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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沮丧

雨荨:

近来,雨曦的状态真是是令人担忧。

昨天晚上,也就是我们从警察局回来的晚上,她又在恶梦中惊醒来几次。我都快疯掉了,我想她必须的去医院,哪怕是精神病医院。

实际上,我对她在警察局的表现很是失望。

可是,昨天晚上,我亲眼目睹她痛哭的样子,我的心就像泄了气的轮胎一样软了下来。我想,我必须尽快带她去看心理医生,如果她不反对的话。无论如何,我不能失去这个朋友。

现在,她好像睡得很沉,但是美丽的额头上不断冒着虚汗,这是一种不好的预兆,我担心她又会一次神经质地发狂。我把卧室里所有的危险的工具都藏起来——但愿是我多虑了——还有,那扇窗户一定要紧闭,我反复查看了好几遍。

我不忍心唤醒她,我一个人在厨房忙碌着。早餐应该做得清淡一些,橱柜里有大米、花生、红豆、枸杞、鸡蛋等各种东西,于是,我要亲手熬两碗八宝粥,再搞几个煎蛋。

唉,做饭真麻烦,要不我直接下楼买两杯鲜奶和两个面包或许是其它有营养的的东西算了,不过,我不能离开她,哪怕紧紧是两分钟。

好吧,就让我这个大小姐亲自为你下厨吧!谁叫咋们是中国好闺蜜呢!

我把她家厨房用的围腰围在身上,然后拧开水龙头,开始洗锅。

天啦,那个讨厌的锅······算了,我还是直接用电饭煲好一些。看她家厨房里的这些工具,我就知道她至少有几天没有做饭了。不会是晨昕走了之后,她便没有做饭了吧?真是难以想象,这小妮子是个十足的懒鬼!

我慢慢地打开电饭煲,让我大跌眼镜的是,里面脏得难以想象。

我的天,为她做早餐是最不明智的选择。

我倒一下开水在电饭煲里,然后挤几滴洗洁剂进去,再加上一些冷水,稀里哗啦地洗刷起来。水龙头里的水乌拉拉地冲下来,有的溅到我那碎花的围腰上,我尽然毫无察觉。此刻,我像一个家庭主妇一样乐不知疲。

实际上,我已经好几年没有下过厨啦,我的厨艺全是我妈妈传授的,可惜她已不在人世。

我把洗干净的电饭煲放在,深灰色的大理石桌面上,然后往里面倒一些水,再插上电源,准备开始煮粥!

我打大理石桌子下边的碗柜,一阵绝望涌上心头。我真想跑到卧室将雨曦亲手掐死——没有一个碗是干净的——枉费她长着一张与白玫瑰一样好看的脸,这个漂亮的女人生活邋遢到了极点,这简直与她的外表一点儿也不相称。

上帝啊!算我倒霉。

我把那些肮脏的碗筷放到洗碗槽里,稀里哗啦的忙碌起来,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茉莉莎——我的后妈,我一直叫她茉莉莎——有多好。不过,我很快忘掉了这些痛苦,我静静地聆听着碗与碗之间碰撞的叮叮咚咚声,还有哗哗的流水声,这些声音交织在一起,好像某个艺术家在弹奏优美的钢琴曲。

我将眼睛闭上,要是王菲翻唱李建的《贝加尔湖畔》,我想会别有一番滋味的。

我刷完碗,然后转身将它们重新放到碗柜里。可是我一转身,被雨曦吓了一大跳,我打了一阵哆嗦,差点将手中的碗丢在地上。她站在厨房门口,傻傻的笑着看我,她应该在那儿已经站立了很久!她的笑很迷人,就像一个娼妓在酒店门前招揽嫖客一样。

“你这****,真是吓死我啦。留着你那****的笑容去勾引男人吧!”我几乎生气地叫喊。

咯咯咯。

她捂住嘴大笑。我看她气色好了许多,我赶紧收起自己的脾气,好多天没看到她笑了。

“真是看不出来······”她继续取笑道。

“啥啊?”

“你会煮饭?”她惊讶地看着我。

“本小姐会的可多了。来,看看我给你煮的八宝粥。”我揭开盖子,她凑过来闻了闻。

“嗯,真香。”

“必须的。”我得意洋洋地说。

“要不你来给我当保姆?”她上下打量我,半开玩笑地说。

“想得美,除非年薪一百万,否则免谈!”

她白了我一眼,我冲她做个鬼脸。

“跟茉莉莎学的,还是你老爸?”

“拉倒吧,我恨那两个人。”

我转过身,我知道我没有权利恨茉莉莎,可是她嫁给了我爸,我就把偏见加到一个与我毫无相干的外人身上。

我恨我爸,尽管他很爱我,我还是时常躲避着他,尽量不要跟他说话。

那是我九岁的那年,我记得很清楚,随着法官敲锤的声音,一个家庭宣布破裂。我当时懵懂无知,我只知道母亲痛哭了几次。依据法院的判定,我跟着母亲,爸爸承担我的抚养费。在当时,没有人告诉我我的父母为什么要离婚,因为我很小,甚至不知道离婚是啥玩意儿。

自从我的父母离异开始,我母亲的脾气就越来越古怪,她学会了抽烟、喝酒,最主要的是学会了打骂我。我做错了什么?即便是错了,我也只是一个小孩,不应该像犯人一样受到鞭笞。既然他们这么讨厌我,为何要把我生下来,难道我来到这个世间是供别人消遣的吗?

