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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情之败(1)

当爱不再纯粹

每个人都渴望拥有美好爱情,但爱情如果是很容易被获得的话那么也就不再珍贵,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为失去一段爱情的时候而撕心裂肺!

在如今这个物质至上的社会,很多的东西都会变质。友情,亲情,爱情尤是!于是很多的人感叹真爱难寻!当面临一段感情破败的时候总是觉得自己是最可悲的人,于是开始怀疑爱情,怀疑自己,怀疑生活是否有意义!

人是父母养大的,却是要自己学着长大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伤,每一段的情感经历是让你或多或少的懂得些什么。在面对下一次爱情来临时好好的问自己,在爱一个人的时候是否仅仅是因为爱而去爱的?是否自己的感情也是纯净的?

当爱情不再纯粹,需要某种考验的时候也就不能称之为爱情!

爱情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所以不必为流逝的爱情耿耿与怀。因为你再怎么不甘它也只能是过去了,是再也无法改变的事实了。当然,因为深深爱过,所以心会痛。因为痛过,所以刻骨铭心。因为刻骨铭心所以无法忘记。如果你真的无法忘记,就请你把它深埋在心底,时间会将一切淡化,无论你经历过什么都会过去的,都会变成往事。若干年之后再回头那些疼痛就已不如当初那般不可触摸!

记住,爱不是用来折磨的,恨也只能让自己痛苦!

眼泪知道

很多时候,过去是无从想念的。遗失了发黄的照片,遗失了曾经保存很久的东西,遗失了枯萎的记忆。伸出手,抓不到任何东西。也许,总有些东西会留在生命最深处,深深浅浅的痕迹,当心轻轻拂过,已不会感到疼痛,只有一份麻木。

办公室里,喝着咖啡,苦苦的滋味。快乐与忧伤,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依然能感受到的那份真实与感动、虚伪与悲伤。眼泪,悄悄滴落在键盘上。

记得有人说过:“当你的眼泪忍不住要流出来的时候,睁大眼睛,千万别眨眼,你会看到世界由清晰到模糊的全过程。心,在眼泪落下的那一刻变得清澈明晰!爱久了,成了一种习惯;痛久了,成了一道刻痕;恨久了,成了一种负担。只是等待,无论时间是否冲淡了一切,心,却在它原来的位置,以固执的方式、速度执著地跳着……

一个人在你的一生中,遇见一个懂得用心爱你或是遇见一个值得你用心去爱的人,是幸福的。拥有的往往不是最好,因而也不会懂得珍惜。也许,这个时候,等待比拥有更好!

有心的人,再远也会记挂对方;无心的人,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如果你的爱情停留在曾经,它只属于那个时间;如果你的爱情停留在生命里,它就会成为永恒,甚至超越永远!或许,我们都想永远地忘记一些东西,比如伤痕,我们想永远地忘记一些东西,比如心动,安妮宝贝曾说过:“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纪念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甘心情愿的,有些事情却一直无能为力。”你会忘记一切,眼泪不会。也许,很久我们都不会哭了,无论受伤或者心疼,就那么冷眼地看着,或者在嘻笑打闹中隐没了。

始终,眼泪伴随着时间,不会融化。原本以为一切终成为一张风干的标本……只是,眼泪知道……

课桌上的初吻

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上了大学以后,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宿舍的窗外是长满银杏树的街道,早上会有好多金色的叶子落在阳台上。那时候,我十八岁,是一个喜欢银杏树、喜欢蓝裙子、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子。

常常和同伴去外面的超市买950毫升的牛奶和漂亮纸口袋装的话梅,然后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踢着黄叶子走过暮色初起的街。因为我决意要做一个散淡的人,所以过着无所事事的读书生涯,心理时常充满莫名的忧伤。

因为心理的忧伤,我便喜欢一个人。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时间,我总会遇见他,看到他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或是在同一个场合出现,我都会很紧张。

坐在图书馆的阅览室,笔直看过去,又是他!那么一双的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我知道男人不应该靠一副脸容取胜,但我实在是被他的容颜征服。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眼白却是残酷,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他太奇怪了。我喜欢他。

1997年4月25日傍晚我坐在阳台上的时候,忽然他从下面经过,他穿黑色T恤,戴一顶鸭舌帽,帽子反着戴,把鸭舌头遮着后脑勺。他手里抱着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我便跑去蓝球场,远远地看着他与别人打球。他们都是男生,有几个人注意到我了,便互相转告,大家都看我,他也几次回过身来,但是他没有表情。

他们并没有起哄,只是认真地打球,我突然觉得自己又土有又傻,便走了。

我决定忘记他。但是转眼机缘又来了,开运动会时,我又看见黑色恤的他,他的反戴的帽子,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那一天,我和好朋友一起走,我告诉好朋友哪个男生我喜欢。

她了看他,对我说:“看起来不象好人吧。”我说:“对。”我们尾随他到了他们班的位置,我这下看清楚,他是管理系的,比我高一年级。

从此我对管理系的人印象特别好,看见他们便微笑,真是爱屋及乌,而且也时常修习自己的言行举止,立志做到不论何时遇见他,都要他看到一个完美的我。我还设想很多与他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着书从教室里出来,他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他注意到我;或者,我被车撞倒,他正巧经过……

