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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欢乐总嫌日短

“呀,都是我爱吃的小菜,邑儿怎么知道我爱吃这些的?”鹿子轩拿着筷子,一脸垂涎地看着桌子上的菜。

“这些菜都是阿娘以前喜欢吃的,很清淡。邑儿想着阿爹病了好些日子,一下子吃太油腻的东西肚子肯定受不了,就吩咐厨房照着阿娘的做法做了些,原来阿爹也喜欢吃这些呀?”

“原来是这样。以前,我如果胃口不好,你娘就会亲自做些清淡的开胃小菜给我吃,可自从你娘走后,我就再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了。”

“阿爹如果喜欢吃,邑儿就天天吩咐厨房做给阿爹吃,好不好?”

“好!”鹿子轩高兴地应承下来。

“长风,你也过来一起吃吧。”鹿子轩招呼木然地站在一旁的凌长风。

“不了,你们吃吧,我还有事,先走一步,稍后再来找你们。”

“那——好吧!邑儿,去送送凌叔叔。”

“不用了。”凌长风按住刚想起身的鹿邑,拍拍他的肩膀,“这几天,多陪陪你爹。”

“嗯,我知道。”鹿邑乖巧地应道,目送凌长风离去。他觉得今天凌长风也有些怪怪的,好像情绪有些低落,不过他很快把这些抛到脑后去了,能陪鹿子轩一起吃饭,是他现在最幸福的事情。

“邑儿,想不想去放纸鸢?”鹿子轩忽然说。

“真的可以吗?”鹿邑兴奋地反问。

“当然,阿爹好像答应过邑儿,春天的时候要带邑儿去后山坡放纸鸢,没错吧?”

“是的,可是阿爹的身体才刚好,真的没关系吗?”

“没事,我现在觉得身上充满了力量,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今天,我就陪你玩个够,放完纸鸢再去跑马。”

“阿爹也会骑马吗?”鹿邑好奇地问。

“那当然,鹿家的男儿,从八岁开始就学习马术了,只是因为后来生病,骑得就少了。”

吃完饭,小憩了一会儿之后,鹿家父子拿着吩咐管家买来的一只纸鸢往后山坡而去,同行的还有闻讯赶来的凌长风。

向阳的山坡上,微风拂面,细草如茵,山花烂漫,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鹿邑在鹿子轩的指导下将一只山鹰图案的纸鸢歪歪扭扭地升上空中。

“哇,飞起来了!”望着在空中摇摆不定的纸鸢,鹿邑兴奋地大叫了起来。

“哎,小心,稳住——”鹿子轩连忙提醒得意忘形的鹿邑,果然,那只纸鸢抖动得更厉害了,眼看着就要一头栽下,鹿子轩连忙抢过线轴,手腕有规律地扯动细绳,待那只纸鸢稳住之后才慢慢放长绳子。不一会儿,那只纸鸢已经稳稳地翱翔于蓝天白云之下,鹿子轩这才将线轴重新交到鹿邑的手中。

凌长风倚坐在一棵树下,目光追逐着远处快乐地奔跑的鹿家父子,眼睛渐渐地蒙上了一层白雾。除了鹿子轩自己,只有凌长风和安大夫知道,此刻状若常人的鹿子轩,只不过是生命之烛燃到最后奋力跳起的一粒火星罢了,快侧两天,慢侧三四天,他的生命便会化为烟雾散去。拼尽最后的力气获得几日病痛痊愈的假象,便是世人常说的“回光返照”。

那日鹿子轩醒来,打发所有人出去之后,从安大夫和凌长风口中证实了自己的猜测,长长喟叹一声之后,鹿子轩恳求两人不要就此事声张,因为,他想用仅剩的一点时间好好陪陪鹿邑。而鹿邑,却完全沉浸在喜悦之中,丝毫看不清近在咫尺、已然张开黑色翅膀守候在侧的死神。

望着一脸天真笑容的鹿邑,凌长风深深地蹙起眉头,他不由想,到底是一开始便知道真相更令人伤心,还是在所有人的隐瞒之下猝然失去父亲更令人绝望?

