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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文学类(1)

里尔克的作品《布里格手记》出版

马里亚·里尔克也是一位著名诗人2月。德裔奥地利作家马里亚·里尔克的小说《马尔特·劳里茨·布里格手记》出版。这本长篇日记体小说叙述了一名性情孤僻敏感的丹麦青年诗人的回忆与自白,是作者自身的写照。它表现了对人生的恐惧,提出了后来存在主义所力图阐明的基本问题。此书有非常现代派的写作手法,与卡夫卡的短篇小说共开二十世纪文风之先河。

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去世

6月5日。受人欢迎的短篇小说作家,笔名欧·亨利的威廉·西得尼·波特,今天上午在纽约去世。他的离去也象他创作的故事结尾一样,迅急而且出乎意科。他死于并发症。

波特于1862年生于卡罗来纳州北部,年轻时他在《休斯顿邮报》报社工作。1896年,他因挪用奥斯汀银行公款而被捕,他逃往洪都拉斯,而后又返回来面对现实,波特被判刑坐了3年牢,他服满了劳役。然而就在教养院期间,波特写出了一些最好的小说,情节生动而曲折,富于讽刺,两部文集《白菜与国王》(1904)和《四百万》(1906)属于他最优秀的作品。

德国作家拉贝在布伦瑞克辞世

德国作家威廉·拉贝

11月15日。德国诗人和作家威廉·拉贝在布伦瑞克去世,享年近80岁。当他在马格德格一家书店当学徒时,他发现了自己的写作才华。他以笔名雅各布·考文纽斯发表了许多小说和短篇小说。他作品中的现实主义表现手法、深刻的幽默感和人道主义精神,使他的作品深受读者喜爱。他最著名的作品有《麻雀巷的编年史》、《饥饿的牧师》和《舒德伦姆甫》。

奥热什科娃·艾丽查(1841~1910)

(1841~1910)波兰女作家。1841年6月6日生于立陶宛格罗德诺市附近米尔柯夫席兹那村,1910年5月18日逝世于华沙。

她出身于一个爱国贵族的家庭。父亲参加过波兰民族解放运动,奥热什科娃从小受到家庭民主思想的教育。她17岁时,在母亲的安排下,嫁给了格罗德诺的一个地主,婚后住在丈夫的领地路德维诺夫所在的庄园里,可是她厌弃终日吃喝玩乐的寄生生活,和丈夫在思想上产生了分歧,平日或悉心阅读父亲的藏书,或了解当地贫苦农民的生活。奥热什科娃同情社会下层的劳动者,把“劳动和爱”看成伟大的理想,幻想“把土地分给农民”。她还曾在自己家里开办免费的学校,给穷人的孩子讲授文化知识。

1863年1月起义爆发时,奥热什科娃积极参加了起义部队中的通讯联络,采办粮食和给起义战士缝制衣服的工作,还曾冒着生命危险,掩护一位起义的领导者免遭沙俄当局的追捕。起义失败后,她和丈夫离了婚,回到父亲的领地居住;不久,祖传的领地渐趋破产,她为生活所迫,打算去华沙找一个电报员的职业谋生,可是在沙皇统治下的波兰,担任这个职业的,只能是俄国人。奥热什科娃由于亲身遭受民族压迫,加之家庭的不幸,感到十分痛苦。

1866年,奥热什科娃在华沙《插图周刊》上发表第一篇短篇小说《荒年》,揭示农村的阶级对立和挣扎于饥饿和死亡线上的农民的境况。此后,她于1872年发表以城市生活为背景的长篇小说《马尔达》,作品主要描写小贵族出身的马尔达在父亲、丈夫相继死后,被迫出外谋生。她没有从事社会劳动的能力,社会上的习惯势力又对妇女参加工作设置重重障碍,她的努力都失败了。马尔达在饥饿的逼迫下进行盗窃,遭到警察的追捕,最后死在马车轮下。小说写得真实感人,在社会上曾引起很大的反响。

