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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回到记忆起点

我曾经沉默地、毫无希望地爱过你。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愿上帝赐给你的也像我一样坚贞如铁。

——普希金《我曾经爱过你》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的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的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天已经很晚了,至少在飞机上只看到外面黑色的一片。可是我依旧没有睡,除却一种越来越靠近回忆最深刻的地方的无奈紧张,便是旁边算是轻微的念书声,那声音不算大,但是浅眠的我却无法安睡。可是此时的我,却不愿意去打断这念书声,其实,在平时,我也不会去打扰。然而,今日,确实有其他的原因。

我的头贴在椅背上,微微侧着,恰看到旁边的情景。那只是一个白发苍苍的男人在为他身旁的一个看起来很是憔悴的老妇轻轻念着书,我想,那个老妇是他的妻子,单看他读书时认真的模样和他偶尔抬头看向老妇时眼里无法掩盖的宠溺便可知道。柔和的灯光倾洒,在他们之间流转,更显的缱绻,那是我曾经渴望无比的,爱的感觉和家的味道。我从未看过杜拉斯的《情人》,可能是喜欢的风格不是这类的原因,可是,我却独独听过这段,独独的记住了“我觉得现在的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的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我很少见过如此温馨,如此充满爱意的场景,所以不忍打搅。甚至,不忍再看,因为看到他人的幸福除了会觉得羡慕温馨,还有最侵蚀到我内心的悲伤和孤寂。所以,即使这一幕有多么有爱,我还是将头扭到了另一边。而那一边有我最放不下的人,瞳玥和小忆在静静地睡着,瞳玥很明显脸色很差,我知道她这么久以来因为我的事情操碎了心,连这次陪我来T市都不允许我有一点意见,因为放不下我。小忆睡得很恬淡,胖嘟嘟的小脸红润润的,嘴里还在喃喃着,似乎是做了什么美梦。他们是我最牵挂的人,也是我最对不起的人。

我从未给过瞳玥这个朋友什么,她却一直以来在为我付出,给我力量,我一直以为我是那个人群中最理性最会照顾人的人,可是我终究是错了,我照顾了所有人,却唯独照顾不好我自己,而瞳玥却是那个一直照顾我的人。而小忆,我不知该如何面对这个孩子,我给了他第二次生命,却没有办法让他在这场生命的延续中活的快乐,即使他有瞳玥果果我们三个人给予的母爱,可是再无微不至又如何,终究是缺失了他不能缺少的父爱,到底成了遗憾和残缺。

我想如果齐云听到我这些话,一定会黑着脸皱着眉头不满的说:“谁说小忆没有爸爸啊,我不是吗?”

是了,齐云他,确实算是小忆的爸爸吧。可是,也仅仅是“算是”,而不是“是”。无论他如何吵着要让小忆叫他爸爸,我也没有同意。我已经欠了他这么多,又如何再让他的余生因为我而背负那么多。又或许,我还是记着某个人,刻意忘记,但刻意到自己无法忽视,索性就放弃了,可惜时间根本不会冲淡任何回忆,它只是将回忆掩在你内心的最深处,当你要想起的时候,须得把你的心剖开,鲜血淋淋的将回忆拉出来,再让回忆的狂潮残忍的将你淹没吞噬,让你疼痛的无法呼吸。

夜色很是魅惑,旁边的念书声依旧,可是我渐渐沉浸在梦里无法自拔,沉睡过去。或许,睡过去,便再不会醒过来。

刚步入机场大厅,我就看到了齐云,虽然是深秋,可是还没有到围围巾的地步,可是这个家伙偏偏围了一个大红色的围巾,要多显眼有多显眼,想不在人群中认出他都不行。

显然,齐云也是在我们刚步入大厅的时候就看到了我们,他曾经得意的说这叫做心灵感应,我都在一旁嘲讽似的笑笑。只因我惯穿白色衬衫,瞳玥惯穿卡其色衣服,而小忆几乎把所有颜色都穿在身上了,连他自己拉的小皮箱都是七彩的,这样的组合在人群中想要认不出来也是很难的。

可是今天的齐云似乎并没有什么想要开玩笑的意思,甚至没有像之前那样先跑向小忆,捏一把他肥嘟嘟的脸蛋,然后不情愿的让小忆叫他干爹。他只是紧锁着眉头跑过来到我面前,在我还没有做出任何反应,甚至还没有看清他的脸之前,把我拉到他的怀里,抱得紧紧的。

我感觉到他的紧张,他的颤抖是那么明显,明显到让我的心里不自觉的犯寒,不自觉的内疚,不自觉的心虚。瞳玥只是站在一旁静静的看着,脸上带着悲伤,我看到她尽力忍着眼眶中的泪水,手轻轻抚着小忆的发顶。小忆只是懵懂的看着他的干爹这样抱着他的妈妈,轻轻歪着头,啃着手指,似乎在想着什么。

“你,怎么那么笨?”我等了很久,才听到齐云艰难的说出这句话。

“天没那么冷啊,怎么一直发抖?”我笑着推开他,打趣道,忽略他的话和眼里的悲痛,笑着向小忆招手:“小忆,过来抱抱干爹。”

齐云听到我的话,尽力挤出一个笑容像平时那样张开手臂,溺爱地叫到:“小忆。”

小忆歪头想了片刻,便扑到齐云怀里,把小脑袋在齐云肩窝蹭了蹭,嗲嗲的叫:“干爹。”

齐云听到那两个字的时候有片刻的发愣,他抬头看着我,我在片刻读懂了他眼里的情绪,他的手依旧轻抚着小忆的后脑勺,但是却像下了很大决心一样,眼里尽是坚定。

“小忆,其实我是你的······”

“齐云,小忆说他饿了,去吃饭了吧。这餐可是要你这个干爹请哦。”我还未开口,瞳玥便笑着打断了齐云的话,顺手拉过行李箱,过来轻挽住我的胳膊。“小忆,我们去吃饭了噢。”

齐云因着瞳玥的话有着一些发愣,更因着瞳玥故意加重语气的“干爹”两个字,不过他确实缓过神来,笑着站起来,拉着小忆的手:“小忆,想吃什么好吃的,我请客好不好?”

