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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那次大赛,就是后来的"新概念"它爷爷

自胖子冒我名义给高干子女玉莲写情书的事件之后,还直接帮我催生了一个混吃混喝的营生——代替别人写情书。

而我当时的初衷很简单。我天真烂漫地想,如果老子以后将那情书写得独树一帜,个性鲜明,看谁还敢恬不知耻地再去冒充我,看谁还好意思给我栽赃扣屎盆子!

说实话,那段代写情书的经历,也直接帮我提高了一大截语文水平,这也对我之后参加作文大赛拿奖打下了基础。

当年我参加那届的泰山杯全国作文大赛,基本上就像后来的新概念作文大赛差不多。

当时,我是和另一个文学青年叫仝瑞敏的,一起备战的那次大赛。我们俩为了把获奖的概率最大化,记得我们每一个人都分别写了好几篇文章,然后,再化成几个不同的名字将稿子投出,并且,在投稿之前,我俩还骑着自行车,到了郓城的文化馆,找到当地一个叫陈进轩的作家,让人家帮着润色。

后来,当获奖名单出炉后,我们各只有一篇获得了优秀奖,心里很是不甘。所以,在后来对别人的描述中,我们基本上都是哼哼扭扭地不说出来具体拿的是什么奖,只是说获奖了而已。

多少年之后,当我跟一老总创办了一个叫《星刊八十八》的八卦杂志后,我才突然想到了那个在少年时代就很会写文章的仝瑞敏,于是,我决定动用权力去拉一把据说一直都不是很如意的他。我打算让他进京来做杂志的编辑。

而当我把电话打到他的村子时,却得知,他已经在一个月前死了。

后来,有熟悉他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他是在清苦地坚持了二十年的文学梦后,才突然转而做起那收头发做假发的生意的,而他,就是在河南收货时,因为财物外露,而被坏人给盯上后,杀人劫财的。

他的遭遇,让我唏嘘了很长一段时间!

再说写情书这件事。

我最初拿来练手的就是小梅,在巩固了我跟小梅的关系之后,方才在大家的千呼万唤中,将写情书的事儿逐步市场化。

我记得那时,常常是一封信写完之后,我自己都感动得够呛,在帮别人挽回了几次势在必分的感情危机之后,便有人很真诚地称我为情圣。尽管我明显觉得里面大有拍马屁的成分,但我就是不说破,爱拍拍去!我那时就死活好这一口!

后来有人丝毫不带调侃地怂恿我编一本诸如《爱情三十六讲》之类的小册子,卖给那些情商为零的家伙,而这件事最后终于没有做成。因为之前先做了一次民意调查,我找了十个单相思的或屡追屡败的男生做调查对象,而得出的结论是,他们是很希望并即将付诸行动来讨我的情书以挽回情场颓势,但却都不希望我出小册子,因为那样,万一传到女生那里一本,就彻底穿帮,而泄露出所有女生原来都是在和我一个人谈恋爱的真相,这样,那帮家伙就彻底完蛋了并永世不得超生。

记得调查是一对一地进行的,每个人都真诚地相信自己是我唯一的问询对象,并说愿不惜代价地得到我写的情书,许诺饭票的自行车的军用大衣的什么都有。

阿涛就是当时的十人之一。他是唯一不和我同级的一个,那时他初一,我初三。之所以眷顾他,是因为,他是我老家的邻居,且一身好功夫,一招旋风落叶腿,据说从没遇到对手,他的模样和身手都多少有点像功夫明星吴京,尤其眼神。

并且,我那时一直想组成一个叫"三剑客"的组合,专门在校园内打抱不平,于是就先埋下阿涛做伏笔。

而正式组队"三剑客"却是一个月之后的事。"三剑客"的另外一个人叫阿俊,而吸收他的理由,是他们家有钱有势,一般我们的行侠仗义经费都由他出。阿涛出腿,我出嘴。正式组队前,我帮他们每人完成了一件心愿,且是非我不可的那种爱情心愿,这也是他们后来愿意死心塌地地做我死党的原因之一。

阿涛那时候喜欢他们班的学习委员,那个女孩叫小秀,长得没一点特别之处,就是成绩傻好。有好长时间里,我都以为阿涛喜欢她是在乎她的内涵,为此,我还很欣赏了他一阵子。但不久就发现,原来阿涛早就调查清楚,小秀的爸爸是养猪专业户,是方圆有名的小富翁不说,还有一个当海军的哥哥,小秀穿的那些时髦衣服据说都是她哥哥从大城市邮寄过来的。当然,这些都是后来才知道的,一直到我帮他完成第一封写给小秀的情书并开始好上,才在一次他喝多了,用那种"你知道她爸爸是谁吗?你知道她哥哥是谁吗?"的口吻问我之后,才很是自豪地告诉了我答案。这让我后悔了好几天,最开始的对他的欣赏随即荡然无存。

后来的结果让我怀疑,小秀也一定早就对阿涛有了意思,只不过女孩子不便于主动罢了,我那封操刀的情书不过是点燃他们的一根火柴而已。我最清楚不过,那封信我最多用了三分之一的功力,原因是他最初对我许诺的军用大衣没有兑现,换成了二斤猪头肉和一瓶廉价烧酒,还是和我分享的。

这一来,我下笔时无形中便打了折扣,省略了风景描写不算,连我最擅长的文配诗都没舍得用。我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通无关紧要的废话,好像分量较重的一个细节是写到,我因为你的出现,而整个人都改变了不少。并举例说明,说是一天在街上被别人的自行车撞了一下,我不但没有发火,还冲那人微微笑了笑,表示宽容。通篇都没写一个爱啊或喜欢的字眼,只是在最后快结尾时,加了一句:对了,忘了告诉你啦,昨夜我又梦见你了!

