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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寂静如昔。

大合萨敲了敲手中的烟斗,率先走出了帐篷。

顾尚锦看着床榻上的轲华,现在的他就像无害的银狼,在最安全的洞穴里,头枕着手臂沉沉的睡着。他的眉间有道深深的沟痕,如老鹰般的眼眸也闭合了摄人的光芒,一脸平静,浑然没了早上那般疯狂的模样。

顾尚锦随着大合萨走了出去,两人一前一后往半山腰走去,青霜领着两个侍女远远的跟着,显然不是很放心。不同其他人的帐篷,大合萨喜欢靠着山壁居住,就像在草原上的时候一样,他的帐篷周围除了流淌的河流还有堆积成围墙的石头。

山谷外的强风依稀呼啸着,头顶的天空看上去白苍苍一片,没有一点眼色。

老合萨的背脊半弯着,一步一个脚印的循着小路上山,不时回头看一眼。顾尚锦不知道他是在看自己还是在看两人脚下如蜂巢般铺散开的帐篷群。

“在大君还小的时候就很少与自己的姆妈住在一起,他大部分时候都被自己的兄弟嘲笑,然后哄赶。大腊月的,只能跟我这个老头子挤在山腰的破帐篷里,一挤就是好几年。”

顾尚锦侧身,脚下的山风吹得裙摆烈烈做响,可她本人却像山路上竖起的碑石,屹立着一动不动,浑然有种坚毅的气势,在无声中俯瞰着山底的子民们。

轲华的身世顾尚锦知道些,不过不如她的生父赵王清楚。轲华少年坎坷,也甚少提及自己所受的苦难。顾尚锦的记忆里,依稀只记得初见时对方如幼兽般警惕的神色,还有拿简单粗暴而有效的攻击路数。

“大君比九王大了整整一轮,九王出生的时候,大君已经能够在草原上独自生活了。有时候出去打猎,还能给我这老头子偷偷带回来一两张完整的皮子。”

大合萨从腰袋里面抓出一把烟丝撮了撮,放在烟斗里点燃了,猛地吸了两口才继续道:“说起来,草原里的孩子大多都不幸,因为部落与部落之间年年征战,为了最肥沃的牧场,长大的男子汉们不得不举起刀剑去拼搏,一旦死了尸骨都找不回来。他们的女人就带着孩子改嫁的,抛下孩子另嫁的更加多。大君的姆妈原本是一位王妃,王死了,老大君就抢了过来,所以很多人都说大君不是苍蒙的种,这让他的日子格外的苦一些。”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大合萨苦笑了一下:“阏氏见过我们的奴隶吧?那时候的大君明明是皇族,却被人当作奴隶对待,打骂侮辱都是家常便饭。”他抽够了烟,又在石头上磕了两下,继续往山上爬。

“最后一次,他被自己的兄弟压在了河里,扒了衣服,说要阉割了他,然后在他身上挂着石头沉河。”

“他跑了!”

“对,跑了。他把三王子的眼睛给戳瞎了,用河边的石头。我给了他一些干粮,让他离开,谁知道他懵懵懂懂的跑去了秦山关。”

顾尚锦笑道:“那时候他就跟一条难以驯服的野狼一样,到处的咬人,每日里都要跟我打一场。”

老合萨轻轻笑了起来:“我知道,他都告诉我了。”老人家钻入帐篷里,开始翻找需要的药材,一边说,“不过他说得更多的是在你们大雁学到了什么,看到了什么,感受到了什么。他上过了真正的战场,遇到了善良的平民,还有”老合萨直起身子来,居然从一大堆药材里面翻出了一本枯黄的书,他抖了抖,意味深长的凝视了顾尚锦一眼,“还有包容一切的皇族。”

老合萨将药材和那本书都放在了她的手心:“苍蒙教会了大君何为生存之道,大雁却教会了他为人之道。”

顾尚锦抿了抿唇:“可是,大雁对他再好,他也依然要回来。哪怕拼了性命也要会到大草原,他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那是因为,大雁是羊,苍蒙是狼。狼只能在狼群里重新找回属于他自己的东西。”

顾尚锦离开之前,忍不住问老人家:“你说苍蒙是狼群,那是不是代表着随时随地有人会要推翻他?”

大合萨没有正面回答,他只说:“苍蒙人需要的并不是方归云轲华,他们需要的是能够带领他们走向繁荣强大的大君,不是那个少时被他们欺辱的奴隶王。”

现在,这位奴隶王正蹲坐在小路的尽头,看着顾尚锦衣袂飘飘的从山腰上下来。

顾尚锦将东西抛到他的手里,问:“怎么起了?”

