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当八路军跟祖国的栋梁,这一切为祖国去死的梦想。我还梦想过要当一个武功高手。为此我展开了魔鬼般的训练,为了练习反应速度我还找到一个伙伴,他的职责就是拿着一张扑克牌让其自由下落,而我只要能伸出双指将其夹住就算成功。
这一切一直都还顺利,我的神功本来也能练成,直到我把双指插到了他的眼上。意料之外的是,这一插竟令我威名大震。村里的孩子们都传说我练成了少林的大力金刚指,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人敢惹我。
后来我又想过要进黑社会,也跟着村里一个大哥混了一段时间。具体干了什么记不太清了,只记得总是和五六个孩子跟在他屁股后面满大街逛荡,那感觉确实挺牛逼的。
当时他在读三年级,后来因为没考上四年级,就辍学打工去了。哦,在这里我要交代一下,他读三年级的时候已经十四岁了。他中途辍学,这我实在没有想到,我一直以为他会坚持几年,完成小学的学业,然后直接结婚的。而我们几个,因为群龙无首就逐渐淡出了江湖。
总之从小到大我有过许多梦想,自觉产生的梦想它带给我快乐。别人灌输的理想,它只会让我感到沮丧。它们总是被一些突如其来的事情打断,我来不及多想就有了下一个梦想,之后又是莫名其妙地被打断。我由一个顽劣的孩童,成长为戴着红领巾的翩翩少年,随着时代的变迁成为一个玩世不恭的青年。
国门打开,迎来改革开放,一波一波的新思潮将我的信念抹杀。反复连续的颠覆让我总是感觉自己很傻。在这个花花世界里,我懵懵懂懂地飘着,始终没有找到支撑自己的信仰。这个世界对于我们是那么的善变,生活给予我们是那么的杂乱,我们开始变得烦乱!
我无力地低下头,挣扎着沉思,过去越来越淡,化作一片模糊。而我,依然像一副空壳。
现在,经历过这么多变迁后,我已经没有了理想,那东西太他妈崇高。我玩不起,也不想被人耍。梦想倒是不少,最大的一个就是什么都不干,并且还有人给我开工资。但是这——基本上很难。于是我着眼实际,开始思考我能干什么的问题。我认为既然辞了职,就该好好规划一下,干出点名堂一鸣惊人。
在我们这个时代,最容易一鸣惊人的还是当明星。我想了想,认为自己很有做明星的潜质。我之所以认定自己有做明星的潜质,是因为做明星不需要任何潜质。只要我敢折腾,再需要一个平台就好了。我一下就想到了此时的一期选秀节目叫做——超级女生。你不要误会!
我们这个时代,它不是最好的时代,也不是最坏的时代,但它绝对是最娱乐的一个时代。我们娱乐自己,娱乐大众,人们都极富娱乐精神。这一点体现在性别上就是性别混淆,流行“中性人”。也就是说,如果你长得像女性就该参加超级猛男,像男性则该参加超级女生。只有这样,才能剑走偏锋进而得冠。
毫无疑问我长得像极了男生,所以我该去参加超级女生。至于性别,我只要穿件高领毛衣遮住喉结就好了。估计没人会脱我裤子,仔细检查。假如有人来脱,那我就让他脱,一脱成名这也是条捷径。我还窃喜地想到,只要我去参赛,就有机会跟女选手们共住一室啦。
混入女生宿舍,这是我由来已久的梦想。自从住进了男生宿舍,我就有了这个想法。夜深人静之时,我歪在床头,望着窗外深邃的星空,浮想联翩:女生们晚上凑在一起都在干什么?她们都穿些什么衣服……还是不穿衣服?!这些都令我激动万分。
话题回到我做明星这件事上,我忽然又想到,如果我夺了冠,那后半生就要扮女人了。而我夺冠那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因为超级女生的评选标准就是看谁长得像男生,而选手里面只有我是“货真价实”的男生。
可是扮女人,这不但有很多不便,还要跟男人结婚。这是最令我接受不了的,想想就头皮发麻。所以我想了很久,终于痛下决心,将冠军拱手让人。
明星梦破灭后,我一时想不到更好的出路,就琢磨着学一些文化知识,权当给自己充电。我一直想把哲学跟英语好好学一学,苦于没有时间,现在正是个机会。
在我读大学时,有位学长曾经对我说过:“你要想泡到妞,就得花大力气把哲学弄通。”我的这位学长是个情场高手,三天两头就会被不同的女同学抽嘴巴子,这令我十分羡慕。所以,他这话我一直铭记在心。
至于英语嘛,我是这么考虑的,我认为以我的资质,将来一定会成就一番伟业。这就免不了要跟外国人打交道。带着翻译虽然牛逼,但是有点傻帽的感觉。
所以熟练掌握一门世界通用语言,这很必要。而以我目前英语四级四十几分的成绩,这显然不够。主要是外国人太笨,他们连四十几分的英语都听不懂。
我为自己制订了严格的学习计划,白天去新华书店主攻哲学。晚上回家看英语原声电影,包括听英文歌曲。为此我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因为从内心里我还是喜欢日本片子。不得不承认,人家日本人的确适合拍摄特定题材的电影。
新华书店我已经很久没有去了,上初中的时候我却是天天泡在那里,看免费的小说。如你所知,新华书店是没有座位的,所以蹭点书看真不容易。站得久了,大家都很累,于是有坚持不住的就坐在过道上,还有些蹲在旮旯里,完全顾不上读书人的斯文。并且还要时刻提防图书管理员的驱赶跟训斥。那时我就觉得,文学青年可真贱!
