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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恋之色(1)

玫瑰色人生

“又到八月十五了。”芷筠望着窗外格外明亮的月,默默地念道,“五年了,为什么?”八月十五是不是应该人月亮团圆呢?然而这一天却成了对她最大的讽刺。

“叮铃铃”电话铃声不合时宜的响起,恰好将芷筠从这种莫名其妙的情绪中解救出来。“喂。嗯。我挺好的。有吃,正和同学一起呢。不跟你说了,他们叫我了。”芷筠故意装出一副很开心的样子和妈妈讲电话,或许是怕露馅儿,或许是怕再讲下去会平添伤感,草草寒暄了几句就挂断了。

在这个国度是没人会提醒你过中秋节的,只有人会在感恩节过后就开始忙活一个月后的圣诞节。看着曼彻斯特清冷而呆板的街景,芷筠竟有种初来乍到的陌生感。在这个城市里,人们都是没有表情的,就像一尊尊蜡像,或许石雕更为贴切。回想五年前的踌躇满志,而今却早已学会了向这个城市的冷漠妥协。

五年前,芷筠加入了“烤鸭”大潮,正值高三的她竟花了更多的时间在考雅思上。她是一个天资极高的孩子,一心二用她完全可以应付。她常常问自己:“我到底要一个怎样的未来?”国内的名牌大学对她敞开怀抱,而国外五彩缤纷的世界也让她充满遐想。不出所料,她的雅思成绩很好,考出了难得的7分。在这样一张王牌在手的情况下,芷筠作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她没有昂首阔步地迈进清华或是北大的校门,也没有向牛剑(牛津、剑桥)冲刺,而是选择了一个不为人所熟知的曼彻斯特大学,人们都说她疯了。她看得出送机时父母脸上的落寞,也看得出朋友眼中流露的惋惜。没人知道为什么,为什么做出这样选择的人会是芷筠。

芷筠一向好强,又是奉行完美主义的处女座,这样安排自己的未来多少与她的风格不符。飞机停在了香港赤腊角机场,她要从这里转机去英国。飞机一停稳,她便迫不及待想飞出客舱,害得空姐不断重复:“请您稍安勿躁。”一出机舱,她就像离弦的箭一样飞了出去,眼睛不停地在客运大楼里搜索。

“Lori!”她异常兴奋地冲一个男孩子挥手。那个男孩嘴角微微上扬,慢慢走到她身边,眼神有些闪烁。

这是一个不算很帅却很耐看,很清爽的男孩,微微遮住眼梢的几缕发丝潇洒地随风摇曳,近乎苍白的皮肤,刀削似的恰到好处的尖下巴让整个人看起来有几分脱俗。偏偏这样一张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的脸上却有一对深邃如天池水、明亮如夜明珠的眼睛,清澈得可以照出你的影子。相信没人能凝视着双眼超过三秒,当你接触到它的一瞬间便会下意识的低头,像被那眼中不用刻意就能流露的灵光所震慑。他可以什么都没有,只要有这双眼睛就够了。

然而,激动万分的芷筠哪里顾得上去注意这男孩子的神态,依然提高了音调说道:“还有一个钟头,我们可以先去吃饭,然后到11:30的时候过海关,你觉得呢?”

男孩子像被502粘住了嘴巴,支吾半天没有开口,芷筠终于意识到男孩的异常,表情由热烈转为关切,进而是不安,然后是恐慌。

“对……对不起。”

“我明白了,再见。”芷筠那种骨子里的骄傲又冒了出来,就算她已经猜出男孩不能和她一起去曼彻斯特了,她也还要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立刻转身离开,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男孩。

“你听我说,我……”

“不用说了,就当我自作多情,行了吧?”芷筠回头甩下这么一句便从男孩的视线中逃离了。

男孩或许不知道,背对他的时候,那个骄傲的女孩已经偷偷抹着眼泪了。她从来没有这样伤心过。她流泪,是对男孩的失约而失望?还是为自己的前程叹息?就这样,她到曼彻斯特的第一天就是个红眼核桃仁。

