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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情路漫漫(1)

我的长发情愫

一个女孩说:长发是女人的嫁心。

我呢,喜欢长发的我,长发对于我来说是什么呢?

青春年少正是少女怀春飞扬的年龄,那时的头发刚好过肩,随意散漫,也许过多的营养含量都集中到了发质上,使我的头发浓密乌黑亮泽。记得姐姐对母亲说过这样一句话:怪不得玉儿的脑袋这样笨,成绩赶不上去,都是这头长发给缀压的,剪掉算了,让脑子清醒一下。由于姐姐的名次在班里不是第一就是第二,母亲的意念里认为那是一头清爽的短发给姐姐带来的荣耀,而我也对那头乌黑稠密的长发心生疑窦:是长发夺去了我的聪慧。

年少无知的我并不知道一头秀美的长发带给女孩子的是一份何等的美丽与婉约的心情。为了使自己更聪颖,干脆让理发师剪了个“男式发型”,比男孩子的头发稍微长一点。始料未及的是一连串的“男式发型”带来的尴尬与挫伤的心,使我的精神受到严重的压抑,才明白一头飘逸乌黑的秀发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是多么地重要。

女生对我秀发的飘落的啧舌感叹;男生对我秀发的一去不复返的怪异眼神。“假小子”的称号也从此灌输进了我的脑海里。哎,我那曾经的一头多么美丽的长发哟!

再蓄长发,成了我的梦想,我要把你蓄起,让它飘出更精彩的神韵。

时光的年轮是飞快的,当一头漂亮秀逸的长发再次在我的头上飘起时,也飘起了一份对长发的喜爱之情。一任长长的秀发一路飘逸挥洒,直至腰际,当看到女孩子们眼里的那种欣羡表情,男孩子们在那头长发上过多迂回留恋的眼神,有一种心醉的感觉。

年轻浪漫的年龄,长长的秀发变幻出五彩的斑斓。一位大妈拉住我的手说:姑娘,我能从你头上的发丝预知你还没有男朋友吧?

脸颊象红透了的熟苹果:大妈,您咋晓得?大妈脸上的皱纹都被笑成了道道彩虹:姑娘头上梳了十五只俏丽的发辫,是单数呀!有点局促,有点惊异,有点羞涩,有点心跳,象一位做错事发后被窥破秘密的孩子。

如果说第一次剪去美丽的长发是无奈与无知,而第二次剪去及腰长发则是忍痛割爱。

长发挽起意中人,嫁作他人妇。儿子周岁那年,莫名其妙地生了一场病,头胀得厉害,就象马上熟透绽开爆裂的扁豆,头痛欲裂,求医寻药,偏方只能稍微得到缓解,长长的秀发常常被我抓挠得乱蓬蓬,失去了以往的鲜亮。从亲人的目光中读懂了只有剪去长发兴许有所缓解留发容易蓄发难啊!它需要耐心与恒心。

当时的痛苦折断了我的意志。当理发女孩迟疑的眼眸对着我时,颤抖的嘴唇断续的音:真的要剪掉吗?

眼泪已悄无声息地顺着眼角簌簌而下,眼前雾茫茫一片,那种忍痛割爱钻心的痛如爬在伤口上蠕动的虫豸活筋难受,如失恋的滋味,爱上一个人的痛,情丝难断缕缕心牵。发终于如蝶飘落,心似刀割。那夜一夜无眠,枕畔泪痕伤心人。

那如丝带飞舞,如瀑布倾泻,如彩虹靓丽,如小溪柔顺,如白云缠绵的长发哟,我们还能再续前缘吗?若不是那次意志的崩溃,我的长发至今也已2米多长。

缘份是命中注定的,它也需要人努力的结果。时光荏苒,十年的光阴如白驹过隙,弹指间一闪而过。岁月不但把长发梳理得更加丰盈润泽,也把我的心智打磨得成熟坚韧。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绕过膝部,长发如我的情人,和它说着悄悄情话。岁月的无情让我更加懂得珍惜长长的秀发带来的愉悦感受。心情落寞时,静静地坐于镜前,慢慢地解开那条长长的发辫或盘绕在头顶的云髻,散落一头秀发,绕过肩背滑落胸前,轻柔地用木梳梳理,那种抓在手里的润滑,磨擦脸庞的舒适感,含在嘴角的那种爽爽滑滑馨蕊的味道,忘情于其中,落寞伤感忧愁倾刻间无踪影,一股淡淡的发香绕心间。镜中端坐的长发女人变幻成娴静、温婉、雅致的女子,是长发的秀美衬托出一个女子琦丽的姿态,一份典雅的心境。