我因为年纪小,脸皮又厚,从来不怕挨骂。我都是坐在书架边沿上看书,这是书店严令禁止的。我可不管这一套!有人来赶,我翻个白眼,抬抬屁股走人,等她走了,我又转回来。
图书管理员干生气,一点办法也没有。最后她们只好来请求我说:“小同学,你看书不给钱也罢了,能不能拜托你不要沾着唾沫翻书。”不沾唾沫怎么翻书?我认为她们这是成心刁难我!我照例翻个白眼,把她晾在一边。
有一次我看得入迷,还顺势趴在了书柜边沿上。因为我那时细瘦,趴在这里就像趴在床上那样惬意。得意之余我还跷起两条小腿,两只脚还要时不时地互相拍打一下。羡慕得旁边的大人们直咧嘴。
如今再来到新华书店,已是物是人非,好多老管理员都不在了。没有遇见老对手,难免有些失望。估计遇见了,她们也认不出我。我上初中的时候,只有一米四多,现在已经蹿到了一米七八,并且留着小胡子。
我找了半天才找到哲学专栏,挑了一本最厚的开始看起来。没看完一页我就发现,作者文笔相当晦涩,我愣是看不懂。我耐住性子,花了半个多小时看完了第一页。最终发现,哲学真就是把大家都明白的事儿,用大家都不懂的话说出来。这真是操蛋!
我又随手翻看了其它几本,无一例外,我都看不懂。这简直是太操蛋!我一生气就要拍屁股走人。走的时候,我指着书架对身边的一个中学生说:“这些书都是垃圾!”
哲学没有读通,我并不感到遗憾。我认为研究那玩意,就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苏格拉底搞了一辈子哲学,最后搞成了傻子。搞得自己只知道一件事情,那就是他一无所知。你说这不是有病吗?!
至于英文,我倒是得到了大幅提升。熟练掌握了“Oh yes!”跟“Come on”等词组。我认为自己学得差不多了,就打算出去找点事做,比如做个英文翻译。我曾给一家外资公司投过简历,后来一直没有消息。我打电话去问,他们说看不懂我的自我介绍。
没有工作的日子里,我在家大气不敢喘一声,生怕我妈注意到我的存在,找茬发火。就连吃饭的时候,我都不敢吃饱,怕她说我浪费粮食。据我猜测,到了月底要是再找不到工作,那我妈可能会向我收取房租。我若交不出,就会被赶上街头。
情急之下,我开始疯狂地投递简历。第一轮的时候,我优先考虑了那些带“女”字的工作。比如女子美容院的按摩师、女子健身会所的教练等等。结果却令我大吃一惊,全都石沉大海了。
除此之外,我还面试过保险公司、日化用品、建筑材料等众多行业的业务员。可他们第一句话总是问我,能不能吃苦?我不觉一愣,顺口说能。接着他们又问我,有没有毅力?这就搞得我七上八下的,好像我来应聘的是地主家的长工。去你妈的吧!
后来,我的要求一降再降,我甚至考虑过找个工厂去看大门。然而这一行业都被些老年人长期霸占,我这么年青,又十分迫切地想得到这份工作,就让人起了疑心。他们怀疑我想借工作之便,潜入工厂盗窃。说我再胡搅蛮缠,就找保安搞我。
这样焦躁不安地找了一个多月,我的工作依然没有着落。对于找不到工作这件事情,我虽早有准备,但出现这个局面仍然超出了我的想象。想不到,偌大一个中国,居然没有一个伯乐!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自卑感越来越重了。为了弥补愧疚,我在家任劳任怨,洗衣做饭样样抢着干。天天系着小围裙,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我还曾提出要跟我妈学习打毛衣,替她分忧。她一瞪眼说:“滚一边去,瞧你这点出息!”
