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执子之手,与子成说,终只是浮烟;曾,死生契阔,与子偕老,都只是无果;红尘深处,我应劫而来,抽身,却已是心痕累累:三界之内,你渡谁而去,落泪,错信三生石,三世缘!
九重天上。
苏至漠和林楚通过神镜,看着人世间的悲欢离合,镜子里,又是一对鸳鸯被生生拆散。
林楚叹了口气,不忍再看下去,把头靠在了苏至漠的肩膀上,轻轻道:“至漠,我真的很开心,最后和我站在一起的那个人是你。”
苏至漠闻言,加重了搂住林楚的力道,把她紧紧搂在怀里,眼底的温柔足可以让任何人沦陷:“楚楚,你知道的吧,我会永远陪着你,”
“永远,永远是多远?”林楚低声问道,像是在问苏至漠,又像只是在喃喃自语
“永远,便是一辈子,只要我还活着,就会一直陪着楚楚。”他的语气是从未有过的坚定。
林楚低下头,幸福的笑了,有这句话,足矣,有苏至漠,足矣,还求什么呢?
“娘亲,爹爹,阿笙饿了”。
一道奶声奶气的声音突然从后面传来,林楚和苏至漠回过头,阿笙正捂着肚子看着他们两个。
“又饿了,刚才才吃过,阿笙真是个小吃货。”因为儿子打扰了他和林楚两人的独处时光,苏至漠一时有点不爽。
林楚笑着蹲下来,轻轻的刮了刮阿离的鼻子,“好好好,娘亲知道了,阿笙先等一下,娘亲马上给你做。”
“嗯嗯,要快点哦,娘亲做的菜最好吃了,所以阿笙才会饿的。”
苏至漠从林楚手中接过阿离,闻言笑道,“阿笙明明就是想吃东西了,你什么时候成马屁精啦?”
阿笙不好意思的低下头,三个人一起大笑起来,林楚只觉得是真的很幸福,大抵从遇见苏至漠以来,她才真正感受到活着的意义。
她一时出了神,回忆往事,竟是这么遥远。
很久很久以前,地府。
林楚原身只是守护在三生石旁的一块灵石,修炼久了,竟也化为人形,不知道几百年过去了,或许,已经是千年过去了,林楚法力已经可以和阎王相比,连判官都要敬她三分,但一次凡间都没去过。
别的石头皆是因为下了凡,有了七情六欲,因此又折了功德,再次化为原型,重新修炼。而林楚,时候未到,一直没有下凡,也不知道她的劫究竟是什么。
她喜欢四处乱逛,时间长了,倒和阎王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阎王其实并非传闻中的凶神恶煞,也是个美男子,俊秀端正,常年穿着一身黑色衣袍,眼尾竟还有一颗红痣,让他平添几分邪肆,但又不会不显女相。
他常居住在地府,性格也比较阴郁,旁人见了他都会害怕,林楚是一点也不怕的,阎王在林楚面前从来不发怒,两人经常下棋喝茶,日子过的好不惬意。
偶然两人喝酒时,谈起凡间,一向高深莫测的阎王竟然叹了气,对她语重心长道:“林楚啊,除非万不得已,否则千万不要下凡,凡间是个会让你着迷,但同样会让你痛苦的地方,那儿的人,有好有坏,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自私。”
阎王似是想起了什么,顿了顿继续说道,“人都是自私的,这句话谁也不能说是错的,但是,有些人的自私是为了自己,有些人是为了别人,或是出于好意,或是出于坏心,他们都有的特点以用一个词来形容,多变。
情,情究竟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但绝对不是一个好东西,他会让人着迷,会让人疯狂,会让人难过,也会让人开心。”
听完阎王的长篇大论,林楚反倒更想去凡间看看了,看看那个被阎王说的很玄乎的世界,看看那个世界所谓的情,究竟是什么感觉。
能让无喜无悲的阎王都发出如此感叹,想必也是极其玄乎了。
可这个契机还没有来,她只能继续等待,但多年后她真正接触了以后,她宁愿永远也不懂情这种滋味。
这种感觉会让人上瘾,上瘾到一发不可收拾,最后受伤的,却只会是自己,可恋不可得的滋味,太不是滋味了。
她知道,她本命并非只是一块石头,但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东西,这只是一种感觉,这件事就算连阎王她都没有告诉,只当是她的胡思乱想罢了。
她每天都站在奈何桥上,看着孟婆给那些魂灵一碗汤,那些鬼魂有的不舍,有的依恋,有的决绝,每个鬼魂的心境都不一样,喝下那碗汤后,在鬼差的引导下,走往不同的路,投不同的胎。
大奸大恶之人会投胎成牲畜,昆虫,做过一点坏事的人会成为穷人,一生颠沛流离,妻离子散,不好不坏一生默默无闻的呢,则会去普通人家,过平凡却幸福的生活,那些为民除害,做过很多善事的人,来世会成为有钱人,家财万贯,也有可能是帝王贵族,反正是不缺钱的生活。
尽管听起来大富大贵的生活最好最幸福,但不知为何,林楚总觉得他们反而是最可悲的。
已经很多年了,林楚从最开始的感同身受,到现在的麻木,没有什么事能激起她的兴趣了,法力高到可以和阎王相媲美,修炼也没什么用,在这里除了阎王也没什么熟人,每天只能走街串巷,生活真是单调乏味,没有一点波澜。
闲来无事,她只好天天和阎王下棋,可越下越烦。
于是她每天都只能坐在一个石头上,望着来往的鬼魂,有时候去看看判官审判,再不济就自己转转,这不大的地府没有一个地方林楚不知道,到处都留着林楚到此一游的字迹。
林楚以为她的生活就这样过下去了,留在地府等待那个机会,但没想到,苏至漠的到来打破了她一成不变的生活,开启了契机,她也即将下凡历劫,让她品尝什么是悲欢离合,什么是身不由己,什么是,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