奥热什科娃一生创作勤奋,出版短篇、中篇和长篇小说50多卷。这些作品反映的题材十分广泛,塑造了许多富于典型的人物形象,显示了她的才华。在她的创作中,尤以长篇小说《久尔济一家》(1885)、《涅曼河畔》(1887)和《乡下佬》(1888)等最为著名。

《久尔济一家》写一个天真纯朴、热爱劳动、乐于助人的农村姑娘,可是她在封建迷信统治的农村里,却被人看成是“女妖”,以至无辜被害。

《涅曼河畔》取材于白俄罗斯农村生活。地主别涅迪克特·柯尔钦斯基一家和农民安哲里姆及其侄儿杨一家,由于别涅迪克特的哥哥和安哲里姆的哥哥即杨的父亲一同参加过一月起义,在斗争中牺牲,关系曾很密切。可是后来,别涅迪克特欺压佃户,企图强占安哲里姆的土地,使两家发生矛盾。别涅迪克特的儿子维托里德及族姐的女儿尤斯青娜则不同,他们厌恶贵族的寄生生活,要求继承先辈的遗志,和安哲里姆恢复友好关系。尤斯青娜背离了贵族家庭,爱上了杨。最后,别涅迪克特在儿子的诱导下,也改变了过去的态度。

《乡下佬》也取材于白俄罗斯农村生活。男主人公巴维尔是个善良的渔民,女主人公弗兰卡则是一个城市富人家的佣人,道德败坏。巴维尔和她结婚后,弗兰卡为他高尚的品德所感动,认识到自己罪孽深重而自杀。

这些作品都表现了对被压迫者的同情和对黑暗社会的批判,反映了劳动人民从沙俄的民族压迫和封建压迫下获得解放的强烈要求。作者善于把人物放在尖锐的矛盾冲突中刻画他们的性格,并以生动的景物描写,烘托人物思想感情的变化,抒情色彩浓厚,有较大的艺术感染力。

马克·吐温(1835~1910)

原名塞缪尔·朗荷恩·克列门斯(SamuelLanghorneClemens)。美国小说家。1835年11月30日生于密苏里州的弗罗里达,1910年4月21日故于康涅狄克州的斯托姆斐尔德。父亲是地方法官,家庭负担繁重,曾遭破产。12岁丧父,开始劳动维生,当过印刷所学徒、送报人、排字工人;后来又在密西西比河的航船上当过水手和舵手。马克·吐温对这段生活经历十分重视,1907年在伦敦一次英国工人欢迎他的集会上称英国工人阶级是他“自己的阶级”,说明他经常记着自己是劳动者出身。

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密西西比河航运萧条,马克·吐温到西部去找矿,辛苦了几年一无所得。他来到弗吉尼亚城,先后在《事业报》和旧金山《晨报》当记者,开始写通讯报道和幽默小品。“马克·吐温”这个笔名就是那时采用的,原来是水手术语,意思是“两寻”,等于12尺,水深“两寻”,表示船可安全通过。

马克·吐温开始创作时正是美国“幽默文学”极为繁荣的年代。这种文学根源于西部口头文学,特点是诙谐、夸张、旨在逗乐。马克·吐温在这种传统影响下创作,但他不是为幽默而幽默,而总是把幽默和讽刺结合起来。《竞选州长》(1870)是他早期写的小品。写一个天真老实的人去竞选州长,结果被资产阶级报刊诬蔑为“伪证犯”、“小偷”、“盗尸犯”、“贿赂犯”,弄得下不了台,只好“举手投降”,退出竞选,说明报刊被政客收买,不能成为人民的喉舌,反成了造谣中伤、讹诈恫吓的工具。另一短篇《哥尔斯密的朋友再度出洋》(1870)揭露“人人平等”的美国对华工的迫害。故事由一个名叫艾颂喜的中国人用书信体叙述。这天真的中国人听说美国“人人自由,人人平等”、“不问国籍、信仰和肤色,都一视同仁”,就毅然离开“灾难深重的故乡”,到这个人间“天堂”。谁知他一上岸就被警察抓走,没钱贿赂,只好进临狱。艾颂喜这才明白“美国天堂”究竟有什么样的“自由”!

