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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科学与宗教(3)

动植物的行为通常会导致某种结果,眼光敏锐的生物学家将其解释为行为的目的。至少就植物而言,愿意承认植物的有机体并非有意怀有此种目的;但若能希望证明这是上帝的目的,那就更好了。我完全不解的是,既然全知全能的上帝已安排好了有机生命界中的一切,他何以需要我们赋予他的诸多目的。科学研究的进步并未证明生物的行为可以不受物理学法则和化学法则的支配。现以消化过程为例。此过程第一步是获取食物,这在许多动物尤其在雏鸡那里,已有周密地研究。新生雏鸡有一种反射使它啄食与米粒形状差不多的任何东西。取得一定经验后,这种无条件反射遂变成有条件反射,与巴甫洛夫所研究的完全一样。同样的情形也可在婴儿身上见到:婴儿不但吮吸母亲的乳房,而且吮吸身上所能吮吸的一切地方;他力图从肩、手、胳膊等部位吸出食物来。只有经过数月之后,婴儿才会懂得专在乳房上求营养。婴儿的吮吸起初是一种无条件反射,而决不是有理智的反射。吮吸的成功取决于母亲的智慧。咀嚼和吞咽起初是无条件反射,因经验才变成有条件的。食物在消化各个阶段上所经历的化学过程已得到精细地研究,其过程完全不需要任何特殊的生命原理。

再以生殖过程为例。此过程在整个动物王国虽非普遍,却是其最有趣味的特征之一。时至今日,生殖过程中再没有什么可称为神秘的了。杰奎斯·罗依勃二十多年前便发现了无须精子介入,使卵子受精的方法,他将自己的实验结果和他人的实验结果做了如下概括:“因此,我们可以说,通过某种物理化学作用来模仿精子发育的效果业已实现。”再以遗传问题为例。遗传问题与生殖问题密切相关。关于这一问题的科学认识,霍格本教授在其《生物的本质》一书中阐发甚妙,尤其是在关于父母身份的原子观一章中,读者可以从中学到一般人对于孟德尔学说、染色体、突变等所须知道的一切。不解的是,一个人有了这方面的现代知识之后,何以还能坚持说,遗传论中有要我们屈服于神秘的地方。胚胎学的实验阶段表明,曾经支配生物学的有机体概念并不像以前所想像的那么严谨。

将一只蝾螈蝌蚪的眼睛移植到另一只的头上,现已成为实验胚胎学的常事。五条腿、两颗头的蝾螈如今在实验室中造出来了。

所有这些都是关于肉体的,对于精神,我们又该说些什么呢?首先,我们可以观察到动物的精神过程完全是假设的,而且对动物的科学研究只能局限于动物的行为和肉体过程,因为只有这些可观察。这并不是说应当否认动物有精神,若要保持科学态度,我们就不应对动物的精神妄加评论。事实上,动物的肉体行为本身就含有因果关系,对它的解释根本不需要被我们称之为精神的某种不可观察的实体的介入。我们以前认为精神的因果关系对于解释动物的行为至关重要,然而现在已由条件反射的理论圆满解决了。当我们讲到人类时,我们仍可根据人体不受所谓精神影响的假设来解释人体的行为。但此说对人类比对其他动物要可疑得多,一则因为人类的行为较为复杂,二则我们由内省而知道或自以为知道我们有精神。我们知道一些关于我们自己的东西,这通常被称之为我们有精神。但一般会出现这种情况,虽然我们知道一些东西,但很难说出知道的到底是什么。要表明我们肉体行为的原因不是纯物理的,尤其困难。在内省上似乎有某种叫做意志的东西能引起我们称之为有意的行为。然而,这类行为很可能有物理原因的完整锁链,而意志只是它的一个附件。既然物理学的论题已不再是旧时意义上的物质,我们称之为思想的东西或许是物理学用以代替旧时物质概念的复合成分。精神和物质的二元论已经过时,精神愈来愈像物质,物质也愈来愈像精神,这是科学的早期阶段力所不及的。人们不免猜想,实际存在的东西可能介于旧式唯物论的台球与旧式心理学的灵魂之间。

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一方面,世界是由何种材料构成的问题,另一方面,世界的因果框架问题。科学从一开始就是一种或可称为权力思想的形成,科学所关心的是了解引起我们所观察的诸多过程的原因,而不是分析构成这些过程的成分。高度抽象的物理学体系似乎提供了世界的因果框架,然而却忽略了世界万物的色彩、种类和个性。物理学所提供的这个因果框架在理论上是提供支配人体行为的因果法则,但这种****的抽象并未说尽人类精神的内容,或我们视为物质的现实组织。旧式唯物论的台球过于具体且过于易感,不能纳入现代物理学的框架,但这和思想相符。当我们研究那种种因果过程时,现实世界的具体种类似乎对不上题。举例说明,杠杆原理简单易懂,它仅依赖于支点、力和阻力的相对位置。实际上使用的杠杆可以用一位天才画家的精美绘画包住,这些绘画从情感的角度看虽比杠杆的机械特性更为重要,但它们丝毫不会影响杠杆的机械特性,而且当叙述杠杆的效用时,全可略而不谈。世界亦然。我们所目睹的世界纷然杂陈,有美有丑,有善有恶。但所有这些都与事物纯粹的因果特性毫无关系,而科学所研究的正是这些特性。当然,这并不是说如果我们完全知道了这些特性,便会拥有关于这个世界的全部知识,因为世界的具体种类同样是正当的知识对象。我的意思是,科学是一种能提供因果认识的知识,这种知识十有八九能够完备,甚至是在生物方面,而无须考虑它们的物理和化学特性之外的东西。近来在生理学、生物化学、胚胎学、感觉机能等学科所取得的成就,充分证明了这个结论的正确性。