我妈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了,菜也做得越来越难吃,还没有肉。我战战兢兢地提出,做菜的时候能不能放点肉。我妈火冒三丈说:“想吃肉赚钱买呀!没有钱我拿什么买肉。”我被她吓得一哆嗦,再也不敢吱声。
我一直就怀疑自己不是亲生的,小时候也曾调查过此事。我奶奶告诉我,我是她在野外拾粪时捡来的。这个说法令我大惊失色,自尊心受到了重创。我怎么会是拾粪捡来的呢?我跟粪之间又有着怎样的必然联系?年幼无知的我,真是想不明白。
不过有一件事已经确凿无疑了,我果真不是亲生的。那时候我妈打我,我能跑就跑,跑不及就任她打。她一边打,我一边咬牙想到,先在你们家忍一忍,等我长大了,一定要找到自己的亲妈。
后来我又听说,很多同学都是拾粪捡来的。每谈至此,大家都很丧气,连连摇头叹息。那时候粪是好东西,乡亲们在闲暇里时常会结伴捡粪,就像饭后散步一样平常。茶余饭后,三五好友,相邀捡粪,其乐融融。
捡不到他们会很失望,捡得多了就会很开心,庆幸自己的好运气,同时还要感谢在外无私拉野屎的人。肥水流到外人田,这是一种多么高尚的情操呀!
再后来,我长大了,明白了那不过是老人们一个善意的谎言,尽管它有些恶心。既然这样,那我不是亲生的论据就被推翻了。我急于证明自己是不是亲生的这个问题,一想到跟自己的亲妈流离失所,就寝食难安方寸大乱。
直到亲子鉴定的出现,我才看到了一丝曙光。为了得到我妈的血样,我将一只蚊子放进了他们的蚊帐。第二天一早,我溜进他们房间逮到了那只蚊子,满心欢喜地来到村里的卫生所,要求做亲子鉴定。
结果,你该猜到了。这个医生不但不给我做,还问我是不是有毛病,并托人把这事儿告诉了我妈。害我被我妈扯着领子提回家,一顿好打。从此以后,我妈再打我的时候就说,我不是你亲妈,这也不是你的家,你滚吧!你个兔崽子!
我确实离家出走过,走到村头的时候,正碰上我爸下班回家。我看到他手里提着一只烧鸡,就跳上他的自行车,高高兴兴地跟着回家了。我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真他妈贱!
我最近也很少跟白杨联系,她的电话倒是越来越勤了。她总是问我,在家干吗呢?刚开始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支支吾吾地告诉她,我跟朋友在外面玩。可我就这么几个朋友,人家还得上班,总说跟他们在一起也显得不太真实。
后来我就说,你猜!结果她总能猜到我在床上躺着。这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每次接她电话,都会给我平添几分烦恼。你说我在家能干吗呀?难不成我还会在家造原子弹吗?
问完了我在家干什么,我们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似乎随着失业,我们的话题也被带走了。她总是劝我多出门走一走,不要老闷在家里。可我没有事出门干吗呀?要是碰到熟人怎么办?!
在一个平常的清晨,我平常地淌着口水在睡梦中醒来。从小到大,我这毛病一直没改。我也不知道怎么改!摸起手机看看,九点四十五分,还早得很。我合起眼继续睡。
蒙ぶ中,我像是醒了。但是我睁不开眼,说不出话,我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我拼命想坐起来,可是我动不了。恍惚中,我翻到了床下,想要往外爬。依旧是睁不开眼。
我想,完了蛋了!我不会脑溢血了吧?不会植物人了吧?我这么帅不能脑溢血啊!我爸我妈怎么办?白杨怎么办?关键是我怎么办?!一股绝望将我束缚,越束越紧。
忽然间,外面传来一个声音,像是我妈在说话。我猛地睁开双眼,大汗淋漓。我梦魇了!这种感觉真是恐怖。人要是来了倒霉,睡个觉都这么危险!
我不敢再睡,怔怔地躺了一会儿,忽然有点可怜自己了。这他妈过得叫什么日子啊!天天无所事事,浑浑噩噩如行尸走肉一般。想起白杨的话,我横下心决定出门走一走,希望能让自己的心情明朗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