从马克·吐温早期写的短篇小说看,这位幽默作家,善于运用极度夸张的手法,象一面画哈哈镜,把事物丑恶之点放大好几倍,叫人看得分明,他常常通过天真老实的主人公的醒悟过程,用闹剧式的滑稽手法表现主题思想,达到预期的讽刺效果。这时期马克·吐温对美国民主社会的前途是乐观的,所以他的幽默具有欢乐、诙谐的特色,讽刺近乎嘲弄,较为轻松。

70年代初,马克·吐温结婚后定居在康涅狄格州的哈特福。从这时到90年代初,写了许多长篇小说。

他第一部长篇小说《镀金时代》与另一作家合写,通过霍金斯一家投靠亲戚的故事,描写美国南北战争后社会的腐败现象与投机风气。从马克·吐温执笔的章节看,他主要创造了两个人物形象:塞勒斯和狄尔沃绥。塞勒斯是个小市民,家里穷得饭都吃不上,靠萝卜、白开水充饥,却异想天开,整天做着发财梦。马克·吐温把他处境的困苦和梦想的离奇进行对照,创造了执迷于发财的小市民形象。狄尔沃绥是企业家兼政客。他买卖选票,投机欺诈,好话说尽,坏事做绝。作者通过这个人物揭露了西部投机家。东部企业家和政府官吏怎样三位一体掠夺国家和人民的财富。小说在这方面的描写都有史实根据。当时报刊揭发了政府机关许多贪污受贿的丑闻,马克·吐温把这些现象通过艺术夸张手法表现出来,证明所谓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70年代并非“黄金时代”而是“镀金时代”。后来的历史学家就沿用这个名称来概括那段历史时期。

1876年发表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是有名的儿童惊险小说,描写南北战争前的一个小城镇上的孩子汤姆·索亚不满意枯燥乏味的生活环境,追求新奇的冒险生活。作者把生气勃勃的儿童心理同陈腐刻板的生活环境加以对照。汤姆厌恶死读书,不喜欢听催眠一样的布道,讨厌虚假的社会礼节,常常在课堂上“捣乱”,在教堂里“恶作剧”,后来幻想当强盗。小说描绘儿童自由活泼的心灵且细致入微,饶有风趣。这是马克·吐温创作的一个新发展。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1884)是马克·吐温最优秀的作品。故事发生在南北战争以前。黑奴吉姆听说女主人要卖掉他,就逃出来,想到北部自由州去。路上遇到为逃避父亲毒打而流浪在外的白人孩子哈克。他们两人结伴乘木筏顺密西西比河逃亡,一路上相互依靠,结成牢固的友谊。但他们找不到通往自由州的市镇,反而碰上自称“国王”和“公爵”的两个骗子。这两个骗子企图卖掉吉姆,哈克在汤姆帮助下把他救了出来。两个骗子招摇撞骗,被人抓住,得到应有的下场,小说中的吉姆勇敢坚强、忠诚无私,是向往自由的黑人形象。他并不因为处于奴隶地位而卑躬屈节,始终保持独立自由的思想,不听从命运摆布,向往自由的生活。中心人物哈克,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已经出现过,也是向往自由的人物形象。一开始,他象当时一般白人对待黑奴一样,时常戏弄吉姆,后来发现吉姆诚挚无私,“是个挺好的黑人”。他同吉姆做了知心朋友以后,心里很矛盾,一方面愿意帮助吉姆逃跑,另一方面又怕人说他,“帮助一个被追捕的奴隶逃跑”,将来“得到阴间去下油锅”。他想告发吉姆,但一想到他们之间的友谊、一路上互相帮助的情景,就下定决心帮到底。用马克·吐温的话说,“健全的心灵与畸形的意识发生了冲突,畸形的意识吃了败仗”。“畸形的意识”是指奴隶制的反动宣传对儿童的影响,“健全的心灵”正是马克·吐温赋予给哈克的不论种族,肤色,人人平等的民主理想。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艺术描写代表了马克·吐温多方面的风格。在描写密西西比河一带城乡的贫因景象时,作者采用现实主义手法,在刻画哈克与吉姆的形象时,细致地描写他们的性格和内心活动;描绘密西西比河自然景色与人物渴望自由的心情结合起来,情景交融、缘情写景,散发出浓厚的浪漫气息;勾画“国王”与“公爵”这两个骗子则采用极度夸张的手法,诙谐幽默,滑稽可笑,漫画化中见出真实。这些不同的描写手法都统一在逃亡中的友谊这一主题上,衬托出故事各个发展阶段的变化;构成一副色彩鲜明的画卷。只是小说最后部分,汤姆明明知道吉姆已是自由人,再来一番“惊险的”营救活动,似嫌画蛇添足。

