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0110400000004

第4章 西部牛仔亚索

捕猎者是一名青年,有着一头不加修理的碎发,刀刻般的线条让他看上去十分英俊,年龄大约在二十几岁,那双漆黑眸子带着狂野不羁的感觉。

青年微笑着上前,他在角鹿旁蹲下来,伸出手抚摸鹿头:“很抱歉伙计,最近食物难找的很,所以就先委屈你了。”

说着,按住匕首向上闪电拉过,一道血箭激喷,青年侧首躲过,拔出匕首撩起衣角擦干后插回刀鞘,他这才扛起角鹿向树荫方向走,用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喃喃道:“希望沃里克吃了它,能恢复的更快一点。”

这青年正是三年前跟随狼群离开小镇的杨海,如今他已经二十岁整。那个狼人沃里克也履行了它的承诺,杨海离开小镇后,它果真没动他丝毫,并且在三年的时间里教给他一切捕猎的基础,杨海能够一击致命这头角鹿,其80%是沃里克的功劳。

可以说,杨海这三年来基本上是哪儿都没去,光是学习狼人捕猎那一套,他就花费了将近两年时间。

同时,他还从沃里克口中得知,它们狼群并非可以横行霸道,在这片刚进入的这片区域里,有两个令沃里克感到很头疼的敌人:一头名为雷恩加尔的白毛狮,一只名为卡兹克的巨型螳螂。

其中,雷恩加尔和卡兹克早已经在这片区域里争斗了不知多少年,两者之间可以说是不共戴天,卡兹克更是在一场战斗中挖去雷恩加尔的一只眼睛,这本来是一件能让后来者沃里克坐收渔翁之利的好事,但沃里克却不这么认为。它最为担心的,是雷恩加尔和卡兹克可能会因为第三方势力进入,从而联合起来对付自己。

当时沃里克并没有对杨海详细描述雷恩加尔和卡兹克的外貌特征,其实就算它惜字如金,杨海也不会忘记那两个“落地秒”的样子……

当杨海背着角鹿飞奔进狼群所在的山谷时,他听到了枪声!

他脸色一变,丢下角鹿大步飞奔。

虽然狼群战斗力超强,由于基因突变而成的狼人更是凶猛无比,但比起枪炮,前者实在要吃不小的亏。

而且,在半年前,沃里克带领狼群进入这个山谷时,它和原来的山洞主人——一只地穴巨蛛干了一架。

最终,巨蛛被沃里克撕成碎片,但它的临死反扑,也差点儿给沃里克造成致命一击。

半年过去了,沃里克的情况并不好。它身上的毛发再不比以往那般辉耀健康,它们开始变得灰白并脱落,沃里克身上甚至有地方已经开始腐烂,围绕着它的气息只有死亡。这也都是拜当年那只地穴巨蛛所赐。

如果此刻遭到突然袭击,那么狼群很可能因为沃里克的原因而不愿撤离,从而给猎人一网打尽的机会。因为,狼群无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放弃同伴。

杨海飞奔着,转眼已经到了山谷外侧。

远远就看见几名士兵正对着山洞开火,山谷里飘荡着黄烟,带着刺鼻的气味。一头头狼人或是爬行郎被逼出山洞,不等它们搞清楚情况,士兵们的点射就让它们成了一具具狼尸。

一个队长模样的矮胖子站在距离士兵不到十米的地方,他握着一把左轮手枪,时不时的对着洞口补上一枪,以捡士兵们的遗漏。

杨海双目泛红,他手脚并用扑上一颗樟树,再扑倒一个士兵背后。杨海灵活的像只猴子,扑上去的瞬间便抽出匕首在士兵喉咙上一抹,结果了这名士兵的性命。

“妈的!”一旁的白人士兵大叫,他气急败坏的摸出腰间手枪,对着杨海就是一发点射。

长年生活在山野,培养出来如同野兽般的直觉让杨海矮身躲过这发子弹,他手脚落地,向着士兵胯下滑了过去。匕首在下午的阳光下划出一条光带,士兵脚跟肌腱直接被挑断!他大叫一声跪了下去,杨海从他背后弹起,带血的匕首扬起,再度闪电插入士兵头顶!

左轮枪声响起,杨海右肩中弹。他知趣的扑倒在一旁,利用前方那个士兵尸体给自己挡子弹,捡起匕首咬在嘴间,手脚蹬地一个侧滑闪开,视线中,他捕捉到胖子那张气急败坏的脸。

这个不知从哪里蹦出的二货青年竟在眼皮底下连杀两人,胖子的恼怒程度自然不必说,所以下手也格外的狠。他不再去管洞口,手中左轮手枪对着杨海狠狠扣动扳机,轮股飞转间,一发发子弹追着杨海痛击。

可杨海的动作却超乎胖子的意料,他以Z字形的轨迹飞速移动,让胖子的子弹频频落空。

左轮手枪一个弹股只有六发子弹,现在弹股已经旋转到了第五发!

