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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玄雾天堑

春在以为这次的任务很简单,只是一次短期的旅行罢了,事实上大长老给她讲得也是很简单:下到玄雾天堑底部,,找个入口进入地底世界,把海棠带回来。关于玄雾天堑,要注意什么问题,有多深…这些都没讲,春在也没想起还得要了解这些情况。她和大长老都没把这任务放在心上。

以春在对这个地球的简单了解,这个地球也是圆球形的,中间略鼓,有南北磁极,有条大裂缝从南极贯穿北极,依据飞天族的记录,裂缝的宽度略小于飞天族定居的大陆宽度;飞天族的史书记载:万年前,这条裂缝向外冒着呛人黑色的烟雾,烟雾晴天时弥漫到上万米的高空,因此裂缝被称为玄雾天堑;大雨会冲淡烟雾,但是雨过后则又恢复原状;大风也会把烟雾吹向两边的大陆,黑烟短期内对生物没有太大害处,只是在烟雾中能见度极低,长期生活在黑烟中,人和动物都会生一种奇怪的病,患病的人身体无力,咳嗽不止甚至咳血,无故发热,解剖患病者的尸体,可以看到患者呼吸道和肺部都被染黑。

玄雾天堑的黑烟,很快就被飞天族分析清楚成因。在玄雾天堑下方,是一片储量巨大的煤矿,煤矿下面正好是地壳最薄地核活动最频繁的地方,火热的岩浆炙烤着煤层,煤炭不完全燃烧,造成了冲天的黑烟。等这个煤矿被烧完,至少还要几万年的时间…

飞天族定居在玄雾天堑东边的空空大陆,据说最初藜姬带领族人裂开空间踏入这个世界后,她绕着这颗星球飞行了二圈,发现另外的大陆都被凶猛的巨型生物占据,没有人类活动的痕迹,只有空空大陆一片荒芜,没有巨型生物,尽管没有森林、草原、湖泊、沼泽,甚至没有充足的水,遍地黑灰,但是却有不少的原住民生存,于是藜姬才极其无可奈何的选择了这里;又据说藜姬大人看着黑色的空旷的原野和遍地的砂砾,索性把这片大陆命名为空空大陆。空空大陆海拔极高,地表岩层坚硬厚实,严重缺水,天麓山挡住了大部分南来的黑烟,却也挡住了北来的湿气,导致大陆南部干燥荒芜,北部阴湿多雨。因此最开始的飞天族族人定居在天麓山北部,在天麓山南部全部种上了植物,用以阻挡玄雾天堑的黑烟,但是还是有部分的黑烟越过高大的天麓山脉,落到北部地区。飞天族在这片大陆上住了几十年,全部的族人深受黑烟之苦,为了压制黑烟,改善大陆环境,飞天族全族加上原住民花了不少的时间,从北边的苦海引来海水,挖出九条大河,贯穿整个空空大陆,将苦海水注入玄雾天堑,玄雾天堑毕竟太深,苦海水只遮住了一个底,倒是不冒黑烟改冒白雾了,因为注入玄雾天堑的苦海水被烧开,水汽蒸腾而上,形成超过地表几百米高度的白雾障壁,改变了天麓山南部干燥的气候。

至于这个星球的原住民,具诸多学者考证,他们来自地底世界。据悉,地下世界与地表世界截然不同;地下世界宽广无垠,有丰富的矿物和不依靠阳光仅仅依靠地热生存的种类繁多的动植物。地表的原住民,大都是从几千米甚至是进万米的地底爬到地表,在适应了地表环境后残留下来的。在飞天族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地下居民追逐着阳光来到地面上各个大陆,但是,只有进入空空大陆大的人才有极少部分侥幸生存下来;倒霉地进入其他大陆的人,大都成为兽类的美食,为肥沃土地做了贡献。飞天族到来后,出于各种原因,逐渐消灭掉了地面各个大陆上对人类有危害的生物,其中无数种的生物被灭种,人类逐渐在其它的大陆上出现。并且,被飞天族放弃的天麓山南部也被原住民占据,在飞天族的影响下,组成了自己的民族。近万年的时间,飞天族所在的地球。万年过后,空空大陆已经名不副实,成为这个星球上人口最为繁盛,文明最为先进,科技最为发达的大陆;而这个星球,也在飞天族的引导下,繁衍出了不逊于第一个地球的文明。

