是当头律喝,令他震惊。事物的好好坏环地都见过,但作为生命属性的纯洁却从未进入过他的心V。现在地从她身上懂得了纯洁,那是善与净的最高形式,其总体便构成了永生。

她的纯洁也立即唤醒了他的雄心,要他抓住这永恒的生命。他是连给她送水也不配的——他有自知之明。能在那天晚上让他见到露丝、跟她交往、跟她谈话是奇迹般的幸运和梦想不到的福分,是巧合,不是应该,他是配不上这样的福分的。他的心情实质上是宗教性的。他谦卑、恭顺,满怀自我贬斥与压抑。罪人们就是怀着这种心请坐到忏悔的长凳上去的。他被判定有罪。但是正如在忏悔席上的谦卑、恭顺的忏悔人瞥见他们未来的辉煌生活一样,他也从占有露丝瞥见了类似的辉煌生活。但是这种占有德俄**,跟他所知道的占有完全是两回事。雄心展开狂热的翅膀飞翔,他看见自己跟她一起登上了高峰,跟她同心同德,共同享有着美丽高贵的事物。他梦想的是一种灵魂的占有,脱尽凡俗地高雅,是难以用确切的文字界定的一种自由的精神契合。他不曾想过——在这方面他根本不去想。此时感觉已取代了理智。他只是满怀前所未有的激情,战栗着,悸动着,在感觉的海洋上美妙地漂浮。感觉升华了,化作了精神,高蹈于生命的最高峰之外。

他像个醉汉一样跌跌撞撞地走着,嘴里狂热地前南地叫着:“上帝呀!上帝呀!”

街角一个警察怀疑地打量了他一会儿,注意到了他那水手式的蹄W。

“你是在哪儿灌的?”警察问他。

马丁·伊登回到了地面。他的机体反应灵敏,能迅速地调整,并把变化输送到每一个角落,把它充满。警察一招呼,他立即明白过来,清醒地掌握了情况。

“很好玩,是么?”他笑笑,回答,“我还不知道叫出了声呢!”

“你怕是马上还要唱歌吧,”警察给他作出诊断。

“不会的,给我根火柴我就赶下班车回家。”

他点燃了香烟,道了晚安,向前走去。“你没有糊涂吧?”他压低嗓子叫道。“那公安以为我醉了。”他暗暗好笑,想。“我看我倒真是醉了,”他又说,“可我不相信一个女人的漂亮面孔会醉倒我。”

他搭了一部通向伯克利的电报局大街的班车。车上满是青年和学生,学生们唱着歌,不时地喊着大学啦啦队的啦啦词。他好奇地研究着他们。是大学男生。跟她同学,跟她交往,同班,说不定还认识她,若是想见到她就每天都能见到。他不明白他们怎么会不想见她,那天晚上怎么会出去玩而没有在她身边围成一圈去跟她谈话,对她顶礼膜拜。他想了下去。他注意到一个青年眼睛细成两条缝,嘴唇还塔拉着。他断定那家伙阴险;要是在船上他肯定是个告黑状、翻是非、哼哼叽叽的主儿,而他,马丁·伊登准比他强。这想法叫他高兴,仿佛让他跟露丝靠近丁一步。他开始拿自己跟那些学生比较,意识到自己身体结实,有信心比他们谁都力气大。但是他们却有满脑子知识,跟露丝有共同的语言,这一想他又蔫了下来。可是,人长脑子是干吗的?他激动地问。他们能办到的事他也能办到,他们一直是从书本上学习生活.可他却一直在生活里忙碌。他的脑子也跟他们一样满是知识,不过是另一类知识罢了。他们有几个人能结水手结?能开船?能上班?他的生活在他眼前展开为一系列冒险犯难、艰苦劳动的图画。他想起了他在这种学习中所经历的失败和困苦。可无论如何他同样是优秀的。他们以扈还得开始生活,像他一样经受磨难。好吧,等他们忙着受磨难的时候,他便可以从书本上学习生活的另一个方面了。

同类推荐
  • 进化之手

    进化之手

    超能什么好?一条能进化一切的手臂怎样?我擦,咋这可不只是小手一挥经验带走这么简单,这是推动进化的魔手,小手一挥猪脑赶上爱因斯坦。我擦,我这昨天摸过的变形金刚模型这是咋了?名称:变形金刚简介:我擦嘞,这是擎天柱吗?哦!天哪我的小宝贝,你咋变小了?说好的大卡车呢?好吧!小有小的好处就冲你这组装的微~微型小型偷窥摄像头我服了。真是老吊老霸道了。
  • 我的青春不驻足

    我的青春不驻足

    人生就是这么操蛋,不经意间,我们被这操蛋的人生上了一遍又一遍。岁月静好,那些年我们错过的青春,现在已经什么都不剩了。清风拂过你的裙摆,柳絮撩过你的发梢,在风中白衣飘飘,绝世倾城的你,再见,却也是波澜不惊......
  • 绝世拳霸

    绝世拳霸

    郑重声明:喜欢看小白的不要进来,鄙人不欢迎!【起点第五编辑组】作品泰森的格斗能力有多少?天拉,竟然只有可怜的11李小龙当然最厉害,他的格斗能力值高达87,不过,我们的主人公却有998究竟是现代的高科技格斗术厉害,还是古代的绝世武功强悍?一个好的主人公,应该象一个孩子一样,慢慢长大,所以,慢热想必大家也能接受的吧本故事属于成长型,后面将有更多新奇的元素等待着大家挖掘小刘出品,精品品质以记者的职业道德保证完本绝世拳霸”读者群:50341262谢谢大家的支持,请提出批评意见。天气冷了,记得多加衣服,熬夜的时候多喝点开水
  • 都市之侠客行