当五彩缤纷焗染烫发型的浪潮冲击街面的时候,也曾经有过动摇,似平静的湖面翻滚起一层小小的浪花,须臾归于平静。把那条光滑细腻的大辫子绕到胸前轻轻地抚摸,一种说不出的愉悦舒畅幸福感觉在全身贯穿,柔柔地滑滑地在心底漾开。

虽然有一头秀丽的长发,当秀发美女丝缘那杨柳身子一掐腰的婀娜身姿,身后摇曳起2米多长的长发,在青山绿水间洋洋洒洒,如飘舞的长长的锦缎直沁眼眸,如一道飞流直下三千尺的瀑布倾泻而下。那动感的飘逸,那奔放如霞的热情绚丽了我的视线,映醉了我的心扉。一个美丽动人的女子再配上一头秀美丰盈的长发那真是锦上添花,诱人夺目。

长发是诗,是美的篇章,给人一种美的愉悦心情;长发是画,带给人一幅美的视觉享受;长发是一首动听的歌,让人心醉回味无穷。

黑黑的长发也是一种艺术精华。

神仙姐姐

认识她时,他24岁,她30岁,不要说旁人,连他自己也没有想到他们之间竟然会发生一些什么。

她不是那种可以用美或不美来形容的人。她从不刻意打扮,走入人群中,你无法立即把她找出来。她穿清淡颜色衣服,肤色纯净,神情从容,仿佛是处随遇而安,她的含蓄蕴藉却又使你不会把她和大多数女人混为一谈。

遇到她之前,他从未知道,和一个自己爱着的人相处,可以那么那么的好。因为年长的关系,她会得照顾他的起居。他并不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从小,也很经过一些风霜,不知怎么,他习惯于她事无巨细的关心。常常他们两个人默默坐在一起,只是执着手,一坐就坐到深夜,什么话都可以不必说,象一首歌里写到的那样:春风再美也比不上她的笑,没见过她的人不会明了。

有一天,他很冲动地对她说:“如果两个人可以在一起生活60年,那么相差6岁,又算得了什么?”彼时两人之间忽然有一段很长时间的静默。他抬起头,望见她的眼睛,如婴儿般单纯宁静,又如僧人一样无所不知,在这样的目光下,他感觉得到自己的鲁莽和不计后果,在她海一般宽容的心怀中是多么微不足道。其实他所能想到的,她都想到过,甚至比他想的更周到、更彻底。不光是年龄的关系,她性格中与生俱来的有一种悲剧因素,一件事,首先想到的是结局,还未相逢,便已畏惧别离。对于情感历程,她不能脚踏实地,如此一来,飘逸自是飘逸,总让那个与她在一起的人一丝不能着力的虚浮。她是有酒量的女人,虽然并不常喝,他们在一起时,她也不。除了那一次,有好酒,是那种漫天微雨的天气,长夜未央。她一再举杯,他轻轻去按住她手:“别喝太多,伤身体。”她坚持,从杯口看他:“那便如何?”一饮而尽。灯影下她长眉入鬓,眼波流转,久久凝目看他,神色间有轻微的嘲笑,笑他,也笑自己,敢爱又不敢爱到底。

一生中能有几次这样的感情呢?太珍惜了,才会舍弃。

后来……没有后来了。

偶尔,在很安静的辗转难眠的夜里,他会轻声的提醒自己,他所舍弃的,毕竟是他生命中痛苦的那一部分。

爱情鬼魂是飘过

也不知道从几时起我就开始孤独地度日,觉得自己像是一只寄生虫,依附在这所美丽的校园,我慢慢地享受着这点时光,贪婪地吸允着这里的光和露。我知道,人是要成长的,或是美丽地成长,或是寄生虫一样地成长,很多人来这所学校,都是被寄语着成龙成凤的希望来的,而我,会是谁的希望。

