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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若即若离(2)

大学毕业3年后,当我在公司里见到一身职业经理人打扮的阿耀时,震惊得无以复加。大四下学期的时候,阿耀就已经拿到了学校与美国某大学的交换留学生名额,出国读硕士。那个当年信誓旦旦要把龙之传人的种子播撒在异域的他,我怎样也没有想过,他会回来成为这家跨国企业的一名中层管理人员。

阿耀的第一句话是,乔锐,下班后等我。于是,我在三年之后见到阿耀的第一天,就被阿耀堵在后海酒吧一条街的一个暗无天日的角落里胖揍了一顿。其言之,这个见面礼是替俞凝给你的。我一声不吭,硬生生受了下来。

俞凝,俞凝。

当年,被称为应物系系花的俞凝终日和我与阿耀混在一处,三个人,除了洗澡几乎形影不离。人人都知道我和阿耀是兄弟,人人都知道俞凝喜欢我,人人都不知道,其实,我也喜欢俞凝,很深的喜欢。那个笑起来眼睛像月牙儿一样的女孩儿,我想把她放到心里面去疼爱。

大三的时候,我在校外租了一间一居室,俞凝搬了出来与我同住,阿耀曾经不无感慨地说,一朵鲜花终于插到了牛粪上。换来我的老拳和俞凝的娇笑无限。

其实,不是没有怀疑过,阿耀是不是喜欢过俞凝。

阿耀说,废话,应物系的男生有不喜欢俞凝的么。俞凝说,这种喜欢,和爱情无关。

大四要毕业的时候,那时阿耀早已获得OFFER,而我和俞凝还在终日的奔波中苦恼,直到有一天,俞凝站在我的面前说,乔锐,我决定回我的家乡,不要问我为什么。我暴怒之下打了俞凝一记耳光,俞凝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就和阿耀走掉了。

那天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俞凝,甚至连毕业证书都是俞凝的父母替她领取的。

我对阿耀一直有着无法言说的怨恨,不知道是怨恨那天是他带走了俞凝,还是在怨恨我和俞凝结束的最后时光里为什么不是单纯的两个人。这种怨恨让我在当时和阿耀形同陌路,甚至在毕业后拒绝接受任何关于他们的信息,直到阿耀再次出现在我面前,这时我才发现,那份怨恨早已随着时光的流逝而烟消云散,时光能带走任何不愉快的过往。

所以,我生生地受了阿耀替俞凝出气的那一顿打,因为,我甚至都没有给俞凝一个解释的机会,就那样放开了我们之间的一切。

我顺理成章地问起俞凝,阿耀摇头,说那日送走俞凝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俞凝,之后也试着打过电话,但是她的家宅早已人去楼空。

我的心空落不已。

看着吧台前的阿耀,我有些恍惚,五年的光阴,一晃而过。我从当年的痞赖不羁变成现在的斯文木讷,而阿耀从当年的斯文木讷变成了现在的痞赖不羁,世事几番轮回。那么,那个一直在我们中间的那个笑得如月牙儿一样纯真善良的女孩儿在哪里呢?

和阿耀重逢的两年后的一个周末,阿耀电话给我说,乔锐,我现在马上到你那里。语气是前所未有的慌张与焦虑,声音暗哑低沉,像是刚刚哭过。

我打开门,看到门口站着红肿着眼睛的阿耀和一个大概三四岁模样的小男孩。

我忽然想,这些许多年前的往事,也许根本不必这样的点滴想起。

酒到一半是喝酒最痛快的时候,要醉还没醉,兴致在酒也在,这一杯完了还有许多杯备着。要说故事也该断在一个恰到好处的地方。

那么就断在那一回吧,第一次和俞凝表白的时候,我说,俞凝,这一生我不敢保证我所要的东西有限,可是,我敢保证,女人,我只要你一个。俞凝当时慢慢弯起月牙儿似的眼睛,说,乔锐,你个混蛋,你的告白真没创意。