而就是这样一封打了三折还多的情书,竟帮助阿涛轻易就完成了勃勃野心。据他后来的汇报,他是第一节课给她的情书,第二节课便收到回信,并在信上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地点。阿涛还着重描绘他们俩一见面的情景,说小秀第一句话就是羞答答地问他一共梦见过她几回。其实,这情景我似乎早就预料到了,因为,最后这一句是我抄袭的我的另外一封上的,而结果就是这样子。

再说阿俊,他喜欢的是一个爱好文学的女孩子,并且是当时我们学校文学社的骨干。那个女孩子叫茵子,长得很好看还有些气质。这样,个头不高相貌一般且没有文学细胞的阿俊,很自然就被茵子给忽略不计了。而对我这边,阿俊却是财大气粗,出手惊人,圆了我穿军用大衣的梦不算,还请了我四菜一汤外加青岛啤酒随便喝,这一来,我很自然地将此事高度重视了许多,不但仔细地倾听,还仔细分析两人的各种相遇相知的可能。

方案最后定了下来,就是投其所好,在文学社社刊上发表文章,我写,署他的名字。并且,为了能更大限度地展现他的才华,还决定在同一期上发表两篇,一诗,一小说,以求爆炸效应。记得当时为摸清茵子的喜好文风,我们还挑灯夜战,翻阅了她之前发表的所有文章,知己知彼后便趁热打铁地连夜写好了两篇文章。第二天,阿俊红着眼睛去交稿,据说当时主编只是粗粗看了一遍,便当即拍板了,还动情地说几年没遇到这么好的作品了!

当时作为编委的茵子也正好在场,她也很震惊地看了眼被主编如此看重的阿俊。因为,在此之前,她一直是文学社的首席写手,一般主编这样的口吻,大都是对她说的。见主编这样不顾旁人地赞誉别人,她不免深深地看了这个貌不惊人的家伙一眼。据以后她回忆说,那是她第一次看见阿俊。之所以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是因为她感到自己的自尊心隐隐地被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人伤害了一下。

有着两篇阿俊的名字的社刊很快出刊了,于是全校哗然。全校的文学小女生都争相打听关于阿俊的一切,事无巨细,据说都有人摸清了他祖上出过进士的事儿。那时候,经常有小女生隔着玻璃窗对他指指点点,遇到他偶一抬头,便红着脸飞般地跑开了。

不久,阿俊便进了文学社做编委,和茵子平起平坐,俨然一对别人眼中相映生辉的文学双子星座。后来不清楚他们究竟是怎么走到一起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阿俊的挥金如土和沉默是金成了关键。

因为我的那篇小说是用那时最流行的"意识流"写的,所以后来茵子几次都想找阿俊探讨,但每次他都以各种借口躲开了。有一次实在推不过了,他便硬着头皮约定了明天再谈,于是,我和他抱了大半夜佛脚。就算是这样,第二天,当他们刚开谈十多分钟的关口,阿俊还是以头上紧张出来的汗珠为由,借口突然胃痛溜掉了。

为了延续大家对他的崇拜,后来我陆陆续续又帮他写了一些东西,而这种延续,让我没想到的是,竟然一直延续到他们结婚的红地毯上。上次回老家,见到了茵子,她指着已读一年级的女儿北北对我说:"这孩子很像我当年,爱看书、安静。"而这时候,阿俊已拣起了"三剑客"的衣钵,并发展壮大,成了当地的一大帮派,而这时的意义,和二十年前我们在学校时的"三剑客"已相去甚远。

两件大事一完成,我们便正式宣布"三剑客"成立,为了让自己更像剑客,我在冬末春初的季节将军用大衣和别人换了一件像《上海滩》里周润发穿的那种风衣。

不久,校方便知道了这件事,然后着手调查,而结果让他们大吃一惊:那些被我们教训的小太保们,大都是学校里多次想管却都没能绝后患的社会闲散少年,他们除了经常拦截放学回家的学生要钱要物外,还做往女生书包里放老鼠之类的恶作剧。

并且,还有若干弱势小女生为我们挺身作证,不无夸张地说,如果没有我们,学校就将暗无天日,她们就将任人宰割了!

说到动情之处时还声泪俱下,鼻涕迸飞。

从此学校这边也就不了了之了,既没追究,也没鼓励,说了些学生要以学习为主之类的话后,再没找过我们麻烦。于是,我们便成了半公开的侠客了,只要我们一起现身,便立刻蜂拥而至一大帮寻求保护的小女生作跟屁虫,那情形就像后来SJM组合和他们的FANS一样热闹,光崇拜不算,还经常向我们打一些如谁谁在背后偷偷叫我们"三贱客"之类的小报告。

而后来,在我认识了小燕子、红袖儿和小婵她们之后,她们说她们就是当时那群跟屁虫们之三。我说,我怎么没印象呢?她们说,那时我根本没正眼看过她们!算算时间,那时,正是我跟小梅起腻的关键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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