几次侧滑躲过胖子的射击,杨海切入胖子最后一颗子弹发射的死角,他跃起,嘴巴松开,掉落而下的匕首被左手接住,杨海全身血液涌动,他对准胖子的肥胖脑袋,抬手、扎下!

眼看刀尖要触碰到胖子头顶,一只巴掌突然凭空出现,紧紧握住杨海手腕并把他一下甩飞。杨海被甩到一颗树上,跟着一个拳头扫在脸上,他被一拳撂倒在地,最后一只带着齿轮的牛仔靴踩在他的头上,靴子向下用力,让杨海不能抬头看清对方到底是谁。

“和狼群生活这么久,却依旧这么废物。”头上响起一个沙哑冷漠的声音,带着浓浓的讽刺之意。

杨海被踩得难受,不得不说这种牛仔靴的质量太好。他挣扎着转脸,承受着皮肤和靴底摩擦带来的痛苦,一双眸子用力侧看,他看到了踩在自己头上的这个人。

一身牛仔打扮,头上扣着一顶中间镶钻的牛仔帽,并且有着一支粗长发辫斜立在牛仔帽后,他的脖子上围绕着一块红色短披风,披风下的左肩斜挂着一排金色子弹,那并不是真正的子弹,只是一种用来装B的修饰品。腰间除了几条散落的缆绳外,还挂着一支方形刀鞘,呈手枪状的刀柄稳落在刀鞘上。

他有着一张饱经风霜的脸,年纪少说也30以上,嘴唇抿成如刀削般的一条线,一道浓密的黑色短须贴在鼻子和上唇之间。

这让杨海想起了《英雄联盟》里的一个英雄,一个很能秀的英雄。

“放心,我不会杀你。因为我觉得杀一个废物,是在脏我的手。而且,你这么年轻体壮,我想如果把你卖出去,我又会收入一大把钱。”对方看着脚下的杨海冷笑。

这时,山谷里响起一声苍凉的狼啸。听到这声狼啸,杨海心头一紧,那是只属于沃里克的声音。

此刻,整个狼群,已经只剩下杨海和沃里克两人。

下一刻,一个摇摇晃晃的高大身影从山洞走出。沃里克的模样变了许多,早已不是当年杨海第一眼看见的那个狼人。它身上有多处腐烂,大片大片的毛发已经掉落。

唯一不变的,是那双宛如宝石般的狼眼。

看到沃里克的时候,牛仔不禁失声一笑,那笑声里包含了些许苦意:“这是什么?狼王沃里克?”

接着,他松开了踏着杨海的脚。杨海得比机会刚欲挣扎起身,无奈周围几支冲锋枪立刻把自己围起来。

牛仔从杨海这里走来,他拔出腰间修长太刀,刀尖指地间向沃里克大步走去。

“狼王,我的狩猎团急需用钱,所以,对不住了。”牛仔低沉沙哑的声音响起。

杨海翻身,他很清楚的看见,虚弱的沃里克根本不是牛仔的对手。太刀翻涌间,沃里克身上已经被划了三刀,现在他这个师傅,还不如自己这个徒弟有用。

无论现在杨海多么想冲上去和这个牛仔打一架,围绕着他的这些枪支根本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很快,沃里克和牛仔的战斗结束了。

牛仔面不改色的走上前,他用同样的方式用脚踏上沃里克的狼头,然后高举手中太刀。从杨海这个角度看,他知道牛仔下刀的地方将是沃里克的脖子。

这一刻,杨海撇开了一切顾忌,他绝不能让这位老师死在这个牛仔手里!

杨海刚欲起身,却猛然瞥见一个带着无尽残影的血红套索,从山谷另一侧打横飞来!

乒!——

牛仔的太刀刚扎到半空,这个套索便狠狠与刀刃碰撞,发出一声剧烈刺耳的震动。牛仔的太刀受力侧向一旁,以致于没能继续扎下去。

一声专属于狮子的怒吼,瞬间传遍山谷,直至每个角落!

牛仔脸色剧变,也就在他转头的功夫,一道拖着无尽残影的人形白毛狮已经扑到他的面前!

雷恩加尔!

虽说雷恩加尔视一切进入它的地盘的人为敌,也包括沃里克在内。但杨海看见是它后,反倒松了口气。

有它在,至少,自己这个狼人老师今天是无论如何也死不了。

雷恩加尔刚跳跃至牛仔身旁,手上那柄利刃已经倒翻而出,利刃所指,正是牛仔!