我讪笑着挠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文采有限,再说,说得再好听不如能够做的到。

俞凝瞪了我一眼,说,好啦,反正我也没期待多少。我就照顾一下你这个困难户好了。

断在此处,正好。

最欢喜不过,最完美不过。

玫瑰雨,飘落在枫林

雨亲吻着夜不期而至。

冰习惯地挂上QQ,习惯地点了隐身。然后,习惯地按下左键,将好友列表往下拉。然后依然习惯地寻找“枫林听雨”的头像。希望此刻,他的头像亮着。

说不清他们是谁加的谁,但是加好友的目的很一致---偷菜。因为冰喜欢玫瑰,所以几乎每次都是种玫瑰。冰像孕育自己的孩子一样精心地呵护。除草,捉虫,浇水……为了收获遍野的玫瑰,冰可以起五更,爬半夜而乐此不疲。那一次,冰依然种了遍地的玫瑰。在即将收获的时候,天下起了雨。雨夜里收获玫瑰,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玫瑰要开了,冰便静静地守候,右手食指不曾离开鼠标一毫,敛声屏气,眼睛一眨不眨,然后跟着倒计时,10秒,9秒,8秒……虽然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可是,冰不想要这余香,她想收获全部的玫瑰,一朵也不想落入他人手中。可就在即将收获的那一刹那,停电了。“气死我了!”冰忍不住地喊起来,甚至把女儿吓了一大跳。哎,当时真比丢了多钱还难受。只一分钟左右,又来电了。当冰再次回到农场时,完了,玫瑰丢了好多!急匆匆地收完之后便查看消息记录。找到了,一个叫“枫林听雨”的偷走了冰的二十八朵玫瑰。冰急了,顾不得这只**********而已。她要找他算账!

冰以最快的速度发过去:

“你凭什么偷我的玫瑰?”

“哈哈,游戏啊,允许偷的。”

偷了人家的东西,还这么狂妄,真不知好歹。冰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又发过去:

“小心玫瑰刺到你的手,让你不得工作,然后被炒。”

“枫林听雨”回到:

“那好啊,那我以后就不用做我的那份工作了,改行做专职偷玫瑰吧。这个工作好,没有年龄的限制,不受地域的影响,而且时间也自由。”

“哼!还真是赖皮!”

“喂,真的生气了,不值得的。”

冰没有理他,无耻。

“喂,你看这样好不好,以后我的农场里也改为全部种玫瑰,然后任你偷。”

见冰没有反应,他一直点着窗口抖动。

“生气可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不值得的啊!我看过你写的日志,非常喜欢。我感觉得到你的与众不同,希望能够和你做个朋友。你可以收下我这个朋友吗?鉴于我是初犯,就原谅我这一次,好不好?下不为例,一定不会再偷你的玫瑰了!”

“枫林听雨”不停的解释着,“我早就想和你交个朋友了,可总是找不到说话的理由,这下好了,我还真得感谢那些玫瑰。”

得饶人处且饶人,更何况,他也没犯什么本质性的错误,而冰又不是特小气的人。

“鉴于你的认错态度比较诚恳,我暂不跟你计较。”

就这样,他们开始了交谈。文字的跳跃更展示出了他的真诚,他的与众不同。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看来这些玫瑰丢的还真是值得!冰在心里暗自庆幸,茫茫缥缈的网络中遇到了这样一位朋友。冰相信自己的感觉,相信日后他们一定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冰,一个小学老师,丈夫前年去了南方做生意,她领着女儿在家。闲暇的时候,她喜欢在网上看看小说,读读散文,偶尔自己也发两篇。再有,就是前段时间单位的同事帮她开了农场,所以,她每天都满怀希望的种上玫瑰。或许她种的只是一种心情而已。至于网上聊天,她除了和熟悉的人问个好什么的,她几乎不聊天。今天,如果不是那个叫“枫林听雨”的偷她的玫瑰,她根本不屑去点击他的头像。

他们从孩子的早期教育聊起,知道孩子将来的就业问题;从柴米油盐聊到国家政事……对于一些问题的看法可以说是心照不宣,文字顺着他们的指尖涓涓地流淌。这个飘雨的夜晚,也与玫瑰结下了不解的情节。

生活依旧在继续,冰依旧重复着家与学校两点一线的生活。每天晚上,冰依旧习惯的打开电脑,然后习惯地播种下她心爱的玫瑰,然后,等到玫瑰即将开放的那一刻,冰依旧痴心不改地守候着。再然后,她更希望那个“枫林听雨”的头像也亮着。他们知道他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里,而且相隔不远。有几次,“枫林听雨”暗示过要见面,但都被冰委婉地搪塞了。尽管主观愿望上冰也非常想见这个“枫林听雨”,但是,冰告诉自己,不可以!网络因虚幻而美丽,那么,就让这种美丽永远在虚幻中延续。

那一天晚上,已经快10点多了,也不见“枫林听雨”的头像亮起。正当冰准备挂掉QQ时,他的头像忽然亮起。

“怎么了?”冰发过去。

“喝了点酒,多了,就睡着了。”

“那你现在怎么样?”