因为成绩很好,芷筠在大学里年年都能拿到奖学金,但她再没回过国。她不想去面对那些曾经对她满怀期望的家人,她觉得自己无颜面对他们,她本该考上一个值得夸耀的学校,好让他们在亲友面前长长脸,但人总是输给了这“本该”二字。

曼彻斯特的生活并不是想象中那样精彩。除了“红魔”曼联的比赛日,这个城市就像死了一样的沉静。一开始她住在寄宿家庭里,房东太太很挑剔,所以芷筠除非必要,否则不会轻易踏出房门,大家也没什么多余的话可说。最让芷筠窝火的是房东对她的不公待遇。大家一起吃早餐,每一次芷筠的三明治里都只有青菜和番茄,她以为每个人早餐都这么吃,也就没想太多,但一次她惊讶地发现原来其他人的三明治里都有煎蛋和西腿。虽然气愤,但也只能当没看见,无奈地笑笑:“谁让这是人家的地盘呢?就当减肥吧。”大学毕业后,她加入了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大军,自己租了一小间房,算是脱离寄宿家庭的苦海了。而在社会的摸爬滚打中,她也习惯了做一个都市外乡人。

曼彻斯特的冬天尤其令人感到乏味,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寒冷,冷得你没有意思喘息的机会。到处都是化不开的灰暗。芷筠对自己不好不坏的上班族生活倒也满足,当她决定来曼彻斯特的那一天,她就没想过回头,即便那个人在不会和她一同继续梦想。她就是这样一个倔强的女孩,就算知道自己掉进一个大坑,还要笑着告诉全世界:“我愿意,怎么着?”

可是,一天在大街上的偶然竟又使她温开水般的生活泛起波澜。

“你……是中国人吗?”来人小心翼翼地问道。

“是。”

“是这样的,我也是中国来的,我是一家服装公司的公关经理,因为约好帮我们拍广告的模特儿临时有事来不了了,我看小姐您形象、气质与我们的服装不谋而合,可否请您卖个人情给我,帮我们拍一期广告?”

“我为什么要相信你?”老实说,在曼彻斯特大街上遇到这种貌似星探的家伙简直比在陆地上被鳄鱼咬的机率还低。

“我知道贸然提出这样的请求很唐突,您表示怀疑也是正常的。但我们真的是山穷水尽了。”

“贵公司叫什么名字?”

“LaVieEnRose。”

“你再说一遍!”芷筠提高了嗓门。

“LaVieEnRose!是我们老板取的,是个法国名儿。”

“好吧。我答应你。”

“Thanksgod!你终于答应了。”

在和这个疑似北京“侃爷”的家伙交谈以后,芷筠随那人来到了附近一栋写字楼。芷筠是个警惕性极高的人,这类事她一向置之不理,但当那人说出“LaVieEnRose”这几个词后,她便再找不到拒绝的理由。

事实证明,这人真的不是骗子。广告很快登出来了,令芷筠意想不到的是这个新品牌竟会有如此大的影响力,就像突然刮来的一阵时尚旋风,不知不觉中,芷筠也被卷了进去。

“芷筠小姐,这一次非得您答应了。谁叫您的广告拍得那么成功,现在的人们看到你就等于看到了我们LaVieEnRose。您就签约做我们的代言人吧,酬劳是一定不会少的。”那个“侃爷”又在发挥他的“侃功”了。

“这不是酬劳的问题,只是我不是一个专业的模特儿。”

“没关系,就凭您这派头,站出来就比专业的还专业。”不知什么人从门外进来,经理连忙问好:“Mr.Lori。”

听到这个名字,芷筠的心里一紧,莫非是……由于背对门口,她下意识地扭过头去。最不想看见什么就越能看见什么。这个Lori并不是什么同名同姓的他人,就是那个她想了5年、怨了5年的人。她立刻低下头,希望他走过时没有发现自己,他走得很慢,与此同时,芷筠双手紧紧地攥成了拳头,借此平复波涛汹涌的心情。