牛仔的反应却也不慢,他矮身原地旋转一圈,同时手中太刀横扫,一道凌厉光带呈圆形扫出!

雷恩加尔刺空,对于这名牛仔,它没能做到“落地秒”。可它却趁牛仔和自己拉开距离的功夫,一把狭起地上的沃里克夹在臂间,然后手脚并用攀上山壁。

它就这么挟持着沃里克左蹭右跳的飞速攀上山谷,不出五秒的时间,它已经消失在现场。

牛仔凝望,十多秒后他方才轻叹口气,然后把太刀插回刀鞘。

杨海呼出口气,自己这第一位老师,终究是捡得一条命。

可是,自己的命运又将怎样?

那个胖子重新给左轮手枪填装子弹,他大步上前挤开士兵,然后把枪口顶在杨海头上。

杨海眸子微眯。

自己在五百多年前已经死了一次,好不容易重生在这英雄联盟的世界里,可只短短生活了这几年,只是看见了沃里克、亚索、雷恩加尔这三个英雄,来不及把那130英雄看个完整就又要死了,唉!不甘心啊……

只是不知,这次死后,又将重生在什么地方?或者,人的一生只有这一次重生机会?

胖子狞笑着,食指已经塞进扳机套。

杨海闭眼。

“不要杀他。”

亚索冷漠沙哑的声音响起。

胖子一愣,杨海同样一愣。

看了满脸疑惑的胖子一眼,亚索又看向瞪着自己的杨海,笑道:“小子,不要以为我是慈善大使,不杀你,是因为我要用你和莱恩做个交易,等我拿到钱后,莱恩会把你送到一个生不如死的地方。呵呵,你这种废物,无论是谁都无法把你培养起来的。”

又扭头看向胖子:“我不希望在路上让他跑掉,特别是在他这个年龄,莱恩非常喜欢。所以你知道该怎么做。”

胖子点头不语,他叫过两名士兵,吩咐了几句,两个士兵点头离去。

当两个士兵回来时,他们一左一右抬着一个囚笼。

一个钢铁囚笼,长宽高大约在两米,士兵吃力的把它太过来,然后抱怨性的朝地上重放。

笼门打开,杨海被两把枪顶着脑袋站了起来,亚索从后面赶上来抬腿一脚跺在杨海腰椎上,巨大的力道让杨海身体不听使唤,腰椎巨痛间他无奈的硬闯进囚笼。笼门关闭,并上了锁。

同类推荐
  • 十大NPC玩家:绝色大神

    十大NPC玩家:绝色大神

    孙铭乐:沫沫,我喜欢你,你嫁给我吧!月沫:可我是女孩子,你也是女孩子呀?!孙铭乐:没关系,现在国家为了计划生育都已经开始倡导同性结婚了!月沫:……蒋浩琪:沫儿,我喜欢你,嫁给我可好?月沫:可你是表哥。蒋浩琪:我对你的爱已经超越了血缘。月沫:可是,我要是嫁给你了,以后我该叫姥姥奶奶还是姥姥呢?我应该叫舅舅舅娘爸爸妈妈还是舅舅舅娘呢?太复杂了,沫沫不喜欢。蒋浩琪:……黄易弦:小沫,嫁给我?月沫:……黄易弦:我只表白一次!月沫:我嫁!黄易弦:……(搞笑青春网游,结局男女搭配,一对一小白文,不喜请止步。)
  • 网游之高手归来

    网游之高手归来

    什么是高手?高手便是永远走在世人前面的人,永远承受孤独寂寞的人,永远面对艰难险阻,一肩而抗的人,永远不会认输,不轻易放弃,勇攀高峰的人。高手不仅仅是一种世人对其的称谓,更是一种难能可贵、不可磨灭的精神。受到严重打击,修改简介舒缓一下心情,另外注明本文的本质是网游的皮,武侠+都市的骨,不喜勿入,免污贵眼!!!
  • 网游之偷天

    网游之偷天

    一个悲剧胖子意外的得到了当红网游圣域传说的游戏头盔,从此开始了一段装逼耍宝的另类传奇。……(PS:这是一个贱贱的胖子的传奇之路,单女主,有暧昧,不喜欢主角身份的勿入。)
  • DNF之神经兮兮

    DNF之神经兮兮

    我叫龙崩天,这个名字是那个脑残作者想不出来了,才弄出来的。我看还不如叫DNF之脑残传说呢,这么随便的名字能火么!我的天啊,我的前途一片昏暗,下次再也不接这个破作者的活了。
  • 网游三国之帝皇争霸