站在民主主义立场揭露批判封建****制度和教会罪恶,是马克·吐温长篇小说的另一主题。《王子与贫儿》(1881)通过戏剧性的情节使王子与贫儿互换身份,让王子经受君主****统治下人民生活的种种苦难,叫贫儿当上国王,能够体谅和同情下层人民。《亚瑟王朝廷上康涅狄格州美国人》幻想一个铁匠出身的十九世纪美国人汉克·摩根倒退到6世纪的英国去生活。小说中贵族、骑士和教会头面人物,被描绘成愚昧无知、残忍贪婪的角色。汉克·摩根想通过工业革命、普及教育等民主改革来建立民主制度,归于失败。作者通过这个荒诞的故事,抨击君主****统治,颂扬民主制。

这时期马克·吐温重要作品还有《傻瓜威尔逊》(1893)和《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1900)。《傻瓜威尔逊》描写女黑奴罗克森娜生怕自己的儿子将来被主人卖掉,把他同白人主人的儿子在摇篮里对调。她自已有十六分之一的黑人血统,她儿子只有三十二分之一的黑人血统,肤色与白人无异,但却受黑奴的待遇。对调的孩子长大以后,罗克森娜的儿子成了少爷,染上种种恶习,成了罪犯,而白人小主人养成驯服温良的奴隶性格。作者通过离奇的情节,批判了“白人优越论”和美国社会的种族岐视。《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是一个优秀的中篇小说。赫德莱堡是作者虚构的新英格兰地区的一个市镇,以“诚实”,“廉洁”闻名。但有一天一个陌生人送来一袋金币,说是送给镇上一位曾经帮助过他的“恩人”,却又不指明“恩人”是谁。镇上“诚实”的居民,尤其是十几位廉洁的上等人争着要当“恩人”。他们眼热这袋金币,又要故作“清高”,闹出种种丑剧。小说深刻剖析了资产阶级的虚伪心理。

这时期,马克·吐温随着思想认识的深化,作品的基调由夸张的幽默逐渐转向辛辣的讽刺,字里行间常常流露出对现实社会的忿恨。

19世纪末,马克·吐温投资的排字机工程失败,他经营的出版公司也宣告破产,不得不到世界各地去演讲,以偿还债务。他来到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非洲等地,目睹帝国主义的所作所为。

1900年以后他积极参加反帝活动,发表了《给坐在黑暗中的人》、《为芬斯顿将军辩护》(1902)等反帝政论。他非常同情中国人民,在八国联军入侵北京的前一天,他说:“我的同情是在中国人民一边,欧洲掌权的盗贼长期以来野蛮地欺凌中国,我希望中国人把所有的外国人统统赶出去。”他赞扬义和团的革命精神,说“义和团是爱国的,热爱自己的祖国”,“我祝愿他们胜利。”

马克·吐温晚年撰写《自传》。从他死后发表的遗作看来,作者流露出悲观绝望的情绪。正如鲁迅在《夏娃日记》的中译本序文所说:马克·吐温原是“讲笑话的好手”,现在“分明证实他是很深的厌世思想的怀抱者了”。

1969年,他最重要的遗作《第四十四号,神秘的陌生人》整理出版。

别尔戈利茨·奥利加·福多罗夫娜(1910~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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