接下来的时间,鹿子轩像是回到了少年时代,拉着鹿邑满大山的跑,时而爬到树上探望刚出壳的鸟儿;时而绕过一棵棵大树追逐一只惊慌失措的野兔;时而跳进溪涧里,追赶几尾漂亮的七彩小鱼;时而翻开涧石,从中拎出两只呆头呆脑的螃蟹……跑累了,就并排躺在草地上,各自口中叼着一根草茎,将头枕在手上,望着湛蓝的天空和悠悠飘过的云朵发呆……

傍晚时分,两人便去马场跑马。鹿子轩只带着鹿邑小跑了一圈,将其础的诀窍教予他之后便下了马,立在一旁望着鹿邑从歪歪扭扭地扯着缰绳“散步”,到能扬着马鞭小跑一圈……

第二天、第三天,鹿子轩和鹿邑几乎跑遍了整个苏州城,所做的事几乎就一个字是“吃”字,他们从东吃到西,从南吃到北,从苏州城最大的酒楼到最偏僻的小摊贩,他们几乎尝了个遍,当然,他们的肚子非常有限,所以每样东西都只尝了一点点,其余的全部打包派人送回府去。他们的乐趣并不在于“吃”,而在于“寻”,在这过程中,他们发现,最好吃的东西其实都是一些最平常的东西,如城西郑记的桂花马蹄糕,城北甫记农庄的油烟笋尖烧冬菇、糯米娘酒炖母鸡,还有走街串巷的王麻子冰糖葫芦、红豆糕、艾草糍粑……都是能令人百吃不厌的东西。

当然,在这走街串巷的过程中,父子俩也淘到了一些有趣的小玩意儿,其中有一棵种在小瓷盆里,像颗石头一样的生石花、一只只要吹口气就会叽叽啾啾唱起歌来的小木鸟、一只用草编的栩栩如生的蚂蚱、一把杂耍用的可以伸缩自如的短剑,还有一个不知用什么材料编织的透明丝囊。

所有东西中,鹿邑最钟爱的是那只有些奇怪的丝囊,丝囊的上方用七彩丝线编成一个同心结的模样,透明的丝囊不知用什么材料编成,触手冰凉,如丝般柔软,却又比一般的蚕丝坚韧得多。丝囊的下方垂着一颗如水滴般的微蓝色珠子,再下面是一小缕暗紫色流苏。丝囊的表面用暗紫色丝线绣着一些奇怪的花纹,

一开始,鹿邑只是被丝囊上的奇异花纹吸引住了,拿在手中时心里却升起一股奇怪的感觉,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对他说话,让他一定要把这个丝囊买下来。

那个卖家不知道是不是看中了鹿邑心中的喜欢,非要三十两银子才肯卖,最后好说歹说之下花了二十五两银子买下。

虽然在在外人看来,一个小小的丝囊卖二十五两银子简直是天方夜潭,但鹿邑却觉得这是超值的,倒不是他看出这个丝囊宝贝在哪里,而是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在说,这个丝囊是个宝贝。可是真把它拿回家来,鹿邑还真想不出这个宝贝能做什么用,用作香囊吧,它的纹路太稀疏了,装入其中的香料会顺着那些孔洞漏出来;用作钱袋吧,又装不了几个铜板。最后想了想,掏出凌少风送给他的那颗青石装进去,没想到刚好合适,而且那颗青石一放进去便隐隐透出一抹微光。

鹿邑以为是眼花了,仔细一看,确实是有一抹浅青色的微光在闪耀,他不太确定是青石本身在发光,还是丝囊的光泽给人的错觉,不过,却觉得那颗青石在透明丝囊的映衬之下,显得玲珑可爱。

将丝囊挂在腰间,除了不必时常担忧一不小心将小小的青石弄丢了,别具一格的的丝囊,看起来确也别有一番风味,既不会显得太过突兀,又迥异于常人所偑的锦囊。

欢乐的日子总是那么短暂,每一日,当天色暗下来之后,鹿邑才惊觉一天又过去了,在他的感观中,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似乎只过了一瞬便已自西边落下,他从未感觉过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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