但是我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很简单。那天我在图书馆又看到他,我们俩,只隔着一张木桌,我便写了纸条,而且也没有任何修辞,只是写上我的名字,说想和他交往。我不敢看他,把头低在书上。然后,当我抬起头来,发现他已经走了,当时我真是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我便扶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到很晚,我才走,整个人像被雨淋湿了,无比的颓丧,然而,当我走到大门口时,我看见他正坐在台阶上,他转过身,看到我,笑了,说:“笨蛋!”我惊喜的差点跳起来,然后他牵起我的手,把我送到宿舍门口,然后他向我要我的图书证,把里面的一寸照片撕下来,放自己的口袋里,就走了。

我们在约会,我特意穿上为了见他才买的新裙子,我想他一定也感觉到我这么隆重的出场是为了什么。他笑了笑。我没走到很远的地方,回来时他把我提到过的东西,比如侦探小说,他的照片,张楚的歌,全都拿给我。

紧接着我们系去承德考察,我便日日夜夜思念他。去到陌生的城市,看到好的东西都想买给他,觉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我们。买了好吃的无花果,这种外表丑陋却无比甜蜜的小果实,有许多细小的籽粒,我回来时,和他一起却看电影,就吃无花果,吃得两个人又快乐又难受,这便是初恋的滋味吧。回来的路上,走过一棵大槐树下,我们互望对方,他的眼神看起来又不怀好意了,但是我忽然笑起来,想到两个人满嘴无花果籽粒,怎么能够接吻呢,我便转过头去。

我问他:“欧阳梓,你爱我吗?”他说:不知道,不清楚。他只是用眼睛看着我,笑了笑。后来有一天,他找到我对我说,他原来的女朋友回来了,他和她在一起。当时我站在他面前,并没有像电影里的女孩子那样优雅地给他一巴掌,我气得抓起地上的石头打他。他的胸口中招,但是没说一句话,只是沉默地走了,倒是我哭哭啼啼地受了很多伤。

我又恢复到散淡的读书生涯里去。他在没有让我见到他,是啊,还什么见面的必要呢,像他这样的人,我应该有所预感的,他怎么一生只有一个女孩?而我需要的是温厚持久的爱情,与他能给我的恰恰相反。那天下午我坐在阳台上看书,忽然流下眼泪来,时间过的很快,他毕业了。

正是毕业生离校的日子,宿舍里很乱,有些人在哭,有些人吃东西,有些人去上自习,就在那个晚上,他忽然出现,那晚我们寝室只剩下我一个人,他推门便进来了,一句话也没说,就把我拎了出去。

我们走到电影院的那棵槐树下,他一把将我推倒在树干上,然后说,秦榛,我想亲你。我没有挣扎,只是轻轻闭上眼睛,问他一句:“欧阳梓,你爱我吗?”那时我才发现,其实我一直很不争气地爱着他。他的呼吸喷在我脸上,进在咫尺,却忽然远去。他放开了我,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对我说了一句:“笨蛋。”这次之后我想我是死心了,我忽然会聪明地分析起我和他的关系了——我只不过是他寂寞时候的一个玩具,他对我只不过是戏弄戏弄。这样想着,我也到了毕业的时候,我有了男朋友,是校长的儿子,因为他喜欢我,而他爸喜欢他,所以我们都留了校,并且很快将要结婚,住进那四室两厅有花园的小楼里。

我的生活安逸无聊,只需要每个星期一去教室点学生的名字,把没有来的学生名下画个红线,也不会像别的辅导员那样想办法整顿,我是个出了名的软弱派,很受学生欢迎。

时间过的好快啊,转眼,又一批新生来报到了,系里开学生大会那天,我在很多人的名字里,忽然看到欧阳权三个字,当我点到他,他站起来,我惊呆了。

当然不是欧阳梓的复制。小权是小权,是欧阳梓的一个远方亲戚,一个活泼的爱说话的孩子,他告诉我欧阳梓现在很辛福。

我便这样通过小权打听到欧阳梓的情况,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再后来我出差的时候,就去了他的家乡。

我按照小权给我的地址,来到欧阳梓的单位,他看到我,冲我笑了笑,他从办公室走出来,阳光洒了一肩,我们无话可说,他最后带我到他家里吃饭。

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生活很好很平淡。他妻子显然不知道我与欧阳梓的从前,待我很热情。吃完饭,我该走了,可是,多年前我想到的一句话和一个吻,却始终未得到。

有时候我是很执拗的,我让欧阳梓送我。走在路上,我问他,欧阳梓,你到底爱不爱我?你为什么要变成这样?他忽然急了,说:你要我说什么呢,我大学时弄大了人家的肚子,总不能不负责任吧。我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已经决定了!我根本不爱你。

我们就这样很淡的分别了。回去后,我开始张罗结婚的事。

人们说,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失败的,我也不过是个平凡的人,又怎么会幸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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