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老把云龙坛,往洞口上一塞,接着我就看见洞里伸出了一只干枯的黑色兽爪,这只兽爪只有4个指头,并且指甲非常的尖锐,轻轻的触碰到洞口的边缘,抓着云龙坛往里一带,4条深厚的刮痕就出现在洞口上。
这下教授是更加的意外和惊喜了,使劲的把头贴在洞边,眨着眼睛不停瞄着。接着我看见,在教授的眼皮之下却悄然打开了一扇小门,一个足够让哈比特族进入的小门。
教授看了许久,才回头,看着长老,他的声音有些急切,有些兴奋的问着:“长老,这,这真的是那个吗?”
长老指着教授身后:“地师大人为何不自己亲自见上一见呢?”
而此时教授一回头看见的当然是那扇小门啦!
“哎呦!什么时候这里多了一扇小门,我们这头尾不相熟的,长老请您先带路。”
长老自然是没说什么,一马当先的走向前,推开小门就往里走,小门一打开里面黑不溜秋的什么都看不见。
长老走的自在,可小门实在太小,我和教授只能趴在地上艰难的向前爬行,我嘴里咬着手电筒,往里趴着趴着,长老就不见了,在一闪神,教授也不见了。
我在往前一伸,手底下一滑,掉了下去。滑下去以后是一条通道,只是这通道并不长,没一会我便飞了出来像是,从什么高空中跌落一样,垂直往下摔落。
接着我掉到了一股冰冷的池水里,而此时的我才意识到我是不会游泳的,我拼命的在水里叫喊着,晃动着。水流不停的拍打这我的脸颊。
只是当我伸手一摸,却发现这只是个浅滩,水深还不过我的胸膛,脚踏地一站,我便站了起来,站出了水面。
而我的手电筒正在水地发着光,我潜下去,把手电弄在再次那了起来,一站却发现不知何时,教授和长老都已经站在岸上,像是看****一样的眼神看着我,那叫一个尴尬啊!我赶紧爬出水面,走上陆地。
在那手电筒四处照看,发现这只是一个不大的地下泉水,头顶上全是焦黄岩石土地,我们此时正处在地下数十米处。
在我惊叹这地方的时候长老悄然消失了,没一会长老的话语声传来,:“两位,欢迎来到我哈比特族的传承之地,绝公,王陵。”
接着数股橙黄的火焰,化为一条冲天火龙,冲向天际,撞在我们头顶的岩石土地上,当绚烂的火龙碰触到地面之时,轰然爆炸开来,火焰化为点点繁星散落天际,犹如流星般坠落,接着无数火焰着起,整个天地被照亮,点燃。
一个硕大纯白的宫殿出现在我俩面前,此时长老正站在宫殿门口负手而立,我俩走上前,仔细的看看着只有在童话中才会出现的纯白冰雪宫殿。
宫殿的大门和之前土地之上的那个长的一模一样,只不过铁门,变成了白色的,其他一切的都是一般无二,我伸手去触碰着大门,坚硬无比,却滚烫不已,差点没把我的手烫伤,好在我及时收了回来。
我看着手掌里瞬间肿起的水泡不可思议的说着:“这倒地是什么东西,为什么这么烫就像是烧热的焦石一样。”
长老还是负手而立背着我一副高深莫测的说着:“少年,筑造这里的材料非常的简单,就只是白银和泥石。”
“那为什么会那么烫呢!”