“芷筠小姐,您考虑的怎样了?芷筠小姐!”思绪早已飞出九霄云外的芷筠哪里听得到别人的声音。

“什么?”芷筠终于回过神来了。

“代言的事……”

“我回去考虑两天再给你答复。”

“我送你下去。哦,麻烦您等一下,我交代点事情。Timmy,那些防撞软套旧了,换一批新的去。”经理吩咐完,转身对芷筠说,“芷筠小姐,可以走了。”

生怕电梯里没话说尴尬,芷筠只有随便扯话题:“为什么你们公司要进那么多防撞软套?”

“你不知道,我们的老板,也是设计总监,就是刚刚那个Mr.Lori是个盲人。”

“盲人?你说Lori是盲人,怎么可能?”芷筠异常激动。

“芷筠小姐,您……没事吧?”看到芷筠如此激动,经理试探性地问。

“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告诉我!”

“行行行,您先别那么激动,到楼下餐厅说。”

落座后,芷筠迫不及待地追问。

“其实,我也不是特别的清楚,只知道5年前总监检查出患有急性视神经炎,视力急剧下降。他去了美国治病,最终还是没逃过失明的厄运。凭他多年的设计经验和热情,他一直坚持摸索着画画。设计大师Mr.Wilson被他感动了,收他在门下学习,学成之后,他说他一直有个未了的心愿,就是到曼彻斯特开一家名叫“LaVieEnRose”的服装店。现在他也总算是熬出头了。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了。”

“为什么?为什么是他的眼睛瞎了?谁的眼睛瞎了都不该是他的。你明白吗?他不能瞎,那样一双完美的眼睛是不可以失去光明的。他还要画画,他的世界不可以没有色彩的。”芷筠已泣不成声,“为什么?为什么让我知道这些?为什么让我误会了他五年?”

“您是?”

芷筠长长地吸了口气,稍稍平静了一点。她的眼睛失去了落点,失神地说道:“LaVieEnRose是一句法文,译过来就是玫瑰色人生。我就是那个要开一家叫LaVieEnRose服装店的人。”

三天过去了,手机铃声不识时务地乱响,又是服装公司的人打来的。她遇到了人生中最难的一道难题,她不知道该不该再去那个地方,不知道以何种面目去见那个她试图忘记五年的人。如果没有这重逢,让她永远误会他是个朝三暮四、背信弃义的家伙,或许一辈子也就这样井水不犯河水的过了,可惜,她偏偏知道了真相。她不敢见他,怕内疚、怕伤心、怕怜惜、怕自己陷入万劫不复的渊薮。

芷筠在服装公司所在的大厦楼下徘徊,几次想按动电梯的按钮,手又不自觉地缩了回去,手机几乎被她捏变了形。“到底去不去?”正当她举棋不定时,竟被人撞了一下,手机也掉了。

“Sorry!”熟悉的声音使低头捡手机的芷筠定在了原地,她战战兢兢地抬起头。泪水再也关不住了,她小声地抽泣了起来。

“AreyouOK?”或许是听到这不大不小的抽泣声,那个撞到芷筠的人问道。芷筠哪里还有多余地精力说话,她就呆呆地站在那,看着他依然清澈、明亮、深邃却有些慌乱的眼睛。

“Whatiswrongwithyou?”那个声音很是关切。

“对不起!对不起!我知道说几千万遍对不起也不够!对不起。”芷筠撑不住了,趴在那人肩膀上便失声痛哭。那人先是一怔,之后便像安慰小孩子似的抱住她,一边轻轻拍拍她的头。

“傻丫头,还是那么爱哭。你有什么对不起我的,是我爽约在先的嘛。五年没见了,让我看看你。”那人的声音很温柔,冰凉的手仔细地滑过她的脸。

“你瘦了,下巴更尖了。眉毛还是一样弯弯的,睫毛还是像芭比娃娃一样长,眼睛应该也是像原来一样大大的,亮亮的吧?为什么噘着嘴呢?你从前很爱笑的。你还在哭吗?”他摸索着用像冰窖里拿出来的手为她拭去了泪水,但新的泪水又涌了出来。

“为什么一个人扛?为什么宁愿让我误会也不告诉我你的病?你知不知道,我这两天不断责问自己,为什么我不听你解释?为什么在你最艰难的时候我却不在你身边?”

