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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救命的呼声

同样的一条路,来时总让人觉得比回去时要长许多。

但度哥此时却发觉,这回去的路,竟比来时还长。长得他几乎认为已找不到尽头。

还好路并没有变长,他也很快就找到了尽头。尽头是他们的住处。

回到住处,关了门,度哥一扫往日的谦和,脸上凶像毕露。他刷地从腰间拔出一把匕首,接着寒光一闪,这把匕首“夺”的一声便钉在了床头的桌子上。

匕首入木,匕柄犹自晃了两晃。

度哥不看匕首,他只冷冷地盯着逆默,道:“听着,今天的事,不许跟任何人讲,否则休怪度哥不认你!”

说着,他又“蹭”地拔出匕首,在逆默面前来回晃动。

逆默眼睛盯着隐隐泛着白光的匕首,只低头不语。

从色泽上看这柄匕首很锋利,锋利得可以轻易划破人的肌肤,割断人的咽喉,刺穿人的心脏。

度哥见逆默只盯着匕首不语,以为他已怕了,便收了匕首又道:“以后跟着我混,保你吃香喝辣的,岂不比只上班拿那几个工资强!好了,别多想了,睡觉!”说着,他便躺到床上,灭了灯。

灭了灯,夜已更深,逆默却睡不着,现在他已知度哥并不是他认为的好人。

既然度哥不是好人,他就不能再同他在一起。可是要怎样才能摆脱他,他心中却没有一丝办法。像度哥这样的人,一旦缠上你,又岂会轻易罢手?

其实要摆脱度哥很容易,他只需轻轻用力,将度哥插过匕首的那张桌子一掌拍碎,就是再给度哥十个胆子,他又焉敢奈他何!可惜他生活经验太少,对自己没有信心,自然想不出这法子。

第二天上班,逆默因被度哥纠缠,心中有一团阴影压着,连上班都心不在焉了。有几次操作机器时,竟险些伤了手。好在那些机器自从他来后,都突然变得仿佛有了灵魂一般,并且它们的灵魂竟可以隐约地能与他的意识连接,这才使他不至受伤。

中午下班,去食堂吃饭,他正闷闷不乐的低头走着,突觉肩头被人一拍,抬头看时,见是班长。

班长是个对工作很严肃的人,在逆默初进厂的几天里,因工作中出错,常被他骂。

但现在班长一点也不严肃,不但不严肃,他还微笑着,拍着逆默的肩头,道:“小伙子很不错,好好干,以后会有前途的。”

逆默点了点头,心中本没有笑意,却还是笑了笑。

这笑当然是苦的,但他的心却更苦,因为他又看到了度哥。

度哥就像一条阴魂,突然从对面走了过来。

并且在走动中,他冷冷的目光从逆默眼中扫过,那目光确实是冷的,冷得就像一条冰冷的毒蛇。逆默已感觉到,这条冰冷的毒蛇现在已死死地缠住了他的咽喉,使他快要窒息。

好在度哥只扫了他一眼,然后他冰冷的眼中就出现了微笑,如阳春三月般的微笑,他就在这微笑中同他们打了声招呼。

班长也是认识度哥的,并且他认识度哥比认识逆默还早。但度哥微笑着同他打招呼时,他却只冷淡的哼了一声,就像对待一个陌生人一般,完全没有了刚刚同逆默说话时的那份热情。

度哥自然看到了班长的冷淡,他当然知道这冷淡包含了什么意思,他是一个知趣的人,所以他打过招呼后,就走开了。

等度哥走出了足够远,班长才又恢复了他的热情,回头向后看了一眼,问道:“你和李度很熟吗?”

逆默摇了摇头,似乎想摇掉缠住他脖子的那条蛇,那条看不见的蛇,然后他苦笑着道:“也不太熟,只刚认识。”

班长的热情突然变成了严肃,随之他叹了口气道:“咳!还是离他远点吧,这人可不怎么样!”

不怎么样的意思,就是不是好人,逆默当然知道,可他更知道他现在的处境。

过了一会儿,他才缓缓地道:“我现在正和他住在一起,想离开他,可又没地方住!”

“你可以住厂宿舍呀!只要你愿意,我可以帮你向宿管说一下。”班长看着他,仿佛已看到了他脖子上缠着的那条蛇,话语中竟充满了关切。

听完这句话,逆默突然发觉他脖子上的蛇消失了,他的呼吸瞬间变得已顺畅无比,然后他激动地道:“愿意,愿意,当然愿意!”

随后他又道:“谢谢你了班长,我下午就想搬到宿舍去,你看行吗?”

班长看了看他,皱了皱眉头道:“这么急吗?”

看到班长皱眉,逆默心中便是一沉,脸色随之也黯淡了下来。

此时却突听班长话语一转道:“不过,应该没问题!”