后来我终于知道,原来我父亲是一个很有才能的人,我九岁那年,他已经是公司的经理。可是大部分成功的人都有一个通病,喜欢在外面勾三搭四拈花惹草。很快,我父亲丑陋的一面就被别人揭发,他还恬不知耻的声称自己没有错,是那些下贱的女人勾引他,使他不能自拔。

我父亲一副委屈的样子不但没有得到母亲的谅解,反而让她更加绝望难过。

于是,我们的家庭就这样一拍两散,而我就是那个最残酷的受害者。

我最恨那些总是为自己的错误找借口的人,包括我的父亲。所以,我与我的父亲比那些陌生人还要陌生——尽管他不断地给我打钱,供我上学,把我养大成人——可是她给我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不是金钱就很摆平的。

我很少与父亲说话,在他的面前,我要求自己变成聋哑人。我讨厌他的声音,和讨厌高中数学上的圆锥曲线是一样的。

虽然是这样,我父亲总是限制我的自由,为此我和他争吵过千百回,而他总是说:“考上大学之后,我就让你自由。”

天啦······难道不上大学就是我自由枷锁。对于我来说,考个大学比中国男篮战胜美国“梦之队”还要难得多——实际上,除了语文和英语之外,没有哪一科给我亮过绿灯。我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语文上,我喜欢写东西,写作就是我的王上······

而在我未考上大学之前,我父亲最讨厌我跟男孩子混在一起,就像我妈讨厌他跟别的女人混在一起一样。

谢天谢地,后来在我复考的那一天,坐在我前面的就是雨曦,而她是除了名的才女,她总是对后面的我慷慨解囊。实际上,除了英语和语文之外,其它的科目我都偷偷地瞄了她的答题卡几眼,以解一时的眼残。

成绩公布的那天,我分数相对上升了一百多分,连老师都对我另眼相看······终于,我的分数达到三本线,我爸爸笑容满面地对我说:“你可以自由啦。”

我虽然没有买他的账,但是这句话确实使我豁然开朗,就像久未放晴的天空突然阳光明媚。

其实,我早就不想与我爸爸以及茉莉莎住在一起,可是当时我很小,生活不能自理。

那是我十岁那年的冬天,也就是我父母离婚刚好满一周年。我妈妈跟往常一样,在酒吧喝得酩酊大醉。在他双眼迷离之际,她还驾着那辆该死的宝马车在烟雨蒙蒙的柏油大路上摇摆,然后成功地越过红灯时的人行道,正好被左面而来的货车从侧面飞奔中上。于是,我妈妈躺在血泊之中,等救护车赶到的时候,她早已奄奄一息。

厄运,又这一次扼住了我的咽喉。

哭,没有用。

可怜的孤儿!

又重新回到父亲的怀抱吧!

我爸爸试图让我走出悲恸的阴影,可是都没有用。我整天愁眉苦脸地活着,好像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与我无关,哪怕是最宝贵的氧气。

于是,我爸爸又出了一个愚蠢的注意——与茉莉莎结婚——也就说给我找一个保姆。

我不需要保姆,我已经十岁了。

而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茉莉莎比我爸爸小十八岁,比我才大十二岁,是一位刚刚大学毕业的漂亮女孩。

我的天啦,如果可以,我管她叫姐!

正直风华正茂的阳光女孩,却和一个刚刚殁了妻子的糟老头结婚。别说是我了,如果唐玄奘还在世,我想他也会感到惊讶的。

从此,我以自己无声的抗议表示反对!

不过后来,我慢慢长大之后,好多东西我终于明白啦。像这种少女爱老头的事儿屡见不鲜,没有必要大惊小怪。

虽说钱不是万能的,但在一定情况下,它不仅能买来健康、爱情,而且还能买来虚荣、情妇。

我原本以为我爸爸和茉莉莎会给我增添一个小妹妹或许是小弟弟的,可是他们并没有。而且,我爸爸已经把大部分财产的继承权给了我,似乎是想换回我的原谅!

不知是怎么搞的,茉莉莎对我很友好,这与那些泡沫剧里的剧情相差甚远。

一般来说,她应该将我视为眼中钉才对的。难道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尽管我对她十分冷漠,甚至是嗤之以鼻,她还是那张宛如向日葵似的笑脸。

茉莉莎从来都没有过问我的学习,因为她会“读心术”,不会哪壶不开提哪壶,不像我那个木讷的父亲,动不动就是这个家教那个家教的请,而且拒绝一切男性家教。

自己都是那个德行,还叫别人三从四德。

拜我父亲严格的家教所赐,我的初恋推迟到大学才发生,而且已经走进了那个所谓的道德的禁区。

我能够顺利地上大学,我得感谢雨曦,是她让我获得了自由,获得了“新生”。

这天,我正在构思写作的时候,雨曦打了个电话给我。我在电话里面能听见她失魂落魄的声音,就像我当年失去母亲时的啜泣声一样。而她的声音好听起来好像凄凉得多,令人毛骨悚然,就好像生命垂危之人发出最后哀嚎。

“雨曦,你······你到底怎么啦······说话啊······”我甚至有些生气,可是没有用,电话那边除了抽咽之外,没有任何和谐的声音。

“你在哪儿?我马上过来。”我把声音尽量压低,以防自己会歇斯底里的发火。

“不······我······我马上······来你家·······”她结结巴巴地说。

“那好吧!”