    网游三国之帝皇争霸

    本部作品是讲一个孤儿玩游戏成为第一高手被人追杀逼迫,用建村令牌建起村庄。从一个散人玩家到君临天下的帝皇和全世界的玩家争霸的事情。游戏中的物品道具人物到可以带到现实世界。
热门推荐
  • 仙途之韶华绝世.A

    仙途之韶华绝世.A

    他是九之天上的神袛,淡然带着冰冷的目光,流泄如水如月华。仙姿秀逸,孤冷出尘,长发如瀑,风采翩翩绝世。她转世而来,踏步成莲,只想在乱世之中能求得一方安土,没想到朦胧之中踏入了这万劫不复的禁忌轮回。三世的师徒,三生的孽缘,“吾见汝根筋奇佳,资质更是无色,前途不可估量,只差有助你一臂之力之人,吾可收下你这个徒弟,不知你意下如何。”“承蒙尊者的厚爱,韶华愿意,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有些事情,早已经是天注定,那是命有些人,早已是几世的纠缠,那是劫注定的相遇,始终是一个错(此文主线师徒,有部分女强情节穿插,作者是后妈,读者请小心)
  • 调血压自控自防自疗

    调血压自控自防自疗

    本书是《家庭养生保健必备》系列丛书之一,此丛书对三十种常见癌症从病因、病症表现、实验室检查、药膳方精选、并发症以及辩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让人们对癌症有正确详细的理解,从而使患病者能够摆正心态,走上健康之路。
  • 重山烟雨诺

    重山烟雨诺

    苏伊诺一个什么都懂的逗B女,季曜沂一个一根筋的大好青年。携手经历了一些不敢想象的人生,出现了各种不忍直视的狗血桥段。从一个武功高强的高手,变成一个打架除了看就只能跑的逗B女,从一个天赋异禀的大好青年,变成快当配角的小男子。请看小女子和大,大,大豆腐的爱情和不同常人的人生。
  • 幸福味道

    幸福味道

    【两岸文学PK大赛】大学男女恋爱,让我们在诙谐爆笑中慢慢体会暖暖的情意,为爱人不惜牺牲自己的情节,虽有些老套,依旧能让我们感动,感动之余,最多的则是惊喜。细细品来,或许有些情节正是您所经历的。我是茶,你是水,泡我吧……只有茶和水真正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拥有真正的味道儿
  • 法华经显应录

    法华经显应录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侵略世界

    侵略世界

    一个书荒的人写的修仙的小说,加入了很多眼熟的元素,你如果也有书荒的时候,就来打发时间吧。真爱好小说,杜绝纯YY。
  • 道种尸心

    道种尸心

    一个被遗弃在乱葬岗的婴儿有着怎样的身世,尸生子,是谁生下了他,鬼抬棺,是什么让他来到这,一系列的阴谋伴随着他的成长,千古的渊源,他能否冲破一切,找到最终的真相。
  • 狐狸在手,天下我有

    狐狸在手,天下我有

    金氏镖局有一厨女“百万”,善烹饪,性贤良,因其名略“二”,是以桃花运极为悲惨。然待金百万十九岁那年,终于与一年轻男子定下婚约。因这夫君笑里藏刀、心思深沉,欺她骗她又害她挨了一刀,让她时刻小心、步步提防;又因其貌美绝伦、温文尔雅,救她护她又有千万身家,实在很考验大龄未婚女子的定力。各路情敌接踵而至,江湖阴谋风生水起,她与夫君相爱相斗,日子过得很是欢喜。虽然她深知腹黑狐狸有风险,喜欢须谨慎……奈何夫君俊美动人,若不多占点便宜,岂不就是笨蛋!
  • 死亡回忆

    死亡回忆

    一个诡异的梦醒来,我丢失了三年的记忆,随着记忆被一点点开启,我竟然发现,我的女朋友,不是人……
  • 你就是我的信仰

    你就是我的信仰

    【这个介绍和正文没多大关系,主要是纪念一下写的第一段话来着】现世已经没有信仰补给的神,在天国中过着苦闷的日子,属于下等民。丘莉斯,一个星星的属神,具体是哪个星星,她也不记得了,随着长时间没有信仰,她的记忆乃至身体都已经到了消散的边缘。于是她来到了人间。蓦地,她发现这个世界信仰的存在,以及它的汇聚点,竟是一个凡人。于是,她要求他信仰她,且供奉她,然而那个无礼的凡人,只是摸着她的头说[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哟]随即冲出了一个叉着腰的女孩把我们可怜的神大人带走了,也许她应该感谢那个女孩把她带走,因为……(其实这个简介和本书没多大关系,只是为了纪念一下我最开始写的一小段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