“醒来就自然起来了。大合萨跟你说了什么?”

“一些过去的事情,比如你弄瞎了自己兄弟的眼睛。”

轲华呵呵的笑:“那是他咎由自取,他甚至想过要扒了我的皮做人皮旗幡,挂在自己的帐篷顶上,每天都可以看到我的人皮在风雨里面飘摇。”

顾尚锦耸了耸肩:“真够残忍的,不过他并没有那么做。”

“对,”轲华继续笑道,“他只是在打猎的时候,差点用箭把我射个对穿。”

顾尚锦问:“你的父亲不管你们?”

“他们都说我是野种,说的人多了大家都相信了。何况,父亲也不少我一个儿子。”

“那九王为什么生活得很好。我记得你说过,你的姆妈相当疼爱他,寸步不离的照顾。”

轲华无所谓地解释:“因为怀他的时候,我的姆妈只有父亲一个男人。”他拉着顾尚锦的手,在小路上晃悠悠地走着,“还要问什么?”

顾尚锦深吸一口气,反握住他的手掌,感觉掌心里传递来的温度:“听闻你亲手杀了自己的父亲,还有你父亲最宠爱的女子,包括他们的孩子?”

“不是传闻,”轲华说,“是事实。我杀了他们,一刀一个,在那些女人的面前砍了她们孩子的脑袋。”

顾尚锦停住了脚步。

轲华很镇定地站在她的身边:“对于草原人来说,兄弟之间互相残杀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那些女人到处说我是野种,不是父亲的孩子,是为了让我失去继承大君之位的权利。我知道我姆妈的身份,我也自认争不过,不过,这不代表他们可以欺辱我,诬蔑我,陷害我的理由。”他扬起头,“就算我真的是野种,对外而言我也依然是苍蒙的六王子,是苍蒙的皇族,是父亲的儿子。”

“可是那时候的苍蒙,没有一个人愿意承认我,他们甚至命令奴隶跟我称兄道弟!”

父亲不认,母亲不疼,只有大合萨收容了他。他就像一只被强行折断了翅膀的雄鹰,不止一次的震动着羽翅想要飞起来,证明给所有人看他也可以翱翔,可是别人都看不见,或者说,他们都选择了视而不见,一如既往的充当着强者打压着他欺辱着他。

“我必须杀了他们。如果放走一个,来年,他们的报复会比我跟恨,更加残忍。”

弱肉强食!

苍蒙如此,大雁也是如此。

顾尚锦闭了闭眼,问出最重要的一个问题:“郭家!”

轲华重重的哼了一声:“狼子野心路人皆知。他们永远站在胜利者的一番,就跟当初我方家一样,他们同时都在几个王子身上投注了兵力和财力,任何一个王登位成大君,他们都是首要大臣。”

顾尚锦再一次强调:“郭莺!”

轲华早就知道顾尚锦要问,只是等到她问出口的时候,轲华还是有点犹豫了,最终平板的叙说了当初的情景。

那时候轲华从赵王手中借了三千精兵,本是打算靠着这三千兵马杀回苍蒙,夺取大君之位。只是,到底胆识有余计谋不足,在尝试野外埋伏老大君时就被重创,是野游的郭莺救下了他,偷偷的藏匿了起来。

之后,郭莺以爱慕他为由,强行从郭家要来了一千兵马随他所用。一千兵马并不多,可是,对于轲华来说,能够在苍蒙部落随意走动的武士比异族来的大雁人更加容易获取胜利。

他混在这一千兵马当中,一起参与了当时的游猎。暗中命令大雁的骑兵个个击破其他王子的狩猎部队,自己则在大部队的酒水里下毒,领着那一千人堂堂正正的杀入了大帐,亲手杀了自己的亲生父亲。转头疾奔,领着剩余人马装作逃兵,回到了族群,将驻守部落的哥哥和皇族女眷孩子聚集在了一处,上演了泯灭人性的大屠杀。

一场夺权在短短几天内就让苍蒙皇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让郭莺成功的晋级为大君的女人。

面对面和心不合的苍蒙,轲华步步为营,隐忍的痛苦与屠杀的快意洒满了大君的宝座。

“他们要财富,我给他们财富;他们要荣华,我给他们荣华;我会等待,我会忍耐,我迟早会将苍蒙掌握在我一人手中!”

顾尚锦看着前方男子那宽阔的脊背,仿佛看到了一座高山,看到了山外的白云,还有那翱翔天际的飞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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