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我单肩挎着一个书包,一个人漫步在这条林荫道上,我真的感慨这学校的美丽,片片的落叶飘在空中,一地的鲜黄,三三两两行人,这时秋日的午后时分,微风吹动,我仿佛可以闻见陈年的书香,那是一种沁心的香,可以让我升入天堂,可以让我坠入地狱。

不愿再想这些,我走到了教学楼的停车站,直径走到一辆蓝色的捷安特山地车旁,看看崭新的锁头,我心里有一点喜悦的感觉。骑着车,路上的行人对我来说是那样的陌生,找不到一点欣慰的地方,也许,这本来就不是我该待的地方,不过,也只接受这样。我逛荡了半个校园,出了校门。

来到一个二手收购站,店主是个胖胖的矮矮的东北人,称呼为老周,三十几岁,虽说是东北人,如果不是听他的口音,我觉得他与东北一点也不挂钩,尤其是那精明的眼神,和胖嘟红光的脸,有点浙商的味道,此时他坐在店里抽着烟,见我来到,立即掐了烟头,转过头,冲我的是一个堆满笑容的脸,我讨厌这样的笑容,或者说,我压根就不喜欢笑,不过只有那么一个人的笑让我有种喜欢的感觉。

胖子对我说道:“小刘,来了。”一句惯性的问候语后,然后就是一个惯性的眼神,看着我坐下的车。说道:“捷安特ORC系列,九成新,这次货不错。”

我像是没听见他说话一样,开口说道:“一样,给个价?”

他走到车身旁,摸了摸车,说道:“虽然这是九成新,不过你知道现在二手买卖越来越难做了,你和我都那么熟了,一口价350。”

我冷冷地看着他,凛冽的目光一瞬间就来到了他的脸上,老周怔了怔,再次开口说道:“小刘啊,生意真难做啊,你也知道的。”

我开口说道:“恩,它是你的了。”

这刚陪我几十分钟的车在老周付钱的一秒钟之内就再不再属于我,其实他知道,这样的车,新品要一千五左右,不过,我的习惯,不习惯计较讲价,因为这样,才能继续合作下去。

我拿着钱,看也不看就丢进书包里,转身就走了,后面还传来老周的声音:“小刘啊,不要一天老板着脸,有空多过来坐坐,吃下饭。”

身体在向前移动着,听着老周的这话,让我突然怔了一下。

生活就是这样,无所谓的过去,无所谓现在,无所谓将来,生命中在某一点,某一刻注定了的事情,就一定会圆满地展现,挣扎还不如享受。我在笔记本上轻轻地画上了一横,看着前面圆满的四个“正”字,刚刚的那辆,是我偷的第二十一辆车了,我拿着刚到手的钱,来到理发店,每次的习惯,这样的钱我一定会全部花完。

眼前落地的平面镜,里面的自己,消瘦,精致的脸,泛白的脸色,锐化的轮廓,深黑油亮的眉毛下是深邃的眼睛,我看着这双眼睛,我很是害怕,因为我自己都不干肯定了解自己,不了解自己怎么就成了一个“马贼”。

碎碎、麦黄的头发凌乱地落在白色的布上,这样的黄发,陪我度过了大学的这么些年,我还记得那天我去染发的情景,历历在目。

那是一我在北国过的第一个冬天,新的环境没有太让我改变,在偌大的校园内,我还是和以前一样,独来独往,过着悠闲的日子,我认为这样是快乐的因为至少我不会再面对那个家,四个人的寝室,我还没有把室友的名字记全,或许我不是个爱说话的人,或许我在内心就在抗拒在这里建立一个新的交际圈,怕它会像以前一样,让我隔着几千里的躲避,他们有时也和我说话,但没有超过三句的,多的时候我都是一个人,多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静谧在图书馆的麽个角落。

这个冬天注定是寒冷的,外面永远积着厚厚的雪,我是爱雪的,所以我会在雪里,在一片从未有人触及的白雪中久久伫立。长长的睫毛上留驻着雪白的颜色,我的眼睛在风里沉寂着。心在梦里睡着。也许美丽而寒冷的雪能麻木我的思想,像一片美文一样,让我陶醉,不知身在何处而貌似脱离世俗的感觉是我一直最求的。