-以上,是飞天族的星球文明发展史缩略,是每个飞天族人的必修课内容。至于族外的人是怎样理解的,那就不是飞天族要考虑的事了。

以一族之力,改变整个星球的整体环境,飞天族的力量可见是何等的强盛。春在在学习飞天族的历史时,发出这样的感叹。但是,她又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这样强盛的飞天族会为了躲避秦始皇躲到了另外的世界?尽管大长老曾经说过,当初由于娲的去世,大部分的族人内斗起来,当时有部分的族人退出了战争,那部分族人繁衍出了飞天族继承了生性淡泊的血脉,不愿意对自己同族兵戈相向,于是自己退让了。对于这个答案,春在始终抱持着怀疑的态度。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报复,这是春在的行为准则。,春在觉得自己被人欺到头上,是绝对忍不下去的。以己之心,推测飞天族的行为,春在很难相信大长老给她的这个答案。

事实上,在春在没有解除自我封印之前,被人犯了,没有实力没有心机手段,顶多就是生生气,等到气消了,也就不了了之;她真的没有那么重的心思,把所有不高兴的事都记在心上,等着有一天找到了机会再报复。正因为这种好了疮疤忘了痛的性格,春在吃了不少苦头。解除封印后,她的观念变了很多;以前很多让她愤懑的事,现在看来,实在是不值一提。

春在在前往玄雾天堑的路上,大脑中自动地搜索关于玄雾天堑的资料,思绪乱飞,跑题万里远,回过神来便到了玄雾天堑边上。

给自己加上一个防尘气罩,春在便毫不在意的钻入了白雾中。防护罩、熱气罩、防尘气罩这些都是大同小异的操纵空气的方法,掌握了诀窍,就能轻松地施展出来。白雾中不能视物,神识范围也收到了一点干扰,但对飞行并没有影响,春在放开神识,斜飞下去。飞呀飞的,总也碰不到底。春在看了无数次手机-手机在这边虽然没用了,还是能用来计时的-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小时;她继续飞,又过了一个小时,还是没到底。以她现在的速度,横穿空空大陆两个小时都绰绰有余了。春在不由得急躁起来,暗悔自己咋就没把玄雾天堑的情况摸清楚一点就急急忙忙的跑来,到底应该从哪个地方下去,要下到多深的地方,怎样联系上海棠,毫无头绪;可是让她再回去问她又拉不下那个脸,并且她也嫌麻烦。她向下飞一段路,回头的念头占了上风,于是向上飞,飞了不到半小时,又觉得这样回去实在太丢脸,于是再向下飞,没过一会又朝上飞,就这样反反复复的在玄雾天堑中飞上飞下来回七八次后,到最后神识范围内全部是白雾,上不挨天下不着地的,完全不知道到哪里了,春在心里的那股郁闷劲儿,别提有多大了。

要说春在的性格,也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养成的,马马虎虎粗枝大叶,忧柔寡断犹豫不决,反复无常,真是糟糕的很,即使是她自己也唾弃这种性子。在她过去的平凡人生中,这种性格使得她庸庸碌碌浑浑噩噩的过着糟糕的生活,工作不顺利,不得长辈和领导的欢心,被同事当了脚踏石还后知后觉的不愿意相信。春在记得她曾经做过一份工作是办公室助理,有次老板让她去机场接一个客户,时间很急,她慌慌张张的就跑了出去,到了机场才想起没有问清客户的名字、联系方式,更糟糕的是她自己的手机也没有带,幸好记得办公室电话,打公用电话回去问清了客户的资料,找机场的清洁工要了一块纸皮写上客户名字举在手上,站在出口处,竟然让她狗屎运的接到了客户,事后她暗自庆幸了好久;还有寄给甲的资料竟然寄给了乙,幸好快递公司的收件员才走出去她就醒悟过来及时改正了;再如本来应该收多少货款的,她把金额看错少收了几千,还好那个客户爽快的承认了…诸如此类不着调的错她不知道犯了多少,真不知道她是运气好还是命好,竟然让她稀里糊涂地混了一年又一年。但是再好的运气也有用完的一天,当她被和她关系最亲厚的一个女同事踩下去之后,春在彻底地醒悟过来,她不够冷静,脸皮不够厚,心太软,永远适应不了由利益组成的复杂的人际关系,注定了失败,像她这样的人,就应该找个无人的地方,挖个洞把自己埋了,免得浪费资源。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春在才心灰意冷逃跑一样的回老家创业。