她来的时候,我已经在楼下等她了。天知道她怎么啦,还是哭哭滴滴的没完没了。整个人消瘦了一圈,我能看见她脖子下面锁骨,真是让人心疼。

我和她去了警局,不过她对警官神经质地发脾气让我很失望——尽管那几个警官总是色眯眯地看着我们——她的表现好像不是她自己。

总之,我总算弄清楚是她失去了晨昕的联系,虽然只是半个月,就把她折磨得不成样子。

我认为她是杞人忧天——做晨昕那种工作,别说消失半个月,有时可能一年半载也是不足为奇——可是我不能和她争论,以防她会更加情绪化。再说,争论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等她情绪稳定以后,我再和她慢慢地交谈。

唉,这晨昕也是够奇怪的。什么工作不能做?偏偏选择什么考古,听起来土里土气的,关键是要经常在荒郊野外风餐露宿······

那天,雨曦突然想去西藏,我以为她是在说笑,可是她的表情是那么坚定,我知道她是认真的。

我没有反对,我认为去西藏看看风景对她有帮助——那总比闷在家里做个泪人儿要强得多。就像我一样,心情不好的时候,我总是去跑步、打羽毛球,或许去看美景,折腾半天之后,所有的不快都会烟消云散。

我在网上买了两张机票,是虹桥到拉萨贡嘎的。当天晚上,我们就拾掇好行李,等待黎明的到来。

很显然,我不放心雨曦一个人去西藏,我怎么能丢下她呢?

我们是早上七点左右上的飞机,估计要八个小时左右才能到贡嘎,也就是说,我们要下午才能到西藏。这也可以代表着中国东部到西部的最远航程,我们得穿过平原,盆地,丘陵和高原。

飞机刚起飞一个钟头,雨曦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昨天晚上她一定是没有睡好。看见她疲倦消瘦的面庞,我的心在一阵又一阵地抽搐,似乎热乎乎的血液在倒流。

她把头耷拉我的左肩膀上,而我在专心地听王菲的歌,她就是我的王后,我喜欢她那干净清脆的声音。当然啦,九零后的女歌手,我比较喜欢邓紫棋。

飞机宛如流星般在云层之间穿梭。

在中午的时候,我也感到很疲倦。雨曦还是没有醒,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把头靠在我的大腿上。

天啦,她千万不能留口水啊!

可是我又不忍心叫醒她。

我把头轻轻靠在雨曦的背上,然后开始打盹。

突然······飞机的广播里发出播音员甜蜜的声音:“各位乘客,由于一群白色的飞鸟盘旋在前方高空久久不愿离去,本次航班将被迫停在西宁曹家堡机场。很抱歉,给各位旅客带来不便,希望大家理解。”

什么?白色飞鸟?我全身一阵颤栗,怎么又这种事儿,昨天晚上我就梦见白色的飞鸟。

曹家堡机场。

上帝,保佑大家安全吧!

我感觉胸腔里的心脏扑通扑通地加快频率跳动。

飞机下降时有些颠簸,让人心惊胆战。雨曦慢慢地抬起头,睡眼惺忪地揉揉眼睛。

真该死,她真的在我牛仔裤上流下一点口水,着实让人恶心。

我愤怒地看着她,她好像明白了我那不多于的愤怒,然后用纸巾擦掉那些可恶的唾沫星子。

她抬起头,我仍然怒目而视。

她不好意思地抿嘴一笑。

我讨厌她的笑,因为她的笑着实太迷人了,我简直不能相信人世间会有这样的美人存在。

“到了吗?”她抬头望着窗外,然后噘嘴问。

我伸手在她嘴角下捏了一把,然后冷冷地说:“真是个狐狸精,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漂亮,难怪我们英俊的晨昕会为了你而着了魔。”

雨曦只是咯咯的笑了一下。

“还没到西藏,这儿是西宁。”我对她说。

“西宁?我们不是去西藏吗?”她看起来很惊讶,很显然她没有听见那个播音员销魂的声音。

“没办法,听说前方有一大群该死飞鸟,我们的航班被迫降在西宁。”我给她解释说。

她叹了口气,表情很是无奈。

“别担心,我就不相信那些飞鸟会一辈子盘旋在空中。”我很自信地说道。

她笑了笑,然后双手挽着我的胳膊,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

飞机慢慢地下降。

远处巍峨的群山的轮廓忽隐忽现,我们紧张的心跳慢慢地平静下来,宛如寒冬里安静的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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