就是这样的一个雪天,寝室皓过生日,我只是说不喜欢热闹。

晚上带着一身寒意我回到了寝室,寝室很安静,酒味冲鼻。他们都在,脸红红的,应该喝的不少。我做着自己的事情,像往常一样。

“你为什么不参加我的生日,其他寝室的都去全了。”皓冲我问道。

“只是不习惯热闹。”我轻声地说道。然后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皓显然是有点生气,也许是酒精的催化作用。他冲我大声说道:“你就装吧你,看你能清高到什么时候。”

我回头看了一眼他:凌乱的头发。披散在泛红的脸上。躲在头发后面的幽暗的眼睛若隐若现,让我看不清。当他脖子上扭曲的青筋和脸上绷紧的肌肉,我知道。他真是在生气。

“我只是做自己的事情。”

“那你他妈也多少为别人着想下行么,至少能想那么一点点,那么你还是有点人性的,但是你没有。你知道么,你没有。”

“我有没有是我的事,我只想过我自己想要的生活。你无权干预我的想法,你也没必要。”、

“我没必要,我今天就管了,替你父母给管了。”

我走出了寝室,用力地关上了那扇门。

他恨恨的声音把这个雪夜衬托得异常安静,我仿佛可以听见厚厚的冰层下鱼儿的呼吸,仿佛可以听见地心,妈妈在唤我小名。仿佛可以听见内心空洞的声音,叫我不要放弃。夜里,远方的极光犹如梦里的新娘,在今天,在下嫁在这个夜里。让我看见他披着五彩霞衣的美丽面容,我爱这样的景色。爱这样的人。这个夜里,我是走了很久。然后在一个宽大的酒店房内,舒心地睡着了。

昨夜,把寂寞沉寂在昨天的雪夜!皓也许是对的,我也许是对的,那是谁错了。谁也没有错。只是错了时间,错了人。

以后我就再难得回寝室。

在校内的一片日记里。我知道了那天皓生日上的事情:皓的生日,全班29人,只有我没有去,聚会放在一个偌大的包间里,包间被精心布置了的:天花板上的气球,和彩带,灯管上也缠上了五彩的纸。灯光是那样的柔和,壁上的油画是皓的杰作,画的是一个左走的少年,和一个右走的女孩,这一切在皓向班花落告白之前都是那样的美好。但落的回答只有那么一句:“我喜欢的是刘於。不好意思,我不能接受你。”“但是他不喜欢你啊,你知道的。”“爱情是不能勉强的,第一次我见到他,就知道我喜欢他。”

落没有错,我没有错。到底是谁错了。遇见就是错了。我忘记了她给我第一封信,我忘记了她在图书馆为我占的位置,忘记了她隔着书架偷看我看书。忘记了一次她不小心撞在我胸前,忘记了她绯红的脸,忘记了对她说声对不起。因为之前我只说了:“不合适”。

记得,第二天,眼睛肿了,终于知道忍痛也会红肿双眼,头发也变成了麦黄。

以后,我就开始了又一种的生活。对,我成了一名优秀的“马贼”。以前学过生存技巧,所以这对我来说很容易,虽然我不缺钱,但我缺少激情。

从此。我习惯不要家里的生活费,习惯在夜里盲走,习惯在图书馆蹲整个下午,习惯在夜店狂欢,习惯骑着不同的单车,习惯把卖车的钱全部花完。习惯不要朋友,习惯一个人在窄小的旅店房间沉睡,习惯复习一天就考好一门功课…。。我知道我的习惯让我习惯错过很多,我知道,有人在为我的习惯皱眉。

记得有天夜里,落给了我一个电话,她哭着求我不要这样,我说,改变我的那人还没有出现。

日子被上帝抽走了精髓,像秋日的火在草上蔓延,那疯狂消逝的生命,极尽内心在呐喊,但却只有那么一点不大的“啪啦”声,让人感觉是揪心的痛,我叫喊不出,任由日子这样过去。

但我买了一本精美的笔记本,很后,准备记下这四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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