1923年,劳埃德·摩根的《突生进化论》和1926年的《生命、精神和心灵》两书极其出色地陈述了一位关心宗教的生物学家的观点。劳埃德·摩根相信有神明的目的支持进化的行程,尤其是他称之为“突生进化”的行程。突生进化的定义如下:按适当形式排列的一堆事物,有时会碰巧具有一种新的特性,这种特性并不属于单个事物,而且据我所知,也不能从它们的几种特性及其排列形式中推断出来。劳埃德·摩根认为,甚至在无生物界也可举出同样的例子。在他看来,原子、分子和晶粒都具有不能从其成分特性中推断出的特性。在较高级的生物有机体中亦是如此,而在具有所谓精神的高等生物中尤其如此。他说,我们的精神确实与物质的有机体密切相关,但却不能从在空间中的原子排列的这种有机体的特性中推断出来。他说:“突生进化自始至终是我所讲的神明目的的显示与表现。”他又说:“我们有些人,其中包括我,以一种活动的概念为结局,承认它是神明目的的一部分。”然而,罪恶却不属于神明目的的表现。

假如能提出任何赞成的理由,这种观点就较易理解了,但是据我从劳埃德·摩根教授的书中看到,他认为此说乃为其本身自荐,故无须求助单纯的知性以期证明。我不敢妄称劳埃德·摩根教授的观点是错的。但我也不能做出相反的判断,也许有位权力无限的神决定小孩应死于脑膜炎,而大人则应死于癌症;这种情形经常发生,而且是因进化而发生的。因此,如果进化体现了神的计划,这种情形谅必在其计划之内。据说痛苦是用来涤罪的,但是我很难想像一个四五岁的孩子竟会跌入那样黑暗的罪恶深渊,以致应受如此残酷的惩罚,这种惩罚落到了不少孩子身上,我们乐观主义的神学家们只要愿意,或许每天都会看到他们在儿童医院里受苦受难。我还听说,孩子本身也许并非罪孽深重,但他应为他父母的罪恶受罚。如果这就是上帝的正义感,那么我不敢苟同如果我们所居住的这个世界真是根据某个计划造成,我们拿尼禄与此计划的制订者相比,将不得不把前者视为圣人。然而幸运的是,证明神明目的的证据是不存在的;我们至少应当从下列事实中断定这一点,就是相信神明目的的人拿不出证据来。因此,我们大可不必像所有仁人志士那样对这位全能的暴君采取一种无效的痛恨态度。

埃丁顿与琼斯彼此矛盾,而二者又与生物学领域的神学家相矛盾,但他们都认为科学最终将让位于所谓宗教的意识。在他们及其拥护者看来,这种态度比那些不妥协的理性主义者的态度要乐观些。其实截然相反:它是心灰意冷的结果。过去人们曾对宗教笃信不移,并曾因强烈的信仰而发动圣战,彼此在火刑架上焚烧。多次宗教战争之后,神学在人们心中的位置逐渐动摇,为科学取而代之。由于科学的缘故,我们进行工业革命,破坏家庭道德的基础,征服有色人种,并用毒气彼此残杀。有些科学家不完全赞同科学的这些用场,由于恐惧和沮丧,他们不再追求知识,而是企图在早期的迷信中找到藏身处。正如霍格本教授所说:

今日科学界如此盛行谢罪态度,并非是使用概念的逻辑产物。其根据是希望恢复科学曾与之公开斗争的传统信仰。这种希望不是科学发现的副产品,其根子在于此间的社会风气。五年来,欧洲各国在其相互关系上已无理性可言。理智上的超然乃为不忠。传统信仰的批评等于背叛。哲学家和科学家屈服于蠢才们的无情判决。向传统信仰妥协成为好公民的堂皇标志。现代哲学尚须从理智失意中求一出路,因为这种失意乃是世界大战的遗产。

要摆脱困境是不能走回头路的。重新回到儿时的幻想决不会把人们已从科学中获得的新力量引入正轨,关于那些基本原则的哲学怀疑论也决不会阻碍事务界科学技术的进程。人们所需要的信念当是坚定而正确的,而不是怯懦且无兴趣的。科学在本质上不过是系统地追求知识,而知识,无论坏人是否将它派上何种不良用场,在本质上总是好的。不相信知识就是不相信人类最伟大的能力;因此,不屈不挠的理性主义者具有较出色的信仰和较坚定的乐观态度,绝非幼稚安慰的怯懦追求者所能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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