小忆乖巧的点点头,并没有看出这三个大人之间的对话有什么不对。毕竟是孩子,懵懵懂懂的,倒也开心,而有的人,想要回到孩童的天真,却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譬如,我。

我确实想不到有一天还会回到这里,可是命运还是让我来了。除却工作上的调动,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事情,而且,除了我的家乡A市,这是唯一一个可以让我感到些许熟悉的地方,因为我在这里度过了我的大学时代。可惜,我的大学时代却是如此的平淡无奇,像无数个经历过大学的人一样每天上课回寝室补眠泡图书馆最后找工作。每每看到《小时代》,我都无奈的摇摇头,站在财富顶端的人才会发生那样纠结的恋情,复杂的友情,充满利益和欲望的争端。而我,只想要简单的生活,曾经有一个人说我是活的太复杂活得太累才会如此渴望简单安逸的生活。而又有一个人说你何时才能长大,何时你的世界能不那么简单,何时你能稍稍成熟一些,不要让我每次因为你的事而头疼。也是这句话,让我知道了,那个人从来没有认识过我,或许说,从来没有认识过真正的我,在简单和复杂之间徘徊,在单纯和成熟之间无法选择的我。

五年了,再次回到这里竟是在毕业五年之后,这五年,我过的倒是真的简单,每天上班下班,照顾小忆,闲暇时间带小忆出去玩。连着原本性子里的暴戾成分也因着小忆的存在而磨掉了许多,因为我不想让他有一个不幸福的童年,不想已经缺失了父爱的他,在母亲这里留下什么阴影,所以我从未对他发火,从未把自己颓废自暴自弃的样子在他面前显露过分毫,或许,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自己的阴影。

“妈妈。”小忆的声音将我从回忆中拉出来,一勺甜点出现在我面前,小忆开心的叫着我,嘴角沾着奶油。

我笑着吃下那勺甜点,即使知道此时齐云和瞳玥必定是很紧张的看着我,拿着纸巾轻轻擦去小忆嘴角的奶油。

“好吃吗?妈妈。”

“嗯,小忆给妈妈喂的当然好吃啊。好了,小忆乖,妈妈去趟卫生间。你在这里听干爹和瞳玥姨的话,好不好?”

“好。”小忆听话的点点头。

“嗯,乖。”我揉揉小忆松软的头发,跟瞳玥微笑摇摇头,起身走开。

从卫生间出来的那一刻,我见到了那个人,那个这么久一直把我困在一段记忆里无法逃离的人。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是我的幻觉。

但侍应生不小心撞上来,手里的餐盘磕到我的手臂,我却清楚的感觉到疼痛。

“对不起,小姐,我不是故意的。”侍应生扶着餐盘上的杯子慌忙道歉。

我轻声对侍应生说:“没关系。”看着他自始至终没有扭过头来,我松了一口气,却伴着有淡淡的失落。

他不再像以前那样穿温暖的针织衫,一身CREEUTI西服恰到好处的体现出他的优雅和高贵,只是眼角再没有当初的随性和温暖的笑容,他身边的人是一个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的女子,不再是那个背着相机爱穿白衬衫的林简。

看着他离去没有发现我,我也只是淡淡笑着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有个词叫冤家路窄,但也有一个词叫天意弄人。

或许,就是这样吧,回来第一天就遇到他,他却没有看到我。

“好好地怎么会调到这里工作?”齐云没有动面前的饭菜,只是用拇指摩挲着咖啡杯的杯柄,一脸严肃的看着我。

“上面说这里的分公司需要人手,我又恰好想你们了,索性就调过来了喽。”我抿一口红茶,无所谓的回答。我说的确实是真的,只是还有其他的原因,只是那个原因并不是他们所认为的那样。

只是瞳玥在齐云身边无奈的皱着眉,将牛排仔细的切好放进小忆的盘子里。

“你真的不是因为他回来的吗?”齐云不放心,极小心地问道,一面观察着我的表情。

“不是。小忆。”我扭头把一颗草莓递给小忆,满意的看着他吃下去,拿起纸巾擦擦手,这样做的没有什么不妥吧,我想。

“那你知不知道······”齐云似乎还想说些什么,只是我的手机铃音却打断了他的话。

看着手机屏上闪烁的“果果”两个字,我无奈的拿起手机,刚按下接听键,不出意料的,里面就传来果果一百二十分贝的高音。

“林简,你这个混蛋,这么大的事情你居然才告诉我,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吗。快告诉我你在哪,老娘分分钟过去把你剁成泥!你想一个人处理这些事情,你想都别想,这辈子都别指望能摆脱老娘······”

我没有说话,安静的听着她发泄完,声音也慢慢有了一些变化后,才淡淡开口:“T市,你来吧。”

电话那头的果果突然沉默了,半响我才听到她的声音:“蠢货,我去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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