“好多了,就是有些头痛。”

“多吃些水果,水果中的酸性成分可以中和酒精;再有,饿的时候吃些馒头,馒头中的淀粉可以转化成葡萄糖,有利于为人体供血并增加体能。”

“谢谢你,我知道了。”

“好了,那你休息吧。”

“冰,可以再陪我聊一会吗?”

以前,他们聊天的时候,从来都是说下就下,今天屏一端的他怎么了?

“冰,我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后天的机票,去三亚。我的一个亲戚开的公司,人手短缺,让我去帮忙。走之前,我唯一的心愿就是能见你一面。答应我,好不好?”

冰无语。

“冰,我知道,你很为难,但是我真的好想见你。”

“冰,明天早晨,我会在石桥边的枫林等你,你来了,我高兴。如果你真的没有来,我也不会怪你。也许,命运本该如此。我不会强求。”

“好了,你休息吧。”

“拜拜!”

这一夜,天空一直飘着雨,无月、无星,冰亦无眠。

这么久以来,冰的内心是不平静的。难道世界上会有如此相似的人吗?冰不断地问自己,她找不到答案。这个“枫林听雨”的说话语气像极了那个曾经说过会用一生的努力买下世界上最鲜丽的玫瑰的枫林,那个曾经说过要与她牵手一生的枫林。这些天,冰也一直都生活在幻梦中。“枫林”,“枫林听雨”,该不会有这么巧合吧。正是出于这种好奇,所以冰和那个“枫林听雨”一直聊到至今,这在冰的聊天史上还是第一次。因为冰几乎不聊天,上线就隐身已成为习惯。抑或,冰也是在寻一种感觉。这么些年了,冰以为,忘记的不会再拾起,就在枫林已经走出她的心门时,这个“枫林听雨”又将枫林迎了回来。于是,曾经的曾经,一一被拾起。酸酸的,涩涩的,也甜甜的。

就这样,冰将这一个多雨的秋夜望到东方泛起鱼肚白。起床,洗漱,安排好女儿之后,她便不由自主地走向那片枫林。

远远地,冰望见了那个“枫林听雨”。那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还有他手中的那把红色雨伞。不会的,不可能的!可就在那个“枫林听雨”回转身的一刹那,证实了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不可能之外的的万分之一的可能。那一张再熟悉不过的面庞,还有那一束红得刺眼的玫瑰。真的是枫林,他们都无语。原来地球真是的太小太小。或者老天在故意和她开玩笑,抑或,也是对她的眷顾。她无法解释,也解释不清。顷刻,她的视线模糊了。她似一尊雕像,僵直在那里。地球停止了转动,空气凝固了,风儿也歇息了。但是,她能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她不敢相信,今生今世会以这样一种方式与枫林相遇。难道真的是前缘未尽?冰无法释然。再看那个枫林,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仿佛要把冰看穿,他想说什么,但是在那一刻,他的嘴巴却冻结了。眼前的这个人真的是他日思夜想的冰吗?他不敢相信,他以为这是一场梦,他不忍打破这个他做了无数次的梦,他怕醒来之后他的冰真的会化掉。

终于,一步一步,缥缈的虚幻,变成了紧紧的相拥。枫林的胸膛依旧那么温暖,枫林的肩膀依旧那么坚实,但是,风往尘香花已尽,物是人非频回首。他们无力挽住什么,只能认往事随一江秋水向东流去。

不知何时,雨又飘然而至。倏地,旋起一阵风,枫林手中的玫瑰花的花瓣瓣瓣飘落,地上血色的枫叶也片片卷起,沐着秋雨,玫瑰花瓣与片片枫叶翩翩起舞。花瓣落了,是风的无情,还是花朵的无奈?枫叶落了,是风的追逐,还是树的不挽留?