“告诉你只会多一个人担心,我不忍心让你陪我痛。其实,这五年我过得很好,能吃、能睡、能画画,又有了自己的事业,你没亏欠我什么,懂吗?就算你当天要听我解释,我也编好了一个谎言,那你听了又有什么用呢?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不许再为这件事折磨自己了,听到了吗?”说话的语气很轻松,就像在说别人的事一样的平静。但芷筠明白,他这五年的生活绝对比自己在曼彻斯特要辛苦得多,失落得多。设计师没了双眼就像武士没有宝剑,鱼儿游离海洋,他要承受的打击又怎是常人可以想象的。

芷筠心中已有了决定,她暗暗发誓,无论怎样都会在他身边,陪他走以后的路。

芷筠与LaVieEnRose公司签了合约,正是成为该品牌的代言人,她辞去了之前的工作,一心帮助Lori打拼。芷筠心里多少有些安慰了,因为她可以像以前一样陪在他身边,看到他从心底流出的笑容。

因为款式新颖、剪裁得体,LaVieEnRose很快就成为时尚界的新宠,盲人设计师的传奇也一时间尽人皆知,Lori成为人们心中的偶像,想约他做专访的电台、报社从街头排到了街尾,可他都一一婉拒了。仅仅只有一次例外。

“芷筠,昨天电视台不是说想做专访吗,告诉他们就这个星期五吧。”

“想约你做专访不是比登天还难吗?你转性啦?”芷筠一边调侃,一边激动地播着电话号码。而Lori只是很奇怪地微微提了提嘴角。

“搞定了!大明星!”芷筠撒娇地用手臂圈住了Lori的脖子。

“我想吃你做的Tiramisu。”

“没问题!”Lori还是用那种奇怪的微笑作应答。

Lori的专访做完了,下周一就会播出。Lori显得很轻松。

“出去走走,好吗?”

“嗯。”芷筠很甜蜜、很幸福地依偎在Lori怀里。

他们走在曼彻斯特冰冷的青石板路上,月光一改往日的严峻,变得柔和而浪漫。要知道,芷筠最讨厌冬天在曼彻斯特的大街上闲逛,那种阴冷、潮湿的空气,散发着一股霉味。但今天,她很享受这种闲庭漫步的感觉。

“我答应过你,会陪你在一条长长的青石板路上漫步,不去想目的地,也不在乎要走多久,就这样,两个人,一直走……只可惜,我不能再为你带路了。”

“有什么关系,被你指挥那么久了,以后也该我当家作主了。”

Lori没有接话,芷筠也没有再说什么。他们就这样走着、走着、不知走了多远,也不知走到了哪里。月光将他们的影子拉长,巧妙地剪出了一张幸福的剪影。

周一到了,Lori的专访晚上就会播出,芷筠很兴奋,所以提前到了公司,Lori还没来。等所有人都到齐了,Lori还是没有到,芷筠心里有点异样的感觉。

电话的留言信箱突然有了反应,她连忙接听。

“芷筠,是我。我的老师今天到曼彻斯特了,我要去见见他,顺便跟他谈一谈设计,今天就不回公司了。有什么事你帮我打理一下。记得晚上看我的专访哦。”

直觉告诉芷筠,他的告假绝对不像他说得那么简单,但芷筠又希望是自己想多了。

晚上,芷筠早早地就守在电视机前,等待节目播出。看着电视中风采奕奕的Lori,芷筠松了一口气。

很快主持人提了最后一个问题:“您能不能谈谈一个对您很重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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