    都市之侠客行

    极品草包,一再受辱,偶然获得武侠系统,各类内功武学奇珍灵药,应有尽有!屌丝逆袭,行侠仗义,百态都市之侠客行,我就是现世的侠客!P.S.这本书并不是纯粹的都市,太过于追求真实的,可以说没有,所以各位不要太纠结里边的一些介绍***再来,求推荐,求收藏!!!
  • 最强都市混混

    最强都市混混

    最强混混混都市!一个混字,有着无数的解法。一个混子,更有无数的活法。混字混子傻傻分不清楚。无论如何,以混当先,能爽就行。
热门推荐
  • 寻星之人

    寻星之人

    "也就是说,这是父亲最大的愿望吗?“”是啊“我们说过会去接她的”。”我们“”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了,真是好笑”一点也不好笑
  • 花满倾城

    花满倾城

    什么?爬个山也能摔到腿。好不容易遇到两个大帅哥就这么被丢脸了。什么?上课还爱睡觉,这怎么得了。最主要的是,她还是一个超级大吃货。闺蜜晓晓对她说:“林茉生气不理你了怎么办?”正在吃零食的某位大惊:“那我给她送束花呗。”某女侠生气的说道:“送花送花送花,就知道送花,小心我送你一堆白菊花啊!”某女讨好说道:“萧大侠,饶命,不要啊!”群号:476325906
  • 高唐梦

    高唐梦

    李饮家贫,从小习毛体,喜诗词,上高中不久,便开始了大唐开元之旅。本书风格写实,文笔先下重墨,之后会浓淡相宜。——这是芹菜的第一本书,肯定会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真心希望得到大家的宽容、理解与支持。——以下附庸风雅——香草美人,当从那馨香之物始。至于仗剑去国,游历天涯的情志,大唐除了这白之侠气和饮之儒雅,竟是难寻其右。饮穿大唐,唯有缚鸡之力,未得莫测神功。此人生存之道太差,只运气极佳,又因儿时于那诗词歌赋的些许嗜好,竟在大唐成了正果。至于正果究竟为何物,以愚拙见,当是免不了正头娘子以齐家,偏枕美妾以风流。再如治国、平天下者,当是凭栏浊酒咏醉之词,不足为据,只做流年笑谈罢了。
  • 王爷追妻路:跑了个王妃

    王爷追妻路:跑了个王妃

    一觉醒来,她居然穿越了!真是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哇不错不错还是王妃,什么!爹不疼娘不爱小妾欺头上?那就,灭!书房内“王爷,王妃逛青楼去了。”管家惶恐的说。“无碍。”某王爷淡淡的说着。“王爷,王妃把侧妃都遣散了。”侍卫长额头冒汗的说。“她开心就好。”某王爷毫不在意的说着。“王,王,王爷,王妃跑了!”“什么!她还真是胆肥了!”某王爷勾唇一笑,你能跑去哪里?
  • 怪仙

    怪仙

    “我去,穿越了竟变成了电视机,这让我怎么把妹?”张霄一脸哭丧,抑郁的情况下,却整出了牛逼的金手指,从此逍遥自在。“我去!美女,别跑啊!哥可是个纯洁的人,不会偷拍你洗澡的!”“什么,你欺负我是外来者是吧!我警告你,哥不惹事,并不代表哥怕事,就是你祖先是鸿钧,也得给我乖乖去填粪坑!”“哥一向很低调,美女们请自我介绍!”“什么?你丫敢说哥是怪物?滚过来,哥保证不打死你……”
  • 玄界脉尊

    玄界脉尊

    宗门被灭,爷爷祭身封印血灵。一七岁少年,记忆全失。石虎镇涅槃重生,以即墨天葬之名;重脉之瞳,锈剑之力;闯幻境魔界,屠妖鬼;破禁地封阵,统仙神;宝器,神宠,秘籍,圣果。是楚楚伊人的夜月痴心;抑或是羸弱穷少的震颤浩宇。一人,一锈剑,走上了颠覆宇宙的脉尊之路!!!
  • 太阴太阳

    太阴太阳

    我有一剑,剑动山河,纯阳耀九天!我有一刀,刀破四海,玄阴镇九幽!身怀血海深仇的少年自边陲小国出,誓要逆乱这天地阴阳!
  • 采参奇谈

    采参奇谈

    人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那么真正到你死的时候,你是要万贯家财还是要一个苟活在这世上的机会?而从古至今,又有多少帝王渴望长生不死?又有多少人渴望长命百岁?人参,百草之王是也,可大补元气,止渴生津,调营养卫,更有千年人参可起死回生之说。世上既有奇药,自有采奇药之人,亦称作采参人,持索拨棍、横挑、鹿骨纤子、红绳、铜钱等入山寻宝,以采得之参换取钱财,然则深山之中,常有怪异之事发生,若想采得稀世珍宝,往往需费千辛万苦之力、经生死诧异之事,方才能捧得至宝而归,而从山中抬参归来的采参人,更是带回了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传说。麻达鬼、干饭盆、人参转胎、长白山金龙,光怪离奇的长白山、迷雾重重的蓬莱仙岛、匪夷所思的高空浮地,一棵棵冠绝古今的稀世珍宝背后究竟隐藏了怎样的秘密?本书将带领您进入一个惊心动魄的神秘世界。新建书友群:欢迎朋友们加入12786481
  • 独世

    独世

    爱管闲事?时空虫洞?颠覆脑子的思想?是做梦?还是在拍戏?魔兽?矮人?精灵?
  • 决择

    决择

    在金钱的世界里,决择没有对错,成败只在一念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