“这就是重点了,这地宫坐落在地底熔岩的顶端,在你们的脚下就是一整条熔岩地脉,白银吸收了所有地底熔岩的热量,分散在整个宫殿的每一个角落,每一处地面。”
接着长老拿着拐杖对着大门轻轻一敲,在一声声,吱吱呀呀的声音下,大门一点点的打开了。里面的一切都呈现在我们眼前,一段段纯白色的白银阶梯,一节一节往下而行。
长老拿出一个瓶子,递给了教授,说道:“这是哈比族特有的寒冰毒丸,只有吃下他才能在这炙热的灼烧下行走。”
长老当着我们的面把那黑不溜秋看上去就是泥巴和烂树枝所混合的东西吃下了肚子,让后义无反顾的踏过大门往里走去。
我拿着这寒冰毒丸,极不情愿的吞下了肚子,这毒丸子下肚,味道有点像薄荷片,一下子我的喉咙脑袋都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清凉。
接着我迈开了步子,走进了王陵,我脚刚一踏下,我就感觉到一股地热直涌而上,从脚底直往身上涌来。到肚子下便停止了,一时间我有种分裂的感觉,我上半身犹如刺骨的寒冬,飓风和冰霜正吹打着我的身体,而下半身却像是掉进了油锅,就要烫熟了。
长老的话语声悄然出现:“地师大人,请快点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赶呢?”
我看着身后离门不足5米的距离,在看看像是无尽头的白银阶梯,我内心是崩溃的,只是没办法,只有硬着头皮继续上了。加过了几步跟上他们的教授。
就我看见的而言,很显然现在的教授也不怎么好过,满头冒出的汗水都被冻结成了冰块,眉毛和胡子上都结满了冰渣,而裤子却是已经烘干了,刚掉落到水下还湿透的裤子,这一会下来已经完全烘干了,并且只要有汗水出现,不用几秒便会被汗水所烘干。
走着走着,:“长老,都已经到这了你是否能说清楚一下,这次委托的到底是因为什么。”
“这里是历代哈比族王室的墓地,最高荣耀之处,当年暴君太阳建造了这里可以说是,天怒人怨,族人是狠之入骨,他死后人们把这里的一些掀翻,扬言要把他碎尸万段,找出他的尸体后,人们各持自见,碎尸,喂鱼,什么想法都有,吵得不可开交。
最后一个有名望的长者提出,让他沦为奴隶永世为哈比特族服务。人们请来了当时名声一方的地师,把太阳的尸体,吊在空中,用巨人之血浸泡,在割开血脉融入尸毒,放入石罐子中,倒挂7日,令尸毒月阴冲魂。当太阳破罐而出,便不再是哈比特族。
融合了巨人之血,让太阳的身高成倍的增长,变成了和人类一般无人的存在,身高也足有1,60厘米,虽然说这对你们人类而言算是矮小,单对哈比特族来说足够了。就这样太阳变成了一具能够行走,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尸体,只会听从命令的死人,而唯一能命令他的就只有那破碎了的罐子。
当时的哈比特族的君主,带着变成人类的太阳,走出了山林,出去征战天下,打下了许多城池和土地,人们赐予了太阳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哥伦布。”
听到这,我只觉得太他妈扯了完全颠覆了我的世界观,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竟然都不是活人,而且还是个小人族。
“年轻人,我知道你不相信,但是看着这四壁的雪亮的白银吧!看着这宏伟的宫殿吧!凭借着哈比特族的话,是永远不可能建造的出来的。”
虽然我不愿相信,只是事实却是如此,甚至可以说在墙上随便抠出一块来都要比哈比特族的族人,重的多,只凭哈比族是不可能完成这宏伟的建筑的。
这时长老又开始接着说了:“许多年后,太阳和君主带着人类,和一大堆被锁链紧锁着的黑人回来,随后君主下令,全力炼制控制人心的药物半醒。当时我们哈比特族掏光了整个亚马逊,找回来所有的材料炼制了无数的半醒毒药,一个个喂给那些奴隶和人类食用。
因为半醒的药力还没法得到控制,吃下药物,死掉了许多人,而被控制的却是更多,然后黑人被君主留下来,挖掘墓地而他和太阳却带着白人在次扬帆离去。
随后君主,几乎是每年回来一次,每次都带满一船的金银首饰和无数的白银黑人奴隶,历时8年才建造出了这样的一个宫殿,终有一天,太阳和君主回来了,便没再离去.好了!我们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