班长不但是个严肃的人,也是个言而有信的人。下午下班,他便告诉逆默,他的宿舍在四零七(四零七,也是某人曾住过的地方,呵呵!),到里头找床就行了。

逆默下班后见度哥不在,饭也没吃,便将床搬到了宿舍中,他当然希望那条已消失的蛇,再也不缠到他的脖子上来。

然而他根本没有料到,他搬走后不到两个小时,度哥就找到了宿舍。

一看到度哥走进宿舍,逆默突然感到这个世界一下子变得小了,小得只有这间宿舍大小,小得只剩下了他和度哥两个人。而在这变小的世界里,他又觉得自己在膨胀,膨胀得这间宿舍都盛不下,膨胀得他要爆炸。

可度哥却没有他这种感觉,度哥看到他时,脸上还带着微笑,如阳春三月般的微笑。

然后他就微笑着走过来,微笑着拥住逆默的肩头,又微笑着道:“搬走时也不说一声,我还以为你消失了呢!”

逆默没有说话,他突然发觉无论他说什么话,都将是多余的。

度哥又笑着道:“如果住不惯宿舍,你随时都可以再搬回去,我也随时都欢迎你再回去!”

说着,他拍了拍逆默的肩头,又道:“好了,别多想了,好好睡觉!”说完,他慢慢站起,又慢慢走了出去。

说别多想,有时候非但不能使人不多想,反而会使人想得更多。逆默现在就想了很多,因为他不能不想。

度哥刚才对他的拥抱,看上去很亲热,但他知道那绝不亲热,因为他在拥抱中碰到了度哥插在腰间的一件硬物。一碰到那件硬物,他就已知道度哥此来的目并不是亲热。

那件硬物是一柄匕首,一柄隐隐泛着白光,看上去极为锋利的匕首。

带着匕首问好,若不是匕首有问题,就一定是问好有问题。

现在度哥走了,那柄匕首当然也离开了他。但他却觉得那匕首不但没有离开,反而离他更近,近在咫尺,近在咽喉。他咽喉上的丝丝冷气又开始传出。这传出的冷气竟使他不知不觉间哆嗦了起来。

他突然觉得这个世界竟是令人无法忍受的纷乱和烦忧,他想吼想叫,想奔跑,他的心情突然无比的激动。

他的心情激动,他体内的内丹也开始加速运转,他感到体内的灵力充盈无比。他突然双脚一点,闪电般到了宿舍门外,接着他又到了这四层楼的楼下。

与他同宿舍的人,没有人看出他是怎样出的宿舍。与他同楼的人,也没有人看出他是怎么下的楼。

南江城是座不夜城,到了晚上,城市上空的灯光会比白天的阳光还要耀眼。所以许多本不愿在阳光下出现的人,就出现在了这灯光下。

灯光虽比阳光耀眼,但它绝没有阳光干净。阳光是透明的,而灯光却是五颜六色的。

五颜六色的灯光照在灯光下五颜六色的人身上,使那些原本看上去很漂亮的人们,竟突然间都变的丑如恶鬼。

逆默现在就在这些灯光的上空飞掠,他以他平生最快的速度,从一个楼顶掠上另一个楼顶。急如闪电,快似流星。

他想以他的速度来摆脱这个世界,这个纷烦而丑陋的世界。

可惜他摆脱不掉,就算他的速度再快上十倍,他还是摆脱不掉。因为他对这个世界还有所取。取他心中最渴望取得的东西。

有所取就得有所付出,这是千古不变的因果关系。所以他现在必须要忍受一些痛苦,因为忍受就是他的付出。

无论多么繁华的城市,也都有它不繁华的地方。它们不繁华的地方,就在郊区。郊区于闹市区相比,就像一个穿着一身华贵衣服的乡下老人。虽然衣服很华贵,却仍然掩不住他骨子里的那份土气。

郊区也是有灯光的,不过它的灯光就只剩下了一簇簇土黄色的路灯光。

在这土黄色的路灯光中,逆默的身影慢了下来。经过一阵激烈的飞驰,他的心情好受了许多。

土黄色的灯光中,阵阵微凉的夜风吹来,和着天空中那一弯溶在灯光中的月亮,使这个初夏的夜晚多了一份孤寂和冷清。

逆默的心绪,慢慢融入这份孤寂和冷清中,面前的世界突然变得那么的平静而辽远。平静得如一泓清水,辽远得如碧海苍穹。

一泓清水,可鉴人心,碧海苍穹,足容万物。

可这份平静和辽远,却突然被一声轻呼打破。

听到了这声轻呼,逆默的身子已飞鸟般掠起,然后他以比世上任何一种飞鸟都要快的速度,向呼声的发生处掠去。

那是一声救命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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