如果不是家里的老爸把祖传的盒子从地底挖出来,如果不是她的能力觉醒了,她的这一生,可想而知会是何等的凄惨,就如她的前半生一样。当然,如果她没有飞天族的能力,小时候可能就不会被排挤,那么便不会有讨厌人的心理阴影、时刻害怕被伤害而不敢接触人却又稍微抱着期待,也就可能不会形成这种性格了,那么她便不至于混得很凄惨了…这样说来,拥有能力,对于她来说,到底是好还是坏呢,还真是说不清楚。

春在出神的分析起自己性格的形成原因,无意识地继续向下飞,直到心情平静下来,她索性用手机听起了音乐。因为担心手机没电了,之前她都没舍得用,一直关着机,进玄雾天堑时才打开,用完了可没地方充电啊。虽然有发电机,可那玩意儿要怎么弄,春在这个大学稀里糊涂混完的人,完全不会。用完一块电池后,春在终于下到了玄雾天堑的底部。

玄雾天堑上窄下宽,抬头看天,天空是一片片翻滚的白云;下层部分风很大,反到没有那么多的烟雾,倒是能看得清楚了。地底世界果真非常的宽广,放眼望去,都是粗砺的山岩石壁和大小不一的山洞,所有的山洞都在呼啸的向外吹着风。看来是因为热气向上流动,山洞里的冷空气补充过来,造成的空气循环。春在找了一个比较大的山洞,走了进去。洞口黝黑,春在感觉自己被吞进了无穷的黑暗中…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话说在胡子男殷勤的照顾下,凌霄的俘虏,倒霉的战士,终于醒了。

他醒过来后,腹中空空,全身酸软无力。勉强挣扎起来,却又因为身上光溜溜地吓了一跳。他正在暗自心惊肉跳,一眼看到枕头边放着自己的衣服,赶紧拿起来穿上,才稍微松了口气,观察起屋里的摆设。首先,是他躺过的大木床,褥子很厚很软,没有床帐之类的东西,床头边上的床头柜,还有一个圆的布凳子,除此之外什么别的摆设都没有;月亮高挂在天空,洒下清泠的月光,宽大的玻璃窗户关得严实,月光透过窗户,在地上形成倾斜的光斑,月亮…

天上竟然有三个月亮---仿佛一道霹雳在耳边响起,他在瞬间内头脑一片空白,心里涌出无限的恐怖,似乎在他身上即将发生非常可怕的事情,可怕到让他不敢去想。

门推开了,一个人站在门口,手里用托盘端着一个碗,络腮胡子,眼睛圆睁,表情惊喜的正看向自己:“太好了,你总算醒了,哎呀,你怎么能打赤脚呢,你病得好严重的,”说着,胡子男把托盘放到床头柜上,飞快地打开床头柜,拿出一双大头棉鞋出来。这是画着kitty猫的一双女式鞋,倒霉战士心中不情愿,架不住脚上的寒气滚滚而来,不得不穿上。这大头棉鞋,正是春在扫荡各大超市的战利品之一,她买东西就喜欢买大的,总觉得价格一样下,买大的才不亏,典型的穷人心理。春在去玄雾天堑前来看了一眼倒霉战士,她那不灵光的大脑偶尔这么灵光了一次,拿了几双超大号的鞋出来。亏得这样,倒霉战士才有了软鞋子穿,否则,就得穿在他脚上带到这个世界来的硬皮靴了;而那双靴子,胡子男给他洗了,还是湿漉漉的。

男人之间的感情总是不可思议的。两个人可以说一见如故。胡子男劝倒霉战士上床躺着,喝了药粥再睡觉。倒霉战士听从了劝告,躺回床上,坚持着自己喝了粥,感觉到胃里有暖暖的热气向全身散发,不知不觉的出了一点小汗。两个人互相介绍了自己,倒霉战士知道了胡子男因为五行缺水,所以大名叫元淼,字若水,小名水生。胡子男也知道了倒霉战士叫做田大壮。胡子男豪爽地拍着倒霉战士的肩膀,说:“兄弟,你这名字太不符实了,瞧你这小身板儿,可真够弱得,不过别担心,我多给你做点补身体的食物,包你马上就壮起来!”

田大壮给他两下拍得倒在床上,头也开始晕起来。胡子男看他虚弱的样子,把他塞进被子,盖上五层丝被,又给火盆加满炭,让他好好休息,自己也回房间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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