一切,一切的一切,已经太迟太迟。留下的,只有瓣瓣玫瑰与片片枫叶在瑟瑟的秋雨中苍白地翩翩而舞……

若爱,何必期许六十时

他出事了。我像遭到棒击,只看见眼前小猪的嘴一张一合,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我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我和他的事,他还没有说明,我始终在等待。

我们从慢慢交汇的两线,就此消散了吗?

他终日给人一副无谓潇洒的姿态,还有那么一点儿“目中无人”。没办法,他高学历,高收入,高职位,高个子,如果这也算一优势的话,当然,应该算。

其实我对他是带着遗憾的,我在努力做到,对他的事不听不看不闻不问,可他的消息像春天,抽枝含苞总是无法阻挡。小猪说,春天是心动的季节。

我的心还没干涸沥尽,我知道。每天晚上我都要惶惑一阵,望着天棚,棚上有蚊虫干瘪的尸体,和临死前挣扎的体液,被四季的风耗成斑斑痕迹。还记得我把其中一只当作他,恶狠狠拍将过去时的蛮力,弄到手掌生疼,手臂酸痛。

他说过的话,我始终留意。他也许不知道,我对于我和他之间的一切,曾讳莫如深,因为我们是那么的不同。我甚至怀疑,他到底是否真的爱我。于是,我时常犹豫徘徊,连习惯睥睨的眼神都枯萎下来。

都快中午了,我才蓦地想起,他的生日。当祝福短信编辑并发送成功,我才知道我本来就是输着的。这些年,纵使深壑,我还是不断地跳进去。我在自责与眷恋里跌倒,又爬起,迎着晨光像抓不住的初阳。

我读了,他推荐的书,晦涩深奥,因为我实在难以把握,乃至我自己的性情,在书的解释里,都成了另外的人。我按着咚咚跳跃的太阳穴,心烦意乱。

我只是一个有点小名气的动画创作者,凭借朋友和几年积攒下来的人脉搏到现在。当年,我不知道他只是在会前,急匆匆地看了几眼,便拍定那期广告由我来做。

后来他告诉我,因为动画作者的名字,让他笑了。我宽容地裂了裂嘴。那个名字我便从未再更换过,不管他爱我与否,初次的东西总有它不用明说的理由。

他是个高傲的人,我也是,虽然我没他那么有权有势。他有个同居六年的女友,因为始终无名份,她只能离开了他。我不知道他是否会难过,因为他嘴角虽然永远挂着谦和的微笑,却分明生疏着距离感。可他对我不是,距离在我们之间丝毫不是问题,我不会像他的员工那样,我永远都矜持而淡定。他对我的设计几乎没有异议,从他的眼神里,可以看到一个多年沉浮商海处事不乱的商人,突然如获至宝的惊喜。

请我赏光吃饭的人很多,而其间发生的,都在我可以预测的范围,那些持仗钱势的男人,无论头发疏厚,还是仪表丑俊,无外乎目的都在索取一些钱财之外的东西。我游刃其间,完全看在钱的份上。不是我心有多高,人一旦沾染了铜臭,其他事物就都等同放弃了,很难再纯粹。我在意的不单是身外之物,更在意心灵深处的东西。

我非常喜欢《幸福终点站》,我多么希望他能像维克多一样执着,虽然爱情只是一瞬,亦会全心付出。而他说,孤注一掷的人,在洪流般的社会很难立足,很多事物需要剖开两半来看,不能一概而论。

那么,爱情呢?

他的眼神很深,爱情在一定时刻,与获取钱财有异曲同工之处。

我在关键时困惑。

即便他再拥有我不可比的优势,如何的诱惑力,我绝不会主动,这是我的原则。所以小猪总说我注定情到深处,人自孤独。我说,那我索性孤芳自赏。

无关大雅的事,对于我来说,无所谓反正。而这种被小猪讽刺“劣根”的习性有增无减,尤其遇见到他以后。我不卑不亢,在别人来看,我是有求于他的。可大家都未想到,我的表现倒让他侧目。我只管暗自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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